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与正文无关,是长龙这些年写过的一些小短文的合辑,发上来以娱众目。
本篇内容将持续更新自《游龙戏天》完结。有事没事,可以进来看看。更新后,在目录中可以查见新篇章。
目录:
1、未了情
2、沦落
3、杂感美文
4、那年那月
……
1、未了情
烛光摇曳,映红了佳人微醉的脸。略施粉黛,笑靥绽放如七月的花。
手轻扬,红袖拂处,暗香幽幽来。兰花玉指纤纤,端起的龙凤碧玉樽里,盛满了十年的等待,百年的承诺,千年的因缘。
两臂相交,四目含情,这一杯热酒入口,此生此情,纵天荒地老,永将不移不弃。
双手捧起佳人的脸,流下感激的热泪,这些年,你受苦了。今日汝即为吾妻,这脸,这人,吾将疼爱一生。佳人喜盈眉梢,羞涩如今夜的娇月。
洞房春情,一刻千金。红烛燃尽,窗洒月痕。
风云无常,城下兵临,战报频传,即刻出征。
佳人亲手取下挂在墙上的长戟,递到夫君手上,君当保重,勿忘今日浓情。
夫君全身披挂,铠甲鳞鳞,大红锦缎披风在夜风中呼呼作响,面色凝重如秋夜孤霜。此去生死未卜,然英雄当精忠为国,自古忠孝难全。待某驱走胡狗,当再续此情。
月光如银,寒风似刀。白马呼啸,蹄声渐远。
佳人斜倚门框,伸出的纤手指向夫君远去的方向,似要呼唤,却又止住。
风卷锦袖,月映泪眼。天妒此情,唯有任君远去。
男儿有志,不宜以妻为念。妻当日夜翘首企盼,静候凯旋佳音。
朝阳如血,黄沙弥天。
城前斜影里,驻立着强兵十万,刀剑如林,旌旗蔽日。大军压境,城将破,国何堪?唯有拼死一战。
城门开,一骑白马绝尘,如离弦利箭,大红披风刷刷起展,手扬,长戟寒光乍闪。英雄豪气,敌胆俱裂。身后兵马如潮涌,此战,为国,为城,更为了佳人平安。
黄沙滚滚里,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飞矢如蝗。长戟舞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声震天,血流成河,尸横如山。朝阳望之后怕,急急躲入乌云间。
马失前蹄,人跌阵前,万箭穿心,血染沙场,只叹英雄气短。
风乍起,细雨飘洒,似要洗尽这土地上的血污与遗憾。
用最后的力气,拄着长戟起身来,回望将陷的城池一眼,吾身将死,无力回天。
城将破,妻若何?
嫁给我,是我的幸福,却是你的不幸,这是命不堪当,还是天眼未开?
我辜负了你,你的美丽,你的温柔,你的深情,你的企盼。
我只有默默死去,而你,此刻,是否仍站在门口张望?
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再娶你,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2、沦落
一
沦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沦落到了天涯。
天涯在哪里,连沦落也说不清楚。也许江湖中本没有天涯,是沦落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天涯。
沦落已记不清楚自己本来的名字,那名字如此模糊,如此遥远,仿佛只是一个上古的神话。
而沦落这个名字,却正像回荡在天涯的一首渔歌,飘渺而悠远。
“我本不叫沦落。”沦落说,显得如此沦落。
不错,沦落之所以沦落,并非他原意沦落,只是这个沦落的江湖不允许他不沦落。
如果我不沦落,这个沦落的江湖会认为那个不沦落的我才是真正的沦落。
一个不沦落的人在这个沦落的江湖是无法生存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一个沦落的人是不会把不沦落的沦落当朋友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沦落是个怕孤独的人,所以,沦落必须沦落。
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一定要沦落得彻底一些,沦落得出类拔萃一些,沦落对自己说。
于是,沦落做出了一个其他沦落的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决定:到天涯去沦落。
没有人相信沦落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去沦落。
“沦落,你不能如此沦落!”沦落的朋友劝沦落。
我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不想跟天下沦落的人用同一种方式沦落。沦落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沦落得看着无尽的远方,仿佛他知道,天涯就在那里。
沦落走了,离开了原先那个沦落的江湖。但是他有一件事不明白,到底是自己离开了原来那个沦落的世界,还是,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方式?
沦落到天涯的时候,他没有想到,原来天涯沦落也只是一种最普通的沦落的方式而已。
原来沦落甚至连沦落的方式都没有换,而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地方而已。
但是沦落不想回去,因为可笑的自尊!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沦落去了天涯,因为江湖中没有人去过,所以,沦落因为去天涯沦落而出名了。
沦落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却有沦落的传说!
