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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道伸出双手抓住扑过来的狗的前腿和它躯体链接的地方,事前零道已经想的很明白,如果抓它的腿,在它扑过来的速度的作用下说不定会给它造成骨折。
像这样抓住它前腿的根部却可以避免这种危险,零道抓住那只狗后被它扑过来的冲击力险些撞个跟头,他倒退了几步,抱着那只狗很隐蔽的在它耳边说道:快跑,我的事不用你管,你不跑才是给我惹麻烦。
说完把它用力甩出去,那只狗在地上滚了两下,站起来后委屈的看看零道,还不忘叼起咬下来的孙呆子的手然后很不情愿的夹着尾巴跑了。零道再怎么叫它也不肯把那个手放下。
孙金星抓着受伤的手痛苦的喊道:我的手------我的手还能接起来。
不知是谁报了警,120和110在那只狗跑的没有踪迹了后都一起到了。
120倒是没怎么啰嗦,来了就把孙金星抬上救护车,因为只要把人拉去,不管是死是活,这次出车费病人是必须拿的。
110就不一样了,他们要调查这次斗殴的起因,乃至动手的动机,以及傍观者的一些意见都要入材料,在很多情况下警察的作用其实就是来入材料的。
比方说农民的牛丢了打了110,警察倒是很快就会到达现场,可是到现场后他不是先帮着追偷牛的贼,而是照现场照片,问丢牛的人这个哪个的,入材料。
其实警察赶到事发地点后听到受害者说的贼应该逃离的方向,他们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追上贼人的,可他们却从来不会那样做。
警察如果在第一时间顺着滴血的痕迹去找说不定能把孙金星的手找回来。可是那不符合警察办案的套路,所以只能在现场拍了好多照片,问了旁观者好多问题后他们才寻着血迹找回来肉被吃没了的孙金星的手。
警察问的第一个是工长:你知道受伤者和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什么发生的冲突吗?
犯罪嫌疑人?你指的是那只不只是从哪里跑来的疯狗吧?
哦------对了,警察更正道:是犯罪嫌疑狗,他和那只狗是因为什么起的冲突。
一只狗和一个人发生了冲突,好像不用因为什么原因吧。
怎么就不用,比如是人先骚扰的狗,还是狗先骚扰的人。
是这个意思呀。那我就不知道了。
你当时不是在现场吗?
我是在现场,可是我看到的时候那只狗已经把那个人的手咬下来了。
警察又问一个工友看没看见是狗先骚扰的人还是人先骚扰的狗。
这个人是个直心眼,把一来一去说的很详尽,呆子怎么打零道,然后零道不还手,然后那只狗就扑了上去。它本来是想咬断呆子的脖子,可是呆子用手一挡,就咬断了他的手。然后那狗还是不依不饶还要过去咬,可是被零道拦住了,然后那只狗叼着咬下来的手就走了,我敢担保你们到的时候那只狗还没走远,被咬断的手还是热乎的,说不定找到还能给他接上,可是现在我敢担保那只手肯定只剩下骨头了。
这不是你所要关心的,警察办案有自己的办案章程,用不着让你指点怎么做。
是啊,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道。俺们干活也是。
警察又过去问零道,看来这件事情的起因和你有这很大的关系。那只狗是你的吗?
零道摇摇头。
你和那个手掉下来的胖子打架了?
没有,是他打我了,我没还手。
哦,都一个意思,你为什么不还手?
我不愿意打架。
怕他吗?
----------不知道,就是不愿意打架。
那只狗是你的?
不是。
那个胖子打你。你不还手,然后来了一只很仗义的狗,路见不平张口相助,太武侠了吧,你认为我会信吗?那只狗肯定和你有点关系。
如果有的话,也有可能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真是有意思,你以为你是谁呀,还它认识你你不认识它。
我叫零道。
警察看看零道的样子,他说:你这名字可老厉害了,还领导,人家打你都不知道还手,还得一只狗给你出头,你可真对不起你这名字。他和一起来的几个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把零道带走。
那几个说,这可真是一桩连环案,起因是这个领导,警察的语气里不乏讥讽,可是行凶者,不,应该说是抱打不平的又是一只他不认识的狗。现在嫌疑犯下落不明,怎么也得带回个回去交差。
你的意思是把这个零道带回去?刚才入材料的那个说。
只好这样。
这时工长站出来说话了,凭什么带他走,又不是他把人伤的,他还挨了打呢?
