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顺再住了几天的院,病情基本稳定后,妈妈就说要带她回家。
林顺说再等等,再等等,她自己都已经绝望了,整整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但是有人还是没有来。
等的时候又是痛又是恨,痛的是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有人还不来,恨自己到这一步竟然还在等他。
不过林顺还是没有等来那个人,等来的是曾瑞。
他提着一袋橙子来看林顺,林顺最爱吃橙子,曾瑞明显的避开林顺的目光,坐下来说:“林顺,我给你剥橙子。”
她喜欢吃剥的橙子,可她自己老是剥不好,常弄得一手的汁水淋漓,扬凡反而比她更细腻,剥出来一整瓣,弯弯的明亮的橙色,鲜妍明媚,躺在他的掌心,拈起放进嘴里,又香又甜。
不知道是不是在病中她一瓣都吃不下去,只觉得满口的苦味,真真又苦又涩,可是当着曾瑞她还是把它咽下去了。不声不响地就吃下去一个,她看着曾瑞专心的剥桔子,那张不同寻常疑重的脸,想了想,还是期期艾艾的问出来:“曾瑞,扬凡……呢?”
曾瑞抬头看一眼林顺,心里叹口气,话却是怎样也说不出口。他并不是一个优柔寡断拖拖拉拉的人,曾瑞火爆的脾气和贝贝有得拼,但是这次曾瑞却被林顺难住了,他在林顺期待的目光中退缩。
这一点林顺怎么会感觉不到,曾瑞并不是个很会掩饰情绪的人,他脸上明显的写着那么多的回避和不可告人,林顺反而更急。
她稍微调整下姿势,曾瑞帮她拿枕头垫在背后,眼睛就是不敢对上她的。
林顺着急的抓紧被子说:“曾瑞,扬凡呢?他到哪里去了?他怎么,怎么……不来?”
“扬凡,他……他去美国了,美国那边的公司有点事要处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他知不知道我病了?”
“知道,我已经接替他这边的工作,可能,暂时都不会回来了。”
林顺眼前一黑,只觉得星星在头上围着转,满世界都跟着在转,她好晕!曾瑞说什么,他去美国了?他知道?他暂时不回来了?这是什么意思?
曾瑞忙扶助她的头:“林顺,你没事吧,你怎么样了?医生,医生……”
她重重的躺回枕头上闭了一会眼睛,恍惚中好似看见程敬南。她掀掀嘴皮,想对他笑,虚弱,苍白,好似透明,可是再睁大眼睛的时候程敬南又消失了,她努力朝门口看去。
“林顺,你别乱动,你哪里不舒服,医生马上就来了。”曾瑞被她那惨白的脸色吓得手忙脚乱。
程敬南的身影哪里还在,她把头转过来,梦游一样看着曾瑞问:“刚刚是谁来了?”
曾瑞疑惑的顺着她热切的目光看向门口,只看见被曾瑞叫进来的医生和护士:“谁?没谁啊。”
林顺“喔”了声,护士又开始给她量体温,她的头又痛又晕,刚刚她明明看见程敬南在病房门口,他明明来了,怎么……怎么会不见了呢?可是她太累了,想不起来,又昏睡过去。
再醒来就跟妈妈说还是回家吧。
眼看着要过春节了,她再不回去恐怕二老就要坐飞机过来了。
回到家,林顺并没有住院,顺妈专门请假在家照顾林顺。林顺每天昏昏沉沉的睡着醒着,伤寒最难受的那段已经过去,她的恢复期似乎比一般得伤寒的人来得更慢,因此日子过得又快又慢。当她看见原本应该正在加拿大进修的姑姑姑父双双出现在她床前的时候她的病已经逐渐痊愈。
她对老妈说:“妈,没有那么兴师动众吧,我生个病姑姑还专程从加拿大回来了?”
