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惊天大逆转上演,众人的小心肝就好像坐过山车一样,一波三折,从绝望到天堂,再从天堂到地狱......即使胜了,也还有人以为这是一场梦幻。(顶点小说 www.23us.com)
毕竟......形势逆转得也太迅速了些,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招,也没有殊死惨烈的搏斗,仅仅只是两句话的功夫,林萧抬手崩了一枪,然后嚣张霸道不可一世,狂拽酷炫无限张狂的灵魂行者便落入死神的怀抱......
如果说之前众人对林萧的感官是好奇+嫉妒,那现在便是敬畏+神秘......当实力超过一定界限的时候,嫉妒便会转化为敬畏,因为他们掌握着轻易制裁弱者的力量。
杀掉途中的这两个“小小插曲”,众人再次将目光放在了那暗金宝箱上面。不过因为光头强的死亡,小安的重伤,心有戚戚焉之下,却是再没有之前的好心情了。
“叮:你获得了8000点积分。”
“叮:你获得了‘死亡之子’的灵魂碎片。”
“叮:你获得......”
暗金宝箱里开出不少好东西,毕竟以“死亡之子”的强大,怎么着也算个顶级boss,掉落差了和实力难度不符。
不过临时小队毕竟有十一人,按照战场贡献度分配下来,落在手里的也就没有多少了。
这其中,有两件道具最吸引人。
其一是“死亡之子”的一块心脏碎片,吞食后将恢复自身所有的伤势,将状态补充至全满,更关键的是可以在战斗中食用。典型的杀人越货、居家旅行必备良药,不出意外地引起了众人的争夺。最后被小小苏以20000点积分的高价竞购。
其二是一瓶若红宝石般在黑夜中散发出淡淡光芒的血液,这血液平淡无奇,但主宰给出的提示却是:死亡之子的心头精血,稀释净化提纯后,有60%的几率获得死亡之子血统,另外40%的概率却是没提,其中道理大家自然都懂。饶是如此,众人也为之眼红不已了。
死亡之子的血统啊,即使已经将其击杀,但再回想起那个怎么也打不死的怪物,众人还是背脊发寒,那种近乎不死的怪物,无论如何也不想再见到一次了。
六成的几率,足够让冒险者拼上身家性命搏上一把了。毕竟谁都不想当一辈子的弱者,有时候,你需要的仅仅是那三分钟的勇气......
最后这个血统被神弓队长以35000点积分和两个b级支线剧情的价格购下。
而对林萧来说,他刚击杀灵魂行者,入手“贤者之石”,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对其它东西颇有种看不上眼的感觉,所以只是简单地选择了两件战利品。
“死亡之子的灵魂碎片......”
这是一块透明的指甲盖大小的碎片,林萧捏在手里微微沉吟,随即用鼻子猛地一吸,这块碎片便化作星星光点,进入林萧体内。脑海里也随之多出了一段陌生的记忆片段......
死亡之子,原名爱新觉罗.启星,满清贵族纨绔子弟,百年前的古人......
年少轻狂,少不更事,常寄情于山水之间也。在一次徽商的南洋之行中,船只遇到风暴,流落荒岛,被东南亚降头师捉住,随后便是无尽的痛苦与折磨......几经辗转,颠沛流离,又被人贩卖到东瀛岛国,当做实验体扔入大日神宫最底层,在那里,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神官视为妖孽,对其进行科学的神术试验,最终成为了浑身裹满绷带的不死干尸,不老不死的怪物......
虽然早已失去了味觉,再也尝不到味道,失去了泪腺,再也不会哭泣,可是,真的好怀念啊......老北京东直门外老张头的煎饼卷大葱......
“有人的活着,他已经死了......”
“我的心里满含泪水,却不会哭泣......”
“人生来便是为了遭受苦难,然后灵魂归入地府,肉/体化为尘埃。”
“我累了......”
