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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天气已经逐渐寒冷,林德先后打败了轿车大小的树蛙王,干掉了长着四个脚,比水缸还粗的怪蛇,又残忍的虐杀了一头会使用地刺的大野猪,林德察觉到自己的力气和灵活性,已经不再显著提高了,应该是到了一个瓶颈。
那把原本锈迹斑斑的断剑,吸收了不知几百头动物的血液,变得乌黑发亮。一次林德不小心划开自己的手指,断剑上沾了一些血液,这断剑竟然钻入入林德右臂,与自身融合,并可随时召唤。
“这把断剑有古怪。”林德道。
“这没什么。”第三只手最近吃得不错,哈欠连天道:“这是高度发达的魔法世界,不要用你以前的眼光看待问题。”
林德想想也是,蜻蜓都能长到战斗机般大小,一把能藏入体内的宝剑算得了什么。
这一天,林德成功的将巨型蝎子烤熟,又将那可恶的大蜘蛛炭烧,算是报了仇恨。
信心大增的林德做出一个决定,他要挑战一头五米长的雷霆蜥蜴。
既然自己的未来老婆,那位蛮族少女能挑战一头火焰蜥蜴,他这个做男人的,也不能太差。
事实上,林德一直都很大男子主义。
林德已经注意这头雷霆蜥蜴好几天了,个头较小,会释放雷霆,应该比那七米长的火焰蜥蜴实力差上一些。
这天正午,林德在一处茂密的草丛外,意外发现了这头蜥蜴的尾巴露在外面。
怎么跑出来觅食?这时候它不是该在洞穴内睡觉么?
林德想不明白,但却不想放弃机会,他蹑手蹑脚走过去,双手拽住蜥蜴尾巴,想学那少女一样,将蜥蜴抡起来摔在地上。
可是,纹丝未动,林德一怔,这蜥蜴怎么这么重,经过神秘液体的改造,几千斤重的野猪,在林德的手里已经是如同无物了。
林德再次用力,还是徒劳无功。
然后,林德看到头顶一片阴影,如房屋大小的头颅,一双如探照灯般的眼珠,参差不齐的锋利牙齿间留着哈喇子,死死盯着林德。
坏了,弄错了,这不是那只蜥蜴的尾巴,而是北面地界魔暴龙女王的尾梢。
“女王殿下,不好意思弄错了。”林德一步步向后退去,百米高的魔暴龙女王咆哮一声,口中喷出了熊熊的烈焰。
林德就地一滚,堪堪躲过龙息,手脚麻利的爬上一棵大树,魔暴龙低头撞过来,直径一米多粗的大树应声而倒。
在树倒下之前,林德荡着树枝,跳到另外一棵树上,见那魔暴龙追了过来,林德如猿猴一般,抓着树枝在林间来回悠荡,体型巨大的魔暴龙如同一座重型推土机,前方无论有任何东西,一律撞碎。
魔暴龙追得林德四处逃窜,来不及分辨方向,一路上大地震颤,百兽皆惊,整整追了林德一天一夜,魔暴龙女王总算是放弃了,林德也彻底迷路了。
顺着一条河流向下游走,四周的树木越来越低矮,生物也不是那么恐怖了,林德烤了一只兔子,和前世差不多大。
因祸得福呀,总算是逃出了那片恐怖的森林,一拳打死了一头饿狼,林德将狼尸扛起,哼着歌向河流下游走去。
林德看到了一条路,揉揉眼睛,没有错,的确是一条极为平整的大道。
有一位先哲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路就在眼前,人还远么?