而天涯的沦落,并不知道他在江湖中竟被人传为神话!
天涯有传言,沦落回去了!
天涯的人不相信沦落回去了,但是沦落真的离开了天涯。
沦落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只有沦落知道。
沦落只是想在天涯也留下一个沦落的传说
二
沦落离开天涯,走入这片荒漠,已愈两月。
烈日当空,沦落坐在沙滩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
沦落的剑插在身旁,在烈日下泛着寒光。沦落磨这把剑已经磨了近二十六年。沦落要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
沦落的马打着响鼻,抗议连日来的跋涉。沦落太累了,马也太累了。沦落的嘴唇已经渴得干裂,水袋里却没有一滴水了。沦落有些想念天涯的那片湖泊。
残阳如血。
沦落站起身来,他必须上路了,不然,他就会渴死在这无边荒漠之中。沦落牵着他的马,慢慢前行,后面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沦落的影子在大漠中拉得老长,老长。
突然,沦落的马加快了脚步,异常兴奋。沦落知道,一定是前面有什么惊喜在等着他。
沦落跨上马,在大漠上驰骋,身后扬起滚滚沙尘。
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
大漠深处,有一眼孤独的清泉。
沦落和马飞奔过去,恨不得一下子把整塘水饮干。
这时,沦落才发现,竟然清泉旁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袭长裙如天边飘落的彩云。
沦落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沦落。
姑娘说:原来你就是沦落,我叫扶摇。
沦落惊讶。
她竟然知道沦落的名字。
她竟然叫扶摇。
沦落想起一位叫婉清的朋友曾告诉自己,人如其名,你叫沦落,你就注定一生沦落。而她,竟然叫扶摇。
更惊讶的是,沦落看到扶摇的双唇竟然干裂。
你为什么不喝这水?沦落问扶摇。
我要用这水去浇灌园里的花草,扶摇如是说。
沦落望着扶摇带着血丝的眼睛,若有所思。
沦落感动于扶摇的做法,但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她本性的善良,或是生活的墨守陈规?
但此时,沦落更想做的是,他一定要用他手中的剑,去凿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
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沦落如野马般的流浪,终将止于此地。
也许,这就是沦落的归宿。
三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沦落疯狂地挖凿着沙子,为了那个美丽的梦想。
沦落的双手已经忘记疼痛,血凝成老茧,身体愈发消瘦,皮肤干裂,身上甚至已经流不出一滴汗来,筋疲力尽。他磨砺了二十五年的利剑,也被这无情地荒漠夺去了锋芒。虽然不想放弃,但他真的累了。
沦落终于醒悟过来,在这无尽的荒漠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甘泉。有的只是无尽的烈日、狂风、还有沙尘。他必须接受这个无情的现实。但为时已晚。
沦落无力地躺倒在沙滩上,任狂风吹来沙尘将他掩埋。他已经无力挣扎。那把满是缺口的剑,还插在沙堆上。
……
“沦落,你不应该叫沦落,听起来好颓废。”扶摇抱着沦落的头,看着他醒来。是她用那塘里的清水,滋润了沦落已经干涸的身体和灵魂。
“那我应该叫什么?”沦落问。
扶摇没有回答,她把沦落的头轻轻地放在枕头上,慢慢地走出了房门。在关上门的瞬间,她望着沦落说:“请记住,沦落已经死了。还有,我也不叫扶摇!”
“沦落已死了,沦落已经死了!”沦落不断地回味着这句话。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推开房门。
满园花草,香气扑鼻。一柄满是缺口已经生锈的剑,还插在青油油的草坪上,那里,莫非就是当年掩埋自己的地方?
“你傻傻地想为我凿一眼甘泉,我并没有阻止你。因为我虽然知道那是一个遥远不现实的梦想,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你的失败会让你看清现实,你的努力让你成长,你的付出让别人看到你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情谊。你应该有一个属于你的地方,那是你的归宿,但不是这里。抛弃沦落的躯壳,带上这柄我为你打造的利剑,重新踏上你的征程吧。我之所以告诉你我叫扶摇,是因为希望你在遇到我之后,知道世间还有扶摇二字。我不叫扶摇,扶摇这个名字,是为你而取的。”
“那你叫什么?”
