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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公元2012年10月初
地点:塞拉利昂巴格贝河流域
次日清晨,宿醉的人们陆续醒来,对于酒量不好的人来说,喝的酩酊大醉自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秦朗现在就是这样,他感到头疼,眩晕,口干,而且他的胃好象在激烈的抵触着昨天他喝下去的劣质酒精。于是他就开始呕吐——直至把昨天晚上方大洪用那些奇怪的非洲食材做成的食物全都倒到地上为止。虽然喉咙被胃液刺激的很疼,但秦朗现在感觉好多了。
枫扬拿了碗清水递给了秦朗,看着秦朗吐的那一摊狼藉,惋惜的道:“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吐出来?真可惜……”看来这孩子的酒量都好过秦朗,同样是喝倒了,但枫扬现在已经和没事儿的人似的了。
秦朗四处张望了一圈,问道:“看到我那个朋友了吗?”(枫扬的英语要好过汉语,所以秦朗和枫扬的交谈是用英语进行的。)
“恐怕没有,许多人起来都在找他呢。”枫扬耸了耸肩。
秦朗用水漱了漱口,吐掉;又喝了一点滋润一下喉咙,然后将那木质的碗还给了枫扬:“愿意当我的导游看看四周吗?”
枫扬连连点头,他对这两个刚认识的亚洲人(枫扬此时还分不清亚洲人种的区别)格外感兴趣。
于是枫扬带着秦朗在部族的四周参观了一圈,但这只是个相对原始的村落,并没有什么奇观异景,除了生态环境比较好外,秦朗并没有感应到什么与异种能量有关的东西。
两人回到了枫扬的家中,那木草结合的小屋让秦朗非常欣赏。秦朗问枫扬道:“这附近出现过什么比较奇怪的事情吗?”
枫扬想了想:“你听说过丛林恶魔吗?”他努力的想让他的小脸看上去阴森,以达到渲染恐怖气氛的效果,但好象不是很成功。
秦朗失望了,他并不想听非洲童话:“我指的是最近发生的……”
枫扬连连点头:“就是最近发生的,一个月左右。”
“说来听听。”
“我们这本来有许多偷猎的人,他们带着先进的工具和陷阱,还有枪。屠杀森林和草原上的动物,把值钱的部位带走,只留下残缺的尸体。”
见枫扬的小脸上笼罩着伤感的表情,秦朗也只有叹气了,对于这种大规模的偷猎行为,他也是有所耳闻的。塞拉利昂虽然被称为钻石之国,但与武装精良的匪徒们争夺钻石显然是异常危险的;对付没有冲锋枪的野生动物显然要轻松的多。
枫扬继续说道:“可不久前,守备队发现附近偷猎者数量突然大幅度的减少了。在一次搜捕过程中,守备队发现了大群被杀的偷猎者,其中有一个幸存的;值得一提的是,他是在自己设置的陷阱里被发现的,陷阱中的倒刺戳穿了那人的肚子,在被捕后的第三天,他就因为伤口恶性感染死掉了。可在他死前一直在重复着一句话——打不死,丛林恶魔。”
“打不死?”秦朗的兴趣被勾出来了。
枫扬点头道:“后来还发生过几次这样的事情,从那些被抓住的偷猎者嘴里,丛林恶魔这个词被神化了——它凶狠,速度快如闪电;而且无论被什么武器击中,伤口都会迅速愈合,根本不会受伤害。”
看着枫扬越说越兴奋,秦朗问道:“那,这个丛林恶魔长的什么样?”
