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门庭若市,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也意识到,地位和权势不会总带给人好事。
后来,之璐越大,这类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少得多,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的,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我都不认识的人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立刻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话又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j□j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
叶仲锷恍若不觉的笑了笑,握着她的手下电梯,满是玩笑的口吻:“不过有些地方很有意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美国读书,暑假开车穿越西部,路过了电影里的一些地方,三五个小时都未必能见到一个人。顺路去了几个国家公园兜了一圈,最后到了旧金山,去看夕阳里的金门大桥。”
以前从未听他提起过这时候的事,之璐呆了呆,兴趣油然而生,无意识的反问:“挺浪漫的。你一个人么?”
“不完全是,最初还有一个同学跟我一起。不过半途他就放弃了,打道回府;我后来又载了一个徒步行者走了一段路,总之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之璐心驰神往,“我那年去西藏,也在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徒行进藏。那一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就太多了。”
这一聊起来似乎就没个尽头,直到他们吃过晚饭,他开车送她回学校的路上,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跟他见面的本意是要跟他分手。
之璐第一次不愿意下车,她坐在车子里不动,咬着唇,盯着仪表台上的相框发呆,里面是一桢他们的合照。多少次想开口说话又被他打断?她懊恼直想抓头发,又觉得无奈。他总是有办法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他太了解她的弱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这个暑假她没有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之璐想在这段时间里把事情跟他说清楚;可如今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她想,不能再拖下去了。
之璐坐直,手搭在膝盖上,伸直,就像个小学生那样坐着;理论上来说,谈分手的时候应该看着对方以示诚意和肯定,可她就是没勇气多看他一眼,怕一看自己就会改变主意,于是,她目不斜视的缓缓开口:“仲锷,我想了很久,我们——”
叶仲锷倾身过来,帮她解开安全带,语气里全是温柔:“什么时候你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地方,很美,跟你在国内看到的景色完全不一样。”
“我想说——”
“学校到了,”叶仲锷打断她的话,像平时那样吻了吻她的额角,淡淡的说,“你快点下车,校门口不是停车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
一个瞬间,叶仲锷变得极度不耐烦,顺手拉开她身边的车门,热气涌进狭小的车厢。他的声音也是,“你怎么还不下车?我没时间听你说什么废话。”
“我们分手吧。”话一出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冲破之璐的身体溜走,肌肤刺痛,但是也有一种残忍的快意。叶仲锷双手扶着方向盘,车里的灯光颜色,面无表情,没有反应,之璐怕他没听到,重复说了一次,没有任何声调,干瘪瘪的,试图做到平稳,“我们分手吧,好吗?”
叶仲锷目光凌厉从她身上扫过,“轰”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
之璐抬头,她见到过很多人生气,但是从来没见到他生气,没见到他气成这个样子。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的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之璐朝后缩着身体,手摸索着触到车把,即将旋开的时候,他紧紧扣住了她的肩膀。
叶仲锷这一辈子第一次感到这么愤怒。一直以来,他费了所有的力气去讨好她,用了自己都不屑的手段来得到她,他知道从一开始她退缩逃避,可这些都无所谓。他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足够的霸气,他有信心,终有一天他能得到她的全心全意;他知道她预谋分手很久,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她机会,最细心的关怀她,可她就是妄顾他的感情,那么直截了当的把那句他最憎恶的话说了出来。
在不计后果、不顾代价、无所顾忌的坦荡付出后,他只得到了一句“我们分手吧”,这句话比嘲讽更尖刻,比刀子更锋利。
在那张让他心动的脸面前,在那双灵动的眸子里面,他无计可施,唯有喷薄而出的愤怒。别的感情不在存在,只有愤怒才能带给他最真实的感受,就像心跳一样真实。j□j裸的,新鲜的,长满荆棘。
爱之弥深,恨之弥切。
夏天的裙子很薄,他的手指扣着她的肩膀,很疼。有一个瞬间,之璐想后悔了,只盼望时光倒流回去,让她把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咽下去。她稍微抬起一点目光,张张嘴,说了一个“我”字,就被他的声音盖过。
“钟之璐,你是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你不肯花我的钱,你不要我送给你的礼物,你不肯让我送你,你不愿意见我的朋友,就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想跟我长久下去,是不是?是不是!我知道你不愿意跟我出来见我的朋友伙伴,我知道你觉得我们的生活圈子不一样,我能理解,我在等你告诉我,只要你跟我说,我什么都依你,然后找办法解决。可是你呢?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的出来!