“这不重要,你只需要记住,以后,你叫扶摇。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但永远都可以是你的栖息地。我会为你种下一片四季盛开飘满醇香的玫瑰园,在你走累的时候,可以回到这里来,躺在玫瑰树下的草坪上,仰望那片只属于你我的蓝天。”
扶摇眼含泪水,接过女孩递过的剑。那是一柄千年寒铁铸成的剑,无坚不摧,在阳光下,放着耀眼的光。扶摇相信,他会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去摧毁伤害女孩的一切。这把剑里注入的,有女孩的企盼和情谊还有赐予他的无尽的勇气。
女孩在扶摇脸上轻轻一吻,转身走入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想象的请求。矛盾得我想哭。
一睁钱看到的东西,衣服,手机,还有那把闪闪发光我曾经十分喜爱的小匕首,现在都变得那么狰狞可怖。
原来一切都是诱饵,可我却心甘情愿地自已要去咬住。
既然是自已犯的贱,那就去承受吧。
第二天我跟疯子说:“我去!”
疯子一拳打在我的胸口笑道:“九哥果然没看错你!”
那个跟九哥过不去的人是个发廊的老板,具体因为什么事情我并不知道,疯子说他也不知道,总之九哥叫我们去做就没错。
我们一行三人,除了我和疯子,还有小强。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时机。
夜已深,发廊里走出最后一个客人,一个满脸横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口点燃一根烟。小强低声说,就是他。然后狠狠下把烟头掷到地上,用脚用力地踩着,仿佛那烟头跟他有杀父之仇。
小强和疯子都摸出手上的家伙,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显得那么熟练而且有派头。
疯子说:“上”。
我们疯狂地跑过去,那一刻,我忘记了紧张,仿佛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那个胖子见我们三个又是棍棒又是砍刀地冲过去,先是惊谔,然后迅速地明白过来,转身进屋想拉下卷帘门。
已经晚了,疯子进了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砸翻了一张椅子同时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从镜子前的小桌上掉了下来,发出零乱的声音。
我们都冲了进去,小强拉下了卷帘门。
胖子手捂着头大声呼叫救命,几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人从里屋闻声跑出来,一见阵势吓得尖叫着缩到墙角。
疯子用砍刀指着从里屋出来的几个女人疯一样地吼:“都他妈的给我滚进去!”
小强和我则对着胖子一阵拳打脚踢棍棒交加。
我完全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如此狠命地打他,还是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疯子把其他人赶进屋后过来对我们吼:“别打了,干正事!”
小强抓起胖子的一根手指,疯子手起刀落......
血溅到我的裤脚上,胖子发出杀猪般地嚎叫,捂着手在地上痛苦地乱滚。
菜花蛇开了车来接我们。菜花蛇瘦高个子,戴着眼镜,好像永远都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
我坐在车上,惊魂未定。小强递过来一只烟。手太抖,我竟然半天没点着。
疯子拍拍我的脑门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说完把他点着的烟塞到我的嘴里。
菜花蛇说九哥要给我们庆功,正在红月KTV等我们。
红月KTV是我们的固定娱乐场所之一,每个月我们至少都要去四五次。那里的老板听说是九哥的朋友。
九哥果然在包房里,除了九哥,还有五个女人。九哥潇洒地吐个烟圈,悠然扬扬手说:“一人一个。”
疯子将装着断指的袋子递给九哥,九哥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这么恶心的东西,还带过来做什么,难道你做事我还不放心吗?”
话毕,九哥端起酒杯说:“各位兄弟,今天辛苦了,我敬大家一杯!”
喝完,九哥过来坐在我的旁边,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第一次紧张是正常的,以后跟着我干,包你吃香的喝辣的。兄弟,耍开心,这些女人,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看着九哥,帅帅的,一脸斯文,怎么也看不出来他会下令让他的朋友去断人一根手指。
我从来没有碰过女人。
坐在我身边的女孩,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娇好的脸蛋,一米六左右的个子。紧身的T恤衫勒出她优美的曲线。短短的折边裙几乎只遮住了两腿的交叉点。她的腿是那么美,不粗也不细,那么匀称,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
女孩紧挨着我坐着,挽着我的手臂。我可以感觉得到她凸起的胸部还有大腿的温度。
我感到自已比刚才要去剁人一根手指还紧张,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半天没有下去一滴酒。
我看到疯子,小强,还有菜花蛇,都很HIGH地喝着酒,在身边的女人身上乱摸。而九哥,则抱着女人在包房中间沉醉地跳着舞。
我显得很不合群,呆呆地坐着,闷闷地喝酒。
女孩摇着我,撒娇着:“你为什么不理我,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不是,你很漂亮,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不想对你太无礼。”
女孩于是把头轻轻地靠在我的肩头,柔柔地说:“我感到你跟他们不一样。”
不一样么?我在心里问自已。曾经那个壮志凌云的我还在么?
