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步步莲华 > 第 6 章

??善水见那妇人略有踌躇,立刻道:“夫人请放心。今日之事全是我的错。我晓得这是供物,需得洁净。拿回去后必定恭敬以待。那只狗也绝不会叫它再入我房中。”

  

  妇人心中正想着这个,见这少女竟一下猜中。虽不晓得她脸颊脖颈为何有淡淡红斑,容貌却是难得一见的上好,又这样善解人意,心中对她好感倍增,终于露出一丝淡淡笑意,道:“也好。”

  

  善水小心卷起轴图,拿了针黹绣线等物,便告退而出。

  

  红英见她一直目送那少女背影离去,忍不住道:“奴婢早向寺里知客僧探听过了。这是天章阁薛家的女儿。本要下月秀选的,前些天却莫名浑身起了红斑,太医也说不出什么名堂,内务便将她名勾了,薛笠送女儿到此间静养。”顿一下,有道:“奴婢本担心她那红斑会传旁人,前些天留意察看了下,见她与身边丫头同食同游相安无事,想来无大碍,这才容她们下来。”

  

  妇人微微一笑,道:“你总这般多心,连这些也留意。”

  

  红英道:“王妃金玉之躯,再怎么多心也是不够。”无人在前,她便改口称回了原本的称呼。

  

  那妇人笑意渐渐隐去,道:“什么金玉之躯,不过苟延度日而已。”说罢默然不再作声。

  

  红英见她恢复平日模样,暗叹一声,想令她高兴些,又道:“今早王府仪卫正冯清到山门前送物,遵了王妃先前的话,不敢贸然进来。奴婢出去拿时,听他说世子过几日便回京。若知道王妃这几日身子不妥,到时必定会来此探望。”

  

  那妇人这才重新露出欢欣之色,微微点头。

  

  这妇人其实来头不小。姓叶,闺名明华,当今穆太后是她的亲姨母,她的另个身份,便是京中永定王府的亲王妃。

  

  已故的永定王是德宗胞弟,二人都是穆太后所生。所以这永定王府在洛京之中地位仅次帝王之家,连方才红英提到的那王府家臣仪卫正冯清,也是正五品,单从品级来说,与薛笠都比肩了。

  

  叶明华自幼丧母,父族人丁不兴,太后怜惜这外甥女,便将她带到身边抚养,成人后嫁给了永定王霍宗泽。身份自然无比尊贵。只可惜命不济,永定王自小身体一直欠佳,十数年前,他便撒手人寰。好在留下了一子一女。

  

  叶王妃自丈夫去后,便一直深居简出。这些年随了儿子渐大,她更是一心向佛,极少出来应酬。在王府时便长留佛堂,只每年永定王逝的四月,会独自到这普修寺里静修一两个月。因她行事低调,寺中知客僧只认得她年年来,却只以为是寻常大户人家的女眷,哪里想得到她竟会是永定王府里的王妃?

  

  红英跟随伺候她多年,自然知道世子霍世钧对王妃冷淡,平日因事务繁忙,也不大在王府里长居,不过尽到寻常的儿子之礼而已。自己刚才拿那话来说,也不过是想安慰她。现在见她一副期待模样,反倒有些后悔自己多嘴。

  

  万一到时候世子不来,那不是教王妃空盼一场?

