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路遇地痞
因着离开得匆忙,江诗蕴当初将红竹和茶翠都留在了京城的玻璃制造厂,这会儿只得由沈庆之的人去通知她们了,就算赵桓赋答应了江诗蕴接管玻璃制造厂,她们也得交接两天,所以江诗蕴最终决定自己先行,两天后她们才出发。
有沈庆之在,她倒是不担心路上有什么意外,若是留在京城,她反而时刻想着那些人会不会不时窜出来对沈庆之不利,所以立刻动身她也没什么意见。
扔下了红竹和茶翠,江诗蕴便和沈庆之同乘一辆马车,虽说男女授受不亲,可江诗蕴都跟沈庆之这么熟了,倒觉得没什么,沈庆之也不是个那么讲究小节的人,更何况非常时期,两人同乘反而更安全,能省去不少麻烦,所以他们也没觉得不对。
江诗蕴方才睡了那么久,现下反而睡不着了。马上就要回到应州府了,她的心情还是十分雀跃的。
离开了这么久,也不知道家人怎么样了,想到这一趟京城之旅,又是遇上仇杀又是遇上黑店的,还遇上过劫匪和不要脸的参成伯,可谓是惊险重重。
好在一切都有惊无险。如今能在京城顺利开起玻璃厂,还办了庆功宴,让玻璃厂的招牌十分响亮,江诗蕴也算有所获得了。
只是为什么,现下她脑子里老是担心赵桓赋会遇上些什么麻烦呢?赵桓赋现在被夺了兵权,又被降职,还是敌在暗我在明,跟那些人对上,也不知道会不会吃亏。
江诗蕴忙甩甩头,将这些思绪抛诸脑后,她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总不能老想着赵桓赋的事,不然回到应州府还怎么做好自己的事?因着江诗蕴在京城被各种事羁绊,迟迟不能回去,江云芳知道她忙,所以她的的来信并没有督促她什么,都是些简单的报平安,江诗蕴这才惊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十分重要的事。
江云芳的婚礼!对,是这件事,江诗蕴还说自己怎么就老觉得心下焦虑呢,自己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江诗蕴现下这么一算,竟然只有几天就到江云芳的婚期了!
还好,现在还来得及,不然真忙起来错过了,那她可就真的要无法原谅自己了。
江诗蕴赶忙从随身背包里找出纸笔来写写画画,江云芳是最疼爱她的大姐,她一定要让她有个终身难忘的婚礼才行。
就在江诗蕴全神贯注的为江云芳设计婚礼的时候,沈庆之幽幽的醒来,见江诗蕴柔和的脸在马车里仅有的一盏玻璃罩油灯下越发温柔宁静,他微笑着一脸满足。又安心的睡了过去。赶了一天一夜的路,终于来到了一个小城,这是渭南和京城的界限处,马上就到渭南了,江诗蕴想起当初自己将那黑店的掌柜和小二绑了送官,也不知那两个人怎么样了。
总算有了个可以歇脚的地方,沈庆之也已经醒了,忙让江诗蕴下了马车来吃点热乎的东西。
这是一个相对朴素的小酒馆,坐落在这官道上,靠来往的行脚客和生意人为生,四周都是民舍,虽然看着不大,倒是装饰的古朴雅致,别有一番韵味。
因着面积小不能隔成雅间,所以位置大多是跟大堂一样,只是在旁边一个区域四周都是各种帘子隔开,能阻挡些别人的视线罢了。
风度翩翩的沈庆之一下了马车就引起了大堂内酒客们的侧目,像这样俊美的男子到哪里都能成为焦点吧,不过,因着是酒馆,大多数都是男子,所以也好些,众人只是看看就转过头了。
可是,等到江诗蕴下了马车,这些个男子的眼中就迸发出光芒来。
出门在外,风餐露宿,这种偏远的官道酒馆倒是很难得看见女子的,更何况江诗蕴虽身着常服,看着却别有一番娴静出尘脱俗的气质。
这些酒客中不乏喝得有些昏了头的,看到江诗蕴,有个大汉当即大胆的凑过来,醉醺醺道:“这位小娘子长得好生标志,跟着这小白脸也没啥好日子,不若跟了我,保管你吃香喝辣的,可好?”
说罢,还打了个酒嗝,因喝着酒而泛红的脸上毫不掩饰的闪烁着贪婪的欲望。
沈庆之眉头轻蹙,小声对江诗蕴道:“都是些市井粗俗之辈,一上来便胡言乱语了起来,不如我们换一家?”
