?丞 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 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廷 尉:秦时始置,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置,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在万户以下的县的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上的称为长。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仓狱的县丞,一般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或更多。
尚 书:“尚”就是执掌的意思。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围办事,地位逐渐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又称选部,掌管选用官吏;左民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掌管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掌管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最为重要。
尚书令:秦时始置,为尚书台首长,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脑。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曹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的官员。东汉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侍 中:秦时始置,为丞相的属官,掌管拾遗补缺、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宗 正:秦时始置,王莽称宗伯,东汉复称宗正,掌管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九卿之一。
征东将军: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
刺 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 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书之类称为“中”,“治中”即为管理文书档案之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 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 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 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 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 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督 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安南将军 四安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三品,掌征伐。
安东将军 四安将军之一,掌武事,第三品,魏吴有置,蜀无。
安远将军 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兵曹掾 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步兵校尉 汉武帝时,置八校尉领北军,其中有步兵校尉,秩二千石,掌上林苑门屯兵。东汉因之,秩比二千石。三国均置,为天子禁军首领之一。
骠骑将军 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别驾从事 即别驾从事史,汉制,刺史属吏之长,因跟随刺史出巡时要另乘专车,故称别驾,三国因置。
别部司马 汉制,大将军属官有军司马,秩比千石。其中别领营属者称为别部司马,共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从事中郎 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为在长史、司马下。
从事祭酒 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车骑将军 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大理 秦以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汉时改为大理。魏时为第三品,中二千石。黄初元年改为廷尉。吴亦如之。
大尚书 吏部尚书的别称。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称大尚书。
大长秋 秦置将行,为皇后宫官。汉改为大长秋,秩二千石,职掌奉宣皇后命和引见给赐宗室外戚及充当皇后出行随行,常为宦者任。三国因之。
东中郎将 秦郎中令属官有左中郎将,汉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轮番执戟宿卫天子。魏因置。亦作东中郎将。比二千石,第四品。吴蜀亦置。
东观令 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东曹属 汉制,丞相、太尉掾吏其正职称掾,副职称属,皆比二百石。东曹副职吏员称东曹属。三国因之。
东曹掾 汉制,丞相、太尉自辟掾吏分曹治事,有东曹掾,秩比四百石,初出督为刺史,后主二千石长吏及军吏的迁除。三国因之。
荡寇中郎将 中郎将秦汉时即设有是官,为皇帝的宿卫侍从官。秩位次于将军。东汉三国事名号渐多,各国自相署置。荡寇之名仅吴有置,魏蜀未见。
荡寇将军 东汉末始有此名。三国均置,秩为第五品。
督军校尉 三国吴置,校尉在将军和中郎将之下。
督军从事 刺史、州牧之属官,多称从事史,分主各事。东汉末临时设置属军事之从事史颇多。
都督 领兵将领或地方军政长官之称。蜀于边缘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
邸阁督 邸阁为囤积粮谷之所,其督为守备屯所士卒之长。
典学从事 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典曹都尉 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都尉 都尉名官甚多,多为主兵武官。地方郡国都尉,主兵。