  

  ~~~

  

  善水抱了绣轴回自己所住的院落,命白筠将桌案再擦拭一遍,放下绣轴绣线后,自己先是到了外面把婥婥唤来,取戒尺打它爪子。

  

  婥婥是松狮,原本就天性顽皮,成年后体型颇大。现在才一岁多,善水还能抱,再过一年,怕就抱不动了。打了几下,见它汪汪痛叫,可怜巴巴望着自己,又心软了,丢下戒尺用手指戳它脑袋厉声教训。它颇通人性,大约也晓得自己做错,只夹着尾巴耷拉着厚重眼皮呜呜地叫,一副可怜模样。边上的雨晴噗通跪了下来,说:“实在是我不好,姑娘要罚就罚我吧。”

  

  雨晴平日虽孩子气浓了些,做事却也用心。百密也有一疏,善水不是个苛责完美的上司。先前见她愧疚,便没再打算说什么了。教训婥婥,只是觉得宠物不能太宠。连人太宠了都会无法无天,何况是只狗?也要立点规矩才不会上房揭瓦。现在见雨晴也来凑热闹,哭笑不得道:“得,你带了它一起好好面壁思过吧。”说完丢下众人,自己回屋去了。

  

  雨晴当真,哭丧着脸看向白筠和林妈妈,两人都爱莫能助的模样。雨晴无奈,只好真拴了婥婥一道去廊子上面壁。

  

  善水关了房门,洗了手擦干,坐到桌前展开方才那观音绣像,细细再看那几处被烫出的洞。取镊剪将烫焦的边缘理平剪齐挑出了绒头,将绣线劈出极细的丝,取了二丝穿入如发丝般细的绣针,伏案慢慢修补起来。

  

  这绣活不易。先要将烫破的底绢修得平整无痕,再照原来绣面复工。好在善水这一世最拿得出手的就是女红,自小便跟宫中刺绣作坊文绣院里出来的老绣娘习艺。虽难,却也不是不行。埋头干了一个下午,到了早上再半天,几个破损的洞便都补好,正反两面全无痕迹,不辨边缝。

  

  善水伸了个长懒腰,把绣轴卷了,亲自送往里面去。

  

  王妃本也是不抱大希望的,不过死马当活马医而已。没想到她竟动作这么快,接过来察看,绣像观音眉目处被修补得绒彩鲜明,丰神宛然,比自己原先的绣面还好,反面也与周边绢面浑然一体,再尖利挑剔的眼,也根本看不出曾破过几个洞。很是喜欢,赞不绝口。

  

  善水见对方认可,松了口气。总算是弥补过来了。

  

  对方到底是什么人,她现在自然不清楚。只这主仆二人看起来,却总叫她觉得没什么想亲近的念头。谦虚了几句,告辞而去。

  

  再过几日,善水这边的人和狗都严格照她意思,没多往那边再去半步。那边倒是自己找了过来。红英来请,说夫人想让她帮着看些针法。

  

  对方来请,善水只好过去。一来二去,竟混得有些熟了,那红英态度比起从前也好了许多。等她这天再过去,那夫人收了绣像的最后一针,留她说起了闲话。

  

  王妃打量了善水,见她前些时候面颊脖颈上的那些淡淡红痕已经消尽,极其标志的一个小美人儿,便称绝色也足担当。女红上好。这些天与她处下来,觉着她言行举止亦极稳当。家世也好,薛笠是当世大儒,清名远播。越看越爱。想起红英一开始告诉自己的关于这女孩的事情,脑子里现出自己那个儿子的身影,竟忽然冒出了念头。觉着他若有这样一朵解语花相伴,说不定那阴郁不定的性子便会大改。

  

  大凡天下母亲都是只为自己骨肉着想的,何况霍世钧现在年纪不小了,终身大事却至今还悬而未决。王妃越想,越觉适合。只是此刻自然不会明说出来,怕羞到了她。所以只是略微笑着道:“薛姑娘,我听说你本要下月秀选的,却因了先前的那疑疾孤零零到了此处与我这无趣人相伴。如今我瞧你也好了,为何不回去参选?”

  

  善水做梦也想不到她家便有个还没娶老婆的儿子,她现在正在打自己的主意。

  

  先前几日相处之时,善水也稍留了个心眼,让林氏朝知客僧打听这妇人的身份。知客僧只说她年年这时候都会奉香火来此住上一两月,并未听说有什么大家世。善水便放了些心。见她这样蜗居山寺里静心修佛,只以为是哪家失宠了的妻自己要来寻个清净而已。

  

  现在听她问这个,善水便用她觉得妥当的外交辞令应道:“秀选本是好事。若能选上,也是我阖家的荣耀。只可惜我身子不好。夫人你前几日见着的那红斑,现在虽好了,可说不定过些时候它又犯。似我这样的病症,怎配参选?”

  

  她这样说,若对面这人是寻常大户人家里出来的,本毫无瑕疵。偏偏却阴差阳错,这话落入王妃耳中,反倒更觉她懂事。听她口气中还带了些无奈自怜,忍不住出言安慰道:“我瞧你这病也没什么,发出来不过几日,它也就好了。也干净并不惹人。日后寻访个好的郎中,不愁治不好。”

  