警察要咬人一样看着工长,怎么了?你是干什么的,有你什么事儿,我说把谁带走就把谁带走。
你应该去把那只狗带走。
警察是抓人的,你让警察去抓狗,你什么意思。
可是确实是那只狗做的案呀。
那只狗--------做的案-------也不能抓,这传到国际社会上去岂不是个笑话,警察出来办案抓了一只狗回去,这叫什么事儿。
那抓个没罪的叫什么事儿呀。
谁说他没罪的,他是这件恶性暴力事件的起因,很明显那只狗就是他的,他说不认就不认识,你还真以为那就是一只狗界的侠客了,也真是太荒渺了,别忘了我可是刑侦专业毕业的,带走。别多说话了,再多说也把你带走。
警察把零道带走了。
孙金星的表哥知道了表弟的手让狗咬下去后,他给警察局长打了电话,用命令的口气让他们必须把表弟的手找回来。
局长下命令给属下们。让他们必须把受害人的手找到,没办法,一开始出警的警察又回到工地顺着血迹找那个狗有可能逃逸的地方,他们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那只被啃没了肉的手。
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是把那只只剩下骨头的手拿了回去。
警察局长一脸愧疚的和那位大人物说:我们已经尽力了,只是----他把装在消毒塑料袋里的手拿出来。
大人物看着表弟的手成了这个样子忍不住潸然泪下,在心里发誓一定要用那只狗的脑袋来祭奠表弟的手。
局长说:廖懂,我看咱不如拿着这只手到医院里让医生看看还能不能接上。
都这个样子了就算是接上又有什么用呢?
已经这样了。咱莫如死马当活马医,已经是这样子了,如果医生说还能接,那当然谢天谢地,如果不能接,那再说不能接的。
再说了现在医术这么发达。没听说从你身体上取个细胞就能克隆出一个和你一摸一样的人,这一只手的骨头上得有多少细胞呀,咱不让他给克隆出个表弟来。就让他克隆出一只手应该不是很难的事儿。
这大人物一听局长说的很有道理,说不定拿着这一只手上的骨头就能给弄出一只新手来。
两人拿着那只只剩下骨头的手到医院找了一个专家,和专家说明了来意,当然也都做了自我介绍。
专家一看这可是两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敢怠慢,他说这个手术我们可以做,我们也只能说付出最多的努力尽量去做好,可是凡事也都有个特例。
大人物那当然是听半截话就能猜透人家肚子里没说出来的话的意思。他说:我明白了您的意思,只要您尽心,不管结果怎样-------我知道除了医护人员的努力还要看他的运气。
先生。我是这个意思。
手术比他们想象的简单,并不是把那只被吃的只剩下了肉的手接到呆子的手上。仅仅是从那个手的骨骼上采集了一个细胞,然后通过先进的医术,把那个采集下来的细胞植入呆子被咬断的骨头上。
做完手术后呆子情绪还是非常低落,毕竟那只手已经跟了他二十多年,一下子就没有了,让谁也受不了。就算是咱们带了几年的一个不是很值钱的小饰物在洗澡时不慎丢了还会心疼好一段时间呢,何况是自己的右手呢?
所以说呆子有理由情绪低落。
呆子的表哥过来安慰表弟说:金星,没事的,哥怎么会骗你呢,你的手会重新长出来的。
肥乌龟,看看缠满了绷带的断手,心想,你们都把我当成三岁的小孩儿呀,你以为我的手是树枝呀,断了以后还能长出来,不过他看着自己一直崇拜的表哥很诚恳的样子也不像是在哄他,他问道:哥,真的吗?
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傻一点的人总比太聪明的人容易获得幸福,孙金星高兴了,他想刚长出来的新手也许比让狗吃了的更好。
问题就出在医生这个本应该很严谨认真的职业,可是这些被称为白衣使者的人们却有总是粗心大意的习惯了,在给病人做手术好的时候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把被打了全麻的病人当成是一个生命来尊重,对于他们来说手术台上的病人也许就像修理工看待修理台上的机器一样。
如果中国的医生对待手术台上的病人能像英国人对待一辆生产过程中的劳斯莱斯一样认真和负责任,也许手术刀被缝在肚子里的闹剧就会少发生几起。
可怜的国人,把这么神圣的职业干的和铁匠一样粗心大意。
这回中招的是孙金星,他这样一个呆呆瓜瓜的人能遇上一个像大人物一样的表哥,已经非常幸运。要不然他也就是继承了祖业去打铁,可是人家有这样一个表哥,就可以到大公司去当一个经理了。
上帝是公平的,你总不能让他把所有的好运都给你,所以时不时的也会给那些幸运的人安排一点不顺心的事情。
那个负责从孙金星手骨上采集细胞的人被安排去干这件事情的时候,正和一个刚摇到的**好友聊得起劲,但是领导吩咐的事儿不能不干,拿着工具就去了,很简单的取下来,他心里还想呢,这小子这骨头和我有缘,知道我手底下有事儿所以轻轻一弄就掉下来了。
他只顾回去聊**了,弄下来后只是走了一个在显微镜下放了一放的程序,连看都没看,但凡他看一眼也会看出那根本就不是人的手骨细胞。
那是那只流浪狗在啃骨头的时候从它牙齿上掉下来的一个细胞,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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