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重生:我成了七零年代锦鲤妻 > 第710章

沈明月她不是狗,但她是真的狗。

硬生生把小灰焗成了白毛,一眼看去就像大白的种。

大白:“……”

小灰:“……”

一狼一狗直喷气。

隔着十米远都能感受到它们对彼此的嫌弃。

还别说,灰扑扑的毛色一改,小灰的颜值立刻攀升了好几个档次。

看得听风听云她们都动心了。

听风见状立马举爪挑了一匹非常健壮的狼,“我也要改成白色,还要在它额头印个金色的闪电!”

那模样想想就威武霸气!

沈明月一听,“诶,我怎么没想到?”

她果断盯上了小灰的额头。

小灰:“……嗷呜~”女人,你不要过来啊!

然而这显然是不能阻挡沈明月的脚步的。

最后,它的额头上被印上了一枚火红的火焰印记。

小灰:“……”

沈长庚和沈听云见状,也有样学样。

不过相比于大白的毛色,她们两个更喜欢大银的银色毛发。

所以他们俩挑了的两头狼,焗成了银色,又各自加了一个金色的太阳印记和白色的祥云印记。

从头看到尾的沈丹萝和秦淮景:“……”小弟们辛苦了。

不过既然都这样了,那就破罐子破摔吧。

最后秦淮景将多出来的两头狼也给焗了色,用作后备军。

狼群们:“……”这帮娃娃们简直不是人,连物种都给他们整混了!

“咦,”沈丹萝一圈瞅下来,笑了,“这么一看还挺像大白大银生的崽崽呢。”

突然晋升爹娘的大白和大银:“……”

孩子们要带着动物出门的事老沈家大人都是知道的。

毕竟这焗毛的药水,还要靠苏秋水给调配出来,怎么也不可能瞒过去。

不过也不需要瞒。

因为老沈家的大家长都很开明,只要不是做坏事,他们基本不会管。

家里的孩子们都懂事又本事,这一年间经常出远门,配合花邀帮有需要的人治病,见识和能力是许多大人都比不上的。

所以他们尊重并相信孩子们自己做的决定。

当然,动物怎么带去京市,还得孩子们自己解决。

这对于沈丹萝和秦淮景来说当然不是问题。

秦淮景一句请人帮忙将动物送到京市就解决了。

在安宝他们有空就陪着花邀帮人治病挣钱的时候。

秦淮景和沈丹萝也没有闲着,在这一年间,他们已经发展出了一股很大的黑市势力。

因为黑市版图扩张的太大,秦淮景和沈丹萝一个月总要出去个一两回,有时候两三天才回来。

家里人虽然没有问过,但几个聪明的,早就猜出点什么来。

尤其沈老四这一年来混迹黑市的货,有好几次都是直接跟秦淮景拿的,所以心里多少都有点数。

想想也是心酸。

他带着媳妇、小舅子,三个大人还比不过两个娃挣钱的本事,真是太难了。

而且孩子太厉害还有一点不好,就是没有啥育儿成就感……

这一点,萧然的体会最深。

生下淮景后,她没有尽过一天为人母的责任。

还是淮景将她从港城救回来,更是淮景和老沈家人将她救醒。

醒来之后,也一直是淮景在照顾她。

一个才十二岁的孩子,行事却比大人还成熟老练。

这让她欣慰孩子优秀的同时,也很心疼。

是他们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才让孩子被迫成长。

“娘?”秦淮景期待地看着发呆的母亲,“您跟我们一起去京市吗?”

萧然回神,笑了笑,“去,你去哪,娘就去哪。”

秦淮景高兴地笑了,“好!”

萧然看着儿子漂亮精致的笑脸,心里满足极了,沉默两秒后,她道,“去了京市以后,带娘去看看你爹吧。”

秦淮景愣住。

娘醒来之后他就没敢在娘跟前提起爹的事,就怕他娘难过。

萧然伸手揉揉他的脑袋,“娘不怪你爹,说起来你爹也是被娘牵累,他如果不是遇见我,也不会被人设计。”

如果早知道身边环伺着那样一头饿狼,她是决计不会祸害别人的。

但淮景他爹当年做的选择,也着实让她伤心过一阵。

只是现在人都不在了,再计较这些已经没有意义。

她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什么情阿爱阿的,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

往后余生,她只想看着儿子健康快乐长大,看他和喜欢的姑娘结婚生子,再过些含饴弄孙的日子就足够了。

她笑着道,“我也该跟你爹道个别,了了我们这段缘。”

秦淮景看着她面上的淡然脱尘,心里有些不舒服。

总感觉他娘太淡然了,淡然得似乎除了他以外,这世上再没有让她牵挂的东西。

可明明娘还这么年轻,他不想让娘往后几十年的人生里,都活得如同一潭死水。

得知秦淮景的担忧,沈丹萝安慰他,“淮景哥哥不用担心,萧姨才刚刚回到你身边,就让她多陪陪你吧,以后不要让她闲着就是了。”

也就是现在萧姨没有工作,太闲了。

等以后能开放了,萧姨能不管淮景哥哥的事业吗?

这一忙起来,自信回来了,冲劲回来了,天天忙得你脚不沾地,还能活得一潭死水?

反正她是不信的。

秦淮景见他家丹萝妹妹说得笃定,倒也真得没有那么烦恼了。

不过他还是悄悄给京市的爷爷发了一封电报,说明他要带他娘去看爹的事,请他老人家帮忙安排一下,免得遇上秦家其他人。

萧然和秦疏的纠葛,早前他就已经托徐行特地找秦老解释过了。

也只跟他老人家一个人解释,并没有跟秦家其他人说,省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他也不想让他娘背负别人异样的眼光。

确定好了出发去京市的人员,沈老太就一个电话打到沈娇娇那里去了。

得知全家人要来京市,沈娇娇开心得都要起飞了。

京市的生活太悠闲,悠闲得她快要长毛了。

而且她都多久没吃到娘和三嫂做的饭了,馋得她天天都梦回老沈家---的饭桌。

离开家自己过日子之后,她才知道自己的厨艺有多么感人。

感人到他们一家人几乎吃了一整年的食堂饭。

其实刚开始她到京市,为了展现大嫂风范,说要下厨的时候,小姑子还是非常期待的,她自己也是非常期待的。

结果没想到第一顿饭就把小姑子吃哭了。

小姑子那一句“大嫂,您还是别做饭了,我们以后吃食堂吧,呜呜,求您了,”到如今都还言犹在耳,脸是真疼啊。

“娘!”沈娇娇期待道,“我现在就开始收拾房间!”

“不用,”沈老太道,“丹萝说她在京市有房子,还是个很大的四合院,宽敞得很,我们住那。”

算盘落空的沈娇娇:“……”唉,怎么就忘记大侄女是个到处都有房子的土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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