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刺客猎人 > 第二十六章 听我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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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木地板微微震动,重物倒地的声音清晰可闻。

  

      难道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红花当即蹦起来,拉开门跑出去。酒馆欣赏他的歌艺,免费提供吃住,自己可不能坐视窃贼不管!

  

      二楼总共只有三个房间,另外两间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馆主人的卧室,后者正位于番红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鲜血,不由一愣。顺着血迹延伸的方向,番红花看到卧室的门虚掩着,他想也不想就闯进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谁,立刻出去!”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鲜血从他的大腿、肩膀、后背、胸口汩汩涌出。

  

      “怎么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扶起黑狒狒,“天哪,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行,别人会以为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黑狒狒按住番红花的手臂,喘息着说:“糊涂的小鬼,这可是我自己的房间啊。”

  

      番红花目瞪口呆:“你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你让我先治伤,再回答问题好不好?”黑狒狒苦笑着撑起上身,手臂抖抖索索,去够床头柜的抽屉。

  

      “哦哦,没问题。来,我来帮你!”番红花自来熟地拉开抽屉,第一层凌乱塞满了金币,闪闪发亮,各个国家的钱币都有。

  

      “哇,老板你好有钱!”番红花啧啧地说,又去拉第二层抽屉,里面堆着泛黄的旧纸张,纸上写满了曲谱和配乐的诗歌。因为时隔太久,书写的墨水已然褪色,字迹稍显模糊。但一笔一划,尽显工整。

  

      “真棒,这么多诗歌啊!”番红花激动地捧起纸张,两眼发光,“、……太厉害了,这是失传的的曲谱啊,竟然也被你搜集到了!咦,这一首怎么没听说过,不会是——老板你自己写的吧?”

  

      黑狒狒瞧了瞧满身流血的伤口,刚要说话,看到番红花时而痴迷、时而惊叹的表情,他眼神恍惚了一下,陷入了沉默。

  

      “哎呀,你还受着伤呢,太对不起啦!”过了一会儿,番红花才如梦初醒地放下纸张,急急忙忙打开第三层抽屉,里面是各种伤药、绷带和几支炼金药剂。

  

      “帮个忙,倒一盆清水,桌上有瓶朗姆酒,拿给我。还有黑纸包着的那几包药粉,那袋白色的要兑水。再把那管贴着标签的炼金药剂给我……”黑狒狒接过番红花端来的水盆,脱掉衣服,熟练地清洗伤口、消毒,再敷上各种药物。整个过程,无论是把衣服连着黏住的血肉一起扯掉,还是往伤口上倒烈酒,他都面色如常,一声不吭,看得番红花钦佩极了。

  

      “老板,你怎么会受伤的?”番红花搀扶着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后,帮他缠上一圈圈绷带。

  

      黑狒狒迟疑了一下,道:“路上出了点意外。”

  

      “碰到劫匪了?咦,你身上全是伤疤啊。这道疤离心脏就差一点点,差点没命了吧?”番红花将绷带绕过对方的肩膀,打上结,疑惑地问,“老板,你以前是干哪一行的?怎么……”

  

      “我回城的时候,刚好听到你在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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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里弹琴唱歌,觉得不错,所以让人请你来这里。”像一把生冷的刀切开木头,黑狒狒打断了少年的话,“听着小鬼,我只是一个想听你唱歌的人,而你只是一个吟游诗人。除此之外,何必要问别的?”

  

      “那倒是,嘿嘿。”番红花抓了抓脑袋,笑起来,“就像白朗宁说过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相识,对吧?”

  

      黑狒狒凝视着少年如黄金一样灿烂的笑容,心里莫名一痛。“你喜欢这些曲谱和诗歌?归你了!”他挥挥手,仿佛扔掉了一堆讨厌的垃圾。

  

      番红花欢呼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真的吗?老板你真是个大好人!可你搜集这些诗歌肯定花了好多心血,夺人所好不太好吧。”

  

      “我不需要了。”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它们不能换钱,不能吃穿,只是一堆废纸加一堆废话。”

  

      “这不是你的心里话。”番红花认真地看着对方。

  

      “你这多嘴的舌头真该被割掉!”黑狒狒扭过头,咕哝了几句,“小鬼,最下面一个抽屉,把雪茄拿给我。对,还有火柴!”