“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我怕你跑掉,所以我带你去见他们,我昭告天下,让人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呢?你告诉过你几个人你的男朋友是我?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听到没有?说话!”
哪里还说得出什么话。
这些问题她没有想过,给问得无所适从。凄惶之中感觉他的脸近在咫尺,之璐咬着唇不让眼泪流夺眶而出,艰难说:“我们迟早要分手,越拖越糟,那不如早点分手。仲锷,你要找什么女朋友没有?她们都比我好得多——”
“你怎么知道我们迟早要分手?”叶仲锷冷冰冰的打断她的话,“你根本连尝试一下都不敢。”
之璐沉默不语。是的,她是不敢,在可以预料的范围内,她看不到他们之前的前途。
“你从来都是这样,只按照你既定的目标和想法生活,你守着你的习惯,从来都不想要去改变它,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甚至不会深想一下它到底适不适合你,”发现她吃痛的表情,叶仲锷手臂上的力道稍微减少,语气依然强烈,“之璐,别这样了,好吗?”
之璐看着他深邃如井的眼睛,一时也迷惑了,喃喃说:“习惯了一件事情,再改似乎就难了。是啊,我不敢尝试,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仲锷,一直以来我都没想过谈恋爱,没想过结婚,一个人也挺好的,真的不可怕。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我累啊,我要被累死了,我们做朋友好不好?以前的那种朋友,好不好?”
最后那句接近自言自语。
叶仲锷宛若电击,猛的松开手。她说什么,她说她要被累死了?他起初震惊,其后取而代之的是惯有的强势和坚持,它们本来就在他的身体里,调用起来,毫不费力。他取得的所有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强势和坚持,有些问题上,他从不让步,退一步,万劫不复。他看着她打开了车门,这次再没有阻拦,只在她将要离座时冷冰冰的扔下一句:不可能。我没说完,我们就不可能完。
之璐回到宿舍,去楼里的浴室洗了个澡,爬上床睡觉。
睡醒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夏日炎热不堪,没有空调的寝室实在难熬,仿佛空气都要煮沸了。不光人热得受不了,更是雪上加霜的是,电脑因为太热也出了问题,运行不了几分钟几分钟就自动重启。这段时间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之璐恼火,换上衣服去了学校的机房。机房里有空凋,无论如何都凉快得多,而且放假期间,上网的人不多,安静得只有硬盘旋转的声音。
她看了几部莫名其妙的电影,去食堂吃了晚饭,再次回来。坐在电脑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几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她不得不离开,没有回宿舍,她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努力的想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跟叶仲锷分手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情,她终于把话说出来了。虽然他最后那句话让她觉得胆战心惊。她想,虽然他的简历她记得再熟也没有,实际上,她并不太了解他。她知道他对她很好,为她考虑很多事情,微笑起来就像是三月的春风;但对他的其他方面,例如如何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如何应对敌人——
还有,如何对付她?
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叶仲锷和公司的十来位核心领导,还有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正在会议室,为了公司内部改制和人事任免展开深入讨论。大家已经熬了一天,上面的压力和下面的压力同时降临,在灯火通明的会议室,人人面孔上强自平静,内心深处无不天人交战。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罕见的无人说话,各自回到办公室或者离开,叶仲锷回到办公室,没有坐下,双手支在桌上,垂头看着摊开的那份文件。
半晌后理事长走进他的办公室,用词谨慎的交待了一些事情,最后拍拍他:“今天开会有段时间你似乎不在状态,怎么回事?”
