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惊雷炸响。
黑暗中,王丽迷迷糊糊醒来,头疼欲裂,伸手习惯性摸索病床上的沈溪,嘴里喃喃道:“宝贝,没事吧?”
没有回应。
那一刻,她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因为在沈溪很小的时候这样的场景发生过许多次。5岁前,他体质很差,一发高烧就会惊厥,晚上离不开监护。
那时候,王丽年轻力壮,不放心保姆,就自己独守着儿子。她上了好几个闹钟,每小时要醒一次,摸一摸沈溪的脸,确保他没有抽搐,直到天亮。每当手指触碰到他柔软滚烫的小脸,他都会翻个身,嘴里发出喃喃的呻吟。
可是,今天她什么声音都没有听见。
她打了个激灵,猛地挺直了背脊,才意识到自己置身于病房中。黑暗里,只能依稀看到病床上有一团乱糟糟的被子。她摸索着打开灯,掀开被子,竟不见沈溪的影子。
“沈溪——”
她一边喊,一边冲出病房,在客厅、洗手间找了一圈,可是全部没有沈溪的身影。她颤颤巍巍打开手机,一眼就看见不久前林悦发的告诫短信,禁不住又是跺脚,又是抽自己嘴巴。
真是老了……竟然会在这么重要的时候睡着!
她冲出病房,给沈福山打了两个电话都显示不在服务区,这才想起他坐晚上的飞机去出差,想必现在半空中。她又紧急给医院保卫科去电,通知他们全院搜寻。值班医院领导、保安都来了,调取楼道监控发觉他在11点左右独自离开了医院。同时,楼下停放的他那台跑车也不见踪影。
“您别急,我马上报警,把全市的酒店、KTV、网吧都搜一搜。马路上有摄像头的地方也搜一搜……”医院领导尽力安慰着王丽,“现在才凌晨1点,他走不了太远。”
领导的电话还没拨出去,就听见一个纤细的女声从背后响起。
“不用报警了,还嫌家里不够乱么?我知道他去哪了。”沈恩善揉着眼睛,身上只穿着吊带睡裙。
“在哪?”王丽一把抓住沈恩善的肩膀,手指甲都要抠进肉里,好像在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沈恩善斜眼瞥了一眼她的手,冷笑几声,道:“去了剧本杀店,苏江大学那家。我听见他在走廊里是这么跟林悦说的……”
王丽猛然想起,刚刚在查监控的时候,在晚上10点的时候看到林悦走出了医院。如果他们是约好了一起去剧本杀店密谋什么,为何林悦还要给自己发那条看住沈溪的短信?据观察,林悦对沈溪似是一往情深,甘愿在病房外苦守,不见得是害他。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沈溪一旦去了剧本杀店,后果凶多吉少!
王丽飞奔下楼,拒绝了医院报警的建议,独自驱车向苏江大学方向驶去。她已经察觉家里发生了一系列不寻常事件,就从警察来家里找沈溪和林悦问询6月13日的不在场证明开始。
虽然,她愿意相信自己的儿子永远像小时候那样单纯善良可爱,但还是不敢贸然惊动警察,害怕有最极端的情况发生。她绝对不能让儿子失去生命和自由!
剧本杀店大门是敞开的,有风裹挟着暴雨呼呼吹进门内。王丽浑身已经被浇透,走进门内的时候湿哒哒滴着水,在地板上留下一条湿漉漉的痕迹。
她使劲拍了半天灯的开关,才发觉这栋房子已经断电,只好掏出手机四下搜寻,然而第一眼看见的竟是楼梯上一滩血迹。沈溪的病……是不能出血的,会止不住流下去,这是要命的事!
手一抖,手机差点掉落,还好被她手疾眼快接住了。手电光芒扫过墙壁,上面张贴着的一张染血的纸吸引了她的注意。她走过去,借着手机光亮默读,忽然眼前一黑,差点晕厥。
认罪书……沈溪绝笔。
最极端的情况真的发生了!沈溪杀了人……她最可爱最亲爱的宝贝,杀了人?他现在去了哪,是因为害怕被抓所以逃走了吗?还是……已经自杀了?她的天塌了,整个世界开始崩溃瓦解……
她不能自控大声呜咽着,跑到楼上找了一圈,又跑进雨中寻找,然而既没看见沈溪人影也没看见他的跑车。
她深吸一口气,给交通队的熟人打去电话,得知市内风平浪静,并没发生任何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这才稍微松了口气,推断他只是藏匿在某处,没有立刻寻死。
但是,即便如此,不吃药不化疗,他的生命依旧岌岌可危!