那晚我一直喝酒,喝得烂醉。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睡在一家宾馆里,旁边躺着一个女孩。
她还穿着那身衣服,紧身的T恤,还有短得离谱的折边裙。她睡得那么熟,以至于全然没有顾及到自已的睡相,我一起身就看到了她的裙子不能遮住的白色蕾丝花边内裤。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更不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希望我没有跟她做过什么离谱的事情,因为我觉得第一次就这样糊里糊涂在昏迷状态下发生了我可能会遗憾一辈子。
我掏出钱包,把里面所有的整钱都轻轻地放在她枕头边。
细细地看着她,不论是脸还是身材,都那么让人怜爱。如果她有一份正当的工作,或则根本就没有工作,我一定会拼了命追她。
回到学校的宿舍,疯子坐在我的床边削水果吃。
疯子说:“你小子太没用了,怎么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你就醉成那样了?”
我问:“我怎么去的宾馆?”
疯子说:“我们叫那小姐送你去的啊。”
我问:“你们就不怕她在路上把我杀了?”
疯子说:“放心,九哥的朋友,没有人敢动。再说,那小妹儿我们也不是第一次见,都很熟的。”
疯子站起来,准备出去,边走边说:“我就是等你回来,好吃个定心丸,我们都怕你昨晚上被玩死,哈哈。”
我问:“昨晚发生了什么?”
疯子一脸**地笑着说:“你走了后,包房里很精彩,我相信你那边也不差吧。我特地给那小妹叮嘱了,要把你侍候舒服,不然,九哥会找她麻烦,我猜她肯定不敢偷懒。”
疯子走了,我瘫坐在床头,没想到,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疯子这个贱人,以为是为我好,而我,恨不得杀了他。
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昨晚那个女孩打来的,她说她昨晚偷偷用我的电话拨了她的电话记下了号码,她说她要把我放在枕边的钱还给我。
我说不用还,那是你该得的。她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抽泣着哭起来。
我说好吧,那你找个地方等我,我去找你。
我们约在嘉陵江边的乱石滩。事实上,我到的比她早。初夏的阳光,和煦的江风,让人感到非常舒服。宽阔的江面上,漂浮着几只渔船。有鸟飞过,掠过水面,留下圈圈散开的波纹。
这一切,让人感到那么惬意,让人忘记所有的烦忧。
她来的时候,远远地就冲我招手。飘逸的长发在河风的吹抚下高高地扬起。她还穿着那件紧身的T恤衫,只是下半身换成了牛仔裤,高跟鞋也换成了运动鞋。我惊异于同一件T恤在昨晚和今天给我的迥异的感觉。
她看上去那去清纯,那么活泼,那么可爱,那么典雅。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她这个样子,绝对不会想到她是做那种工作的。
她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跳到我的跟前,双手把钱伸到我的面前。
我没有接,转过身去问她:“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说:“什么也没有发生,你醉得很厉害,一回去就睡了。”
“真的吗?”
“真的,不过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不然,就害死我了。”她一幅可怜的样子。
我微笑着,接过钱装进钱包,因为她说她不想把照顾我当成一笔交易。
我们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聊了一个下午。
她叫江月,自贡人,17岁。江月考上了当地的重点中学,可是,没有去读成。因为家境不好,而且她还有个弟弟,弟弟成绩并不好,但是却是家里的掌中宝,家里决定把钱存起来,将来交高价送弟弟到重点中学去读书。
江月不吃不喝哭了三天,但是并没有感动家人。后来她病倒了,送到了医院。有同学来看她,告诉她,听说她不是父母亲生的,是捡来的,所以才会这么狠心地对她。
江月更难受,自已活一辈子,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抛弃自已,让自已在别人的家里受苦?难道,就因为自已是个女孩子?
万念俱灰,江月逃离了医院,在没有票的情况下混上了火车。她并不知道这趟车的去向,她只想逃走,越远越好,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也不认识任何人的地方开始自已新的生活。
中途,她怕被查到没有票,在一个小站下了车。稀里糊涂,就到了这里。
她甚至不知道这里到底离家有多远。
经过了几天的流浪,江月尝尽了辛酸。她有些后悔,她终于明白,原来,世界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残酷,而不是她梦想中的美好。
在她几近无路可走的时候,认识了红月的客户经理凤姐。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客户经理就是传说中的老鸨。
最初,凤姐在她饥寒交迫之际救了她,给她吃,给她穿,给她住。然后,就要求她到红月上班。
她不肯,死活不肯。
凤姐原形毕露,把她关在屋里,然后以1000元的价格强行卖掉了她的处女之身。
又是三天,不吃不喝,只哭。
也是这三天,她想通了,无法改变的,只有去接受。
处女之身,为什么这么在乎?还不是为了男人?