顺妈正在削苹果,白了她一眼说:“美得你,赶紧给我起来,晚上去参加你爷爷七十寿宴。”
林顺恍然大悟:“今天几号啊?我怎么把爷爷的生日都给忘记了!”她爷爷的生日就在正月里,转而仿佛又想起什么似的,不满的的噘着嘴说:“妈,那爷爷不生日她们就不回来看我拉,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回生这么重的病。”
而且没有得过伤寒的人永远不知道那种又冷又寒,冷热交加水生火热的感觉是什么样的,生这样大的一场病,几乎连人都可以重新活过一次了,林顺从小就是一个极怕冷怕热一点都耐力都没有的人。
这场大病林顺真是瘦了一圈,穿着老妈给她买的礼服站在镜子前,整个人都变了,不过却有另一番楚楚动人的风致。顺妈从前是文工团跳芭蕾舞的,一早是院里出名的大美人,林顺更是继承了父母两人的优点。穿着新衣服林顺心情好了点,她在妈妈面前臭美的转一圈说:“妈,我美吧?”
顺妈看了看仿佛又想起什么,出去了,回来的时候递给林顺一个盒子:“你姑妈从加拿大给你带回来的。”
林顺拆开,是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今年的新款,她戴上,在镜子面前抚摸着光滑的脖子笑了。
再然后让林顺惊讶的是来接她们前去酒店的车子,她也不过生了场病而已,难道爷爷爆发了?顺妈没有过多的理会林顺,挽了挽披肩,款款坐进车子里。
直到林顺真正站在衣香鬓影的酒店后花园里专门承办大型酒会的草坪上才终于忍不住发问,今天的这一切华丽得诡异。居然还看见那么多记者,还有各种只有出现在报纸上的名流,好大排场啊!顺妈这唉给林顺粗略的解释了下,好像是爷爷的某项科研成果被某财大气粗的企业看中了打算签约合作,这个生日宴会就是对方为爷爷举办的,顺便签约。林顺也知道,很小的时候爷爷就在研究一种新型的抗癌药物,难道成功了?
她很没出息的对老妈说:“这样啊,那我呆会找个地方躲着吃就成,可千万别告诉人家我是爷爷的孙女啊!”顺妈不以为意,由得她去,自去寻她邀请的朋友。
可惜林顺连粮食还没有“储备”完毕就被爷爷发现了。
“吴总,这就是我的孙女林顺。顺顺叫人啊!”
“吴叔叔您好!”这就是家喻户晓久负盛名的万成集团董事长吴万成?林顺看着吴万成的那眉毛那眼睛只觉得眼熟,好像哪里见过的,但是又不似吴晓光那样的,吴晓光更阴柔一点应该算长得更象他妈妈一点,林顺曾经在学校里远远的见过吴夫人一次,雍容华贵是个美人坯子。
“你好,真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林院士好福气啊!”吴万成一只手端着酒杯向她示意,一只手垂在身侧,不失翩翩风度。
“哪里哪里,晓光也是一表人才啊。”老院士也是红光满面,笑着回应,据说吴万成对这个独生儿子极是宠爱,刚吴万成还领着儿子给他专程介绍过,的确虎父无犬子。
“提到他,我好像听他说林顺你和他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吴万成对着林顺说。
“啊,对!”林顺笑得有点僵硬,哪壶不开提哪壶,这话可不要把吴晓光招来才好啊,但是事实证明老天是从来不眷顾林顺的,吴万成一挥手就把吴晓光叫过来,林顺暗吐舌头。
吴万成对林院士说:“来,林院士我再给你介绍几个我们公司的股东,让他们年轻人去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话题,晓光你好生陪着林顺啊。”
扔下这一句两个人寒暄着又走了。
林顺心里急得跳脚。她不知道怎么对吴晓光好,吴晓光看起来老实,当初捡到贝贝钱包脸红得要出血,可是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能见缝插针,到哪儿也脱离不了他的魔爪似的,这可不是N市。吴晓光见了林顺又垂下了目光,吴晓光对她总是这样,纠纠缠缠不能断,但见了面他态度又躲躲闪闪,欲说还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样!贝贝对他的好,他知道,他心里不喜欢贝贝,他又不说,一直这样忍着憋着,林顺简直要被他逼疯了,她还从来没有拿一个人这么没办法过。
林顺掩饰心情,刚想去拿饮料,吴晓光比她更快一步递过来,她接了瞄一眼吴晓光,他脸又红了,垂下长长的睫毛不敢看她。
今天吴晓光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白色西装,说实话,吴晓光长得真不错,单眼皮长睫毛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这样的阴柔的气质正与时下流行的男色相符。
林顺其实是心虚,看着吴晓光那红得可疑的脸,她偷偷祈祷吴晓光可不要是想起了拍广告强吻他的那一幕。
当时是一时头脑不清楚,但是现在总归是要面对的,虽然病了这么久……
她喝一口饮料尴尬的咳嗽一声说:“厄,那个……上次的事是个意外,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吴晓光低着头持续脸红,声音低低的:“没,没,没关系!”