她坐在地上,任凭雨水泼洒在身上,使劲掐着手背,努力思考解决办法。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钻进车里,一边发动汽车,一边给沈溪发去短信:“别冲动,乖乖回家治病,妈妈会保护你,说到做到!”
王丽向着西山区的方向开得飞快,与城市灯火背道而驰,越走越荒僻。最后,她驶入一个破败的黑色木质牌楼内,依稀从布满灰尘和蛛网的匾额上看出几个字“宛水村”。
村里稀稀疏疏分散着几幢白墙黑瓦的老屋,正值凌晨,都熄着灯,漆黑一片。雨势渐弱,只能听见雨滴打在瓦片上的叮当声。
王丽驱车驶入村子深处,越走房子越少,最后停在田野边缘一个小院前。她把车停在稍远的田埂上,又下车挽起裤脚,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没过脚背浑浊的雨水向院子走去。
她从钱包里摸出一个生了锈的小钥匙,对准铁门上的铜锁眼插进去旋转。只听“咔嗒”一声,门开了,一阵劲风挟着冷雨一股脑涌入,在屋前一块泥泞的空地上盘旋。
她深吸一口气,转身关上铁门,插上插销,又去墙角找来一把铁锹,对准院子角落一棵樱桃树铲去。
她一铲一铲落下,渐渐挖出个浅坑来,抬头擦汗的功夫,瞥见那棵曾经半死不活的老树如今竟然枝繁叶茂,每一片叶子都油光锃亮,像是喝了补品的老妪,又重新焕发荣光。
突然,铲子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猛地弹起,差点把她掀翻。登时,腐臭味道四溢,熏得她在树坑边呕吐。半晌,她蹲下,向坑内看去,竟发觉土里埋着半截人头!
“啊……”她刚要尖叫,又迅速捂住嘴,努力憋住一口气,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响。
情形发生了重大转变,令她始料未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个人已经死去十几年了,早应当化为白骨,怎么可能还有皮肉?
除非……这里刚刚埋了另一个人!
她用雨水洗了把脸,冷静下来,继续挖掘,逐渐看出那死尸的全貌。那是个年轻男人,身体已经开始腐烂,有蛆虫在空洞的眼眶和鼻孔里穿梭,但依稀还能辨认容貌。
为了儿子,她忍着恶心仔细打量那男人,当留意到他脑袋上漂染的黄毛时候,突然想起他就是剧本杀店里的小伙计!曾经,她去苏江大学找沈溪的时候见过几次。
她记得他叫张东,觉得他长相俊俏,可惜一双大眼睛总滴溜溜的转,让人觉得贼眉鼠眼,不安好心。
后来,她记得徐佳佳跟她汇报,警察带走沈溪和林悦问询,说是张东失踪前被监控拍到和沈溪与林悦有交集。但第二天,两人安然无恙回了家,她便没有再细问这事。
这栋院子是沈家祖宅,但由于沈福山是沈家唯一男丁,所以继承了宅子,平时鲜少有外人问津。不过,沈溪也有可能从沈福山那里得到门钥匙,毕竟他小时候经常来院子里纳凉、种花、摘樱桃,对这宅院有特殊感情。
难道,沈溪杀冯森的过程被张东撞见……所以,他连带杀了他?
王丽越想越后怕,身体泛起阵阵寒意,不禁抱紧了手臂,还是止不住发抖。
可是,事已至此,为了救沈溪,已经没有退路了!
于是,她捡起铁锹继续挖掘,挖向张东尸体下方更深的泥土。终于,几根骨头浮出土面。
她戴上一次性手套取出一小截指骨包在手帕里,小心翼翼装进背包,随即又填土将两具尸骨掩埋。
雨停了,天边泛起鱼肚白。
她慢慢和上铁门,透过门缝又瞥了一眼院子角落里那棵老樱桃树,只见那粗壮枝头新生出了密密麻麻鲜绿色的新叶,在微光中一滴滴淌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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