她恨男人,因为她的亲生父母因为她不是男孩而遗弃她,因为她的养父母因为她不是男孩而不让她上学,因为男人,她失去了清白之躯。
世界就是这样了,认了吧。
于是,她找凤姐谈。于是,她开始在红月上班。
我听着听着,竟然好想哭。因为同情?因为感到共鸣?还是其他?我说不清楚。
最初遇到疯子,我也是贪图一时恩惠,最后掉进无底陷阱,而江月,也是被人诱之以利,最后毁掉终生。
江月抱着头抽泣,我搂着江月流泪。
岁月流逝,我渐渐习惯了这种觥筹交错加刀光剑影的生活。
不过,我跟疯子还是有区别的,我在任何时候都会保持理性。而疯子,他就是一头野兽。
九哥很有钱。他家里本来就有钱,他带着一帮小弟,帮人打打杀杀,别人是需要付钱的。一般的“订单”上会注明打肿脸,买一根手指或一条胳膊。一条胳膊的买家并不多,除非有杀父之仇,一般还是较难下这样的大注。至于买胳膊的事,我也只是听说。
也就是说,我第一次干的,就是圈子里较大的买卖。
于是,九哥对我还是比较器重的。而我,也可以有比较风光的日子过。
渐渐地,我也了解了一些圈子里的动态。在这个小县城里,有两个真正的“大哥”,一个江湖人称刘麻子,一个人称虎头王。他们的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两个部份,一是接受“订单”,二是各个娱乐场所的“保护费”。事实上,九哥也是跟虎头王的。只是,我们谁也没有见过虎头王。
九哥说虎头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见的。
刘麻子和虎头王在这个小地盘里各自尊大,为了争夺利益,常有火拼。
那天,疯子叫上我,说九哥叫接待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叫维哥,是虎头王的什么亲戚。
其实维哥并没有在圈子里混,他是一个赌徒,输光了钱,就到下面的小弟这儿来,仗着是虎头王的亲戚,耀武扬威。
但是,虎头王的面子还是要给。九哥把事情交给菜花蛇,菜花蛇安排经常在一起混的几个兄弟一起陪陪。
还是红月,那是那个包间。
叫来一批姑娘,江月竟然也在其中。
维哥一眼就看中了江月。我的心头一紧。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担心江月,更那么害怕看到江月被别人抱在怀里摸来摸去,甚至做什么更过份的举动。
疯子知道我的心事,故意拉大噪门说:“既然你不舒服,要不你先回去休息?”
维哥一听就有点来气:“今儿个谁都不许走啊,别扫了哥哥的兴,今儿个哥哥要在这里对这骚娘们儿就地正法。”
我拍拍疯子说:“没事。”然后过去对维哥说:“维哥有兴致,兄弟我就是死也得在这儿陪好啊。”
我尽量不去看他们,但是又忍不住。而江月,我看到她也一直在看着我,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一面不断地慢慢推阻维哥,一面僵硬地陪笑。
我看得到她眼睛里的无奈,还有恐惧。
我知道,这恐惧来自于我的存在。
其实认识江月后,我常过去点她。但我们什么都不做,我们就坐在一起聊聊,喝喝酒,唱唱歌。江月说跟我在一起她很开心,也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才能最自然,最真诚地笑。在这个城市里,我是她唯一的朋友。
她也希望自已能是个“好”女孩,能挺起胸膛做人,但是她走不出来,这是个可怕的牢笼。
“啪”,在一记耳光声中,我缓过神来。
是维哥,他打了江月。我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疯子赶忙挡在我的前面。我看见江月在捂着脸哭。而那个什么维,揪着江月的头发怒吼:“他妈的,臭娘们儿,老子玩你是看得起你。你他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疯子过去拉住那个什么维说:“维哥,这娘们儿不行,要不换个好的吧。”
维哥一脸淫笑道:“我还不信有老子制服不了的女人,老子今天还真就上定她了!”
