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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三章斯巴达克

  

      然而这样,同样导致魔法师大批的耗尽魔力死亡。导致数万万年来历史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魔导士。

  

      在南荒开疆辟地生活下来后,当年数十万落败的魔结各部,逐渐形成五个强悍的部落。分别是苗族、白族、黎族、羌族、黑族。

  

      五族之中,黎族的战士最为强大,善于他们擅长使用非凡的意念力,来召唤幻兽凯化。幻兽来自魔界的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经过数万万年和十万大山,及云梦古泽中上古荒兽的杂交。原来的强大的魔界生物“幻兽”已经退化了到下阶的地步。幻兽以百年为一单位,分上、中、下三。级。杂交后的幻兽,要出现进化的可能几乎是零。

  

      掌握天地间,冥冥流转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力量是黑白两族。拥有和自然元素沟通的神奇魔力。黑白魔族拥有着现在美缔斯大帝国中上层社会地位。两族关系亲密,合居住在魔法之都。

  

      羌族战斗实力最弱,擅长铸造各种各样的锋利兵器。在现在的美缔斯大帝国,已经沦回最下的种族。然而还存在着些比羌族地位还低下数倍的半兽人种族。

  

      他们没有什么纯正的血统,比如最普遍的半兽人的人马族,熊身人头的有熊族,背有双翼的羽翼族,牛头人身牛族,阿特拉斯巨人族等等。

  

      羽翼族又细分好几系。比如擅长弓箭的天使系。据说他们的箭术之精准,即使是被称为箭之王者的人马族,都远远不如。只不过气力不能远射而已。还有就是擅长精妙绝伦剑术的精灵系。其剑术和擅长使双手巨剑,拥有骇人杀伤力的阿特拉斯巨人族都望而叹息。

  

      巨人族也分为好几系,阿特拉斯巨人族是其中一系。还有堤坦巨人、独眼巨人、冰霜巨人等好几系。

  

      美缔斯大帝国将全国居民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上层社会,主要是五大种族为主。第二等级是平民等级,是指拥有极小部分土地半兽人种族。第三登记是奴隶等级,就是历年镇压下的叛乱半兽人种族。

  

      数目之多,竟然占据着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这些人都是世代为奴,当然拥有军功者,和特殊贡献的奴隶,是有机会获得赦免,成为平民。但是这种机会少之又少。

  

      美缔斯大帝国出现过不少诸王为争夺皇权的叛乱,奴隶虽然被征用为士兵,但是却是最下等的步兵。基本上用来做战前炮灰。

  

      各个等级在政治经济上权利和义务有着极大的差别,第一等级的五族之人,享有许多的特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奴隶人口。还可以以贵族的身份,受轻处罚。第二等级不仅仅要承受各种沉重负担徭役,还要担当起各种岢捐杂税等等。第三等级最为悲惨,他们可以被作为买卖的货品,没有半点自由和任何权利,甚至连半分自尊也没有。

  

      整个美缔斯大帝国,三亿庞大人口。这些半兽人的种族,却占据着三分之二的人数。然而真正纯正血统,却早已经极为稀少。在上层社会,五大主要种族是婚姻自由。但是美缔斯大帝国有宪法规定,五大种族之人,严禁和低等种族婚配。凡有违此令者,无论其身具任何地位,都将以火刑处死。

  

      因为五大种族有着灿烂的历史文明,即使是现在沦落的羌族,也不允许其和下等种族通婚。其实在这些杂交种族之中,骁勇善战,实力不下于五族的种族,也有不少。但是因为身份卑微,即使在“以强大力量为尊”的魔神蛮尤信仰之下,他们依然没有能够提高社会地位。其最大原因,是这些种族,实在是复杂多元。即使他们拥有不弱于皇族的智慧,不弱于黎族的强悍。

  

      数万万的历史上,永无休止的发生过一次次为争取地位的杂交种族的叛乱。但是缺乏真正智慧和力量的情况,没有一个杂交种族,能抵抗住五大种族的联合围剿。

  

      苗族最为神秘,擅长巫蛊秘术。作为智慧最为出色的种族,经过征伐兼并,战争的溶合与杀伐。苗族成了五族之中如今美缔斯大帝国的皇族。

  

      五族在数万万年的争夺皇权的战斗中,身体强悍黎族,擅长魔法的黑白两族,都曾建立强大的帝国文明。

  

      唯有羌族,一个永远只懂精于打造兵器的种族,似乎他们的智慧,只能用于打造精妙绝伦的各种器皿,和锋利无比的兵器之上。

  

      姜央十五岁登基,真正继承皇位权利的时间却并不长。

  

      帝国统帅庄蠕,掌管着帝国强强大的龙兽兵团。(一种近似乎蜥蜴,具备龙的黑龙血统战骑。不能飞行,体积约是马的三倍。奔跑速度虽然不及马的一半,但是具备强悍的体格,坚硬的粗糙的皮肤)庄蠕,一个美缔斯大帝国承袭三千年世族,一个黎族的伟大元帅家族,一个军名威镇整个美缔斯大帝国的传奇元帅。曾一度建立过辉煌的战绩。镇压过数次,东部自由之城半兽人种族的叛乱。美缔斯大帝国历史上,总共两百七十一次半兽人种族或诸王叛离,其中两百七十次,都是又这个家族镇压下去。

