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无限暧昧 > 第六十一章 千古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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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信不想因为夏桔梗而让顾茜难堪,努力隐藏了自己低落的情绪,笑着和她离开办公楼。

  可好巧不巧,苏信刚出办公楼,就又遇见了熟人,或者说是仇人。

  凌浩然余靖宇穆云琛三人。

  他们站在花坛旁边,似乎等了有一段时间。

  见走过来的苏信和顾茜,余靖宇打了声招呼:“苏信,好久不见。”

  苏信的第一眼并没有认出余靖宇,见他跟自己打招呼,想了一下,才记起这个男生曾经跟他打过一场魔兽争霸,名叫余靖宇。

  不过此刻见余靖宇跟他的死对头凌浩然站在一起,苏信倒是有些讶异,没想到这两人认识,看起来关系还不错。他没有多想,笑着应了声,目光却一直在打量余靖宇的穿着。

  余靖宇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外套黑色修身西装。他的身材健美壮实,双肩宽阔,穿上这种西装更能衬托他的英气。不过相比于走青春潮范路线的凌浩然,余靖宇少了一份帅气张扬。

  光从穿着打扮来看,余靖宇跟凌浩然站在一起有点不起眼,一般的学生肯定更加青睐潮范十足长相英俊的凌浩然。虽然苏信跟余靖宇仅仅只有一面之缘,但在他看来,无论衣着打扮,人格魅力,心机城府,余靖宇都要甩凌浩然几条街。两人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余靖宇外套的那件黑色西装苏信认识,国际名牌Giorgio、Armani(乔治·阿玛尼)。这可是真正的高端货。

  要知道,Giorgio、Armani可不是后世耳熟能详的Emporio、Armani(百货阿玛尼),百货阿玛尼只能算乔治·阿玛尼的一个旗下低端品牌,走的是大众路线,在淘宝上几百千把块就能买得到。而乔治·阿玛尼服务的对象是高端人群,风格追求低调奢华上档次。这类衣服不要说在二十一世纪初,就算放在后世也不是一般人穿得起的。

  这个余靖宇看起来很低调很不起眼,实际上是炫酷狂拽叼炸天。

  如果说光从穿着,苏信就能猜到余靖宇不是个普通人,那么让苏信更加确定这点的是,这余靖宇竟然还认识市长之女顾茜!

  此刻余靖宇正在和顾茜说话,他似乎对顾茜与苏信在一起也有点诧异,笑着问:“小茜,没想到你还认识苏信呀?”

  顾茜捋了下耳际旁的秀发,笑道:“嗯,认识蛮久的好朋友呢。”

  苏信翻了下白眼,心想你这丫头说得这么明显,鬼都看得出你的意思,这不是成心给我拉仇恨值嘛。不过他也懒的计较,因为夏桔梗的事情,他心里还渗得慌,只是不想把失落的情绪表现出来,让顾茜难过。

  余靖宇见顾茜略显扭捏的神情,说实话,认识顾茜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心里挺乐呵,一向沉稳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点点头,“我看得出来。”

  “嘿嘿,我也看得出来。”一旁翻白眼的穆云琛插话了,油嘴滑舌道:“不过我更关心我的肚子,你们听见它在叫的声音吗?”

  余靖宇道:“哦,那刚好,苏信小茜,你们肚子也饿了吧,我请你们吃饭。”

  “那怎么行,你好不容易来一中一次,怎么能让你请客。凌浩然不是在这里嘛。”苏信说这话可没什么好心,纯属为了坑凌浩然。

  话音一落,苏信就把目光暼向凌浩然,故意咳嗽一声,意思很明显:大土豪,别怪哥阴你,该你发话装逼的时候到了。

  凌浩然见苏信盯着他看,哪能不明白苏信的意思,可他偏偏不接招,皮笑脸不笑地道:“苏信说得对,靖宇,刚好今天苏信春风得意心里高兴,你可不要争了,就让他尽尽地主之谊吧。”

  靠,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苏信有点蛋疼,不过他今天没心情跟凌浩然斗气,改天哥再教训你。其实他仔细一琢磨,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请客吃顿饭嘛,哥不差钱。

  苏信很慷慨地笑道:“好呀,我请客,走吧。”

  穆云琛挺好奇地问道:“吃什么?”

