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千金谋 >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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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灵玉有喜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莫国后(和谐)宫,都因此事,而颤了三颤。

  

      司马青已年过花甲,同昔日里,纳兰段喜得纳兰述、纳兰雪兄妹时相仿,区别只是,皇后灵玉小他近二十岁,纳兰段的正妻平氏,却是比纳兰段还要年长些的。

  

      虽时日太短,还无法知晓,皇后灵玉腹中的孩子,是男是女,但,老年得子,得遇人生三大喜事之一的司马青,还是给了这个孩子,最大程度的期待和周到。

  

      青鸾宫里伺候的下人,比以前时候多了整整一倍,奶娘,也提前使人预备下了二十几个待选,御医每日请两次平安脉,膳食每顿不少于十个菜,他自己,更是除了上朝的时候,悉数陪在了皇后灵玉的身边,连需要批阅的奏折,都是搬去了她的寝殿里面,连有人禀报事情,都不避讳她在!

  

      本就因“失宠”而有些心情不愉的乐妃澄乐,也就是司马殇的母妃,在听闻了这事儿之后,气得摔了满屋子里,所有能摔的东西,然后,修书一封,使人给在商国为质的司马殇送了去。

  

      原本,乐妃澄乐以为,自己的宝贝儿子迎娶上了纳兰家的郡主,就该从此得司马青喜欢,飞黄腾达,有望一争皇储之位了。

  

      却不料,他的宝贝儿子,大婚当天,就险些被人害了性命,之后,侥幸被救活了过来,抓出了司马玉这凶手,司马青也不治罪,随随便便给了自己的宝贝一块儿破封地。就打算着堵他们的嘴了。

  

      去封地就去封地罢,好在。自己的宝贝儿子有本事,在封地立住了脚。得了百姓们的拥戴,眼瞧着,声望就要超过司马玉那混蛋玩意儿了,可怎想,司马玉那混蛋,再出幺蛾子,在三国盟会上,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押给了商国去当质子!

  

      本来。司马青都已经震怒的废掉了皇后,罢黜了太子,她满心欢喜的以为,接下来,就该是她登临凤位,把压了她几十年的皇后灵玉给踩在脚下,坐等司马青寻机把自己的宝贝儿子从商国接回来,立为储君了……结果,竟又是人算不如天算。害得她空欢喜一场!

  

      司马青也不知是因为什么,而被皇后灵玉那个该死的妖精给又迷了心窍,不过是去了一趟冷宫里见她,然后就。就非但不计较她教子不严的罪过,还比以前时候,更寵爱她了!

  

      现如今。那妖精又有了身子,若……以后。再生一个皇子下来,她的日子。还怎么过?!

  

      “小姐,你就别担心了,殿下那么聪明,定会帮你想出好法子来应对的。”

  

      奶娘姬氏小心翼翼收拾着被乐橙摔砸了一地的碎瓷片儿,生怕她一个不小心,就弄伤了自己,她可是自己一辈子的依靠来得,只要她不倒,自己就能一直风光下去,自己的儿子孙子,就能一直都有铁打的饭碗在手,“福兮祸所依,说不定,那老女人现在春风得意的,待到生产,就……四十多岁的人了,奎水都快要没了,还又有了身子,谁敢说,就真是什么好事儿来得?指不定,就是一尸两命了呢!”

  

      听姬氏说的顺耳,乐妃乐橙的心情,便是稍稍好了一些,冲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在心里又狠狠的咒了皇后灵玉几句,才是过瘾了。

  

      ……

  

      商国,七月城。

  

      纳兰雪已经就着大商堪舆图,画出了大约的治水方案,其中,之前时候,因为地势过低,而被水淹了的及笄城,和往年时候,年年被淹,唯独今年,因为得了及笄城的堤坝垮塌便宜,才没被淹没的姬将城,被她规划成了两个大型的蓄水水库,原本的城池,则被暂定了遣往三十里开外,地势较高的平坦地方,并,拟建新城。

