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二)犹记当年
晚上依旧是加班,快到十二点的时候,手机响了,林珊珊拿起手机一看竟然是吴倩:”倩倩?你怎么还没睡啊?“
“我在你公司楼下,奉我哥之命来接你下班,快点下来!”吴倩在电话那头催命一般,听到她说奉命来接,林珊珊禁不住哑然失笑,吴煜这心也操的太多了吧?自己不在江都竟然还要遥控指挥他妹妹。
若是吴煜在楼下林珊珊还能让他等会儿,一想到是吴倩,她赶紧收拾东西闪人。
到了停车场,就看见吴倩坐在车里看着她远远走来的样子咧着嘴笑。
林珊珊当然知道她在笑什么,一整天了,她的两腿还酸疼得不似自己的,在公司里好歹还要硬撑着装一装,这会儿在吴倩面前却是再也装不下去了,直接原形毕露。
“哇,我哥真够狠的,这是临走之前一次交了半年的公粮啊?”等林珊珊上车了,吴倩立刻口无遮拦地嘲笑起她哥来。
虽然是嘲笑吴煜,但是林珊珊还是觉得脸臊得不行。
她佯装生气恶狠狠地瞪了吴倩一眼,吴倩却是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果然我哥这种禁欲系的老处男,一开荤就是洪荒猛兽,珊珊你这小身板能行么?还扛得住么?”
林珊珊被吴倩说的脸红脖子粗的,只能一手指着吴倩一边气咻咻地说:“别笑我,说不准你以后比我更惨!”
吴倩的表情在一瞬间凝固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过很快又恢复成言笑晏晏的样子:“切,我才不找我哥那种闷骚禁欲男呢,我要找个经验丰富的老司机。”
林珊珊嗤之以鼻:“得了吧,还老司机呢,你先想办法把你那层膜破了再说。”
吴倩从小到大其实一直挺受欢迎,家世好,长得也漂亮,个性也不错,可惜这丫在感情方面完全不开窍,大大咧咧,把所有异性都当哥们对待,就像季晓冬,若不是季晓冬死了,估计再过二十年,她还是把人家当哥哥。
所以导致她身边异性不少,能发展成到床上聊人生的却一个没有。
可是输人不输阵啊,吴倩下意识地挺了挺胸:“姐想破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惜暂时没找到下得去嘴的。”
林珊珊眨巴眨巴眼,突然冒出一句:“你觉得之前那位叶医生怎么样啊?”
吴倩傻怔怔地回望着她,一副你逗我玩的表情:“哪个叶医生?”“叶凌风啊,就是住咱们丽苑那个。”林珊珊觉得今天这个机会不错,正好问问吴倩的意思:“我觉得他挺不错啊,人也精神,性格也好。”
吴倩只觉得心里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她挑眉看着林珊珊:“你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逗我玩?”
林珊珊被她反问得莫名其妙:“怎么了?我是真的觉得他不错啊,你之前不是跟他私底下还有往来么?不是还互留了电话么?我以为你们能看对眼呢。”
吴倩默默地把一口鲜血咽了回去,心里权衡着要不要给她哥添添堵,把叶凌风的司马昭之心给挑明了。
可是看到林珊珊一脸茫然的样子,决定还是仁慈地放过他哥,不然她哥这可是要出差那么久,万一被人趁虚而入了可怎么办。
她只能默默地收起自己X了狗的心情,强挤出一丝尴尬的笑容:“没有没有,就是把他当哥们而已,我对他真没想法,不是我能下得去嘴的类型。”
她不说还好,每每说起那个下得去嘴的标准,林珊珊就想吐槽,想当年,多少的大好青年,都倒在她那个虚无缥缈的标准之下:“你这嘴真是挑啊,怎么样的男人你才下得去嘴呢?”