顺着路没走多远,林德望见一匹极为神骏的黑马,在大道上迈着轻快的脚步,这马比前世所见的什么价值千万的赛马高出了好多,额头上还长着一只灰色的角。
马的速度不快,显然这马具有灵性,背上的骑士低着头,摇摇晃晃,貌似受了极重的伤。
走了没有多远,骑士忽然栽下马来,一个标准的狗啃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林德心疼呀,当然他心疼的不是那骑士,而是骑士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做工精良的黑色皮甲,外罩着灰色的袍子,还镶着金边。林德此时的装束,还是纯天然产品,兽皮加身,画上面纹就是十足的未开化蛮族。
将那骑士翻转过来,看外貌大概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左胸塌下去一大块,貌似没救了,林德开始拔他身上的衣服,袍子还没拔下来一半,年轻的骑士醒了,吐出了一口血沫。
林德吓了一大跳,连忙退到一边,蛮族少女的强悍实力,在林德的心中还有阴影,万一这个世界的人类都是那般恐怖,小命可就危险了。
年轻骑士掏出一瓶药剂给自己灌下,挣扎着想要起来,但却没成功。
“你过来!”年轻骑士对着林德招手。
“你要死了是么?”林德小心翼翼的问道。
年轻骑士艰难的点了点头,又吐出一口血沫,好半天才说道:“我有话要交代。”
“哦!是么?”林德没有理会,上前继续扒这骑士的袍子,两人身形差不多,衣服正合身。
外罩的袍子总算扒下来了,年轻骑士明白了林德的意图,气得差点一命呜呼,无奈道:“我的腰部有一袋钱币,你若是帮我……”
林德没等他把话说完,从他的腰部摸出一个钱袋,掂量下重量还可以,笑道:“归我了。”
年轻骑士又吐出一口血,虚弱的说道:“我还有一块怀表,祖传的金表。”
“也归我了。”
“我的妹妹很漂亮。”
林德停手了,表情严肃道:“看得出来,你还有未了的心愿,倘若不太难,我可以帮你完成,若是托孤之类的就免了。”
年轻骑士面色缓和,声音微弱道:“我的名字是哈曼,是光辉骑士苏多拉的骑士扈从,我的父亲是一名铁匠,先祖曾经随着古月大将军征讨位面……”
“别啰嗦了,你快说正事吧。”林德嫌他啰嗦,连忙打断。
年轻骑士吐口气,面色好了一些,这是回光返照:“我的主人苏多拉骑士得到一个消息,科尔沁半人马部落和灰炭谷的鹰身女妖,试图劫持海伦娜公主,请你务必将这个消息传达给白石口驿站的青角大队长,晚了就来不及了。”
林德眉头微皱,暗道这个世界种族可够复杂的,连忙问道:“白石口驿站在什么地方?”
“沿着这条路直走就是了。”年轻骑士目光黯淡了:“我的主人为了掩护我,被半人马残忍的杀害了,光明神在上,他的血不能白流。”说完一歪头,没了气息。
不过是送个信而已,没什么难的,简单埋葬了这名骑士扈从,林德心安理得的继承了他的财产,额头上有角的黑马,一把三尺长的阔刃剑,十几个银币,少许的干粮,换洗衣物,还有一个日记本。
哈曼留下的阔刃剑不错,虽然有几个豁口,但依旧十分锋利。林德将乱糟糟的胡子全部剃掉,又将头发向后梳,出现在溪水中的,是一个年轻的面庞,状若十七、八岁的阳光少年。
这就是林德的秘密,也是诅咒的代价。
“任何诅咒都是有代价的。”十八岁那年,第三只手在施展诅咒之前,告知诅咒代价必须由林德承担。
林德的诅咒代价是:永远十八岁,除非林德不用第三只手施展诅咒,否则他的身体状况和外貌就会无限接近于十八岁,听起来很强大,很了不起,但是也有重大的弊端。
诅咒代价是可以与他人共享的,只限于女性,和所有向恶魔献祭一样,必须是纯洁的处女,非处女会使恶魔不喜,林德遭受报应。
在那个年代,找个处女很难,找个林德看得上的美貌处女更难。更主要的是,某个女子跟了林德后,倘若不慎出轨了,那林德就会受到诅咒反噬,后果谁也说不清楚,很可能直接老死。
据第三只手说,除非它自身升级,拥有强制性契约能力,才不必担心女人背叛。
第三只手升级的方法是吞噬灵魂,前世科技世界,只追求物质享受的人类灵魂太过渺小,所以必须从数量上下工夫,这个数量极为恐怖,是千万级别的。
在伟大的,无所不能的第三只手看来,千万级灵魂丝毫不难。他为林德描绘出了美好的蓝图,一是走政治路线,发动战争争霸世界,第二是走暴力道路,成为最成功的恐怖分子,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屠杀某岛国的全部人口,都被林德坚决拒绝了。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女子是不是遵守三从四德,林德左思右想,还是小心为妙,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
可怜自己英俊潇洒,人家人爱,花见花开(再次省略一万字),却注定孤独一生。
林德换上骑士扈从哈曼的皮甲和袍子,骑着长着角的黑马,沿着大路疾奔。
一路上望见几处村落,有绿皮肤的高大兽人,矮小龌趗的狗头人,还有一些小个子长耳朵的家伙,面貌丑陋,大概就是地精。
这个世界不错呀,身为乐天派的林德,望见种种奇特的种族,顿时心头痒痒,真想抓住几个仔细研究一番。还好林德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那个什么“海伦娜”公主的安危,关自己什么事。算了,已经答应人家了,就尽力而为吧。
在路上休息的时候,林德打开哈曼留下的日记,哈曼是一个优秀的骑士扈从,与雷锋有一拼,喜欢把一切都记在日记本中。
从日记本中,林德了解到,脚下的海加尔山脉,处于大陆的中心位置,是一处众多种族混居的地区,不属于任何国度的势力范围,这里是冒险者的乐园,也是大陆重要的交通要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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