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惹谁也别惹女人
他就是宋辉。
自己本来是要回家来着,但是走到门口,就看见了一堆熟悉的身影。
“妈妈呀,这些姑奶奶怎么都凑到一起了?”
不敢贸然行动,站在一边偷听她们讲话,这一听,可是吓得不轻。
“得赶紧离开这里,让她们看见可就糟糕了。”
结果,自己没走几步,就被发现了。
“大家看,那是不是宋辉那个王八蛋?”
大家齐刷刷看过去。“就是他,他化成灰我都认识!”
“走,咱们过去!”
一群人声势浩大的过去。
宋辉感受到身后的杀气了,转头一看。
“我的妈呀。这怎么一下子都过来了?赶紧跑。”
宋辉拔腿就跑。
女人们群追不舍。
“站住!死渣男!”
“站住!给我一个交代!”
于是,这样一幕出现了。
一个年轻小伙子被一群年轻参差不齐的女人疯狂追赶。
路人们纷纷侧目,有的拿出手机拍视频,都在看好戏。听她们嘴里说的,大家大概知道了一点。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看着这么清秀的一个小伙子,怎么干这种事情呢?”
“谁说不是呢!你看看那里面的女人,有的都能当他妈了!”
就这样,你追我赶绕着小区跑了两圈。
宋辉终于没力气了,瘫倒在了地上,大口喘着气。
那群女人里,有体能好的,直接过来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身上。
喘着粗气,向后面的人挥挥手:“大家快过来,这个渣男被我抓住了。”
大家陆续跑过来,扶着腰,气喘吁吁的,但是不忘记在他身上踢两脚。
“让你骗我钱,骗我感情!打死你!”
“你个死渣男,今天终于栽了吧!”大家把宋辉团团围住。
有的撕衣服……
有的扯头发……
有的用脚踢……
有的扇耳光……
路人们围成一个大圈,看着他们,没有人劝架。
“这种人真是活该!”
“就应该这样收拾他!”
“啊!饶了我吧!我知道错了……”
“啊!疼!”
“求求你们,别打了,我错了!”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你!呸!”
十分钟后,女人们发泄完怒火,而且累哄哄的,就散去了。“我告诉你宋辉,这事没完,我还会再收拾你的,你给我等着!”
“还有我……”
“我也……”
宋辉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没了力气。
这群女人,太可怕了!惹谁也不敢惹女人啊!
良久,他终于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家。
趴在洗手台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衣服被撕的烂了好几个口子,身上都是灰。
头发都被拽走几撮,炸开了毛,比鸡窝头还乱。
脸上、脖子上都是抓痕,还有些许血迹渗了出来。
手臂上还有几个挺深的牙印,也在往出渗血。
脸还火辣辣的疼,感觉都肿起来了。
他缩在角落,抱头痛哭。
这我踏马怎么出去见人。
他叫了一个跑腿,送了一些要上来。
自己大概涂一涂,在家休养几天。
过了两天,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准备出门。
结果,在窗户边,又看了那群女人。
“呲……”
一把拉上窗帘,躲在了一边,暗中观察。
“这群女人怎么阴魂不散的,又来了。”
那次回去后,女人们自发组建了一个群,就是为了方便对付渣男用的。
相约着隔两天就来收拾他。着看的让他心惊肉跳的,顿时没了出门的念头。
继续待在家,下午的时候,实在忍不住了,看见楼下没人了,偷偷跑出去了。
结果刚下楼,又来了。
“”噌噌噌!”
一溜烟又跑回了家里。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这样。
宋辉一脸愁云的看着楼下的“女友们”:“我TM心态崩了呀!得想办法,不能待在这里了。”
仔细思索后,他决定了,去警察局!自首!实在是太害怕了!
那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晚上,趁着女人们走了,宋辉戴着帽子墨镜来到了附近的警察局。进去就直接举起双手:“警察叔叔,我犯法了,你们收了我吧!”
几个警察唰的抬头看向他。
“你犯什么法了?”
宋辉不敢说诈骗,一个劲的坚持说犯法了。
几个警察调取了最近的报案记录,并没有他的案子,认定他是在戏耍。
“你回去吧,我们这里没有你的案子。”
“警察叔叔,我真的犯法了,求求你收了我吧!”宋辉哀求着。
“这位同志,你当我们这里是难民收容所啊?我们这里是警察局,是关押违法犯罪的人的地方。”
“我知道,我违法了,求求你们把我关起来吧。”
“那你先回去,等我们调查清楚。”“不,我不要回去,太可怕了!”宋辉说着一脸惊恐。
那群女人太可怕了,我宁愿呆在监狱里。
“去去去,别捣乱了啊!小心把你抓起来……”民警不耐烦的说。
宋辉把双手伸到民警面前:“抓起来吧,现在就抓起来。”
“这人是神经病吧?别理他,咱们走,”两个民警转身回到了局里。
看见警察局行不通,宋辉都快绝望了,这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
他拖着步子,失望的回到了家。
……
李律师这边,向法院交上材料,提出上诉后,很快法院的传票就到了宋辉的手里。
拿到传票的那一刻,他又激动又担忧。“终于可以摆脱那群女人了!”
“不过我这个级别的诈骗罪不知道要判多少?”
很快,第一次开庭了。
原告席上做了好几排“女朋友”,其中还有小胖的前女友小禾,旁边是原告的律师李律师和他的实习生。
宋辉作为被告人出现在了法庭上。
大家看见他,忍不住骂骂咧咧起来。
“咚!”
“安静!”
法官严肃的声音响起,手里的棒槌敲下。
法庭上顿时安静了。
但是女人们的谩骂从有声变成了无声。
一个多小时后。“全体起立!本庭宣判,被告人宋辉,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所有诈骗金额全部缴回,并罚款15万元,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15日内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我不同意,我要上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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