  

      这层抽屉里很杂乱,雪茄盒、地契、宝石、黄金马刺、臭袜子……角落里还有一顶发白的大草帽。

  

      “哇,这是几十年前吟游诗人流行过的帽子!我死去的老师也有一顶,可惜丢失了。”番红花兴奋地拿起草帽,试着戴了戴。帽沿很宽,金丝带束边,呈现出漂亮的波浪形。整顶草帽是用稀罕的雪绒草编织的,不会渗水,也不易损坏。

  

      “现在的吟游诗人只戴丝绸帽子。”黑狒狒打开雪茄盒,里面有半根抽过的雪茄,茄叶纹脉细密,像一抹暗红褐色的血。“送给你了,拿走吧。”

  

      “老板你真够朋友!”番红花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草帽,眼睛忽然一亮,嚷起来,“你过去是个吟游诗人,对不对\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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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狒狒划亮火柴,忽闪的火光照出他阴郁的眼睛。倏然间,火柴熄灭,他重新划了一根,低声说:“是的,像你这样大的年纪,我做过吟游诗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这根顶级的舞之国雪茄,就是一位餐馆老板送给我的。”

  

      番红花道:“你一定唱得很棒吧。”

  

      黑狒狒点燃雪茄,烟雾缓缓升腾,遮住了回忆的眼神:“我很快就不能唱了,变声的时候,嗓子坏了。那些以前要我去表演的酒馆,不再欢迎我了。我试着唱过几次,总被人扔臭鸡蛋、烂番茄。”

  

      他用一种奇怪的声音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绷带渗出了血:“那些人,曾经那么喜欢过我的歌,可一转眼,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我总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慢慢吐出浓烈的烟雾,“没什么比活下去更丑恶的了。”

  

      “不对。”番红花正色说,“没什么比活下去更壮美的了。”

  

      “真是个傻乎乎的小鬼。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世道,哪里都是黑的。”

  

      “可我老师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黑暗,哪怕是再漆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阳一直在那里,只是我们看不见而已。”

  

      “说什么傻话?能照到身上的阳光,才算是阳光啊。”

  

      “为什么不回家乡呢?”

  

      黑狒狒沉默不语,隔了许久,他猛吸了几大口雪茄:“曾经有个小镇,收养了一个弃婴。后来,孩子长大了,听到镇民们背后议论,说这孩子的母亲一定是个妓女,才会抛弃他。他受不了这个,于是离开小镇,再也没回去过。”

  

      他重重叹了口气,往后靠在床头上,望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番红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酒馆的招牌在风中晃荡,陈旧又残破,“春天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褪色。

  

      和那些留在纸上的褪色墨水一样。

  

      “老板,别难过。”番红花轻轻拍了拍他,“回去吧,你会快乐的。”

  

      “回不去了。走错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灭了烟头,“回房去,小鬼,带着你的东西走吧,再也不要来烦我。”

  

      番红花静静地站了一会,抱着大堆的歌谱和草帽离开了。黑狒狒躺在床上,轻轻抚摸着那半根雪茄。

  

      那是他一生里最快活的时候。

  

      过了一会儿。

  

      门又被推开了。

  

      有人坐在门口,拨弦轻唱,歌声在狭窄的木板地上回荡。

  

      “当你满身疲惫,

  

      流浪街头,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快乐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黑狒狒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门外暗淡的光线下,和他从前一样年纪的少年,戴着他戴过的草帽,唱着他写过的歌。

  

      “当你离开爱人,

  

      流下眼泪,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温暖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当你两手空空,

  

      失去梦想,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单纯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午夜寂静,少年的歌声一遍又一遍回响。终于,在他心底最深的角落,在那已经褪色的地方,有一个声音也和着歌声,轻轻地唱了起来。

  

      “让我们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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