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灵异警事 > 第二百一十九章 夺舍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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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华丽分割线我拿着夺舍刀,跟阮灵溪出了市局大门。阮灵溪问道:“二货,你想怎么处理这把刀?”

  

  我苦笑道:“这东西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不然咱们先去找师父,问问他怎么办再说。”

  

  阮灵溪想了想,叹道:“也好,说不定吴叔有办法。”

  

  我一看这时间,凌晨了,还是别去打扰吴聃睡觉。我先将阮灵溪送回家,然后带着刀往自己住的地方走。走着走着,总觉得刀口很沉,压得我有些透不过气来。我不由纳闷,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就见几只泛着血光的头颅正挂在那刀上,每只头颅都生着血色的眼睛,正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我吓得手一抖,刀落到地上,差点儿砸到自己的脚。我退后几步,再去看时,那血色头颅已经不在了。

  

  我定了定神儿,心想这多半是杨锐杀人杀得太多,或者杀尸杀得太多,刀上附着了太多冤魂血痕。我收起刀,想了想,将包里带着的吴聃给我的镇邪符咒贴了一张在上面。虽然这一路再没出现什么诡异现象,但是我莫名觉得背后的夺舍仿佛有生命一般,甚至听到冷冷的呼吸声。我越想越觉得恐怖,本想加快脚步回家,但是一想我没这金刚钻怎么揽这瓷器活,我如果把这把凶器带回家,万一来个反噬我第二天就挂了,这多亏。想了想,我觉得市局是个比较正气的地方,除暴安良的地儿,肯定能压制住这把刀的邪气。于是我干脆又折返回去,到了市局里开了赵羽的办公室房门,将这把刀锁到他最底层的抽屉里。随即,我给赵羽发了个信息,告诉他我把夺舍暂时放在他办公室抽屉里了,要当心别出啥乱子,这刀邪乎得很。

  这是上半段

  赵羽可能太忙,根本没回我信息。此时倦意袭来,我彻底困得睁不开眼睛,只好打了个呵欠,打算出市局回家去。就在我将赵羽办公室锁上之后,一转身,突然一张脸出现在我眼前。我吃惊不小,仔细一看,见身后站着的是林宇凡。深更半夜的,这人出现得竟然一点声响都没有。

  

  “我靠,深更半夜的你来这干吗?你想吓死人?一点儿声儿都尼玛没有。”我瞪了他一眼,装作漫不经心,但是暗中注意他的眼神和表情。走廊里的灯只开了几盏,暗影遮住林宇凡的半张脸,莫名显出一股阴冷的感觉来。我暗中摸了一把腰间的战神,心想这小子应该不会轻举妄动,这周围可都是监控镜头。

  

  林宇凡突然一脸茫然地说道:“没事啊,我只是看赵队长的房间这么晚了还亮着灯,我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刚好从里面出来。”

  

  我无语道:“这都凌晨了,今天又不是你值夜班,怎么就这么晚还在市局?”

  

  林宇凡说道:“最近大家都忙盗尸案,我也不想闲着。刚才查了点盗尸案的资料。”

  

  我靠,骚年前途无量啊,刚工作就加班加点的,查什么呢?我心中想着,眼神落到他手中的一叠纸上。我夺过林宇凡手中的资料,放到眼前一看,又特么吓了一跳。这货查的竟然是西藏天葬的资料,有图有真相,图很血腥很暴力,是几张整个的裸尸被秃鹫分食只留下一具骷髅,最后被天葬师一锤子砸开头骨的组图。

  

  我皱了皱眉,问道:“你不是查案子的资料么?怎么查这些东西?”

  

  林宇凡说道:“因为之前侦破人员说,石犬村有相当多的乌鸦,他们赶去的时候正分食肢解的尸体。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西藏的天葬,总觉得有些微妙的相似之处。”

  

  我心想这小子看上去傻呆呆跟个娘们一样,实际上心思也很敏锐啊。而且天葬这种事情可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家伙知道得偏门资料不少啊。

  

  于是我问道:“你怎么知道有天葬这种事情的?”

  

  林宇凡说道:“我喜欢看书,记忆力还行,以前看过,所以知道这些。”

  

  “记忆力还行么。”我琢磨着这句话,想起封门村的事件,心中不由犯嘀咕。也许他是在自谦,所谓的记忆力还行,根本就是记忆力超群,思维很敏锐吧?否则怎么能被当作“特别”的人选入探查封门村秘密的小组队员之一?否则怎么其他人都死了,他跟辛晓冉却能活下来?

  

  如果辛晓冉是靠注射什么僵尸毒素来提高自身的机能和身体极限,那么这林宇凡可能更是凭借大脑而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并且被选中。

  

  想到这里,我随意翻了翻,故意问道:“我也想了解一下天葬,也许跟这案子有关系呢。但是这么多资料我懒得看,你看过么?看过就给我讲讲。”

  

  林宇凡点头道:“我看过一遍。据说在西藏地区有个叫尸陀林的地方,那里的地面都是湿的,因为每天都有死人的血水一遍遍地流进去。风一吹,到处都是尸体的味道……”

  

  “行了行了,”我听得有点作呕,这小子描述起来倒是惟妙惟肖:“说重点。”

  

  林宇凡顿了顿,这才继续说道:“西藏人认为,在天葬场的秃鹫一般都是空行母幻化的,并不是普通的物种。空行母去天葬场与死者们结缘,这是一种超度。送去天葬的尸体一般不穿衣服,用一块布裹着,死者的家属就站在半米外的地方等着,等天葬师把死者的一块骨头砸下来,他们便带回家擦一擦,然后做个超度。基本上整个过程都是让秃鹫分食尸体,留下骨头的时候天葬师再行处理。“