说完,维哥一把掀开江月的裙子,伸手去扯她的内裤。
江月双手拉住内裤,苦苦的央求维哥不要这样。但他仿佛更加来劲,哈哈大笑着又扯内裤又撕衣服。
终于,江月体力不支,被脱了个精光。只好一只手捂着胸部另一只手挡住下面,倦缩在沙发的一角。
她在哭,她在看着我哭,她在看着我无助地哭。
维开始脱自已的衣服,袒露出一身的肥肉。
“住手!”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知道这一喊的后果,跟那个什么维过不去,就是跟虎头王叫板。但是我真的再也看不下去。江月承受的痛苦已经太多,我见不得她受到伤害。
维怒得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他转身对着我的肚子狠狠地踢了过来。
我措手不及,被踢倒在地,捂着肚子,痛得喊都喊不出来。
江月已匆忙套上衣服,过来边扶我边关切地问我怎么样。
维奸笑着从他的包里竟然掏出一把匕首。我知道,他仗着虎头王的势力,真的什么都做得出来。强忍着疼痛从地上爬起来。
疯子赶忙过去抱住那个什么维:“维哥,跟小弟动气,值得吗?回去我会收拾他。”
维根本不管,一个劲就要冲过来杀我。
江月拉着我的手,疯一样的往外跑。
江月租的房子,小,但是收拾得那么整洁干净。
我坐在她的床边,她坐在我的旁边,紧紧地抱着我哭。
她说:“你怎么那么傻,你以后还怎么混啊?”
我说:“我不管,我就是看不下去。”
她使劲地用拳头捶我,边打边哭。
良久。
她偎着我睡着了。
我小心地把她放到床上,为她盖上被子。
我坐在床前,静静地看着她。多么美丽的女孩子,本是掉到人间的天使,如今却堕落到地狱。苍天啊,你如何忍心折磨这样一个可爱的精灵?
那白晳的脸庞,那么让人怜爱,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俯下身去吻了她。
她竟睁开眼睛对着我坏坏地笑。
她竟然没有睡着。
我不好意思地想起身离开,却被她抱住了脖子,接着就是狂风暴雨般的吻。
我第一次如此激烈地跟一个女孩接吻,又惊又喜,顿时热血澎湃,全身赤红。
她停下来,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惊魂未定地看着她,她坏笑着说:“干什么这么看着我,是你先吻我的,只许你吻我,不许我吻你吗?”
她突然收起笑容,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允许我今晚陪你睡吗?”
我怎么会嫌弃这么一个天使般的女孩,只是,我觉得这样做不太合适。
她见我半天没有应承,竟然将我的手拿起来从她的衣襟里放了进去,我触碰到了她温暖而柔软的胸部,我的手开始颤抖,那曾经让我幻想了多少年的地方,我终于触碰到了,激动兴奋得难以名状。
我再也按奈不住......
清晨醒来,江月早就醒了,躺在我的身边望着我傻傻地笑。
“你笑什么?”
“我笑我终于成功地勾引了你,你后悔吗?”
“我不后悔。”顿了顿,我望着她说:“我真没用,我没有办法解脱你,保护你,让你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不用再去那种地方上班。”
“你别这么说,我不要你来解脱我,你也不许爱我,我是个坏女人,但是,我们可以做最好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的,你懂吗?”
“我懂!”
小强打来电话,说九哥要我的一条胳膊。
我差点晕过去,那传说中的大买卖,没想到降临到我的头上。至于吗?我不就叫了一声“住手”吗?何况当时他还踢了我一脚。要一条胳膊,我以为只有有杀父之仇才能下如此狠手,原来我错了,在这个圈子里,有时,下狠手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平时称兄道弟的,原来都他妈的是假的。我只是一颗棋子而已,不需要的时候,随时都可以丢弃。
小强说虎头王给九哥说我是刘麻子的人,上次几个兄弟去“办事”,没想到被警察撞个正着,现在还拘留着,是刘麻子安排我故意报的警。
我仿佛明白了什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小强你信我吗?”
“龙哥,我信你也没用,九哥也不想这么做,估计是维哥故意陷害你。但是九哥没有办法,你快跑吧,越远越好,千万别说是我给你报的信啊!”
“小强,谢谢你!”
跑?我往哪儿跑呢?我跑了,如何向家里人交待?这是个严峻的问题,可是却不得不去面对。
那夜星光灿烂,我坐在校园里的北花园里,无助地看着过往的人群。他们,也许各有各的烦恼,可是他们至少不必担心自已的胳膊会被人砍掉。他们可以选择学习或不学习,可以选择爱或不爱,可是我,我却什么都不能选择。
上天给我的选择题总是只有一个选项,这太不公平。
我想到的是去找江月,跟她道个别。然后,去遥远的地方,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地方,开始全新的生活。
突然觉得我和江月的命运竟是那样的相似。
江月,一定也经历过如我现在一般的挣扎。
赶到红月,江月不在,她的朋友说她没有来上班。打她的电话,关机。到他家里,敲半天也没有人开门。
江月,她去了哪里?