江诗蕴左右看了看,这附近只有民舍了,也不知下一站能有个歇脚的地方有多远,这么冷的天能找个地方吃些热食不容易,因着要赶路若是叨扰民舍到底有些不方便,不过是些市井小民罢了,江诗蕴不在意的摇了摇头,朝那有帘子的位置走去。
沈庆之只好跟上。
出门在外,一切从简,除了赶车的马夫外,沈庆之也只带了两个手下,当然,这三个人是不会跟他们同席的。
酒馆的小二忙迎了上来,热情道:“两位要点什么?”
江诗蕴道:“一些小菜,几个馒头,再准备些干粮。这里既然是酒馆,就给这位公子温一壶你们这的招牌酒好了。”
小二笑盈盈的道了声:“好勒,客官您稍等。”就去忙去了。
沈庆之道:“倒是难为你了,这么简陋的环境。”
江诗蕴忙摇摇头道:“这些于我已经很好了,想当初我刚来这里的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住的也是下雨就漏水,根本不避风,连床像样的被子都没有的茅草房里,现在有吃有喝的还谈什么委屈。”
沈庆之的脸上闪过一丝心疼,道:“没想到当初你竟过的如此艰辛,若是早些认识你就好了。”
江诗蕴笑着道:“说什么傻话,早些时候若是你看到我那个样子,指不定把我当个乞丐给打发了呢,毕竟我们还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说到这个,沈庆之倒无限感慨。道:“还真说不准,第一次请你到我的别庄看房子,你的环境比你口中那个还好了些,我只觉得你是个十分特别的女子罢了,那时我还真不知道我们如今能有现在这样的交情。”
江诗蕴连忙点点头,道:“是啊,没想到我一个小小农家女子,能跟你这皇商沈公子有如此深的渊源,哈哈。”
沈庆之微笑着道:“说起来,这世上,我有两位佩服之人,第一是桓之,能在那样的惨境下心智坚韧,顽强的走下来。第二,就是你了,能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就让自己家里的环境翻了几番,还懂这么多闻所未闻的东西,也是大才了。”
两个人说着,小二的酒菜也端了上来,这乡野之地也没什么好吃的,不过是些寻常小菜,这厨师手艺倒是不错,菜色看起来十分诱人。
江诗蕴尝了口桂花鱼,入口一股桂花香,外焦里嫩,难得的十分可口,这才道:“能得沈公子说一句佩服,蕴娘三生有幸。”
沈庆之看江诗蕴一脸满足的样子,也夹了些鱼肉放到嘴巴里,顿时忍不住点点头,道:“这鱼倒是做得极好。多吃点。”
说罢,又道:“不过,你们江家之前过那样的日子也不是一两天了,为何你方才说,是你刚来这里的时候是这种境况?”
是啊,江诗蕴都十几岁了,这样的穷苦日子都过了十几年了,就算当初江大壮在的时候也不见得多好吧,怎么短短一年江诗蕴就有了这么大能力,为何之前也这么苦却不见她做过什么努力呢?
这话让江诗蕴怎么回答?总不能说自己是一年前才穿越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家里吧。
沈庆之侧头疑惑的看着她,江诗蕴一阵心虚,正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的时候,方才在门口调戏她的大汉一下子竟然冲了进来,对着江诗蕴道:“好你个小娘子,竟然无视本大爷,你可知我是谁?”
这大汉倒是及时阻止了江诗蕴的尴尬,江诗蕴扶额,难道这里的人都很时兴问别人,你知道我是谁?说的好像很需要知道他们是谁一样。
江诗蕴好笑道:“这位大哥,我与你不熟,吃完了这顿饭便桥归桥路归路,我应该是不需要知道你是谁的吧,或者,我现在问一句,你是谁?”沈庆之也没空纠结方才问江诗蕴的问题了,直接冷下脸来,对着这位闯入者道:“这位大哥,请自重。”
大汉看向沈庆之,嗤笑了声,道:“哟呵,一个小白脸也敢这么跟我说话,活的腻歪了吧你。”
说罢,又看向江诗蕴,淫笑着道:“小娘子,你必须要知道我是谁啊,因为,今日后我可就是你的夫君了。”
江诗蕴马上冷下脸来,这就是赤裸裸的狂妄和调戏了。
听得这话,沈庆之当即不悦的皱眉,沉声道:“给你一刻钟的时间,立马滚出这里,否则,休怪我不留情面!”
这大汉却是个不怕死的,当即甩了甩手,喷着酒气道:“净说大话,来到了我的地盘,怎么遭也得留下点东西吧。我看上这位小娘子是她的福气,怎么的,你这小白脸不爽了,要和我决斗?”
说罢,大汉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后面立刻聚集了另外几位身材彪悍的汉子,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朝这边走来,那碍事的帘子早已不知被谁用刀砍了,这里的情况被大堂的众位酒客都看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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