  

      “这可是个不小的工程,雪儿。”

  

      看着纳兰雪画的图纸大样,尚扶苏只觉得,他昔日所见的,商国修缮的水利堤坝,真是耕牛脚下的兔子,太不够看了,“且不说这堤坝修缮和河水改道,单是这两座城池,要建起来,也不是两个月就能做得到的啊!两个月的旱季之后,就该立冬,在这之前,百姓们通常都会种些耐寒的粮食,来充当冬天的补给……你把这两座城池,都定做水库,城外原本的耕地,自然就不能用了……一边儿要开荒耕种,一边儿又要建设新城,还得腾出人手来,去修缮堤坝和水库,两个月的工夫,怎么能够?待到了冬天,冰天雪地,滴水都能成冰……没有城墙挡风,百姓们……”

  

      “我有说过,要等到大水下去了,才开始修建新城么?”

  

      纳兰雪笑着抬起了头来,眉眼弯弯的,看向了尚扶苏,“现在天气不热,又不是耕种的忙碌季节,让那些个因为水祸,而流离失所的灾民们,去开建自己的新家新城,不是刚刚好么?索性,也是要你从大库里拿粮食出来,补给养活他们的,都是那么些粮食,养些能出力的忙人,总比养些闲人要来得有用罢?”

  

      “你的意思是,尽快就开始建设新城?!”

  

      尚扶苏微微一愣,继而,便豁然开朗了起来!通常,遇上灾祸,好的当政者都只会拿粮食出来补给派发,保证他们不会饿死,度过难关,却鲜有人想到过,其实,这个时候,也是可以给这些人活计,让他们自力更生的!

  

      “受伤的人,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打算,依着在雨城建城的法子,让他们凭着自己的本事,给自己建出好过以前数倍的新居来,顺带着,也可以提前筹备一些修建水库和堤坝的物资。”

  

      纳兰雪倒是不奇怪尚扶苏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毕竟,一个时代。会在很大程度上的,决定一个人的眼光长短。即便,他身为帝王。“索性,石料和木料,总也是要用的,提早儿备下些,哪里野用得着。”

  

      “全天下的人,都在传言,说你兄长是个举世无双的奇才,依着我看,雪儿。你的才智,可是半点儿都不输给他的!”

  

      原本发愁的事情,在纳兰雪的几句话之后,就得以解决,此时的尚扶苏,真可谓是欢喜的寻不出话来表达自己的所想了,这个女子,是他的心上人,更是他的福星。虽然……如今,她已是旁人的未婚妻,但,他依旧执着。甚至,愈发坚持,非她不娶。对,非她。不娶!

  

      “我也是寻常里,从我二哥那里听得多了。才稍稍记下了一些来,哪就至于,跟你说的那么了不起?”

  

      纳兰雪自不能说,其实,那坊间传闻的奇才,是我,不是我二哥,那是个秘密,永远,都只能是个秘密,哪怕,是纳兰段辞世后三年有余的现在,哪怕,是司马青为君不仁,将她这个为莫国做出过巨大贡献的贤臣良将,发配别国为质的如今,哪怕……是司马玉继承皇位,成为莫国新皇的将来……

  

      这不是她一个人的声望与否,而是纳兰家的美名得失,她纳兰雪,从来都是个护短的人,她绝不会给任何人,以任何机会,指责和诋毁她的爹娘和两位兄长。

  

      她已经可以什么都不计较的做个小女人,一文不名的安稳隐世了,她的千叶已经不在,纵使她扬名天下,千古留传,又如何?

