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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东厂,我的身上还有一点散碎银子。天色渐晚,从东厂出来的我还没有吃过东西,有点饿。
可怜我吃的最后一顿饭还是和花间吃的,无盐烤兔腿儿。现在腹中空空如也,我便进了一家客栈,解决了肚子和住宿的问题。
这一夜按理来说我应该睡的很安稳才是,没有了第二天的奴才生活,没有了担惊受怕被发现是女儿身的日子,我真的应该好好睡一觉啊!
可是翻来覆去的脑中一直在想着一张美人脸是怎么回事儿。
十二个时辰前,那个男人还躺在我的肩膀上,我望着他绝美的睡颜心中暗自念着:也许这个男人,并非十足的坏人。然而第二天他便打碎了这个念头,杀了人,伤了我。还和我定下生死之赌。
这世道真是……百种米养一百零一种人,显然花间就是这多出来的特别一种,所以说他的存在根本就是错误,为什么要让他活着!
还有我,为什么老是想着昨晚他为我吸毒时的漆黑场面啊!夜笙,你不许再想下去了,你要活过五天,活下来!
我怀着纠结的心情,折腾了半宿才真正睡下去。
翌日我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饭后我去了一趟布店。我挑了一身较为廉价的老青色衣裳,因为这种颜色穿起来不那么扎眼,也不会很老。我又挑了四尺宽的白布两米,和衣服一起我付了钱,然后回客栈换下那一身太监服。
现在觉得,太监服真是耻辱。
裹胸还是坏掉的,被则慕一刀刺了进去,直接弄破。今早回到东厂就一直在睡觉,现在有了机会,当然要换一个。
一层又一层为自己缚好,我重新穿戴整齐,然后对着镜子决定好好做人,做一个不必再卑躬屈膝的人!
可是我一照镜子看到了什么!花间昨日的手印还在脸上,此刻这些手印变成了花间那张迷乱众生的脸,细长双眸正在看着我,嘴边挂着嘲讽笑意,似乎是在笑我的窘迫。
混蛋,这要我怎么出门!
……
市上很多热闹,其热闹程度是我从记事起最热闹的一回。因为这市上有了我夜笙。
我买了半斤糖果零食,又买个梨来啃,边走边晃。
街边招揽客人的小店,还有买一些小玩意的小摊,以及刻章算命卖字画的,什么都有。我看看这儿,瞅瞅那儿,觉得生活很快乐。
就在我觉得生活很美好的时候,总会有不美好的事情发生。比如现在,我走的好好的,突然间绊在了一个东西上,很难看的摔了个狗啃泥。
一瞬间,心情跌到低谷。周围的笑声不断刺激我脸的温度,我在十分丢脸的情况下,缓缓从地上起来。
只是身子抬到半路,我突然瞥到了不远处的地上正插着一道飞镖,飞镖上的红绳还在荡着,像是刚落下没多久。
我的心脏一缩,直觉告诉我,附近有杀手!
倘若我方才没有摔倒呢?这飞镖岂不是……
“本督赌你五日之内,必会被未知的杀手找上门。”
花间的话适时响在脑中,原来花间他并非玩笑。可是怎么想,我夜笙都是清白身一个,根本没和任何人扯上,我怎么该死了?谁要杀我?
我起身之后,感激的看了眼坐在墙根儿下抠耳朵的脏乞丐,然后顺势走进了这家店铺。
是卖首饰脂粉的店铺。
我进来愣了一愣,思考了半天究竟“是该继续站下去还是该立即退出去”这个问题,但是看到了并不算少的异性同胞,我才觉得我的存在不会有任何违和感。作者的话:
明天一过,杜娘就十万字了,嗯,该上架了什么的……唔。我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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