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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乐乐抓主何家明的胳膊摇了摇,用极快的语速说,“你先等等我哦,我看到一个人,现在要去要她的签名,马上就回来了。我保证,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说完也不待何家明反应过来便直接溜走了,身子像鸟儿一般灵活。何家明无可奈何,跟在她后面慢慢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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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如欣曾是十几年前当红的歌星。
一般来说,当红的歌星、影星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嫁给富商,二是成为富商。第二条路太艰辛,不适合她们中的大多说人。所以嫁给富商便成了最好的选择。
而在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故事,你没有遇到,那也只能怨你的命不好。
宋如欣的命,却是属于那种极好极好的。
她在大红大紫的时候,理所当然的嫁给了富商,不止如此,她的肚子也着实替她争了一口气,结婚第一年,便替夫家生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乐的公公婆婆直夸她贤惠。
对于她的歌唱事业,夫家也是从来不禁止的,只不过后来儿子的年龄渐大,夫家的事业也是越来越红火,她便主动放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做起了全职家庭妇女,专心在家伺候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和和美美。
因为整日没有什么烦心事,是以她虽然五十来岁的年纪,脸上却几乎找不到皱纹。
太多别人求之不得的事情,仿佛全部集中到她宋如欣一个人的身上,美好的让人嫉妒。
季乐乐当然是不知道发生在宋如欣身上的这些事情的。
宋如欣当红的时候,她还小,可是母亲却很喜欢宋如欣的歌,所以每天都放歌给她听。不止这些,还有京剧之类,她都是听熟了的。她自小便听着宋如欣的歌长大,如今遇到了多年以前的偶像,自然是得要上一个签名的,否则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想到这里,季乐乐努力拨拉开挡在她身前的形形色色的人,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宋如欣身边。
可是真正的站在曾经的偶像面前,她的嘴巴却又笨拙的说不出话来了。
“我……我听过……您……您给我……签个名吧!”
宋如欣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紧张的鼻尖都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不由的笑起来。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还会有人记得她的歌,这真让人感动。
“我没有带笔,怎么给你签名?”
“我……我带了。”
季乐乐身上就像随时会长出笔来一样,随手一摸,便从裤口袋里摸出一支签字笔来,恭敬的递过去。她以前做记者这份工作的时候,不管去哪儿,都会随手带着一支笔和一个本子。后来虽然不做记者了,但是这个习惯仍然没有改掉。现在看来,这果然是个很好的习惯。
“我要签在哪里呢?”宋如欣温和的问。
“签在我衣服上吧!”季乐乐转过身子,被对着她。
“你签在我的背上好啦,回家以后,我要把它裱起来。”然后挂在客厅里,见了谁都得告诉他,这是我偶像宋如欣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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