  

      在纳兰雪看来,司马殇不是个能让她一见钟情的人,甚至,连日久生情,都有些困难,但,他却是个值得她依靠和好好对待的痴情男子,他可以为了她,死都不顾,面子都不要,尊严,都丢弃……有的时候,感动是一种很令人恐怖的情绪,积累的多了,便会,连许多的原则,也一并忘记……

  

      “如果,司马殇想成为莫国的储君的话,或许,我也是可以助他一臂之力的,至少,他会比司马玉那个心胸狭窄的太子,更适合做个帝王,更能善待百姓。”

  

      纳兰雪的心里,突然冒出来了这么一句,惹得她自己,也是微微一滞,忙使劲儿摇了摇头,让自己不再去想,“殇那么喜欢自由的一个人,定不会想要成为帝王的,我要做的,只是给他积攒下足够安身立命的声望和资本,让司马玉不敢再对他动手,就好了……那坐了上去,就得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龙椅,有什么值得人惦记的!”

  

      见纳兰雪突然说着话儿,就愣起了神儿来,尚扶苏便打算稍候一会儿,不要影响她想事,可左等右等,眼瞧着都快过了一炷香的工夫,她还是在双目无神的只盯着一个方向发呆,尚扶苏便是有些担心起了她来,伸手,小心翼翼的在她的眼前晃了晃,轻声唤了她一句,“雪儿?”

  

      “嗯,我在。”

  

      纳兰雪被这么一唤,便是回过了神儿来,意识到是自己想心思想的走神儿了,不禁有些尴尬,稍稍笑了笑,算是免羞,“咱们说到哪儿了?”

  

      “说到堤坝和水库的建设,可以提前准备,新建城池一事,也该尽早开始。”

  

      尚扶苏佯装未见她的尴尬,伸手,端了石桌上的茶碗,轻抿一口,发觉喝到嘴里的,已是凉透了的,也只是面色不改的咽了下去,没有往一旁去吐掉,“雪儿,你画的这些个治水的草图,也是跟你二哥学得么?”

  

      “以前时候,从我爹爹那里看的,莫国的水利工事,全是他亲手画出,建议莫皇修建的。”

  

      这一点,纳兰雪倒是说的如实,纳兰段当了几十年的莫国丞相,便兴修了几十年的水利,她如今画给尚扶苏看的这些个图纸,只是纳兰段所画的那诸多治水工事里的,千分之一都不到,“我小的时候,听母亲说过,我跟二哥出生之前,有过四年的大旱,那四年里,整个莫国境内,滴雨未下,全是凭着我爹爹有先见之明,劝告皇帝提早兴修起来的水利工事,才没有渴死一人,耽误粮食的收成!不然,就那几年,可不知该饿死多少人了!”

  

      “老相爷一生为民,不然。也不会在驾鹤之后,仍得那许多的百姓爱戴。”

  

      对纳兰段的态度。尚扶苏延续了昔日里,尚应世的尊敬。“放眼史籍,又有几人,能因葬入皇陵,令百姓不得进入祭拜,而得捐设祠堂,日日不断香火祭拜的?我啊,若是能勤恳一生,死后得他三分的声望和百姓记挂,便是知足了!”

  

      “百姓们都是明眼人。你为他们做了多少,付出了多少,他们嘴上不说,却是会都记在心上的,自古以来,生前碌碌无为,得人恭维顶礼之人,死后,多鲜有人祭拜。生前为民谋福,多遭同僚不屑冷眼之人,死后,却多坟前繁花似锦。”

  

      纳兰雪这一辈子。只佩服两人,一个,是她爹爹纳兰段。能拿捏平衡君臣之道的同时,还为民谋福做主。护佑了几十年的莫国百姓,另一个。是她娘亲平氏,能在她爹爹落魄之时,不离不弃,能在她爹爹得志之后,几十年不出院门,以防遭人恩惠,授人以柄,拖累她爹爹报答,“我是个不孝的孩子,八岁之前,贪玩淘气,没对爹娘尽孝,八岁之后,又为皇帝颂德,十几年不曾娱亲……连如今,择婿成亲,都拖累两位兄长,因怒辞官,带了爹娘棺椁,归隐世外……”

  