吴晓光的慌乱让林顺更感难堪,脑袋里转着弯想云淡风轻的过去,就问了些:“吴万成是你爸爸?”之类的常识问题,问完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吴晓光当然更加反应不过来,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煎熬两人的话。
忽然有人称赞林顺的手镯。
“好漂亮的手镯!”林顺抬眼,面前高贵明艳的人似曾相识,穿着一身Doir的礼服,林顺曾经在某电影节见杨紫琼穿过,熠熠生辉的方形耳坠,她抿着嘴笑又有种优雅从容!被这样的人盛赞,林顺受宠若惊,礼貌的道谢:“谢谢!”
对方干脆走过来问:“在哪里买的呀?”
“厄……”林顺噎住了,她也不知道,这个好像是程敬南有天送给她的,还真有缘,那天她一戴上就取不下来了。林顺从来不戴首饰,她戴什么丢什么,她也很奇怪的这娇弱的玉戴在手上这么久一点磕磕碰碰也不少镯子却一直好好的。
那人见林顺支吾着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一笑说:“真漂亮,是朋友送的吧!”
林顺点点头说:“对啊,朋友送的,越戴越亮,大概是缘分吧,我也很喜欢。不如下次我见到他帮你问一声在哪里买的?”
“哦,不用了,玉也是挑人去的,林小姐你的水晶项链也非常漂亮。”
林顺继续道谢,直到那女人走远她才想起这个女人为什么看着那么眼熟,这可不就是那个白敏嘉,程敬南的阿姨,电视上见过的。本人比电视上更年轻,更漂亮!
林顺对着灯光看着手腕上温润通透的玉想白敏嘉刚才的表情,她笑,程敬南该不会是偷了他阿姨的信物送给了她吧。还有她怎么会知道她是“林小姐”?
想到程敬南她忽然有点烦躁,这么久了,自从医院那次以后她就没见过他。跟吴晓光呆在一块,林顺倍感折磨,酒会尚未结束林顺就借口大病初愈累了要先回家,没想到吴万成又出现了,还专门指派车子让吴晓光送林顺回家,林顺当着一干长辈的面不好说什么,吴晓光从来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这一见吴晓光,很多事就浮出水面了,她赶紧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一听她的声音就跟她说让她什么时候去看样片,从语气听来林顺几乎可以想象导演的兴奋。林顺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导演默然不作声,也没说肯或者不肯就让林顺先看了再说。
林顺无法只得说到了N市再说。
×大校园里的路两旁种的都是香樟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南方城市的树学会了在春天落叶。2月分的天气,×大开始回暖但是还没开学,因此这样的天气校园内仍旧是清冷的,路旁依旧萧瑟,行人稀少,香樟树的叶子落了满地,风一吹落叶被卷得满街跑,林顺便也踢着落叶玩。这里再过去不远就是扬凡从前的家,但是现在那里住的人已经换了,扬凡应该把扬阿姨也接到美国去了吧!
等林顺再回到N市已经是3月下旬,N市地处北方,天气依旧寒冷。
她不适应N市,当初来的时候老妈就这样说过,林顺天生畏寒,又有轻微的支气管炎,最是感冒不得,但是她还是坚持下来。那时候总是天真的想,如果她和扬凡之间的路有那么长,那么她就先出发,这样会不会让两人提前走到春暖花开的那一日?可是还没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冬天她忽然地不那么怕冷了,房子里的空调坏了好久也没修,她身上还是初冬的那一套。
林顺也奇怪,莫非那场伤寒让她对寒冷从此产生了免疫能力?
不过伤寒确实改变了她不少,变得不那么怕冷,不容易感冒,仿佛真的脱胎换骨重新做人。那么那些过去又去了哪里呢?