林珊珊一直觉得吴倩口中的下得去嘴的标准就跟世人常说的‘随便’一样,听着好像要求不高,可是实施起来的时候比登天还难。
吴倩撇撇嘴:“不知道,就是感觉呗,就是少点那种感觉。”
林珊珊无言以对,虽然两人是闺蜜又是姑嫂,可是,这毕竟是吴倩自己的事情,她也只能点到为止地劝一劝,不可能太过干涉,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恋爱自由。
不过,看她那样子,似乎已经渐渐走出季晓冬的阴影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林珊珊想了想,又提议道:“倩倩,反正你哥不在,等我手上这个项目结束了,我厚着脸皮再去弄几天假,咱们俩出去玩玩散散心吧?”
吴倩知道林珊珊这是想陪她,两人五六年的感情,也不想那么见外,径直点头,还不忘调侃她哥:“行,就当我替我哥陪你去度蜜月了,哥债妹还。”
这也能替么?林珊珊白了她一眼,又听吴倩说道:“说起来咱俩认识也有六年了,当初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只觉得你好漂亮,只是看你那时不怎么爱说话,好像不怎么容易亲近的样子,没想到六年以后不但咱俩成了闺蜜,你竟然还成了我嫂子。”
林珊珊想起当年自己刚入大学时候的孤苦无依,觉得恍如隔世,她顿时心生感慨:“倩倩,我觉得自己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认识了你。”
“咦,怎么是认识我,不是认识我哥么?”吴倩又坏笑起来。“不认识你,谁知道他是谁啊?”林珊珊一直觉得当初吴煜之所以在宾馆里救下自己,就是因为自己是吴倩的好友的缘故。
“那可不一定,也许就算你不是我好朋友,他也会出手的。”吴倩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决定捅一捅她哥的老底:“对了,我跟你说个秘密啊。”
她笑得十分欢畅:“我觉得我哥是对你一见钟情。”
“啊?”林珊珊一脸地不敢置信:“不可能吧?”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见他的情景么?”吴倩却是一脸笃定的态度,以前她傻,从不曾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所以未曾发现,如今想来,却觉得当初就有端倪,她哥绝对不是因为看了一眼林珊珊想起是自己同学才出手救她的,肯定是对林珊珊早就印象深刻。
林珊珊努力回想了一下,隐约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吴煜是大学刚入学的时候,吴煜送吴倩来宿舍,自己睡吴倩的上铺,本来正在上铺收拾东西,看见下铺有人来了,她下意识想要下来。
结果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滑了一下,险些摔下来,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托住了自己,后来又扶了她一把,等她平稳落地之后,对方就及时松手了。
那个及时伸出援手的人就是吴煜,而且因为吴煜当时动作十分干脆利落,半点趁机占便宜的意思都没有,又是一张不苟言笑的脸,甚至林珊珊向他道谢的时候,也是一脸严肃,只是点点头,一副大家长的做派。
当时林珊珊还觉得对方可能是吴倩的老爸,心里还想吴倩老爸好年轻啊。所以她随口说了一声谢谢叔叔。
吴煜当时的表情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后来从吴倩嘴里得知那是她哥之后,林珊珊才觉得很囧很囧,幸好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见过吴煜。
“你还记得么,我哥扶住了你,你跟他说谢谢叔叔。“吴倩似乎心有灵犀一般,也提起了这码子事:”我哥当时表情就有些凝固,后来回去之后,他问了我两遍‘我看起来很老么?’,他一向是不太在意自己形象的,那次是破天荒第一次因为被人喊叔叔而纠结,哈哈哈哈哈,想起来都笑死了。我想,那时候他估计就对你有点上心了吧?不然怎么会在意你叫他哥哥还是叫他叔叔?再说了,他大你那么多,你叫他叔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就是在意得不得了。”
林珊珊被吴倩笑得有些心虚:“那时候看他那么严肃的样子,又那么高,也没多想,再加上你爸也没来,我就下意识以为是你爸。”
想想也是,吴煜大她十岁,那年她才十八岁,吴煜已经二十八了,早都是当爹的年纪了,叫叔叔也不为过。
她甚至坏坏地在心里想,下次在床上也要管他叫叔叔,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一想到吴煜呆滞的样子,她就觉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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