      “逝者已矣,追悔也是无用,不若,常忆心中,逢年节时候,多为他们侍奉些香纸,也便是了。”

  

      尚扶苏本想说,让她修书给纳兰籍和纳兰述两人,来商国定居,若愿为官,自己可拱手捧上文丞武将之职,却又一想,以纳兰述的本事,莫说是想要区区一国之丞的位置,便是一国玺印,也可不费吹灰之力的到手,他既是选择了归隐,那便该是因为,厌倦了朝堂政事,想要过平静日子了,自己跟纳兰雪提愿恭迎他们兄弟二人来,岂不是给他徒增为难?想及此,便是只张了张口,就变了话题,“这世间事情,多难尽人意,寻常人总爱说,万事如意,万事如意,哪就有人能有那般的幸运,能万事,都如意的?”

  

      ……

  

      商议好了要开建新城之后,第二日,尚扶苏便亲笔抄了纳兰雪给他草拟的诏书,使人再次携抄之后,贴去了供那些灾民们临时落脚的极乐城。

  

      诏书的内容非常简单,几乎跟昔日里,贴在雨城里的那道城主令一样,自愿参与,供给饮食,依着劳动成果,奖励所得,宅院商铺,官学名额,田地农具,应有尽有。

  

      雨城百姓建新城时,还是有处居住,有营生糊口,只想着要锦上添花的,而及笄城的百姓,却是不然,大水决堤,把整个及笄城都泡进了水里,就算是大水退去,他们还能回返家园,剩下的,也只会是残垣断壁,家财尽失,所以,这近乎同样的一张榜文,对他们的吸引,却是要比对雨城的百姓,多了数倍不止!

  

      依旧是同样的报名之法,依旧是同样的记分手段,及笄城的百姓们,迫不及待的排队等候在登记的桌案之前,满心欢喜的,领取属于自己的号牌。

  

      看着不远处,还在点着油灯,为及笄城的百姓们登记的官员们,纳兰雪勾唇一笑,扭头,跟燕娘吩咐了一句,让她去煮些参茶来,以她的名义送上。

  

      勤勉为民的官员,总是值得人尊敬的,这些奉命登记的人,本该是只登记到日落,就可以停下来,告知剩下的百姓们明日再来,但,他们没有,天黑,点灯,饿了,从旁抓一块儿干粮充饥,渴了,从旁舀半瓢凉水解渴。

  

      “你有一群尽职尽责的好手下,扶苏。”

  

      纳兰雪深吸了一口气,扭头,看向了站在她身旁的尚扶苏,似有感悟的叹了一句,“我在莫国的时候,很多人都说,商国是蛮荒之地,如何如何可怕不堪,我半信半疑,现如今,来了这里,我才是发现,这所谓的‘蛮荒’,只是因为,这里的人,少了那边儿许多人奸诈耍猾,多了许多认真勤恳,这种‘蛮荒’,我很喜欢。”

  

      “喜欢,那就永远留在这里,好不好?”

  

      尚扶苏已经习惯了手下这样的做事,确切的说,在商国,如这些正在登记的官员这般做,是很寻常,很理所应当的。“做商国的皇后,做他们的信仰。做我,一生的伴……”

  

      “我是司马殇的未婚妻子。做不了你的皇后。”

  

      纳兰雪早已自纳兰述那里听说,尚扶苏把皇后权印让他转交的事儿,对尚扶苏的痴情和执着,也是颇有些无措,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一场误会,或许,现在,他们真的已经是夫妻。但,天意弄人,过去了的事情,便等于是水,覆水,总也难收,“你也看见了,他待我很好,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你是个好皇帝,天下如此之大,总会有一个比我更适合的女子,做你的皇后。”

  

      “我说过。商国的皇后宝座,永远,只为你而留。”

  

      尚扶苏声音平静。就像,他只是在说一件极寻常的事情。这件事,历经百年。千年,万年,也不会变更,“我在商国等你,你何时后悔了,就来寻我,如果,那时,我已经死了,就去打开龙椅右手边儿的扶手,里面,我会给你留下遗诏,封你做商国的太后,我的正妻。”

  

      “不会有那一天的,你还是收了心思,好好儿的找一个适合你的女子,成亲生子罢!你已经是商国的皇帝,总不诞育子嗣,可该遭人猜忌议论了!”