都护 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奋威校尉 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 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
奋武将军 汉末,曹操、吕布曾任是官。三国时魏吴有置,蜀未见。
奋威将军 西汉始置。三国均置,第四品。
符节令 秦汉时置此官,属少府,掌府节。魏置符节令,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令一人,六百石,第五品。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吴蜀亦置。
奉尚 “尚”他本均作“常”,即奉常(太常)。
奉车都尉 汉武帝时设奉车、驸马、骑三都尉,皆比二千石。奉车都尉掌御乘舆马。魏时为第六品,秩比二千石。
辅国大将军 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位在“四镇”大将军之上。
辅国将军 汉献帝时伏完任此官。三国时均置此号。
关内侯 秦置。爵第十九级,位次于列侯。有其号,无国邑。
光禄大夫 秦郎中令属官有中大夫,汉更名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魏时为第三品,位次三公。无固定职守,相当于顾问。诸公告老及在朝重臣加拜此官以示优重。
横江将军 三国时仅吴置。以鲁肃任之,镇守沿江辖地,用以横扫来犯之敌,故名。
黄门丞 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黄门令之佐吏有丞、从丞各一人。
黄门令 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秩六百石,宦者充任,主省中诸宦者。
护军 秦置护军都尉。汉初又称护军中尉。武帝时设护军将军。护军之号,有时即指竣军将军或中护军之简称。
护军将军 秦置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曾任此职,尽护诸将。汉武帝时属大司马。建安12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魏亦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资重者为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护军。
侯相 即列侯封国的相,主治民,如县令、长。
后典军 三国时蜀于监军之下置典军,分前、后、中三典军。吴亦置,但分左、右、中。
后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甚多,有以前、后、左、右名之者。魏时为第三品。
虎威将军 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魏吴有置。
虎贲中郎将 《周礼·夏官》记有虎贲氏,掌王出入仪卫。汉平帝元始元年更名为虎贲郎,置中郎将统领。秩比二千石。
建武中郎将 三国吴置,胡综任之。
金曹从事 三国吴置。魏置金曹掾,主管货币盐铁事。吴置金曹从事,胡综任之。
建武将军 曹魏置,第五品。
建威将军 曹魏置,第四品。吴蜀亦置。
监农御史 为御史中丞的属官。秦置御史大夫,汉因之。有两丞,一曰中丞。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御史中丞遂成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台属下有名目不同的御史,分掌各事。监农御史为其中之一。三国吴有置,魏蜀未见。
监军 春秋有载,三国均置。无定员,随事而设。诸州不置都督时置此官。将军领兵出征时,多置监军。
记室 东汉置,诸王、三公及大将军都设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
家令 太子属官。秦置,魏时为第五品,秩千石,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军师 三国时各国均设军师官,皆参与主持军事谋议等事。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陈寿撰《三国志》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军祭酒。魏时为第五品。
军议校尉 参议军事的官位。
谏议大夫 秦时,郎中令属官有大夫,掌议论、顾问、应对。汉武帝置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秩比六百石。魏蜀有置,吴无考。
立武中郎将 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立节中郎将 三国吴置。陆抗任是职。
领军 是中领军或领军将军的简称。曹操为丞相时置,掌禁兵。
领军将军 领军中资重者之称。资轻者为中领军。掌禁兵。
列侯 爵位名。秦汉以二十等爵赏有功者,其最高级叫彻侯。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后又改列侯。金印紫绶,有封邑,得食租税。魏初如汉制。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
令史 汉代少府属官有尚书令史,兰台令史。诸公府亦设令史,地位低于掾史。曹魏公府及诸将军府设令史。蜀相府有令史。
令 秦汉时县官管辖区万户以上者称令,万户以下者称长。
秘书 掌管禁中图书秘记。汉桓帝始置。
秘府郎 三国吴置,掌校秘书。
门下循行 汉制,郡守三吏有门下循行,类似门下客,不主实事。
门下督 将帅府属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府均置门下督一人,第七品。下属有门下录事、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南中郎将 光禄勋属官。魏时秩二千石,蜀亦置,吴无。
破虏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五品。李典、孙坚曾任。
平戎将军 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平东将军 汉置,魏时为第六品。吕布曾任是官。
平南将军 魏置此官,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北将军 建安十年始置,第六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西将军 魏时为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偏将军 将军中地位较低者,多由校尉或裨将升迁,无定员,第五品。三国均置。
前护军 魏及蜀皆置护军,唯蜀护军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护军。
前将军 三国时常设的高级将军位。负责京师兵卫和边防屯警。位次于九卿,而高于其他临时设置的杂号将军。三国时品级下降,为第三品。开府治事,属官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前军师 东汉始有军师之名。分前后左右中之名,第五品。
