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乱红楼 > 第一百三十章 未雨绸缪

?    既然是有事相商……

  

      云萝到底是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她眨眨眼,看着立刻就自在不少,连话也是,“又不是时时都有标可行。况且,标行里几十个标师呢。许多标都用不了那许多人的。所以当然也接些零散的活计。但凡有能力办的,又不违反法度的,什么都接。可是,姑娘能有什么事要委托标行的?”

  

      黛玉自己反沉吟半晌,才道,“要说事情,倒真是很有一些——这扬州有三个牙婆,一个姓闫,一个姓马,一个姓常,都常为大户人家买卖人口的。只是我们家几年不曾买人了,终究不知这些牙婆秉性。有心遣人去打听一番详细。当然,这样的小事,本也不该劳烦你,但是,我却是想请云萝姑娘你顺带看看,哪个牙婆的手里,能有身世简单,又能习练武艺的丫头、小子?”

  

      其实,就是打探情报的事,标行人手有余裕的时候,也一样会接的。

  

      在这一行里讨生活也不是那么容易。

  

      只是大家子有自己的人手,平民家又没钱,这样的事情极少极少。

  

      而黛玉后面的问题,就更是从不曾有过了!

  

      云萝很惊讶,“大姑娘,你想让自己的丫鬟还有家里的小厮习武?”

  

      黛玉想想,“也不用多么精通。只是,若再遇着李兰娘那样的,总有些自保之力才好。”

  

      云萝顿时恍然。

  

      虽要她来说,李兰娘那样的事,如黛玉这样的大家闺秀。一辈子能遇上一次就已经是奇事了,哪还能总遇上的?可既然遇上了,心生惊惧,想要防范于未然。也是正常的道理。

  

      略想了想,云萝就道,“要认真习武,我看是不行的。想要有身好武艺。非得自小打熬筋骨不可。少说也要个十年、八年的,才能有成效呢。且穷文富武,便不像那位贾公子那样想要成个马上的将军,也要有大鱼大肉养着才好。就是想学些粗略的功夫,怕也要一两年的时间……不过,倒也还有别的法子。”

  

      黛玉虽不曾听过这些,但由事及理,却也不觉得太过惊奇。就忙问。

  

      云萝道,“姑娘可还记得在东昌那儿见到的两个江湖女子?”

  

      黛玉点了点头。

  

      云萝就道。“这世上通晓武艺的女子虽不多。却也不算太少。如我这样的。就是极幸运的了。故此,颇有些过得落魄的。抛头露面、风吹日晒,若如男子。还能投效官府,既是女子。却是为难。婚嫁上往往为人所轻,想要自食其力,却又被人另眼相看,往往被认为不如男子。只怕是很有些宁可卖身,在姑娘这样的家里谋得一席之地的。”

  

      黛玉微微蹙眉。

  

      云萝瞥见,笑着摇头,“也是,姑娘这样的人家,可是不愿那样的女子近了姑娘的身的。”

  

      其实,黛玉倒是不在乎这个。

  

      她已经意识到,哪怕是自己个人,只怕也被卷进了一个漩涡之中。李兰娘的事情,在她的眼里,不见得就一定不会发生第二次。甚至,若是发生了类似的事,只怕那情形会更糟糕!

  

      可是,能这么相信云萝,或者说云家吗?

  

      这毕竟是京城的势力。

  

      而且对“江湖”这样的存在,她也实在是不够了解。就算是云萝可信,要说招揽江湖女子……天知道可信不可信!

  

      她本来出门时就会带上许多人手,家丁怎么也有些武力。若自己先让有功夫的女子近了身……

  

      黛玉想想,还是道,“云萝姑娘,还是先帮我看看,能不能有‘一二年’的吧。”

  

      云萝这次爽快的点了点头,“这个行。反正我这些天也没事。我们标行在这扬州却是没有半点名声的,哥哥他们要找生意还不容易呢。”

  

      黛玉就笑道,“要是你能帮着把‘教头’一职给兼起来,那就更好了。”

  

      云萝摇了摇头,“这个就难说了,我可不敢一口应下……”

  

      随即她自己转开话题,笑道,“说起来,姑娘你可能不知,如今这世上有些地方,有些人家,将女子双足裹得极小,那样的女孩子,便是根骨再好,也难以学武的。”

  

      黛玉本也无意再说此事,又见四周都是女子,闻言便瞅了瞅自己的裙子。

  

      当然,她看不见自己的双足,便又好奇的看看侍立在一边的紫鹃。

  

      云萝就“噗嗤”一声笑了,“姑娘,你们这样的是不算的,不过就是裹一裹,要脚长得纤巧好看。这一带的普通人家也皆是如此,京城里的勋贵家因多半都是从金陵迁居的,也是一般。并不影响行止。有些地方可不一样呢……不过,若是要习武,连这样的缠法最好也别有。”

  

      黛玉就蹙眉,“我的见识却是不够,也不知‘不一般’的,该是怎样?”

  

      云萝却打了个冷噤,道,“姑娘你肯定不会想见到那‘不一般’的,不过据我所知,京城中颇有些官家的小姐都那样缠足,保不定姑娘你日后能见到,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黛玉曾见她中了一箭后面不改色的给自己裹伤、换药的模样,也见过她看死人时平静的模样。见她这样,反而更好奇了。

  

      ——难道竟比死人、受箭伤还可怕不成?

