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官路升途 > 第1414章上塔

院里面积并不大,除去最中央的古塔外,四周剩余面积也就是方圆三四十米。李超把车开到塔前五六米远处,熄火下车,给徐达介绍这座古塔的来历与构造。

这座塔通高三十六米,为十三层密檐楼阁式砖塔,塔平面呈八角形,须弥座式基座,下面有八角形砖砌台基,台基高有三米,之上是向上向外延伸的莲花飞檐座,再之上则是塔身第一层,开有素面壶门,进入后是木质旋转楼梯,直通塔顶,站在最高一层,透过小门,可以将整个青阳城区收于眼底。也因此,有文物专家考证,这是一座金朝时期的军事用塔,用来瞭望敌情与警戒所用。

李超上小学的时候,假期里没少跟同学来这里玩,也曾跟同学们一起尝试着往上爬。九百多年的风吹日晒,台基各角砖面已有磨损,露出了很多可供下脚的地方,因此爬到台基上还是不太困难的,但想爬上台基之上的莲花飞檐座就难了。因为飞檐座是向上向外伸展的,正常情况下人可以爬上向内倾斜的高处,如金字塔,却很难爬上向外倾斜的高处,如攀岩时遇到的外凸山岩,所以这座飞檐座挡住了很多人。只有那些臂力超强、胆子超大、身体平衡性极高的人,才能爬上去。

李超当时刚上小学,身材很矮,力量也不够,因此无论如何也爬不上去,等后来可以爬上去了,又一心扑在学业上,没时间过来玩了。一晃十几年过去,再来古塔下面的时候,竟然已经步入而立之年了,想一想不由得感叹时间流逝之快。比时间流逝更快的就是桑白河的河水了,早在八九年前已经干涸,徒留空旷枯竭的河道,回忆往昔宽阔的河面、激流的河水,心中更是哀叹不已。童年与河水已经消失了,再也不复回。

他介绍完后说道:“咱们就在塔底下找块干净地面喝酒吧。”徐达仰头望望塔身,轻描淡写的说道:“既然都来了,那当然要上塔了。咱们哥俩上去喝。”李超大吃一惊,失声道:“上塔?”徐达看向他,道:“怎么?不敢?”

李超还真是不太敢了,虽然以他现在的能力,爬到塔上--其实主要是爬到莲花飞檐座之上,之后再爬就等于是爬楼梯了,没有丝毫难度--是没问题的,但随着他身份地位的提升、娶得娇妻青曼、结交了数个惹人怜爱的红颜知己,再有未来的大好前途吸引着,不自觉的就开始惜命了,不愿意为了这种没必要的行动冒险,可听徐达这么说,不愿意当面输人,故意大喇喇的笑道:“怎么可能?我怎么会不敢,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

徐达截口道:“有必要,我要跟你到塔顶上喝酒,塔顶风景一定很不错吧?”

听他这么一说,李超也有点心动,自己还真是没到过塔顶,没有领略过塔顶处的绝美风光,哪怕现在是晚上,塔顶也应该自有一番景致吧,嘴上却犹豫的道:“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往上爬不太……方便吧?再说塔里面我也没上去过,不熟悉环境……”

徐达截口道:“上去走一遍不就熟悉了?这样,我先上,上去你把啤酒递给我,然后我再拉你上来,咱俩一起上塔顶。”

他都这么说了,李超也就不好再拒绝,暗暗咬牙,说了声好。

徐达回到车里,再次发动引擎,将车开到塔座底下停好,熄火后跳下车来,又跳上车头,从车头站到车顶,走两步到古塔台基前,刷的往上一跳,两手就抓牢了莲花飞檐座,两脚在台基墙面上交替蹬踏几下,也没见他如何用力,已经“嗖”的一下落在了飞檐座上,竟然已经上到了一层。

“给我啤酒!”