林顺病了这么久,她再回到杂志社同事都亲切的关怀慰问,不少人还揶揄她:“林顺,休息这么久便宜你了,这么久的假,总编还给加薪升职,别说感冒了,肺炎我都得。”
“去,你以为我那是一般的感冒,我那是伤寒。”林顺笑着对同事说。
“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是要请客,请客……”有同事赖上来。
她所在的时尚版虽然只是隶属杂志社的一个小小部分,人虽少,人人却都是极有人情味的,不似当日广告公司,明里欢迎她合作愉快,背地里却……她笑着说:“好好好,晚上请客,去哪儿大家定吧。”
她生病以及春节这段假请的可不短,本还以为有场尴尬局面等待,但是没料到反而……去年她生病之前拍的几组照片居然获得了年度最佳新闻奖,那些图片在网络上如今到处连载引起极大反响,现在在新闻界可是炙手可热的话题,又是这样一个新人,这样的摄影师杂志社怎么会不知道用加薪来挽留?
不过她拍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新闻效果,当时她选的都是一些修自行车的,捡破烂的,乞讨的,以及顺妈说的那些“破门烂窗”,得这么一个国家级的奖,没有料到,是真的没有料到。
这次上来时事新闻部那边还给了她重大任务,据说是跟主编一起去采访中庭。中庭最近一段时间风头渐劲,股海生波把万成压得死死的,新年来又把万成跟时下发展势头最好的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收购走,这一路好似专门跟万成作对似的。人们都在津津乐道,可惜中庭从来就不接受采访,不料这么一个非常时机居然把机会给了他们杂志社,主编很是兴奋要亲自操刀,当然带的摄影师肯定就是林顺。
“林顺,那可是中庭啊,他们‘程总’长得……”朱妹的滔滔不绝还未开口,立马就有同事给她接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无边,天上有,地下无,只有死的,没有活的。”
朱妹讪讪的看着那接话的人说:“你们还真别不信,你们真的没见过那么帅的人,那气质,那气势,那微微笑的样子……你们……哎,林顺,你别笑啊……你看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们公司内部的人啊……而且你见了就知道了。”
朱妹发了急,去年股市事件朱妹自告奋勇要去采访程总,但是没成功。按照常理从这样的大人物那里碰一鼻子灰回来她向来是压唠叨半月的,可是那次回来反而是她给杂志社普及程敬南的各种知识。
中庭的程总本不管是花名还是美名都是鼎鼎大名,可是只见其声不闻其人,越这样低调他的神秘越是被夸大化了,可惜的是朱妹一天N遍的在办公室里念叨,说得多了人们就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了,而且这样天上飞的人不管怎样优秀俊朗风度飘飘都不关她们地下走的人任何事,她们才不用担心要不要嫁给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之类的问题,她们更关心的是奖金增加不增加,工资涨不涨,商场打不打折,因此程敬南的事便也慢慢冷下来了。
林顺听她这样说,笑了一笑,朱妹更急了,她和林顺同期进来的两人私交甚好,她上次见程总可是一件杂志社的大事,当初林顺生病不在,她正遗憾没有普及到她。她这样笑,朱妹以为她不信,更是据理力争,脸红耳赤,看来要来真的了。
“林顺,我是说真的,唉,你知道吗,他开宾利的样子有多帅……温文尔雅又气势非凡。特别是微微一笑的那一句……天,简直让人魂飞魄散。唉,可惜的是那天我费老大劲儿拍的照片都让‘中庭’的公关部给收走了,我怎么当时那么笨就不知道偷偷留下一张呢,省的你们现在都不信我,就算不给你们看,我自己挂在床头每天晚上看几眼也好啊。”朱妹手拿一支签字笔手舞足蹈,脸上已迷醉,仿佛又到了她偷拍的那天。
那天被中庭谢绝后,本是准备打道回府的,在停车场却看见正来上班的程敬南从一辆黑色的欧陆GT宾利车上走下来,朱妹呆呆的站在那,人都站傻了,他的助手从后面另一辆车里走下来叫他,朱妹才知道这男人就是程总。本来做为时尚版的记者什么陈坤黄晓明之类的也见过不少,可是偏偏这时傻了,这样就守着他的车在停车场等了一天,下午他出来她就抗着相机猛拍,本以为他未察觉正慢慢拉近距离拍得起劲,谁知他忽然从车里走下来,对着她微含着胸低了头轻轻一笑,半是威胁半是商量:说“不能再拍了啊,再拍我可就不客气了。”
(https://www.mangg.com/id14111/8011943.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mangg.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mang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