  

      &

  

      这一日,黛玉在家中招待了云萝半日。

  

      虽黛玉对云家稍有疑惑,但云萝的性子却颇讨人喜欢。她有和她的朋友湘云类似的爽快,但和湘云相比,云萝明显更会在乎别人的心情、处境。

  

      黛玉也不知哪种脾性更讨人喜欢些,但她虽不是喜欢和人往来的性子,听云萝说话,却也觉得愉快。

  

      而因着父亲有等待的意思。她的这番未雨绸缪,本来并不打算立时和自己的父亲说。但林如海从官衙回来,显然很快就听说了“黛玉请了个女客进府”的消息。

  

      却是因越姨娘、李姨娘等,虽不敢干涉黛玉所为。却也怕出事让她们担了责任。故此不但把事情传给了林如海知道,连着云萝的身份也说了。

  

      林如海惊诧了一番,便使人找了黛玉过去。

  

      黛玉虽没打算和父亲说,但倒也没有想着避人。便只好先将事情说了,又道,“其实女儿也不知那云家到底是何等人家,不过料想此时做此事倒还无妨……待得云萝看好了人,我还打算请大哥和表哥帮着看看。”

  

      到底是自家女儿,林如海连之前的事情都接受了,这桩事自然也就不以为异。

  

      他想着,也是自己之前说话不大清楚,便告诉黛玉。“这事儿你做了也无妨。只是这样的事。难道为父还能想不到?这样就是培养出几个人来。也少说要几年时光……你也不用担心,多也就是四五天,也该有个结果了。”

  

      黛玉倒是大为惊讶!

  

      她之所以那么做。还不是因为对“江湖”这样的东西所知甚少?她父亲也一般是书香之后,怎么就能这么成竹在胸的模样?莫不是官府里也招揽了些可靠的江湖人手么?

  

      黛玉疑惑的离开了父亲的书房。

  

      出于对父亲的信任。她没有追问到底。但等到三日过后,中秋将近,答案揭晓,黛玉却发现,这比她之前的想象还要令人惊讶!

  

      这一日,她正和紫鹃说着朱鹭的事——她依然在她自己家里,青玉却带着蓝雀,匆匆忙忙的跑来告诉她,一脸看到新闻的惊奇,“姐姐姐姐,父亲领了两个道士回家!”

  

      林家可说是禁绝僧道的。

  

      虽林如海不禁女眷去求佛问道,但自个儿却基本不与僧道来往。

  

      也难怪家中来了两个道士,让青玉这般惊讶了。

  

      黛玉也很惊奇,“两个道士?你看见了?”

  

      青玉轻咳一声,稍稍镇定下来道,“是蓝雀看见的。说是一个老道士,一个小道士。老道士和父亲说得挺高兴。”

  

      正说着,林如海就遣了个小丫鬟立屏过来传信。

  

      看到青玉,她略怔了怔,才道,“……老爷说,请姑娘们去书房。二姑娘那儿问墨也去请了。”

  

      青玉更奇怪,“父亲不是带道士去书房了么?而且他以前还没喊我去过书房呢。”

  

      咕哝了两句,她更是瞪大了眼,一把拉住一边立起身来的黛玉道,“姐姐,父亲不会是特意找了道士来看我们两个吧?”

  

      黛玉看看自己被揪住的袖子。

  

      知道黛玉重礼节的青玉忙松了手,好好站好了,但依然一脸好奇。

  

      黛玉对青玉身上仿佛从骨子里带来的某些不合礼节的地方已经适应,叹道,“只怕还真是找道士来看我们的。”

  

      青玉的下巴都快掉了。

  

      黛玉笑道,“虽说是敬鬼神而远之,可有些东西都找上门了……还有一句话叫知己知彼呢。”

  

      她一拉青玉,“走吧。”

  

      一边又吩咐小丫鬟,“立屏,你去找回问墨。秀芸,去找你朱鹮姐姐,让她的点心多放会儿。”

  

      到父亲的书房,黛玉自然是轻车熟路,且在林家,“规矩”本来就没有贾家大。是以守在书房外面的小童见到了两个姑娘,也不过是行了一礼,并不躲避。

  

      其中一个还道,“暂且请二姑娘在外面站一会,大姑娘先进。”

  

      黛玉对父亲找了道士这一点,其实也是有些不可置信的。不过,倘若这个是事实,让她和青玉分开的做法,却是可以理解。

  

      不过……

  

      黛玉瞅见还有个比宝玉大得不多的小道士垂首静立在书房外面的树荫下,就看了跟来的紫鹃和蓝雀一眼。

  

      紫鹃和蓝雀忙同时一礼。

  

      黛玉这才进门。

  

      ps:

  

      说起缠足,并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一有缠足就那么变态的。应该要到明末,才会普及并且变态。然后等到清朝,满族要推行自己的习俗,倒是下过不许禁足的命令。结果反而被一群抛弃了骨气的无骨文人无耻的用“女保男不保”的借口给发扬光大了。

  

      小脚女人肯定比大脚女人更好统治,于是,满清也就顺水推舟,不了了之。

  

      因为个人对那种变态的缠足深恶痛绝,加上设定的朝代和时期都有余地,所以本文中摧残性的缠足还只在少数地方流行。

  

      江浙一带(包括金陵、扬州、苏州等地)本来就是缠足发展较晚的地方,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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