骑都尉 两汉均置,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掌监羽林骑,无定员。
劝学从事 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儒林校尉 校尉为次于将军的武官,其名号甚多。由于其职务掌的不同,名号亦异。儒林校尉为蜀所特置。周裙任是职。
上大将军 吴孙权黄龙元年置。位在三公之上。陆逊任是职。
绥南中郎将 三国魏蜀二国置有此官。士燮、张翼曾任是职。
射声校尉 汉武帝置八校尉中有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即善射箭者。秩二千石。魏时为第四品,比二千石,掌宿卫兵,吴蜀亦置。
司马 《周记·夏官》记大司马之属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春秋晋作三军,每军别置司马。汉宫门及将军、校尉属官有司马。边郡则设千人司马,专掌军事。曹魏公府及大将军府设司马,秩千石,主军事。
司盐校尉 又称盐府校尉。刘备定蜀时置,主较盐铁之利。吴亦置,主管海盐生产诸务。
师友从事 汉制,刺史州牧的属官有从事史,分为别驾、治中、簿曹、兵曹从事等。汉末或置师友从事,仅为荣誉职位,无固定职守。
师友祭酒 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庶子 太子府属官,第五品,秩四百石,职如三署郎。
舍人 秦始置,轮番当班宿卫太子。魏时为第七品,秩二百石。
尚书选曹郎 三国吴置尚书郎分曹治事,有选曹郎。
尚书右选郎 三国蜀置尚书郎分曹治事,有选部,分左右,有右选郎。杨戏曾任。
尚书吏部郎 曹魏置尚书郎中二十五人,分部、曹治事,有吏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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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 天弜神瑛 13级 2009-07-24
曹魏官制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之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由于曹魏的建立系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的旧体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编辑] 曹魏的中央政府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任丞相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原属少府体系的尚书划转到丞相府官职序列。由于东汉制度里,尚书是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所以这样的措施保证了曹操对朝政的控制,同时也无需对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订。这样,尚书由原来的内朝官转为了外朝官。这种变革,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变化。也可以说,是尚书省的正式建立。
据《魏书》记载,曹操的尚书初分为东曹、西曹、法曹,后来逐渐增置各曹,成为后世各部的发端。建安十六年(211年),魏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六卿。尚书从东汉的中央官署变为藩国官署,仍然掌握中枢权力,体现曹操逐步建国以废汉的策略。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中领军和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受命出征的时候,任命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统军,号四征,品秩相当与六卿。此时大将军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
曹丕称帝后,任命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旋改司徒。曹魏以宗室辅政为制度,尊亲辅政时,称大丞相,第一品;其他或设丞相,或设司徒,第二品,废置不定。官职以品论高下,是从这里开始的,一直延续到民国建立。
曹魏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都不担任实际职务,在每月初一、十五奉诏入殿讲议朝政。也由于三公不再负责政务,所以汉朝策免三公以应天变的制度也在曹魏时期废除。三公均开府置官属,这些官员虽然没有实际职务,但是都是一时清选,可以参予朝廷事务的讨论,是官员升迁的很好的基础。
[编辑] 尚书省
曹丕称帝后,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由于中书省的设立,尚书省不再决定政策,改为负责具体国务的处置。下设五曹:吏曹(掌官员迁调)、左民(掌人民户籍、税赋)、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东吴蜀汉的外交事务、五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度支(掌国库)治事,每曹设尚书1人,第三品。尚书之下设侍郎、郎中等官,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都官、中兵、外兵、都兵、别兵、骑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五郎,协助尚书分领诸务。
[编辑] 中书省
中书监、中书令,俱为第三品,但是中书监地位较中书令为高。曹操封魏王,于魏国置秘书令、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另置中书监,置官署称中书省。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有关官员执行。属官有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中书侍郎(或作中书郎),掌起草诏命。
[编辑] 侍中寺
侍中寺,汉灵帝熹平六年(177年)置,以侍中与给事黄门侍郎为长官,掌门下诸大夫、郎。曹魏以侍中为主官,第三品,置4人,以其中资历深的一人为祭酒。侍中同时也是加官的一种,作为加官授予的侍中没有人数的限制。侍中的主要职务就是陪侍皇帝左右,随时规谏得失,同时作为门下主官节制其他各类皇帝侍从。
曹魏门下诸官有:
散骑常侍,第三品。此官的前身是西汉的散骑、常侍和东汉的中常侍三种官职,曹魏合并为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祭酒。散骑常侍也用为加官。
给事中,第五品。西汉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常侍下;东汉废此官,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驸马都尉,掌副马。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三都尉在汉时均属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皆第七品。曹魏时均脱离光禄勋,改隶侍中,掌顾问应对。