  

      纳兰雪胡乱搪塞了一句,便转身,落荒而逃,她只是把尚扶苏当成蓝颜知己,却冷不丁,听到了他这么倾诉心意,这……这已经远超出了她的接受能力,所以,除了溜之大吉之外,她也再想不出旁的法子……看来,她真得尽快的,跟司马殇商议一下,他们的大婚事宜了!有些事儿,真的是,宜早,不宜迟的!

  

      ……

  

      纳兰雪进门儿的时候,司马殇正在看乐妃写来的信,见她来了,也未避讳,只抬头跟她打了个招呼,就继续低头拧眉看了起来。

  

      司马殇极少面带愁容,便是之前时候,他遭人在大婚之日行刺,险些没命时,也是竭力跟她笑着,跟她说,自己没事,让她不要担心,所以,这时,见司马殇竟是在拧着眉头看信,纳兰雪又怎会不觉奇怪?

  

      “出什么事儿了么,殇?”

  

      见司马殇并不慌忙的把信收起来,纳兰雪便是默认,他是跟以前一样,不打算跟自己隐瞒事情的,缓步上前,在他的身边儿坐了下来,却并不去看他手里的那封信,她不是那些不懂礼的宅府女子,总想着窥探旁人的秘密取乐,在她想来,便是夫妻之间,也是该有起码的尊重的,司马殇希望她知道的,自然会告诉她。

  

      “母妃又开始不懂事儿的胡闹了,我担心,她遭人蒙蔽,做出损人不利己的恶事来,损了跟父皇的情谊,让大哥也徒增为难。”

  

      司马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手里的信铺平放在了纳兰雪的面前,“皇后娘娘喜得身孕,父皇多年未得子女,如今突然又有了好消息,难免会多寵爱一些……母妃也不知是遭了什么人的挑唆,觉得是父皇冷落她,待她不好了,这不,正跟我写信闹得要寻死觅活呢……父皇都已是年过花甲的老人了,寻常里,又要忙于政事,哪就来得那许多精力,对每个妃子都面面俱到呢?唉……果然,还是应该就娶一个女子为妻,不纳平妾婢奴,来得方便!”

  

      “呦,不都说,男子皆喜齐人之福么?”

  

      纳兰雪笑着调侃了司马殇一句,便伸手,拿起了那张他推来自己面前,让自己看的信笺,“怎得,我瞧着,你是对这事儿,还颇有厌烦了?”

  

      “人的心呐,是很小的,放进去了一个人,就满了,容不下其他了,那些觉得齐人之福好的男子,并非是真的就那么以为,只是,他们还没遇上自己心喜,足够装满整颗心的人罢了。”

  

      听纳兰雪调侃自己,司马殇也不着急懊恼,只浅浅一笑,“偷瞧”了她一眼,脸色泛红的低下了头去,“我还是觉得,书上写得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日子,更得我喜欢,贤妻在侧,稚子绕膝,闲来无事时,摆上棋盘,手谈一局,不觉,日已偏西……功名利禄如尘土,生不带来,死难带走,便是良田万顷,我也不过只一个肚腹,金银满仓,我也不过只花用分毫。屋舍奢华,我也只睡得一席之地……只是。我这般的没出息,委屈了你这文可安邦。武能定国的大才……”

  

      “什么才不才的,也是你的妻子,将来,你孩子的娘亲。”

  