  

  虽然他说的简单,但是刚才照片的冲击加上我的想象,我突然感觉一股恶心感涌上心头。我压下恶心感,对林宇凡说道:“那你最后的结论是什么?“

  

  林宇凡想了想,迟疑道:“我觉得凶手丢弃那些肢解的尸体,就像是在实行一种简单的天葬。或者是类似天葬的仪式。要不然就好像有人故意用尸体喂养乌鸦似的。可这个行为我也不知是什么意思,是认同乌鸦为神明呢,还是别的什么目的。“

  

  我说道:“你跟赵羽一样,总是都想太多。不过无论是什么目的,跟杨锐盗取尸体似乎没什么大的联系。我们已经查过那尸体是用来运毒贩毒的,杨锐也不否认这一点。肢解的尸体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丢弃的,只是被乌鸦恰巧分食,跟天葬如果再扯上的话,似乎有些牵强附会。“

  

  林宇凡听罢,想了想,欲言又止。我瞧着他的表情,问道:“你有什么话就说。“

  

  林宇凡说道:“炎哥,你有没有想过,这盗尸案很可能是两个人做的?“

  

  “啊?杨锐有同伙?“我脱口而出道。

  

  “不是,是两个不同的人在盗取尸体。“林宇凡说道:”否则,杨锐既然是贩毒运毒,他为什么还要肢解尸体丢弃掉呢?这不是给我们警方线索么?而且贩毒需要整个的僵尸载体,肢解了还怎么藏毒啊?“

  

  被他这么连环一问,我确实愣住了。之前我没想过是两个人犯下的案子,因为这么巧合的事情发生的机率实在太过微小。可仔细一想,又确实如此,这前后矛盾的案子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我点了点头,说道:“小林子,你说的有道理。这样,这资料你先拿着,明天上班咱们几个讨论下。“

  

  林宇凡似乎很意外我对他看法如此重视,顿时眼睛一亮,腼腆地笑道:“炎哥,那你们准许我参与办案了?“

  

  我笑道:“明天队长来了再说。不过你很有想法啊。“

  

  林宇凡嘿嘿笑了半晌。我跟他道别后,我俩便各自回家休息了。这一晚上我睡得也不怎么踏实,醒了好几次,每次醒来都想起夺舍这把邪刀,和那个石犬村诡异的乌鸦叫。早上七点我从床上爬起来,头很疼,却依然回想着案情。我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点:我们推测,乌鸦是吃了含有毒品的尸块才变得兴奋异常。那么,杨锐用来运毒的尸体也曾经被肢解么?可这又说不通了。原本我认同了林宇凡的看法,一个案子两个凶手做下的,两人之间没什么交集。可现在看来,如果乌鸦真是服食了含有毒品的尸块才这么兴奋,那么,这案子很可能还是一个人做的,或者两个凶手有某种联系。

  

  现在乌鸦变成了问题的所在。我在琢磨着是不是要抓一只来验证下,到底是不是乌鸦吃过毒品。再联想起林宇凡说的天葬和特别仪式,我突然联想到了石犬村的村长金正鸿。上次见了村长,虽然他和蔼可亲,也说了许多往事,但我总觉得他在听到吴聃的名字后,反应太夸张了。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尤其经历过各种灾荒,应该对世间事看得很淡了。吴聃虽然差一点成了自己女婿,但总的来说也是个外人。就算是恩人,时隔二十多年,我总觉得再深的感情也会冲淡,遗忘。可村长的表现比较激动,就好像是在演戏一样。吴聃也很奇怪,从来不提这件往事,提起的时候也隐隐的不耐烦,似乎不想回忆那村子的故事。

  

  可他之前明明是石犬村的恩人,就算是村长的女儿不喜欢他,逃了婚,也不至于让他对整个村子不耐烦吧?吴聃并不是这么小气的人,再说,这么多年他似乎早就忘了那个女人。

  

  我越想越疑惑,于是洗了把脸,看距离上班还有一段时间,便先去了吴聃家,猛敲他的家门:“师父,师父开门!!“。吴聃睡眼惺忪地开了门,穿着一身蓝格子睡衣特别蜀黎范儿。

  

  “大清早的鬼叫什么?不上班么?“吴聃无奈地让我进门。

  

  “师父,我有急事找你。“我说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离开石犬村到底是为了什么?“

  

  吴聃有些愕然:“你这么早来,就为了问我这个?“

  

  “嗯,我总觉得你和村长,还有石犬村有很多秘密,跟当前的案子有些微妙的联系。“我说道。

  

  吴聃苦笑道:“要说联系,也就因为那地方是养尸地,尸体下葬不腐,所以盗尸案才发生在那儿的时候多吧。养尸地的成因,除了天时,也有人为。我当年离开的原因我也没跟人说过。既然你问,你也不是外人,跟我儿子差不多,我就告诉你吧。“

  

  说着,吴聃去了厨房取水。我正听到关键点,见他却去忙别的,不由着急:“师父你倒是说完啊。“

  

  吴聃喝了口水,说道:“不是我自己想离开的。就算是未婚妻跟人跑了,这事儿也不算多大的事儿,我也不至于为了这个搬走。我走是因为村长赶我走。“

  

  “什么?“我吃惊道:”可他感觉对你很信任眷顾啊!而且觉得是他女儿对不起你。“

  

  吴聃笑了笑:“一码归一码。他赶我走是因为另外一件事。这件事也关系着石犬村为什么变成厉害的养尸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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