[编辑] 秘书监
秘书监,第三品。管理艺文图籍,下设秘书丞,第六品;秘书郎,校书郎,第八品。
[编辑] 九卿
曹操建魏国之初,因为不能与天子匹敌,所以只设立六卿。曹丕称帝后,沿东汉制度置九卿。曹魏九卿与汉朝相比,除了职权大大缩小之外,最主要的变化是将光禄勋所属的文职侍从官全部改隶侍中,光禄勋仅仅管理武职侍从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视屯田,在光禄勋诸中郎将之外特设屯田中郎将,下隶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分驻各地负责屯田事务。
曹操立曹丕为储的时候,任命他为五官中郎将,名义上是光禄勋属官,但副丞相以治百官。曹丕称帝后废。
[编辑] 曹魏的地方政府
三国时代,由于战争的需要,地方官员往往兼领军队,指挥作战,所以他们的权力较前代膨胀了很多。相对于地方官员的强势,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约束力并不总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国边境和反复争夺的地区。
三国时代,曹魏、蜀汉、东吴均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编辑] 州制度
曹操以司隶校尉所辖地区置司州,这是十三州中最后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辖三辅、三河、以及弘农等七郡。司隶校尉的属官有参军、都官从事、功曹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督军从事、主簿、录事、门下书佐、省事、记室书佐、诸曹书佐等。司州的设置在曹丕称帝之后延续了下来。
司州之外,沿汉制将所控制的幽凉兖冀并徐青豫八州析置为十一州,合司州为十二州。设刺史(间改州牧),作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地诸州刺史不加将军号、无节,第三品,俗称单车刺史(带假节、持节、使持节衔的刺史出巡另备一车以载皇帝赐予的节)。边地诸州刺史根据本地区军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别授予假节、持节、使持节、督×州诸军事、都督×州诸军事的头衔,节与督、都督可以分别组合。节衔的不同表示权力的轻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阶的高下。假节者,战时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处人死刑;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没有官位的人处死;使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二千石以下官民处死。加督者,官位进一品;加都督者,进二品。至于加将军号者,权势尤重,往往为方面统帅,统领边地诸州。例如司马懿出御东吴时,以骠骑将军领荆州刺史、督荆、豫二州诸军事,击败孙权进攻后,转镇长安,备御诸葛亮,此时的官阶为骠骑将军领雍州刺史、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说明因功升迁了一级。至于景初三年(239年),受魏明帝遗诏辅政,加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这里的都督中外诸军事就是统领全国军队的总司令了。
曹魏对于蜀汉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与东吴控制的扬州、荆州、交州也分别任命刺史,史称遥领。遥领的制度蜀汉、东吴也存在。
刺史的属官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文学从事、武猛从事、督邮、主簿、帐下督、门亭长、书佐、计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编辑] 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阳,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体职掌与太守同。
州以下为郡。郡置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第五品。边郡太守往往加将军号以领军。郡以郡丞为副长官(边郡称长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为本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边郡、大郡置二人并增置司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祭酒、督邮、主簿、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
[编辑] 县、乡制度
郡以下为县。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县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长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县的属吏有各类掾史祭酒。
县之下置乡,乡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乡置啬夫一人,第九品。
[编辑] 曹魏的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宾(指逊位后的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亲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国置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郡太守。王国其余属官有都尉(掌王国捕盗、驻军)、傅(职比朝廷太傅、保(职比朝廷太保)、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长史(掌王府事务)、郎中令(掌王宫内务)、中尉(掌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七品;常侍(亲王随从)、侍郎(职比朝廷门下诸郎)、家令(掌奴婢)、诸杂署令,以上均为第八品;谒者(职比朝廷谒者)、大夫(职比朝廷门下诸大夫)、诸杂署丞,以上均为第九品。公国体制比王国,但是诸官的品级均有贬损。侯国相相当于县令。
