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她的表情我就能够看得出,兰端此刻忍受着极大地痛苦,但是我还是情不自禁的说出来这样残忍的话来。
说完之后我也禁不住被自己的话惊了一跳,我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的冷酷,想当时听见宜主说出想要陷害兰端的话得时候还觉得宜主狠心,现在,我竟然也成了这样的“人”?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们?
兰端听见我说出这样的话时也是不可置信。然后突然笑起来,笑得格外凄凉。
看着她此时的样子,不知不觉我走过去一把拽住她的脚,扯下她的鞋袜。
兰端惊慌的叫起来:“不要,求求你了!不要看!”
但是,她说话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看到了她的脚上长了一颗肉团,而且正正的在脚心肿的有桃核儿那么大,又红又肿,像是要流出脓水来。
看到这个东西,我的心突然软下来,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对不起兰端的。
对于女子来说,一双脚是多么的重要,据说先朝有女人因为自己的脚被别的男人看了,就砍掉了自己的脚,而且听说已婚的男人也是极为重视自己的妻子的脚的。
如果这样的事情传了出去,兰端必然会从这里被赶出去。
兰端绝望的说道:“呵呵,现在你可以走了,告诉所有的人,我的脚是这样,这样你就会少一个对手。”
我此刻却没有再对她说出残忍的话的意思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其他人看到这样的一双脚,必然也不会说出什么狠毒的话来。
我一直都认为兰端是我们当中生的最美的女子,一双凤眼微微向上飞起,透露着点点的妩媚,身材胖一分嫌胖,瘦一分显瘦,肌肤细腻,脸颊上如桃花飞舞。一双玉手,十根手指如水葱凝脂。
可是,让我没有想象到的是,如此美貌的女子竟然偏偏生了一双这样的“脚”。
可是,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她的脚本也是嫩白的,只是脚心的那一块肉瘤完全毁掉了美感,甚至因为原本的美丽对比的,更显得丑陋。而且因为惧怕我们看见,所以脚上一直裹着厚厚的白布,现在已经被染成难以名状的颜色。
兰端恨恨的说道:“这世上人心都如蛇蝎,尤其是你,赵合德!”
我站起身来,装作风轻云淡的笑笑,然后瞪着她说:“是吗?我今日偏偏就要做一次好人!”
说着走到外面,从厨房打了热水来,端到她面前,把她的脚按在铜盆中,她尖叫道:“赵合德,你这狠心的蹄子,竟是要杀人吗!”
我冷冷的说道:“只是加了一点明矾、苦参和马齿苋而已,你感觉到疼是因为你的脚破了,这些东西都是除脚臭的,你要觉得疼痛难忍,也可以不泡,没人勉强!”
兰端大约也是明白了利害关系,如果说到时候脚臭的味道散发出来,对于女子,依旧是不好的,而且很快就会被人发觉。
不知道是因为疼得关系还是其它,兰端眼眶微微泛红,嘴里却依旧咬着牙,恨恨地说:“赵合德,我...我是不会感激你的!”
我笑笑说:“呵呵,我只是因为那一天踩到你,赎罪而已,你的感激,我担当不起。”
兰端却说道:“那我偏偏要说,谢谢。”说完自己也就笑了:“我竟不知道,有一天我也会跟人说谢谢呢。”
我也忍不住舒心一笑:“看来你也不是不可理喻嘛。”
兰端仰起头一笑,说道:“谁说人家不可理喻,只是觉得那些女子未免都太俗气了些,最不喜欢她们表面上和和气气,私底下却斗来斗去的。”
我说:“你若是不喜欢争斗,何苦要来这地方呢?”
兰端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知道我先前的名字是叫什么吗?是霍兰端。”
我吸了一口气,难道?
果真,兰端接下来就说:“我的曾祖父是霍光。”
霍光是我们大汉家喻户晓的人物,几乎是我朝的一个丰碑。当年霍氏权倾朝野,霍光是三朝元老,是昭帝的皇后的外祖父,是宣帝的岳父,但是遗憾的是在霍光病死之后,霍家就慢慢的败落下来,至现在霍氏后人在朝堂中已经近乎销声匿迹。
兰端说道:“当年宣帝因为惧怕我曾祖父的兵权,暗地里瓦解我曾祖父的势力,曾祖父想的这一生为了大汉皇室鞠躬尽瘁,从无二心,到头来竟然落得皇帝的猜疑,心中郁结,最后凄然离世。我爷爷和父亲和曾祖父比起来,是比不上我曾祖父的,况且皇帝是下了决心要除了我们霍氏的,所以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机会东山再起。”
我想着虽然没落,但是兰端的身上依旧有着一股大家小姐的风范,尤其是那小姐的架子。。。。。。
兰端又说道:“虽然我出生的时候,没有见过霍家的一点风光,然而我的祖母,母亲都是大家闺秀出来的女人,虽然不能给我富足的生活,但是在礼仪上,举止上对我却是严格要求,琴棋书画也是样样要教的,后来我祖母和母亲过世,我的父亲遇见了赵爷,知道赵爷是有势力的人,便要我跟着赵爷来到这里,希冀我有朝一日能的皇上的青睐,让霍氏重振昔日的光辉。”
“那你想吗?”