  

      斯巴达克,这座西方大陆曾经拥有无数辉煌的历史都城,在近数万年,历代帝国建嫌弃它为历代战乱中心,故改帝都于巴洛克,斯巴达克因而失去曾经帝国皇冠之荣耀。但成为自由城邦的斯巴达克,却并没有走向没入,而是逐渐从政治中心转变为商业中心!斯巴达克的繁华更远胜帝国首都星巴克。

  

      而在宙斯的眼中,这位英俊的东方修真者是一位心狠手辣的聪明绝顶的人物,他必须花很大精力争取到他的好感。因为宙斯心中对叶云总有一种心理的惧怕,似乎自己一切都在他面前无法掩饰。所以对叶云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知无不言。

  

      叶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泥罗河筑堤的建筑上。这座绵长的护河堤,已经不知道在这片土地上矗立了多少今年头,经历了多少风吹雨打,却依然顽强地保持着坚硬。

  

      叶云有些感慨,他的感慨与所有的人都不同,他只是觉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十七八年后,似乎终于可以触摸到这个世界的历史,虽然只是历史的一些余迹。今日能够看见很久远的人类建筑,突然感觉有些莫名沧桑。

  

      两人随着宙斯来到自由之城斯巴达克,立即被眼前高耸的城墙震撼、惊呆了。坚固的巨大的石块,鬼斧神工的垒建在一起。最高城墙之处,直耸虚空五十米之巨。雄伟的斯巴达克城墙下面,一条护城河静静的流淌着。

  

      每块巨石块,井然有序。墙头上每相隔不远的距离,都可看到宝石的光芒,嵌在石缝之间映着火把跳跃的火焰 。整个斯巴达克的外围轮廓,宛如一道平衡线上的星光之桥,座落在深邃的黑夜。

  

      可以看出这座巨大的城墙,聚合了一个时代的巨大力量,那些耗费了不知多少人类代价的巨石,在人类的创造力和意志下,建筑了如此伟大的城堡。

  

      石块与石块之间的和谐严谨的结构,白色与灰色结合的巨石块。在人类魔术般双手下,诞生了一个奇迹般地,规模宏大的堡垒。

  

      清风和叶云两人凝视这眼前高耸的城墙。一种真实与永恒,震颤着两人。

  

      尤其是曾经身为华夏国元帅的叶云,不自觉的把它,和自己所属的国家民族所建筑的城堡来作比较。如果以美仑美奂、精雕玉刻、精美辉煌……!来比拟。这座城堡,在东方的建筑面前,只是一个幼稚的小孩,一座单调粗糙的巨石建筑的石城。如以坚固与实用的角度来看,东方的建筑,瞬间变得脆弱而不可一击。

  

      宏伟的巨大城墙,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

  

      叶云苦涩地叹了叹气,来自现代文明世界的他,更明白这座巨大堡垒建筑的所蕴藏的智慧文明和价值。

  

      两人不由自主交换了一个眼神,露出苦涩的笑容。

  

      魔法塔、箭楼、三堡一垒,最可怕的巨型投石机。它的杀伤力虽然不及魔法塔,但是它的威慑力却令人胆颤心惊。城墙上的暗堡之中,谁知道还有什么样的防御武器。单凭现在所观察到的互相交叉的火力覆盖的视角。叶云神色之间掩饰不住内心的震撼、惧怕的神色。这样的城池,用什么可以攻破。

  

      清风却没想那么多,只是震惊这个蛮荒世界,竟然有如此繁荣的文明。

  

      宙斯走在前面,停住了脚步。不知为什么,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好的感觉。今夜的斯巴达克,太安静了!安静的可怕。以斯巴达克特殊地理位置的繁华,这里除了“自由之城”的称呼,外,还有个不夜之城的美名。这里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枢纽,来往的商人太多了,又是西方大陆种族最多、最复杂的地方。

  

      叶云陷入沉默之中,半晌后才轻声说道:“如果我没有判断错,这十里长街早布置了无数埋伏。在斯巴达克能有此能力者除了城主之外没人能办得到。若是硬闯,即使是我们都怕是很难闯过去。”见识过暗魔武士的厉害,叶云有点不自信到。毕竟再强的修真者,如果陷入军队埋伏的陷阱中,恐怕也难有生机,当然除非他不战而逃。

  

      宙斯凝立不动,这次踏进斯巴达克,也许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如果赫拉得到自己通知,入夜时分,“太阳计划”已经开始。那么城主府与公子府的战斗也应该开始了!

  

      报复与反报复,控制与反控制,直到最后达成一种默契的平衡,是斯巴达克各种势力千年来都不变的主题。要想在这座辉煌的古城占据一方势力则必须经历一个残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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