      司马殇向来“不喜争斗”,所以,此时,听了他说这话,纳兰雪也未觉得,有什么可奇怪的。细细看完乐妃写来的这封“告状”信,分辨了下其中真假,便重新折好了,交还给了司马殇手中,“你也别责怪你母妃,她不过是个心系你父皇的痴情女子,自然,就看不得旁人比她更得寵爱,以前时候。还有你这个当儿子的,能时时跟她说话调解,如今,咱们远在商国。她身边儿又没个可心的人解闷儿,难免就要受些居心叵测的人挑唆,依着我的意思。你还是该多多写信给她,开导她一些才是。”

  

      “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没有半点儿犹豫,司马殇接回了信去之后。就一撕数块,丢进了一旁的废纸筐子里面,“咱们为质商国,如今,你又在帮着商皇做些有利民生的事情,他愿意信你,把国家财权都交给你,旁人,却未必高兴,我若是常与母妃书信,给旁人看了,说些闲言碎语,当我是在做些细作的营生,岂不是要累得你也跟着为难了?母妃……”

  

      司马殇从不干涉她帮尚扶苏做事,也不像寻常男子般得,见自己妻子与旁的男子走得近,就心生醋意或者挑事儿为难。

  

      原本,纳兰雪只是以为,他是不懂这些个国家大事的重要,才不管不问,现在看来,哪里是那么一回事儿?他根本就是因为,替自己着想,才不参与其中,以免落人口舌的!这般做法,可不就是……跟她母亲平氏之前数十年,为了她爹爹,所做的一样么!

  

      这种熟悉的温暖,让纳兰雪一下子就沉迷其中了,不自觉的,就说出了,刚才时候,犹在思量该如何跟他说的事情,“殇,咱们挑个日子,把婚事办了罢?”

  

      “若依着我,只恨不能,一时半刻就娶了你,让你成了我名正言顺的妻子,可……”

  

      司马殇沉默片刻,轻咬薄唇,像是经历了极大的挣扎,才费力的挤出了剩下的话来,“如今的商国百姓,都当你是他们的皇后,把你当神明一般的供养信奉,若此时……咱们婚礼,怕是,要让他们愤怒生气,招惹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的……毕竟,之后很长一段时日,咱们还得待在商国,你还答应了尚扶苏,要帮他治理水患,修建堤坝,还有……新城……”

  

      “我想着,待你帮着尚扶苏把水利修缮好了,咱们跟他讨一个人情,让他在明年的盟会上面,跟另外两国提一嘴,免了这三国换质的事情,介时,咱们回去了莫国,我再跟父皇恳求,给咱们两人大办婚事。”

  

      司马殇一口气儿把话都说完,却见纳兰雪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不发一言,便是有些紧张了起来,忙不迭的站起了身,伸手,抓住了她的肩膀,生怕她误会的,跟她解释道,“你,你可不要误会!我,我不是,不是不想娶你,我,我是觉得,你这般的好,如果,如果我不能给你一个尽善尽美的大婚,会太委屈了你,会,会等咱们老了之后,遗,遗憾……我……”

  

      一个为了自己,设身处地着想的男子,一个为了自己,可以不惜名声儿,也要成全的男子,一个为了自己,而悉心打算,思虑周全,不舍得让自己遭半点儿委屈的男子……人心都是肉长的,纳兰雪虽不似那些个寻常府门出身的矫情女子,却,也不是铁石心肠,不会感动的……这不是司马殇第一让她觉得感动,他总是……安静的做着,什么都不说,然后,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温暖……

  

      “好。”

  

      纳兰雪浅笑着答应了一声儿,身子微微前倾,把额头顶在了司马殇的肚子上面,回应了他,“待咱们回去莫国,我便回纳兰府里去住着,等你来娶我。”

  

      ……

  

      天星城外的深山之中,一座被挖空了的山体里面,一群工匠,正在忙得汗流浃背。

  

      上好的铁矿,被一方方的炼化出来,制成铁胚。堆叠码放上牛车,拉去下一处地方。进行更进一步的加工。

  