  善水不愿再多谈这话题,含糊几句,便起身告退。王妃叫红英送出去。自己便沉吟起来。

  

  刚才听这薛家女儿的意思,她并非不愿参选。如今被勾销名字,听着倒有几分遗憾。她虽有那不定之症,只确实也没什么大碍。往后留意替她寻访名医,不愁不治。

  

  这样的一个娇娇人儿,与自己的儿子,真的是天作之合。否则为何竟会这般巧,让自己在此遇到了她?

  

  王妃的脑海里浮现出善水与自家儿子并肩而立的景象,越想,越觉着是一对良人。

  

  ~~

  

  善水丝毫不觉自己再成有心之人的谋算。只扳着指头算日子。

  

  今日已是四月二十八,秀选定的五月初五。前日薛笠与文氏刚来探望过她。薛英也来过一次。他的言谈中听起来虽遗憾,只被父亲敲打过,应也不会真混到与家人作对的地步。再过几日,自己就可以回家了。

  

  其实善水倒也没怎么盼着早回去。她在家中,也是深居简出的多,反倒在这里,清净又自由。除了饮食有些单调,别的都挺满意。尤其是这些时日,养成了每天早上去爬段山路的习惯。初夏之交,空气凉爽宜人,山中鸟鸣阵阵,举目便是层层叠叠的新绿浓翠,叫人心旷神怡。她颇喜欢出一身汗的这种久违了的感觉。所以这日一早,善水穿了身利落的松石绿春衫,牵了婥婥与白筠雨晴往后山去。

  

  林妈妈年岁虽也不老,才四十,只这种爬山的体力活,哪里跟得上?开始几天还勉强随着,回来便一直嚷腿脚酸痛,白筠忙着给揉敲。善水也不想折腾她,叫她别跟留下,她却又不肯,说怕姑娘路上被莽人冲撞了。几日跟下来,见这后禅院有条小道直通后山,山道清幽,不过偶尔撞到抄近路的樵子与寺中僧人,见了女眷便低头匆匆避让而过,此外再无别的闲人,这才放心下来,听了善水的话留下。只每次出去前,对白筠雨晴千叮万嘱是不用说的了。

  

  善水出来得早。朝阳刚从东山探头,山中的青石台阶一色迤逦向上,两边草木之上还沾昨夜未消的露珠。两个小和尚正在扫着山道,看见她一行,忙低头合十。

  

  婥婥最喜每日的这放风时刻,汪汪叫着往上蹦跃,善水扯不住,索性便放了颈绳任它自己在前。一路爬到了这小峰顶,迎了山风四顾,见长空碧远,层峦叠嶂,此情此景,只觉人之渺小,造物伟大。

  

  白筠与雨晴也不习惯爬山。开始几天还图新鲜,现在不过是随了善水兴致,勉强跟随而已。爬到峰顶,早累得大汗淋漓喘气不停。见善水额上也沁薄汗,两颊染上桃晕,白筠顾不得自己,先拿干净帕子给她擦汗。

  

  善水擦了汗,在峰顶停驻片刻,等几人气喘都定了些,便一道下山,雨晴牵了婥婥。

  

  下山自然要省力许多。婥婥跑得更是欢快,雨晴渐渐被带着在前,隔得越来越远,到后来便只听到婥婥传来的隐隐叫声了。

  

  因方才爬得快,几乎是一口气不停顿,善水也觉着有些腿疲,与白筠拖着手下石阶。低声说笑间拐过前面那道矮岗,再下去就是通后禅院的小径了,不提防却看见右前方不远处一块平岗上竟有个年轻男子迎风而立。一袭宝蓝缂丝锦服,足蹬青锻宫靴,山风猎猎,微卷袍角,一身英气。

  

  连白筠也立刻便认了出来,竟是先前那日在南郊官道上偶遇过的那位安阳王殿下。脚步略一迟疑,看了眼身畔的善水。

  

  善水却仿似没见,只望着前方,脚步也未停顿,只朝左边的那条小径去。

  

  霍世瑜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放不下而已。

  

  他先前向薛笠言明心意之后,没几日,薛家女儿竟托病退出秀选被送到普修寺静养。他自然不信世上有这样的巧事,偏过两日内务那里又证实了这话。心中便又生了丝牵挂。

  

  以他手眼,想知道她住哪里及每日活动,自然不在话下。犹豫数天,终还是敌不过心中所想,寻过来绕了山路等在这里。刚看见一个丫头追了只白毛松狮过去,料想她应就在后,便现身等待。现在见她不过略扫自己一眼便往通向禅院的那小径去,自然不甘错过,大步到她身后,道:“薛姑娘留步。”

  

  善水听他在后面叫,知道避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只好停下脚步,回了身朝他见礼。

  