  顾茜已经替苏信回答了,“吃馒头。”

  ……

  一行五人来到一中食堂。

  这个时候正是饭点,食堂里到处是排队打饭的学生,他们五个人的出现,立马引起了骚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苏信现在在一中的名气如果说他排第二,绝对没人敢说第一。而顾茜和凌浩然也是一中名头响当当的人物。至于余靖宇和穆云琛,虽然很多人不认识,但他们的衣着打扮也能让大家意识到,这两人绝对不是什么普通学生。

  不过最让人惊诧的是,苏信居然跟凌浩然走在一起,这两人是死对头的传闻在一中无人不知,莫不成现在和解了?

  一中新一代的两个风云人物之间的矛盾已久,忽然冰释前嫌。这绝对是爆炸性新闻,食堂里顿时议论纷纷,同学们边吃着饭边八卦,讨论的不亦乐乎。

  面对着学生们的各种奇怪的打量,五个人都很平静,显得习以为常。他们倒是对一中的食堂感觉很新鲜。当然了,苏信除外,他对这个食堂没有新鲜感,只有呕吐感。

  这五个人里,除了苏信这个天天吃食堂的主儿,其它四人都是第一次来一中食堂吃饭。余靖宇和穆云琛在外国语中学读书,自然没来过。而顾茜虽说对吃穿不挑剔,但毕竟是市长之女。这种千金大小姐,没事那会来食堂吃大锅饭呀。至于凌浩然,他这种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人民币的土豪,就算是鲍鱼燕窝吃到吐,也不会来食堂瞧上一眼。

  苏信现在有点头痛请顾茜余靖宇吃什么,虽然之前摆明态度请客吃馒头,但那只是开玩笑,他还没这么傻逼真干这事儿。

  琢磨来琢磨去,一向对自己吝啬,对别人更吝啬的苏信有了主意,他决定大方一回,十分的土豪地道:“这里人太多,我们上二楼吃小炒怎么样?”

  可顾茜偏偏不领情,她在一中读书一年半,还是第一次来食堂,看着闹哄哄的食堂,感觉挺新鲜。“吃小炒好无聊的,我想吃大锅饭。”

  “我没意见。”余靖宇摊开手,表示赞同。他是那种对生活很讲究,对吃穿不怎么在意的人。

  穆云琛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地笑道:“我这人不挑食,不吃馒头就好。”

  “哦,那我们就吃大锅饭吧。”

  苏信自动过滤掉凌浩然的意见,但没有过滤掉凌浩然这个人。他很友好地问凌浩然,“凌大帅哥,想必你吃大锅饭不习惯吧?哦,抱歉,我问了一个很傻逼的问题,像你这种天天吃鲍鱼海鲜的土豪,肯定吃不惯食堂大锅饭,不过我想没关系,你兜里啥都缺,就是不缺钞票,所以你想吃什么——请便!”

  要是放在以前,凌浩然绝对跟苏信针锋相对,反唇相讥,不过今天他一反往常,笑道:“看你说的,苏信,虽然之前我们俩有点小矛盾,但人得往前看嘛,不打不相识,我们现在是朋友。所以呢,朋友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苏信自讨没趣,有种一拳打倒棉花上的无力感。他本来还想恶心一下凌浩然,没想到这凌浩然脑瓜子开了窍,变聪明了,满嘴放屁的本领更胜往昔。

  苏信老老实实地掏钱,每个人拿个钢制饭盆分头领饭打菜。

  这种活儿本来不是余靖宇与穆云琛这种人会干的,但他们似乎并不反感。人嘛,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偶尔体验下平民生活也不错。

  不过凌浩然就不同了,他端着个饭盆往排队打菜的队伍一站,就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既不用排队也不用插队,前面老长的队伍统统闪开,一副大哥您先请的模样。

  要知道,一中不认识他的学生比不认识校长的还少。谁都知道凌浩然是里津市首富之子,这种人来食堂吃饭并且亲自端个饭盆排队,绝对是百年奇遇千古奇观。

  这可把排队还要给顾茜打饭的苏信郁闷坏了,论名气他比凌浩然大;论武力他分分钟秒杀凌浩然;论长相也就五五开;论口才他可以把凌浩然气得死去活来;论兜里的钱……哦,这个还是不要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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