      放眼望去,山洞里影影绰绰的一片。单是炼化铁胚的匠人,就不下一千,若再加上旁的,恐怕,五千,都是打不住的。

  

      江越穿着一身儿黑色的单袍,不时穿行于各个正在炼化铁矿的火炉之间,在这足能闷死人的热浪里,没事儿人般得。健步如飞,他的衣裳,没有被汗渍浸染,连额头上,也没有一丝汗迹,这,是只有武技达到了极高境界,能调理内息的人,才能做到的。

  

      由零月“换购”回来的上等铁矿。已经加工了一成有余,炼化出来的铁胚,比江越起先预料的,还要多了不少。江越重新仔细的计算了一下,如果,所有的矿石都是这般的质量。那,把这所有的铁矿都炼化出来。打制成铠甲兵器,武装二十万的重骑。都是绰绰有余,二十万重骑,可是相当于,战力能跟莫国,平起平坐了!

  

      “殿下,第一身儿铠甲打制出来了。”

  

      宿灵从山洞的口儿开了石门进来,眯着眼睛寻了一圈儿,便发现了江越,快步走到他的旁边,压低了声音,跟他问询,“静童看过了,质地比莫国现今的重骑所穿的铠甲要坚固不少,只是,份量要稍重一些,一套铠甲武器下来,约莫得重个五六斤的样子。”

  

      “我去看看。”

  

      江越听闻第一套铠甲已经打制出来,而且,质量还比莫国重骑的要好,便是本能的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来,一边说着,一边往就近的一个山的入口走去,“静童说没说,重了的这些份量,会对将来作战,有什么影响?”

  

      “对马匹的要求会略高,但咱们储备的马匹,都是战马中最好的‘草上飞’,完全可以轻松乘载这多出来的重量,若当真要说有什么不好的话,那便是,可能会对星君的速度有些影响,长途行军,莫国重骑走一天就能到的路,咱们重骑,需要走一天,甚至更多。”

  

      宿灵快步跟上江越,跟他转述弃了静童对这批兵器铠甲的评价。

  

      静童本是原泗水国的重骑偏将,对各种重骑使用的铠甲兵器都非常熟悉,他自己,又是个精通十八般无意的武学全才,是江越他们这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人里面,年纪稍长,历事最多,做事也是最稳重沉着的,之前时候,江越诈死,便是由他,去准备替身,散布的消息。

  

      除了山门,不行约百十步,便到了另一座山的近前。

  

      宿灵上前去,轻轻的敲了一敲,便见着那原本还只是一块儿山石的地方,突然向后退了回去,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那露出了一个洞的山石中间,露出了小半张脸来。

  

      见是江越来了,少年恭敬的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扳动了山洞里面的机关。

  

      随着一阵咔咔声,一个可容两人并行的小门,便显露了出来,少年迎出门,唤了一声“殿下”,便往旁边闪开了路,恭迎他进门。

  

      “时仪,好些日子不见,你好像是长高了些呢。”

  

      江越随口说了一句,伸手,摸了摸那少年的脑袋,便继续沿着一条人工开凿的小路,向山腹里走去,“上回,静岚丫头是说,等你长到了比她高的时候,就答应嫁给你的罢?”

  

      “属下已经比静岚高了,前几日,静童大哥已经代她收下聘礼,如今,已是就等着挑个好日子成亲了。”

  

      江越的问询,惹得少年脸色一红,忙不迭的低下了头去,掩饰自己藏不住的欢喜,“静岚出去迎接贵客了,据说,是一个极神秘的隐世家族,未来的族长。”

  

      “静岚丫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好儿折腾,这都快成亲的人了,也不乖乖在家里待着,给自己缝缝嫁衣,备备嫁妆。”

  

      江越笑着调侃了时仪一句,便走过了转角去,进入了另一个房间,“你去迎她一下儿罢,别让她大大咧咧的,怠慢了贵客。”