曹魏黄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与都乡侯、亭侯与都亭侯、关内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虚封。虚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周朝延续下来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虚封制度。
补充: 蜀汉官制
蜀汉官制与东汉相仿。由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诸葛亮的后继者蒋琬、费袆等均以大将军职行丞相事);与曹操执汉政不同点在于诸葛亮等蜀汉政府首脑并无意取代君主的地位。
[编辑] 蜀汉的中央官制
主要行政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章武元年以诸葛亮为之。
丞相可以开府(即有自己的小内阁),丞相府内编制属官有军师祭酒、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行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与东汉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
诸葛亮死后,丞相废而不置,以右将军、大将军等将军领政,名号不一。
置三公,用以位置勋旧大臣,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开府。
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系蜀汉地僻人稀,缺少足够的经学之士。
置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诸卿,但没有廷尉、宗正。蜀汉诸卿的官称沿用汉制,均不带卿字,与官署名一致。
光禄勋设置五官郎将、左郎将、右中郎将,分领三署郎。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
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东汉旧制,以宦官充任。与曹魏用士人不同,说明蜀汉的内朝官不如曹魏重要,这与蜀汉以丞相领政、外重内轻的政治格局是相应的。
沿置尚书台,置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办事,尚书郎唯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较曹魏简略。这与蜀汉集权于丞相是相应的。
置中领军、领军、前领军、行领军;中护军、前护军、后护军、左护军、右护军、护军、行护军;中监军、前监军、右监军、中典军、后典军等将军为军政官。自典军迁监军、再迁为护军、再迁为领军,以中领军为最。
除上述军政官外,另置诸号将军授予领军出征者。凡左骠骑将军、右骠骑将军、左车骑将军、右车骑将军、卫将军,抚军将军、镇军大将军、辅国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镇南将军、镇东将军、等。因与东吴联合抗曹,所以没有征东将军的名号。
[编辑] 蜀汉的地方官制
蜀汉辖境有汉益州、凉州,三国之中得地最少。蜀汉置司隶校尉,负责京城地方以及监察事务,与东汉制度不同。益州初置牧,由诸葛亮兼任。诸葛亮死后,废牧置刺史。后主建兴七年(229年),东吴蜀汉相约预分天下,曹魏之兖、冀、并、凉四州分属于蜀汉,也置刺史遥领。荆州、雍州刺史时置时废。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属官最多,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劝学从事、典学从事、部郡从事、督军从事,前、后、左、右部司马、主簿、书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为郡置属国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阴平郡有关都尉,巴东郡置江关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师友祭酒、督军从事、门下书佐、主簿等。县乡建制等与东汉无异。
蜀汉封爵沿东汉旧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无邑、禄。
[编辑] 东吴官制
[编辑] 东吴的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能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宝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的三公废置不常,除授因人而异。建衡三年(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268年)以丁固为司徒,以孟仁为司空。孙休废司空改置左右御史大夫,至孙皓登位,复置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太尉不领军、司徒与丞相并置而不治民、司空不视土木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世以三公为虚衔的开端。
东吴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等内朝将军,这些将军外则领军,内则领政,是事实上的宰相。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346年)分置左、右司马,并置上大将军、大将军。黄龙元年(229年)以陆逊为上大将军,诸葛瑾为大将军。《通典·职官》载:“至吴景帝(孙休)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
《三国会要·职官》云:“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可知东吴前期无九卿。
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曹魏、蜀汉同。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
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书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
中书监设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又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无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无平东将军。
[编辑] 东吴的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
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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