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做旧师 > 第1208章 二九一十八生

面对大妈的一坨猪屎,我是差点社死。

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但,这是我自己要的啊!

那大妈看我一脸窘样,不禁哈哈笑的更开心了。

“闹着玩的!”那大妈说着就拿着那坨猪屎在木盆里就左右摆了摆,把石头上的猪屎给大致洗掉了。

那猪屎没了,露出来,还真是个四四方方的东西。

只不过呢,尺寸很小而已。

“哟,还这么正方呢!”

大妈看了一眼就又递给了我。

这次我是毫不犹豫就接了过来,忙道了声谢。

我拿了东西握在手心里,起身看了冯国坤一眼,这家伙也早就看到那东西了,是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走,去溪边洗洗去。”

我们两人一路小跑着往溪水边去,冯国坤是忍不住边回头看有没有人跟过来,一边不禁问道。

“咋的?九爷您这又捡到漏了?”

“漏不漏不知道,等洗干净看,估计可能性不大。”

来到溪水边我是赶紧清洗起来。

的确,这还真是颗印章。

大小上,大概不到两公分见方,长约四公分左右。

材质上,还行,寿山石,但不属于级别很高的那种,普通。

不过呢,这方印章一洗干净,上手摸几下就发现,年代不浅了。

很多凹槽里的污垢,以及印章表面的时间痕迹表明这是一方古章,距今至少小几百年的。

而且呢,这方印上面还有简单的浮雕在上面。



这印章周身浮雕荷花,印章顶部顺势雕了一张荷叶盖住。

整个浮雕看似简单,实在非常雅致,雕工那也是不俗。

如果单就这些来看,如果这是方素章也应该能卖个几万块。

卖给那些酷爱篆刻的人回去篆刻一方小印,那也是极好的。

不过,这不是素章,其有篆刻在底。

这小小一方章竟然还刻了六个字在上面,不过字倒是不复杂,基本上都能一眼认出来。

为了确保不看错,我还特意在手上肉最厚的地方用力盖了一把。



“这是,二九一十八生!是吧?”

冯国坤看着我手上的印子不禁念叨。

我点点头,“对的!这几个字挺简单的。”

冯国坤得到我的肯定不禁摇摇头,似乎有点失望。

“还以为捡个大宝贝,原来是个……其实还行啊,这印看上去挺老的,应该能买个万把块了。也算捡漏了!九爷您真是够毒的啊!猪屎里你都能捡出漏来,这要是传出去,那又是一个传奇故事了!”

冯国坤在一边啧啧赞叹。

而我却无心听他说什么,心里一直在想这印章上的二九一十八生出自哪里。

这方印章六个字虽然看上去很滑稽,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这章我见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毕竟,这章上的字比较奇特,它不像其他印章直接刻谁谁谁之印、谁谁谁鉴之类的,那是一眼就知道是谁的。

这方印让你看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印洗干净了,我就想等一下回车边坐下来用手机查查这印的出处。

不过呢,我这回去一忙就把这事给忘了。

等我和冯国坤回到车边,小武这家伙已经把猪肉给拿回来了。

这厮就只要了排骨,还有猪蹄,以及两个蹄膀和十几斤肉,其余的他真的让人给分了十几份,然后让卖猪肉的大爷给他分了,分给村子里的老人。

钉子在车边生火准备烤排骨,小武从后备箱拿了一卷锡纸出来,他把一根根的排骨用调料腌制好了,然后用锡纸包了,里面在放些洋葱土豆啥的,然后直接放炭火上烤就行了。

另外小武说他跟大爷说好了,借他家的锅灶用用,把猪蹄膀猪蹄,还有肠子、肚子等一锅给卤了。

所以,他现在要去大爷家卤肉,走之前他扔给我跟冯国坤一袋子土豆和洋葱,说这是我俩的任务。

我本来还想着当甩手掌柜,直接等吃就好了,想不到还要干活。

干就干吧,做饭咱不会,削土豆还是会的。

而等我好不容易削好土豆,钉子又给我搬了一盆五花肉和一大把竹签来。

说武爷交待的,晚上烤五花肉,让我跟冯国坤串好两百串五花肉。

“我的乖!这一整猪的排骨还不够我们吃的么?两百串五花肉,这是要撑死人么?”

我不禁抱怨起来,钉子笑道,“武爷说等一下酒一喝起来保证不够吃的。”

“哎!武爷说的对哦,我们四个的确是很能吃的!哪天晚上我们喝啤酒不是吃一堆东西的。前天我们吃烤鸡,竟然四个人吃了七只。”

冯国坤是不禁感叹起来。

他边说边拿起了竹签开始串肉。

也的确,我们四个是很能吃。

不过,说实话,能吃的是小武钉子两人,尤其小武。

这家伙一个人顶我跟冯国坤两个的。

当然了,几个男人在一起喝啤酒,是边喝边侃,从晚上六七点一直喝到十二点,七只烤鸡其实也不多。

而这天晚上,我们四个人更是从傍晚六点不到开始喝酒吃烧烤,一直喝到凌晨一点方才结束。

其实酒喝的并不多,四个人也才喝了不到三十瓶啤酒,但是东西吃的不少。

我们竟然把一头猪28根完整的排骨给吃掉了。

另外,那将近两百串的五花肉竟然也是一根不剩。

我们自己后来打扫战场的时候,不禁都吓了一跳,发现吃了这么多,都有点不敢相信。

其实你别说,小武搞的这烤排骨味道还不错。

当然了,我们是不太承认他的厨艺可以,而是一致认为吃肉还得是新鲜的好。

说难怪妖怪都吃活人呢!的确新鲜的好吃。

这把小武给气的,说你们就配吃咸菜的。

这第二天我们本打算故意起的晚一点,因为头一天喝了酒,太早起来开车不合适。

不过呢,尼玛,这一大早就被香味给熏醒了。

小武这鸟人一大早竟然跑去大爷家把卤的猪肚、大肠、蹄膀啥的都端回来了。

然后还一个人在车外“呼啦哗啦”的喝他的稀饭。

他是边喝稀饭,边啃猪蹄。

他啃就啃吧,特么的还不停的叨咕,说什么:啊,真香!软烂适中,不要太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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