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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邱立本送走之后,秋思雨又跟着沈冲折返回了办公室。
“沈总,什么时候把我调回来?”秋思雨说道:“我不喜欢在杂志社做事
“过段时间吧。”沈冲拿起装有邱立本简历的文件夹,说道:“等他把中文杂志的架子搭起来后,你再回来。说真的,你不在,我也有点不习惯,谷丽薇适合做行政秘书,不适合做私人秘书,做事麻利倒是麻利,就是不太贴心。
“沈总,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
“夸你。”沈冲正色说道:“有你在,很多事我还没想到,你就处理好了
秋思雨笑纳了他的夸奖,然后说道:“这位邱先生看起来很年轻,好像还没三十岁,他能做好杂志吗?”
“我也很年轻的,比他还小十岁呢,再说你不也才二十多岁么。”沈冲摊开文件夹,念道:“邱立本,原籍广东开平,1950年出生于香港,初中高中均就读于香港顶级名校,19年作为‘香港侨生,去了台北,就读国立政治大学经济系,啧啧,小雨,你知道这个学校的底细么?它以前是国民党的中央党务学校,专门培养高级公务员的机构,能进去的,都是政治精英。”
赞叹了两句之后,沈冲又念道:“1971年参与创办《影响》杂志,19年毕业后,在《大学》杂志担任执行编辑,后转往《中国时报》当国际新闻编译,1973年赴美,一边在纽约《星岛日报》当记者和编辑,一边攻读纽约新学院经济学硕士,在美生活期间,曾担任纽约《星岛日报》、《北美日报》,旧金山《远东时报》等媒体的记者、编辑、副总编辑和主笔的工作,除此之外,他还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亚美历史研究员。”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人生赢家。”沈冲拽了一句后世的流行语,然后用手弹了弹简历,说道:“履历很辉煌,从业经验很丰富,应该很快就能把杂志搞出来。”
“但愿吧。”秋思雨微微皱眉,说道:“但是他的台湾背景太浓了,很难保证日后不会发生上次《亚州周刊》的事情。”
“所以我除了和他约法三章之外,还要你去盯着啊。”沈冲犹豫了一下,问道:“小雨,我很奇怪,要是说穿衣打扮,女孩子天生敏锐,很好理解,可政治?”
“我爸以前是《大公报》的记者。”秋思雨露齿一笑,说道:“从小做功课,写作文,他就教我写评论。”
“难怪。”沈冲恍然,说道:“那你爸现在在做什么?”
“他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沈冲一愣,还没说话,秋思雨又说道:“沈总,政治其实我不懂的,全靠我爸以前教的那点底子,你还是早点把我弄回来吧,要不然,说不定哪天还会出事。”
“能出什么事。”沈冲也知道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去管理杂志内容,是件很难为人的事,记者的笔杆子,是比官僚的嘴皮子还狡猾的存在,他想了想,说道:“这样吧,等春节过后,我对杂志社里塞几个人,到时候,你就可以回来了。”
“这样最好。”秋思雨转而说道:“沈总,杜子谦告诉我说,奥尼尔已经回到香港了,他正在劝说乔治退出《亚州周刊》,然后两人合作,重新再做一本杂志,不过这消息还没有经过确认。”
“杜子谦是谁?”
“就是你上次临时提拔的那个主笔。”秋思雨说道:“我在编辑部里被孤立的很厉害,杜子谦也是,他是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是不是真的,暂时还不知道。”
“不要紧,随他去。”沈冲摆了摆手,说道:“我买这本杂志,是看中它的牌子和渠道,用来给中文杂志做基础的,人走了就走了吧,我们再招人就是了,有香港最好的薪酬待遇和最好的办公环境,不愁没人来。”
“姐夫,你怎么又停车啊”天宝不满的大叫,说道:“这都第五次了,什么时候才能到琴行?”
“急什么,琴行又不会飞。”沈冲拉下手刹,拿起放在中控台上的文件夹,翻到其中一页看了看,然后说道:“走,下车去那个便利店看看。”
“便利店有什么好看的。”天宝抱怨道:“卖的不都是那些日常用的东西么?”