  

      静岚是江越军中女将,因母亲体弱,不能照料,便自小跟着父兄在军营里玩耍长大,养得一副男孩子脾气,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跟什么人都称兄道弟,到前年时候,眼瞧着要过了十八了,还没嫁人。

  

      她大哥静童着急,便给她寻人相亲,哪曾料,寻了几十个军中好友,一个都没跟她续成姻缘不说,还都相处成了比跟静童这好友还关系亲近的“铁哥们儿”。

  

      后来,她大哥静童实在忍无可忍,便把那些个人一个个都唤了去问询,结果……气得他更是哭笑不得!那些个军中男儿,竟都异口同声的,给他来了一句,“我敬她是个汉子!”

  

      说起时仪,出身倒也算是个不错的,昔日里,泗水国二品廷尉时清邦,是他爹爹,只是,家中兄弟颇多,又多是嫡出,他一个由通房丫鬟生的庶子,当然,就没什么继承家中封位和财产的可能。

  

      后来,他爹爹时清邦遭人诬蔑陷害,江天生听信外戚谗言,查都未查,就一道圣旨下来,将时家满门抄斩。

  

      也是凑巧,这时仪那日,由他娘亲抱了出门去,去城外山上道观里进香,躲过了灭门一劫,待第二日回家来,在家门口遇上了出京巡查水利归来的江越,由静童出手,救下了一条性命。

  

      那时,时仪才六岁,江越念时家灭门的冤枉,他又是个无依无靠的,便把他交给了静童,放在军中,跟静童那大他两岁的,混世魔王般的妹妹一起养着,索性,多一个人吃饭,也不多什么。

  

      后来,时仪慢慢长大,成了静童的副官,江越也掌了些权力,为时家昭雪了冤屈,因那时的时家,就只剩了他这么一个子嗣,他爹爹的封位,就自然而然的落到了他的头上,那时的时仪,已经十一,依着律法,可以择取婚配……一时间,媒婆登门,就只差每天踩坏时府的一条门槛儿!

  

      结果,他一一拒绝,依旧如以前般得,对静童鞍前马后,跟静岚,称兄道弟。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泗水国灭亡前夕。

  

      那一日,四围泗水,江越决定捧玺受降,以退为进,出城之前,时仪突然揪住了将要跟着江越一起出城去的静岚,仰起头,跟她问道,“静岚,待一切尘埃落定,嫁我可好?”

  

      静岚是个从小儿在军营里混大的武将,江越决定不战而降,已是让她堵着一口气,没地儿发泄,临要出门受降了,还被时仪这么个从小儿当自己跟班儿的人告白,言辞说话,哪里还会客气?当时一句“等你比我高了,我就嫁你”,就不过脑子的冒了出来,惹得原本心情沉重的兵将们,个个忍俊不禁!

  

      时仪中等身材,并不算矮,但,跟静岚这个在女子中,身材高大的人相比,还是要矮了那么一两寸,这本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儿,但,被用来当做“拒婚”的理由,可就是有些太往人的脸上扇耳光了!

  

      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时候,面对静岚的“挑衅”,时仪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浅浅一笑,答应了一句,“好,等我长得比你高了,就去跟你兄长,下聘求亲。”

  

      这话儿,一晃,就十几年了,如今,时仪已是过了二十,静岚,更是成了个“老姑娘”,时仪成了江越的左膀右臂,静岚,还是以前的原职,轻骑主将,只是……原本十几万的泗水轻骑,如今,已只剩了三万之数,时仪管辖下的斥候信报,却由原本的一千多人,发展成了现在的一万有余。

  

      不是没有人劝过时仪,让他另择贤妻,不要娶静岚这个曾不给他下台的泼妇,但,结果却是……所有跟时仪说过这话的人,都被他揍成了重伤,由人抬着,才能勉强回得了住处!(未完待续。。)

  

      ps:    已补至24章,继续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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