他转身冲李超喊道。

李超瞪眼看着他,算是再一次被他的功夫所震撼,心下暗想,自己也能借车顶爬上去,但爬起来绝对不像他这么轻松,跟猴子一样噌噌两下就上去了,自己估计要攀爬好一阵,主要是那个向外凸出的莲花飞檐座太恶心,想爬上去,必须要用双脚在台基墙面上借力,可一旦借力,就可能导致身体重心靠外靠后,很容易跌落下去;可若不借力,就要完全凭借两只手臂的功夫了,必须得有攀岩者那样的坚韧臂力才能轻松爬上,而显然徐达就有那样的臂力,自己比他可是差得远。

他叹了口气,分两次从车里抱出那两箱啤酒,放到车顶上,随后人也爬到车顶上,一箱箱的举起来递给蹲在莲花飞檐座上的徐达。徐达一一接过,顺手放到塔门里面,道:“行了,你上来吧,我拉你一把。”

李超记得车里还有一大袋子花生米,就又下去取了一次,回到车上递给徐达后,走到台基前,学着徐达的样子,跳起来,双手抓牢莲花飞檐座,双足踩在台基墙面上借力,努力往飞檐座上爬去。

他不愿意让徐达瞧不起,根本就没打算借徐达的力,想凭一己之力爬上去,因此一爬起来就用了全力,爬得居然也很快,上半身很快攀到了飞檐座上。

徐达道:“行了,把腿片上来就行了。”说完哈哈大笑起来,豪情满怀的说道:“我因为身份与工作的关系,结交的朋友很少,想不到为数不多的朋友里面,就有一个愿意跟我出生入死,甚至不惜为了跟我喝酒而冒险,不错,李哥你真不错,不过,你敢为我冒险爬塔不算什么,我根本没放在心上,你知道我最看重的是你什么吗?”

李超不敢回话,生怕一说话就把丹田叫住的那股子气给泄掉,真要是泄了气,再想爬上去就难了,因此并不回答,猛地深吸一口气,双臂往飞檐座上一撑,身子借力而起,右腿顺势片上来,准确的搭在了一瓣莲花飞檐上,随后手脚一起用力,终于是勉为其难的爬到了飞檐座上。

他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这才问道:“你最看重的是什么啊?”

徐达大手拍上他的肩头,笑道:“我最看重的是,你丝毫不怕爬塔的时候弄脏衣服,说爬就爬,这一点,普通人也能做到,可越是普通人越没什么可说的,反倒是以你目前的身份地位,你能做到这一点,相当不容易。”

李超哈的哂笑道:“我哪有什么身份地位?就算是有一点,在老弟你面前又算狗屁了?你都不在乎弄脏衣服,我又怕什么?弄脏了洗了不就得了!”徐达道:“你是说我是副省长的儿子?哥你也不差啊,省长的女婿,咱俩半斤八两。”李超摇头道:“不是,是你的工作身份。”徐达长叹口气,道:“我职务已经没有了,现在就是普通军官一个。”李超大吃一惊,道:“不是吧?为什么?”徐达拍拍他肩头,道:“走吧,上塔顶,边喝酒边说,我就是因为这事烦呢。”

两人猫腰钻进塔门,一人抱了一箱啤酒,往塔顶爬去。徐达走在最前,手里持着一把手电筒照亮。李超落在后面,啤酒箱上放了那袋子花生米。

塔内前几层比较污秽,地上有粪便卫生纸与各种食品袋,看来以前有不少类似二人这样的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过,但越往上去,塔里越干净。当然,这里的干净只是相对的,相对前几层的秽物而言,里面还是密布着不少蛛网、鸟窝的。另外,越往上爬,风也越大,等二人来到十三层塔顶的时候,已经有点风中漫步的感觉了。

第十三层的塔内空间极为狭小,相当于一个小型的阁楼,两人加上两箱啤酒,基本上就装满了,只有坐下来才稍微宽敞一点。事实上两人到顶后就把啤酒箱子拆开,将箱纸垫在屁股底下坐了上去。

三十六米的塔高(当然两人所在的第十三层不到三十六米),在市区里算不上什么,六七十米甚至过百米的高楼都比比皆是,可在市郊来说,却是极高的存在了,而且古塔建在一方土岗之上,土岗超过水平面也有个几十米的样子,如此一来,塔顶就有七八十米的高度了,这样的高度,在市郊可以说是俯瞰众生。

塔内,夜风穿层而过,风声呼啸中带着春的温馨与历史的沧桑;塔外,一片漆黑,万籁俱寂。透过塔门遥望西边,于漆黑遥远的夜色中,可见市区内灯火辉煌,彷如海市蜃楼,又恍若夜间仙市,给人一种迷离、遥远、并不真实的感觉。当然,也让人反过来越发感受到身在塔顶的静谧与清冷。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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