“你不想去,那就在车里呆着,我过一会就回来。”沈冲无视她的抱怨,说道:“就几分钟。”
天宝撅着嘴,不情不愿的跟着他下了车,走进一家便利店。
在店里绕了一圈,估算了一下空间之后,沈冲摇了摇头,随手拿起一瓶苏打水,付款结账走人。
“姐夫,你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生意上的事,你不懂的。”沈冲在街头,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然后说道:“走吧,上车,这次咱们直接去琴行。”
“那里有卖磁带的,咱们过去看看吧。”天宝不动弹,指着街对面一家门面非常小的铺子,说道:“家里的那些磁带我都听厌了。”
沈冲心头微动,点头说道:“好,今天你是公主,你说去哪就去哪。”
这家铺子很小,只有十多个平米,各色专辑的封套,按照不同的音乐类型,分门别类的用夹子固定在墙壁上,虽然满眼花花绿绿,但很整齐,封套都很新,给人一种杂而不乱的感觉,仿佛特意设计过,颇具美感。
老板一头长发,黑皮衣,牛仔裤,经典摇滚青年的打扮,不过收拾的很于净,丝毫没有颓废邋遢的感觉,他坐在门口狭小的收银台后,一言不发的抽着烟,毫无做生意该有的热情,一副买不买随便你的样子。
沈冲浏览了一会封套墙之后,凑上去搭讪道:“老板,刚开业的新店?”
摇滚青年点了点头,还是一言不发。
“你这里只有封套,磁带在哪里?”
“在楼上的仓库里。”摇滚青年终于开腔了,说道:“你想买什么,把名字报给我,我上楼去给你拿。”
沈冲闻言,眼睛一亮,思路豁然开朗。
根据费小蝶提供的调查报告,香港有上千家便利店,但营业面积大都很小,不适合开录像带租赁连锁店,而那0多家适合开的地方,租金又太昂贵。
沈冲并非租不起,只是像录像带租赁连锁店这种渠道建设,费钱又费事,而且并不属于他的核心业务,完全没有必要吃独食,因此他想和美国的连锁店一样,找几个合伙人一起搞,等盈利稳定后,再运作上市,这样一来,建设起来省钱省力,未来互联网兴起后,还能方便的脱手。
所以他要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以最快的速度展现录像带生意的赢利能力,这样才能忽悠别人来投资。
而现在,这个摇滚青年的话,给了他一个全新的思路——不需要去租大面积的店铺,只需要租和这家小店一样的铺子,在里面展示录像带封面和内容简介,然后再统筹规划,在一定数量的连锁店附近,找个便宜房子,建录像带存储仓库,顾客要租录像带,只需要提供名字,打个电话,让营业员送过去即可
不,不,甚至不需要租赁很多小铺子,只需要和当前的便利店合作,提供录像带封套和目录,由他们负责招揽租客,我只需要雇一些送货员……
“姐夫,快过来,看我发现了什么?”
天宝的叫声,打断了沈冲的思路,他摇了摇头,走了过去。
“看。”天宝拿着一张专辑封面,献宝似的递给他。
这是一张歌林唱片发行的张爱嘉专辑,封套上的她,低眉含笑,头发后梳,四周周围堆砌着玫瑰花,面容皎洁,非常古典含蓄。
“《惜别》?”
沈冲翻到背面,看了看曲目,发现一首歌都没听过,再看了看发行时间,居然是1976年的。
“姐夫,她还唱歌呀?”
“唱,还会弹吉他。”沈冲拿着封套,拍了拍手心,说道:“这张算我买的。”
“会弹吉他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天宝不服气的小声嘀咕,然后数了数手上几张选好的封套,问道:“姐夫,我可以买几盒磁带?”
“本来你只能买三盒,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名额翻倍。”沈冲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买六盒好了,磁带就和吃饭一样,一下子买太多不好,容易撑着。”
“切,小气鬼,骗谁呢没听说耳朵也会撑着。”天宝翻了个白眼,拍掉他的手,然后跑去看另外一面墙上的封套。
沈冲拿着张爱嘉的专辑封套,走到收银台前,问道:“老板,还有她别的唱片吗?”
那青年拿过他手上的封套,看了一眼,说道:“没了,就这一张,她是演戏的,唱片很少。她唱的不怎么样,没什么特色,如果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台湾歌,不如去买凤飞飞好了。”
沈冲摸了摸鼻子,没说什么。
张爱嘉的嗓音和唱功,确实都不算非常好,但于净清澈,自然不做作,别有一种动人的魅力,只不过她是在《童年》之后,才把握住自己的音乐风格,现在这家伙说她唱的不好,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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