兰端扭头望着屋外的院落,秋天已经来了,花树都渐现枯黄,让人忍不住感到萧索之意,她凄然一笑:“你说,我们有的选吗?只因这天下是皇上的,天下的女子无不竭尽全力的想要得到皇上的宠爱,得到了一切都有了,如果有的选,我宁愿去那没有人的山野之中,和心爱的人平淡到老。”
我听得这话,不觉得已经动容。别人只道我和宜主是亲姐妹,我也知道我和她的情分是最深的,但是今日突然发现,自己的内心深处竟然是和兰端有着一样的向往。
她说的话,想要的生活,和我如出一辙。
兰端问道:“妹妹,可有喜欢的人吗?”
我似是而非的摇了摇头,该怎么说呢?喜欢吗?可是才见了他一次啊,或许他连我长什么样都不记得呢。不喜欢吗?可是总是在某个不经意间想起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兰端并没有在意的我的为难,自顾自说道:“我喜欢了一个人呢,五年前,自己还是十多岁的样子,因为和父亲闹翻,一气之下跑出家门,躲在石桥地下哭,哭着哭着竟然就睡着了。后来觉着鼻子痒痒的,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双美丽的眼睛在盯着我看。那是我至今看过最漂亮的眼睛,我一直都在想,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长出这样漂亮的眼睛来。”
说着,兰端没有再说下去。我却随口一问:“后来呢?”“后来,后来,他现在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富平侯了。”
富平侯,又是富平侯,记得当初我们在荒野被劫持的时候,富平侯救下我们,当日的冯多多现在的赵宜主就说过将来如果不能入宫,嫁了那样的人也是好的。
我要是告诉兰端,她喜欢的那个富平侯是个喜欢偷窥人洗澡的变态,而且还会对男人动手动脚,不知道她会作何想?
但是我终究是没有说的,我从来不是那种口不择言多话的人,况且下个月我就十四了。从十三岁到十四岁,我经历的太多太多,这一年我见惯了生离死别,见惯了世态炎凉,也见到了让我悸动的温暖,甚至连我的名字都已经变了,不再是冯采清,而是赵合德。
我的心思也是重了几分的。
我和兰端又是聊了一会,估摸着宜主和锦庄要回来了,这才帮着兰端穿好鞋袜,扶她回床上。
我问兰端:“姐姐可真是讨厌锦庄妹妹吗的紧?”
兰端坦然一笑:“妹妹,如今我就跟你说了实话吧,其实我也说不上讨厌谁,只是因为爹爹相逼到了这里,心中不痛快,所以看着谁都是觉得不舒坦的。说起锦庄,其实我倒是挺佩服她的呢,着了迷的学跳舞,妹妹你是没见过,锦庄那舞跳的是一个绝啊。”
我说:“那姐姐可愿意不记恩仇,忘了以前的那些不欢快,以后我们好好相处。”
兰端点点头。
我说道:“姐姐能够这样想是最好了,只是姐姐需得再给妹妹一点时间,容妹妹在跟锦庄妹妹说说。”
其实看得出兰端也并不是什么硬心肠的人,只不过是爱耍耍小姐脾气,真要是按照我那法子把她给孤立了,她也未必能够承受的住。
等到宜主和锦庄回来之后,我便细细的和她们把这些话都说了,锦庄倒是说道:“听姐姐这么说,我仔细地思量了一下,觉得姐姐的话是不错的,虽说是经常和她拌嘴,但是也并不是真的就恨她了。既然她愿意和我们和解,那咱们就好好地和她相处吧。”
倒是宜主,却嘟囔着说:“妹妹也真是的,这么容易就原谅了她,也不想想当初她怎样在众人面前给你难堪!要我表面跟她好着,我还能做做样子,但是我心里是决计不会接受她的!”
我又跟宜主细说了很长时间,宜主才接受了我的建议。当然,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关于兰端的脚的事情。
从此以后,我们也算是一团和气,我渐渐的发现兰端就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跟我黏糊的的不行,而且还很小孩子脾气,经常要吵着和我睡一张床,我们还经常在晚上的时候说说贴心话。
兰端的脚也渐渐的不疼了,只是那肉瘤还在,我跟她说,等以后我一定好好学医术,一定要治好她的脚,兰端还说一定要等我。
那一段日子算是我从洪灾之后,过的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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