  霍世瑜见她停在自己跟前几步之外。与前次所遇时一样,一身绿衫,可见她爱这颜色。不过这色也确实配她玉白肌肤。便如此刻,许是因刚爬山下来的缘故,几缕鬓发散于额前,双目晶莹,两腮粉菲,唇红赛樱,秀气的鼻尖上还凝了滴晶莹的汗,日光下微闪,她自己却浑然未觉。与前次见到的,又是另一番味道。

  

  何曾见过这样的鲜活美人儿……

  

  霍世瑜一时看得有些忘了说话。

  

  善水见他只望着自己不开口。暗暗皱了下眉,道:“殿下可有事?”

  

  霍世瑜回过了神,见她身侧还有个丫头盯着,径直道:“你先过去那边。”

  

  他也知道自己这举动不当,有私窥臣女之嫌。只毕竟生在皇家,随心所欲在上惯了的。现在只想与这女孩说话,自然也就无所顾忌。

  

  善水见他竟这样直白无忌,知道今日一定要跟他把话说清了。要不然往后只怕还有麻烦。见白筠看过来,朝她略微点头。

  

  白筠有些不愿,却也不敢违抗,只好避开了些,却也没走远,只停在十几步外的一处山阶上。

  

  霍世瑜不以为意,只看着善水,踌躇了下,道:“我听说你前些天身子不妥,心中一直有些记挂。这才贸然前来,薛姑娘勿要见怪。见你已经安好,实在是幸事。”说罢再看一眼,见她肌肤已光洁如玉,早无内务之人说的那样满面可怖红斑。

  

  善水道:“多谢殿下关心。只我身子确实还不妥,这也是我自小便有的隐疾。现在瞧着是好,却未断根,也没什么根治之法。不定哪天好端端又发了出来,实在丑恶,怕吓到人。这地方正合我心意,人来人往少,旧居不厌。”

  

  善水这话,便是委婉告诉他自己的态度。他若是知情守份人,便该自己打消念头。

  

  霍世瑜却偏不是这样的人。

  

  他身为皇后嫡出的皇子,身后有钟一白这样的外祖为靠,自小到大,除了隐埋在心底的那一个无法化解的深结,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有时表面越是谦润豁达之人,内里实际也越执拗。便如霍世瑜。

  

  他既已看中她,又岂会被她这样的婉拒所摒退?

  

  原先一开始,他倒并未仔细想过求了她为正妃,现在这念头却愈发浓烈,心底竟微微起了丝颤。面上却没表现出来,只看着她微微笑道:“薛姑娘言重了。我瞧也没什么。便是真有这隐疾,天下圣手名医无数,总会寻到解法。若这样便长居山寺,实在可惜……”

  

  善水见他面上带笑,口气风轻云淡,言下之意却是丝毫不退,心中微微恼火。想了下,把脸上方才挂着的笑给收了,正色道:“殿下今日过来也好。有些话,说清也好……”

  

  见他略微扬眉看着自己,继续道:“殿下前些天对我父亲所言,我大略也晓得了些。殿下垂青,本该感激涕零,只是我资质平庸,家父也不求显达,门第不显。我不晓得殿下到底看上我什么?以殿下身份,青云贵女才堪与殿下比肩指点天下,这一点殿下想必比我知道得更清楚。斗胆厚颜再说一句,殿下确实尊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我天生胸无大志,更是草根之命。这样的泼天富贵压下来,只怕要折我福寿。乞肯殿下心存善念,勿要再两下相逼,稍退一步,大家都海阔天空……”

  

  她话说着,忽然停了下来。

  

  对面那条被浓翠淹没的小径里,竟似有个男人身影穿行其间,正沿着山阶大步而上,朝着这方向过来。待到近前看得清楚了些,见他二十二三的年纪,身高腿长,一身深黑马装,脚踏黑色皮靴,腰上紧扎一条细制的粗皮带,全身上下无别饰物,唯独手掌腕上缠握的一柄乌金马鞭甚是惹眼,阳光下耀耀夺目。瞧着倒像是刚出远门回来的样子。他步伐甚是矫健。随他迈步,甚至隐隐仿能感觉到衣下贲发肌理的张力。脸容自然也是英俊的,堪与这跋扈气势相配。唯独可惜,眉宇间却带了丝薄凉。这种薄凉仿佛天成,叫人看一眼便会生出被拒千里之外的感觉,再不敢有任何亲近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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