能做到理事长这个级别,到底是有些能耐的。别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现的事情他却发现了,不能不让人肃然。叶仲锷不瞒着这个亦师亦友的领导,说:“抱歉,的确有些分神,一些个人问题。”
理事长笑了笑:“感情的问题?我看,完全没必要这么劳力费神,你的当务之急是处理好手里的工作,毕竟男人,事业才是第一位的。”
“我会小心。”叶仲锷恢复常态,谨慎的回答。
说归说,可一不留神,大脑还是不受控制的想她和有关她的一切事情,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沦为一句空话。叶仲锷拿起电话拨给她,宿舍和手机无人接听,十分钟之后再打,照旧;他莫名的担心,这么晚了她不回寝室,在外面做什么?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子,长得又那么漂亮,遇到坏人了怎么办?他坐立不安,哪里还等得下去,明知道今天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把手里那一堆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可就是心急如焚,把文件往抽屉里一锁,匆匆离开了公司。
这个世界上,男女之情永远无法算清,无法衡量。无论她怎么对他,他还是会想起她。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公司动荡,时刻都有雷霆之变,这么紧张的局势下,他还是不能把她的事情放下,那只能说明,很可能,这一辈子都会这样下去。
叶仲锷把车停在研究生宿舍区外,看到她房间的灯是开着的,终于放下一颗心。片刻后,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脆生生的:喂。
他说:是我。你下楼一趟。
几秒钟后,他看到她的身影在楼的窗边出现,单薄的一个影子。她仿佛想了很久,才回答,宿舍关门了,我没办法下来。
叶仲锷竭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冷的说,我也在这个学校读过年大学,我会不知道宿舍十一点半关门?现在不过十一点。
她又是停顿,声音里带着深深的茫然无措:我们不要见面了吧。
不要见面?
叶仲锷气的发抖,手机都要被他捏碎。他吼起来,你非要跟我倔强?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你下来。
恶狠狠的挂上电话,他下了车,朝女生宿舍走过去。几步之后脚步忽然慢下来,
宿舍楼门还有一个男生,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凝视大门;片刻后一个女孩子从楼里出来,两人紧紧拥抱,顾不得他人的目光。这种浪漫的情节,叶仲锷读书的时候也见得不少,都看的麻木了,此时这幕在他眼底就不是个滋味。若干年前的他还有可能这么做,现在大概不会了,不知道多少年没送过女孩子玫瑰花了。
这一迟疑,电话又响起来,公司出了紧急情况,要他回去处理。他抬头看了看楼,想,今天先放过你,你总不可能躲到明天去。
结果她就真的躲开了,完全联系不上的那种失踪。毕竟手机在她手里,她可以选择不接电话。叶仲锷越想越恼怒,她居然就这么跑了?什么事情都没解决的情况下,居然跑掉了?打电话给罗罗,罗罗很详细的告诉他,她去了凤凰镇旅游,一个星期后才回来,下午五点的火车。
接下来的几天公司连续发现好几起动荡,他应接不暇,最后事情暂告一段落,他也得到几天的假期。
叶仲锷已经把他跟之璐的事情想通透了,非常冷静。他们总归是要面对面谈一谈。他这辈子大概都没办法强迫她,他只能改变自己,留给她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在出站口,叶仲锷很清楚的看到她跟一个同龄的男孩子结伴而行,两个人说说笑笑,看上去心情都不错。他心里有数,钟之璐从来就不缺少艳遇,他目光不移的看着她。她穿着体恤短裤,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旅行袋,看上去绝对不轻,可并没有让那个两手空空的男生帮忙拿着,最后两人从检票口出来,朝不同的方向离开。
叶仲锷思考了一下,径直来到她面前,一言不发。
要分手,就绝不要见面,这是一个真理。因为没人预料其后发生的事情。
理论上讲,她看到他时会有什么反应她都料到了。她可能会震惊,可能会生气,可能会对他视而不见,这些都他的想像范围之内,他也想好了应对之策。
但他没想到的是,她会震惊成那个样子,手里的包掉到地上都不自知;随后她跨近一步,手臂环上他的腰,额角埋在他的颈窝,动作连贯但是生涩,但身体语言无不流露绝对的全心全意。她向来注意影响,如今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示好,让他觉得,这一个星期的苦等,是那样值得。
刚刚下了一场大雨,阳光明净,水洗之后的空气凉爽;她就像这时的空气一样,新鲜干净,身体里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让人迷恋。
叶仲锷用了更大的回抱住她,手臂停留在她的背和书包之间,准确无疑的把她朝自己怀里送了送,直到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随后听到她在低声说:仲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要跟你分手,我永远都不会再跟你说“分手”两个字,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吻她的额角,轻轻说,傻瓜。
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凤凰镇就像画在纸上的水墨画。不像别的地方被过度开发之后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凤凰镇还是古朴而且韵味流长,偶尔前来旅游的游客似乎都是安静的,静静的行走参观,不多说什么话。
之璐在此地住了几天,拿着相机和素描本跑遍了小镇。作为新闻系的学生,她的摄影技术非常不错,但很多时候却更愿意用笔画下来。例如空无一人的老街,例如沉默不语的房屋,凝重深刻的石刻。线条游走于笔端,是另一种无法想象的成就感。
清晨有雾,她用铅笔在素描本上仔细的勾勾画画,有人叫住了她:“画的不错。”
之璐抬头一看,是个年长清癯的老者,双目炯炯有神。他也在桥墩上坐下,拿过她的素描本看了看,问她:“你是美术系的学生?来写生?”