突然发现我担心她胜过担心我自已。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再担心会有九哥的人认出我。脑子里全是江月。我想找到她,我只想跟她道个别。因为,也许,我会永远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也许,我会永远不能再见到她。
可是,她却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人间蒸发。
我脑子里乱极了。她会不会被九哥绑架来要挟我出现,她会不会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她会不会也像我一样,想忘掉一切,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她只是掉了手机。
江月,狠心的江月!
我被拖进了一辆出租车。
该出现的,还是出现了,该发生的,躲也躲不掉。
小小的出租车空间里,挤着五个人,有三个在后排,后排的中间是我,我肚子的左右,都被顶着锋利的匕首。我感到只要我动一动,那匕首一定会扎进我的肚子。
司机是九哥的朋友,我们只要要去“办事”,就由他开车送。而这次,他还是送人去办事,而办事的对像却是我。
就像是罪恶的涅磐,也许进了这个圈子,就注定有悲剧的结局。
副驾驶座上坐的,竟然是疯子。
他始终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过头看我,我知道他的心情,还有他的无奈。九哥让他办事,不办,他就跟我同是叛徒。
我甚至没有去想到底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因为恐惧或其他,我脑海里一片空白。死囚被拉往刑场时的感受和心情,大概是跟我一样的吧。
我想到了家里还在辛勤劳作的父母,你们,此刻,吃晚饭了吗,休息了吗,儿也许,这辈子不能孝敬你们了,儿有错,让我下十八层地狱吧。想到此,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
车在嘉陵江大桥边停下,我被拉下车,拖到桥下,出租车则扬长而去。
我绝望了。
那大桥下是什么地方?黑暗而零乱,桥墩旁到处是大小便,听不到闹市的宣嚣,听到的只有哗哗的滚滚江水。也许这地方只有三种人会光顾:憋急了大小便的过客,无家可归的乞丐,还有就是如我们这种来解决恩怨的。
没有对白,没有指责,我被扔到地方后就是雨点般的拳打脚踢。
我双手护着手和胸,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感觉不到疼痛,感觉到的只有恐惧和悔恨。
“疯子哥,动手吧!”有个小喽啰大概是打累了。
于是拳打脚踢终于停下,场面顿时安静。
我退到桥墩的一角,强撑着坐起来靠着桥墩,用手擦去嘴角的血渍,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全身都是钻心的疼痛。
疯子的手里拿着一把刀。在星光下,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却看得到他眼睛里的闪烁,还有那刀尖的寒光。
“疯子,看在往日的情份上,留我一个全尸吧!”
“我成全你!”疯子嘴里的每个字都那么有力地吐出。
疯子的刀狠狠地插进了我的身体。在那瞬间,我终于看到他的面目扭曲而狰狞,他的表情凶恶得像匹失去理智的恶狼。
我可以感觉得到血涌出浸到衣服上然后变得冰凉。
“砍下他的胳膊啊!疯子哥!”有个小喽啰在吼叫。
疯子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同时把脸凑到他的脸上同样大声地对他吼:“老子做事不用你教!”
疯子带着小喽啰往黑暗里疯一样地跑走了。
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死,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我还要孝敬他们,还有,我还要找到江月,将来,我还要结婚生子,也许是与江月,也许不是。
我爬到了桥头,往路中间爬以让过往的车辆可以注意到我,血在我的身后留下长长的印记。
只有车向我鸣筁,却没有人愿意停下来救我。
我的意识开始模糊,身上的疼痛开始麻木,好想闭上眼睛,好好的睡一觉。但我知道,一旦闭上眼睛,也许,一切就结束了。
强打起精神,我要活下去,继续前进。
我看到一辆车停在路边,车旁边有个男人正在对着桥栏杆小便,我不顾一切,拿出混身力气冲过去,拉开车门,一头倒了进去。
在听到里面发出女人的尖叫声的同时,我再也支持不住,闭上了眼睛。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仿佛只有四个字:听天由命!