枫扬有点沮丧的说:“没人说起过,刚才我和你说的都是我老爸告诉我的,但我觉得倒像是他编出来的……”
秦朗想,只有等枫扬的父亲回来后,才能了解到关于这个“丛林恶魔”更详细的情况了。
“还有其他类似的事情吗?”秦朗打算转移下话题。
“……”枫扬欲言又止,抬头看了看秦朗,又低下了头,继续玩弄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了。”
这显然是在遮掩着什么,但秦朗并觉得一个7,8岁的小男孩会有什么惊人的秘密——他错了。
一道黑影挡住了门口处射来的阳光,枫扬和秦朗转头望去,就看到了一脸疲惫的方大洪。
“去晨练了?你要小心点,枫扬刚刚和我说过,这里有个叫‘丛林恶魔’的人或动物,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就喜欢吃你这样的大块头。”秦朗说道。
“丛林恶魔?”方大洪冷哼了一声,“我想我已经碰到了。”
方大洪转过身去,就看到了正咬在他屁股上的格里芬……
“……”秦朗,“怎么搞成这样?”
“夜里,我醒的时候就看到这条大黄狗,我还以为是哪个村民提供的食材呢,就想给你们炖锅香肉……”方大洪叹气道。
秦朗打断道:“谁告诉你非洲人吃狗肉的?”
方大洪又是一声叹息:“所以我就追,它就跑;这大狗跑的嗷嗷快,我就拼命追,它忽然一个急停,我没刹住,结果,你也看到了,它就一直咬住我的屁股不放……”
“咬的深吗?我没看到血。”秦朗蹲着观察着狗嘴和方大洪屁股的衔接处,本来想用手拽开,结果发现一伸手过去,那大狗就筋鼻子瞪眼睛的,还亮出那一口吓人的大尖儿牙,所以,还是算了,先让它咬会儿吧。
“其实,根本就没碰到肉,它只是咬住我的裤子了而已。不过无论我怎么甩,它就是不撒嘴。”方大洪哭丧着脸道,“而且,我只带了这一条裤子来,要是撕坏了,我就得和咱的非洲朋友一样光屁股了,这对我来说压力太大了。”
“呵呵,所以你就让它一直这么咬着你的屁股?”秦朗有点幸灾乐祸。
“恩……刚才我进村的时候,那帮老黑都笑屁了!”方大洪嘀咕着。
“这是它的手艺。”枫扬插嘴道,“如果你不给它些好吃的东西,它是绝对不会放嘴的。”
“你认识这条狗?”秦、方两人一齐问道。
“当然,它叫格里芬,是我养的。”枫扬又指着秦朗,对那格里芬道:“格里芬,快跟人打个招呼。”
格里芬就像能听懂似的,放开了方大洪的屁股,然后端正的坐在地上,咧着大嘴傻笑着,还伸出前爪朝秦朗招了招;然后又转身,咬住了方大洪的屁股……
方大洪都要哭了。还没完了!
枫扬笑着对方大洪说:“我还想吃昨天你做的那种蝙蝠,你答应做给我吃,我就救你出来。”
死小鬼!方大洪暗骂道,脸上还是堆起虚伪的笑容:“当然,咱一会儿就做。”
枫扬很是高兴,从随身的小布囊里摸出了一块菠萝干交给方大洪道:“你得亲手喂它吃,要是别人喂的,它吃完还会回来咬你屁股的。”
这招还真好使!
格里芬放弃了方大洪那很有质感的屁股,叼起菠萝干爬到了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陶醉的眯缝着眼睛大嚼起来,一边嚼还一边拼命的摇晃着那毛绒绒的大尾巴。
秦朗蹲下仔细观察着格里芬,说道:“这是条血统很纯正的美系‘金毛’(即goldenretriever,中国人对金色巡回犬的简称),它怎么会在非洲的。”
枫扬简单的说了下格里芬的来历(详见第三章),发动机的轰鸣声响起,枫扬高兴的朝门口跑去:“是爸爸回来了。”
秦朗跟着他走了过去,对于这个会说至少三国语言的地方守备长官,他充满了好奇。
刚走到门口,就见方大洪一脸严肃的站在那里看着刚开进村庄的吉普车,低声说道:“快来看看,那是谁来了……”
(必须得鄙视下这个上传后台,我绝没有骗钱的意思,但多打了个词,去掉后,告诉我不能比原来的字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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