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驴铃铛在官道上响起,叮铃铃,叮铃铃,男人嘴里叼着一根草,哼着小曲。
他最是喜欢天黑赶路的。
黑夜总是带给人一种神秘感,仿佛在这黑夜里什么都可以发生,给人以无比的刺激。
他想着,最好是遇到一两个精怪,同他坐下来喝上一杯,他腰间的葫芦里装着师叔的酒呢,为着偷酒,他马都不能骑,只能跑去问古月派借马。
可古月派哪里有马?老掌门不舍半天,牵出了一条毛驴,千叮万嘱让他最好是牵着走,不能骑,老驴承受不起他的体重,要过劳死的,驮着他的东西便行了。
真是的,要是牵着下山,那还不如他直接背着东西下山呢,何必带着毛驴?
不得不说,有时候就不能小瞧了老家伙,毛驴虽有年纪了,跑起来还是比人快的,而且耐力还行,一路从梅山差不多到河州,愣是没见它喘个几口大气。
再走一个时辰左右,估摸着便到河州了。
王乐章小曲哼得更响了些,京城繁华,美酒佳酿无数,还有小师妹可撸,人生巅峰不是?
他抬起手里的杆子,让挂在老驴前面的胡萝卜挪后了一点,老驴终于是可以吃上了,吧唧吧唧,吃得可真香。
他没打算投栈,在这河州外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打开美酒,希望能逢上一二精怪与他痛饮,岂不美哉?
“这山高高,水迢迢,毛驴就着萝卜嚼,这天黑黑,风细细,蚊虫叮着乐章吸……”
他把席子摊开,在地上铺垫起来,啪啪抽了自己两耳光,打死了四只蚊子。
把毛驴拴好,燃起驱蚊草,拿出葫芦酒壶,躺在了席子上,翘起了腿,扒开酒塞子便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
梅花酒,去岁的梅花酒,入口清冽香醇,那一口真的醉人了。
醉得他都似乎听到了马蹄声,很多马蹄声。
他眯起眼睛,从小山坡看下去,他有一双天赐的诡异眼睛,能在黑暗之中视物,自也不是瞧得十分清楚,只是如果马车挂着风灯的话,那就没有不清楚的。
奇怪,前面是河州府,赶路的人是为什么这么着急,趁黑也要上路?瞧着马车也是华贵不已的,可见是贵胄人家,这般辛苦连夜赶路,是他们这些富贵人该吃的苦吗?
仔细瞧瞧,也没见着棺椁啊,显然不是趁夜出殡的。
而且,他们停下来了,就在官道旁边的小树林里停下来休息,看着也不像是休息,似乎是在等待什么,这么晚了等待什么啊?
好家伙,这是一支队伍啊,看起来好几十人,瞧着他们的行动倒有些是练家子,只是华贵的衣着瞧着也不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啊,哪家好人会这么晚停在这里呢?
那就怪哉啦。
他王老五最喜欢怪哉的事情。
收好了酒,席子一卷,吹灭了风灯,好在这小山坡处于山坳处,不轻易被发现。
他们停驻在原地不动了,还搭建了一个营帐,怪哉是真怪哉啊,他们途径河州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按说就应该在河州投宿的,怎么却在这里搭建营帐住下呢?
而且,这么多人只搭建一个营帐之后,就停下来了,是只有一位主子吗?瞧着也不像啊,好几位都是衣衫华贵的呢,虽说距离有些远,瞧不大真切,可有几个女子满头的珠翠,瞧着就不是侍女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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