如果我死了,一切就结束了,所有的事,就会如我的躯体一样,灰飞烟灭。而我也没有机会在这里写这篇文章。
既然我写了,说明我没有死,天意。
当我知道我没有死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不知道自已昏迷了多久。身上已不再痛,但是不能动弹,全身被纱布包裹,裹得我就像快要破茧成蝶的蛹。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爸爸和妈妈都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睡着了,妈妈靠着爸爸的肩膀。他们都显得十分憔悴,脸色腊黄,很深的眼袋。妈妈的额角,垂下几缕白发。妈妈,你怎么突然老了这么多?我的心一阵酸楚。
就像是心灵感应,我没有丝毫动弹,妈妈像是感觉到我已经醒了,她也睁开了眼睛。
妈妈的表情明显从倦怠转为惊讶继而转为兴奋。她突然跳起来摇醒爸爸:“快,快,儿子醒了!”
爸爸醒了,看着我,没有说一句话,他的眼神里满是悲伤和失望,十足的恨铁不成钢。
我从小到大,怕爸爸的眼神胜过妈妈的棍棒。爸爸的形像在我的心目中总是无比高大。他从没有打过我,也很少骂我,但他每一次,给我的每一句教导,都像是用刀子刻在我的心坎上。
妈妈的眼里闪着泪花。她扑过来握着我的手,不断地问:“儿子,怎么会这样?你知道你快把我们吓死了吗?你还疼吗?......”
我的眼泪哗哗地流,妈妈,对不起!我总想着要好好地让你们对我放心,可是,我从小到大,就没有让你们放心过。也许你们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生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爸爸表情是那么严肃,他对妈妈说了句“他刚醒让他休息会吧!”就出去了。
妈妈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我流泪。她那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像是第一次见到我或是想从我的脸上找出奇珍异宝一样,也或许,她想从我的脸上读出我心里的欠疚和悔恨。
妈妈,别哭,孩儿真的知错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次,我真是在鬼门关徘徊而最终被拉了回来。疯子的那一刀,再偏2毫米就会刺中我的心脏。那刀伤深72毫米,宽13毫米,失血量已达到人能承受的极限。除了那处刀伤,还有手指,肋骨等5处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挫伤。
这让我在医院足足躺了三个月。
爸爸要回去照顾家里,三天两头来看我一趟,妈妈一直照看着我。
我的手机上,有疯子,小强,菜花蛇,还有九哥的未接来电。也许,他们在确认我有没有死,也许,他们想再来杀我一次,也许,他们想给我道歉让我重新回去。我没有接,那个世界,在短短的时间里,竟然变得感觉离我好遥远,我甚至有时候都不能相信我曾经跟他们在***打杀杀地混过这么多的时日。
我期待江月的来电,可是,当我每次兴奋地听到电话声时,拿起来却又只有失望地挂掉。
我整天回味着我跟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第一次见到她时被她挽着手臂时的激动,跟她一起在江边听她讲身世时的酸楚和同情,被狗屎维欺负时的愤怒和失去理智,还有在她房间里发生的巫山云雨......一切,都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我幻想她会出现,突然出现在我的床前,那样我一定会不顾全身伤痛奋力地跳起来抱住她狂吻。可是,白天变成黑夜,黑夜转为白天,她始终没有出现。
也许,我和她的故事,就是这样的结局吧。随着我的身体一天天康复,她的身影,也一天天变得淡漠和遥远。耐心,终于被时间折磨得无法招架。也许江月,注定只是跟我擦肩而过的过客。
更也许,失去,才让这段往事变得美丽而刻骨铭心。
出院后,爸爸带着我们举家搬到了另一个同在川北的小县。为了逃出那个给我留下噩梦的地方,为了避免再有人寻畔,为了让我忘记那些不应记住的往事,为了开始全新的生活。
那年,我十八岁。
为了赶走那些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阴影,我被爸爸托关系加交高价送到了一所校风还不错的普通高中学习。
我整天埋头苦读,学习成绩一度好得令我自已都难以相信。那个曾经成天打打杀杀不务正业的我原来真的被疯子刺死了。现在的我,已经脱胎换骨。我拼命地学习,为了忘记过去,为了找回失去的尊严,为了让爸爸妈妈放心,为了......心中的江月。
当我累的时候,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江月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仿佛看到她温柔的笑容,我仿佛闻到她头发的香味,我仿佛听到她,不断地给我鼓励:加油,你一定行!
我终于考上了成都的一所还不错的大学。
毕业后,我在成都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日子就这么过着,有时,会回头去翻看那些残留在记忆深处的甜蜜与痛楚。有时候,会一个人倒一杯酒,坐在窗前对着明月喝到天明。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放弃对江月的寻找,QQ,校友录,博客……
我写下这篇文章,希望她能看到,我想让她知道,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也将是我最珍惜的一个女人,更是我现在最想念的女人。
江月,你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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