“不是的,我就是瞎画画,觉得比照下来要有意思,”之璐摇了摇头,“您呢?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个人来玩?”
老人笑笑,鬓角斑白的头发晃了晃:“跟我妻子一起来的。她的家乡就是这里。”
在这样的小镇,在一个人的旅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认识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例如之璐现在的感受,跟一个睿智的老者坐在桥墩上讨论画画的技巧,河水从脚下流过,风带起她几缕头发。闲聊中,她知道老人曾经是附近一所中学的美术老师。
“没有人陪你?”老人把素描本还给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不安全的。”
之璐说:“我一个人那么多地方都去了,也不觉得很不安全,毕竟这个世界上,坏人是少数的。”
“爸妈放心?男朋友放心?”
之璐想了想,如实回答:“父母是放心的,男朋友……他不知道我出来了。”
“不知道?”老人笑起来,“那他可要担心了。”
他肯定是要担心的,之璐咬唇不语,铅笔无意识的在本子上划来划去。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迟到了半小时,他坐立不安。
“闹矛盾就是这样吧,”老者感喟,看向远方的流水,“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她经常吵闹,最后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之璐听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一对下乡的知青之间的青涩恋爱,最后返城的大潮来到,两个人谁也不肯去对方的家乡,时代环境也不允许,两人争执了一顿,宣告分手。那个晚上,山林起火。那片树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的知青都赶去奉命扑火。火势迅速蔓延,第二天,人们在树林里找到那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时,她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和火苗。
老人家看了眼天空,慢慢的说:“我知道,她跟我吵了架,很难过,所以最后义无反顾地冲进大火之中。她的烧伤得很严重,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睛都睁不开,最后医生在她的眼皮上隔了一条缝,才能勉强的看清东西,”老人家停了停,“小姑娘,不要吃惊。在那种时候,只希望她活着,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紧。”
之璐恻然:“她现在怎么样了?”
薄雾彻底散去,古镇的一切水墨画中浮现出现;之璐的目光落在巷子深处,然后彻底呆住。她视力很好,因此,清清楚楚的看到正从巷子里出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脸上丘壑纵横,有点像疤痕,也有些像皱纹。之璐最感到震惊的,是她的眼睛。她左眼睛闭着,右眼的眼皮中是窄窄的缝隙。也许因为她年纪大了,眉宇间有股安详坦然的神态,看起来并不可怕。
之璐愕然回头。坐在她身边的老者对她微微一笑,站起来离开小桥,搀扶住老太太,相携走远。
五年后的那个晚上,之璐侧身躺在病床上,疼痛之中,迷迷糊糊的想到了这件小事,快被她彻底遗忘的这件事。
最开始,她一直不能理解那个老太太,如果是她自己遭受那种痛苦,宁可死掉也不愿意拖累家人,她怎么就能坚持着活下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现在也许明白了。
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责任,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别的更复杂的感情。不过这些完全不重要,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也无法分开。就像是戈壁沙漠中生长的胡杨与红柳,红柳纤细,胡杨高大,宛如一座座雕饰。它之所以能够长得如此高大,因为有红柳为它固定水分,失去任何一方,它们都不能存活。
她艰难的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病床边的沉睡的叶仲锷。如果说下午他曾经彻底死心,那么经过了这样的变故,他绝对不会再次放开她,她也不会再离开。疼痛让她再次闭上眼睛,她想,婚姻生活,总不会两个人都做胡杨,第一次的失败已经告诉她这个事实。说到底,总会有人妥协,总会有人放弃,这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否则,时间如何过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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