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幼幼曾和楚萧风一起举办过许多场巡回演出音乐会,不过大概是因为“恋家”这两个字早就已经深深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她无论到了哪儿总是呆不久,会想家,想爸妈,想姥姥、姥爷,舅舅们,舅妈们,还有哥哥们,以及家里这些年添丁的那些弟弟们,当然她也想霍斯侨。
以至于她总是来去匆匆,就算出门闲逛也没甚心情。
“我们这是要去哪?”
幼幼系上了安全带,侧首看向坐在她旁边位置的霍斯侨。
霍斯侨正在帮她剥橘子,她很喜欢橘子葡萄这类果香清新的水果。
“唔,这架飞机是去香江的,到了那边我们可以顺道去一趟澳城,正好能看看洪叔。”
幼幼一歪头,靠在了他肩上,嘴巴一张吞掉他喂来的橘子瓣:“霍斯侨你说,我们这算蜜月旅行吗?没等结婚就先度蜜月?”
霍斯侨一脸好笑,“我知道你比起外出更想留在家里,奈何我人微言轻,”他一脸感慨地直摇头。
在他决定求婚时,这事儿也不知是谁开的头,总之是想把他们两个踹出去,不准他们插手接下来的那场婚礼,想尽心尽力地为他们筹备布置,以至于他们两个大活人如今竟然像个小挂件似的被一起丢上了飞机。
“哈!”
幼幼笑着,像小时候一样蹬了蹬长腿,“我也不是不喜欢出门呀,但我出门时喜欢有人陪着,比如现在,我身边有你,我走到哪里都不怕!”
她握住他的手,挠了挠他手心,又把玩着他手指。
霍斯侨的神色里染上一层醉人的温柔,“我其实很忐忑,怕你拒绝。”
“怎么会!?”她吃惊。
而霍斯侨则是搂着她往座椅中一靠。
飞机已经起飞了,蓝天白云,从机舱的窗户能看见金灿灿的阳光穿透了云层。
他们来到了云海之上。
霍斯侨想,可能是因为爱得太多,所以才会患得患失,就好比两人当初交往时,是他先告白,他并不是很确定幼幼对他的感情,但至少知道,她并不讨厌他,她跟自己在一起感到很舒适,所以他只会不择手段的用力将她惯坏,对她好一些,再好一些,让她再也离不开他。
不是用真心换真心,而是在用这颗真心换取她能属于他,永不离开他,永远只看得见自己,让她的眼睛,她的心,她的身边,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这么想时霍斯侨突然发现,原来他其实很狡猾。
幼幼悄悄看了他一眼,突然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霍斯侨一阵诧异。
而她笑得十分狡黠,“我可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喜欢你,还要爱你哟!”
说完,她搂住他脖子,送上自己的嘴唇,火辣辣的亲吻他,撩得他浑身直往外冒火。
幼幼其实是个后知后觉的性子,某些方面她一直很迟钝。
上辈子初相遇,男人坐在一辆名贵的豪华轿车中,可那时他是天上的星辰明月,他是皓日当空,他远在九万英尺上,他遥不可及。
而她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不过是一颗尘埃、一粒尘,她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这份差距何止悬殊,这是天差地别。
惊鸿一眼,只一面之缘,她却能直到重生后依然清晰回想起当时的情形,记得他长大成人后的样子,或许其实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在他心底留下了烙印,只是,那份太过遥远的差距,使她从不敢奢望。
她下意识地否定了自己,也否定了他们两个能走到一起的可能。
可这一世真的不同了呢。
幼幼也是和霍斯侨在一起后,才逐渐意识到一件事,她小时候为什么会学跳舞和那些乐器呢?
为什么一心想变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气质美女呢?
或许是因为,她潜意识中觉得,只有变成她想象中的那副模样,未来才能配得上她所喜欢的人。
前世的惊鸿一瞥是遗憾,却又不曾因时间而褪色,或许早在那时有些东西就已经萌芽,只是不论当时的自己,还是年少的自己,都因卑怯从未面对。
否则,霍斯侨提出想要跟她交往时,她又怎会那么快就迅速答应,如果真的只是把他当成一个青梅竹马类似哥哥一样的存在,她又怎会想要与他亲吻,与他做更加亲密的事情。
其实答案早已在她心里。
…
之前袁文绍那些事情,洪彪着实出力不少。
幼幼和霍斯侨抵达香江后,他们曾去过霍家老宅,霍家早年曾久居香江,是后来才迁回国内的,此时香江早已回归,他们手牵手漫步在香江街头。
一起去了茶餐厅,去吃了当地的特色菜,乘坐游轮快艇一起出海,也曾戴着渔夫帽享受闲暇的时光在海边垂钓。
之后他们两个去了澳城,洪彪这几年一直待在澳城,这里遍布赌场,其中大半都是洪彪名下的产业。
幼幼玩了老虎机,也玩了二十一点,她那超乎其神的好运随着乌木手镯的粉碎已经彻底退化为寻常人的程度,手气不好输了一些,她又让霍斯侨帮她赢回来。
然后开开心心地挽着霍斯侨的臂弯去参观澳城那些葡氏的教堂和礼堂。
这天深夜里,一家水上酒店中,胡闹了大半夜,一场酣畅淋漓后,幼幼靠在霍斯侨的怀里睡着了。
随着她呼吸的平稳,霍斯侨也逐渐有了睡意。
可闭上双眼后,他却仿佛陷入一场深深的梦魇中。
梦境中天是灰的,一场细碎的雨淋淋漓漓,似乎能听见雷声从远方传来……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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