毕竟只是一块记忆碎片,许多关键的内容都没提到,不过林萧还是很敏锐地发现了它的意义:
“东瀛岛国的大日神宫,科学的神术试验......”
到这里,林萧已经基本可以断定,这应该是某个大型隐藏任务的触发线索,如果追查下去的话,绝对可以牵连出一个大型隐藏任务来。不过在略微犹豫了一下后,林萧还是没有选择去触发。原因很简单:与尸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马上就要到来了,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啊......
“那么......合作愉快!”林萧微笑道。
分赃完毕,众人再一次踏上了各自的旅途。对于这场战斗中死亡的光头强两人,林萧也只能报以深深的悲痛了。不过分别之前,林萧还是将都市里几种简单的复活伙伴的方法告诉了狼人小安......希望是活下去的最大动力。
离开这处别墅区,林萧和风小兮两人继续向市中心前进,贱人炳却屁颠屁颠地又跟了上来。
林萧瞪眼道:
“前面很危险,你确定还要去?”
贱人炳拍着胸膛道:
“你敢去我为什么不敢去?再说你是我大兄弟啊,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这个做哥哥的哪能退缩!”
“......你还能要低点脸不?”林萧无语。
贱人炳掏着鼻孔,洋洋得意道:
“我都已经一个月没洗脸了,你说我要不要脸?”
“......”
看见林萧吃瘪,风小兮捂着嘴咯咯直笑,大眼睛都眯成了两弯月牙儿。
......
对于这个贱人炳,林萧总有种很古怪的感觉,虽然很贱,却不让人讨厌。换个角度想想,长夜漫漫,有个人斗嘴其实也很不错哦......
“咳咳,长夜漫漫,要不咱们说两个鬼故事活跃一下气氛呗。”贱人炳眨眨眼睛道。
林萧虚着眼睛吐槽,“你还怕鬼?以你的德行,如果在你面前真的出现一个女鬼,恐怕也逃不脱你的狼爪吧?”
“嘿嘿,知我者林大兄弟也。”
不知不觉间,又一天过去,而现在林萧距离市中心图书馆的距离也只剩下短短九公里的路程而已——打出租车顶多半个小时,你说有多近......这个白天里,林萧分队找到白小飞求生小组,进而接触炎黄特能队,在蓝海的灵魂出窍能力下,锁定云涛队所在区域,合纵连横,将云涛队从都市里除名,然后触发临时区域任务,进入地底,险死还生,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又碰到了光头强一伙,组团去推死亡之子......精彩固然精彩,精神却也是很疲劳了。
看看时间,已经将近午夜十二点,四野万籁俱静,空旷深邃。
林萧想了想,不再继续前进,而是找了处汽车旅馆,将里面的尸兄清理一遍,又设下触发式警报器,才抱着风小兮沉沉睡去。
第二天,晨光微曦,林萧便被一阵“隆隆”的脚步声吵醒。从旅馆三楼的落地窗向外看去,还略有些黑暗的城市街道上,一头庞然大物正在气喘吁吁地奔跑着。
它身体上满是青黑色的细密鳞片,看起来整个躯干显得光滑呈现纺锤形,这种形状能够最大减少空气对行动的阻力。鳞片上蒙被着一层薄薄的土灰色粘液,与鼻涕虫有些类似。四肢前伸呈鱼鳍状,只是肢体的前段却是伸出了锋锐无比的爪子,身后是一条长而肥大的尾巴,可惜少了半截......
这货赫然是昨天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丧尸龙!
林萧眼尖,一眼便看见它被老黄斩断还没有完全长出的尾巴在屁股后面一甩一甩,状甚滑稽。
“唔~~怎么了?”小丫头揉着眼睛爬起来,晨曦斜斜照在她的身上,完美的**反射着金色的光泽,象牙般洁白,宛若最精致的瓷娃娃,让人不忍触碰。尤其是揉着眼睛微微打哈欠的模样,更是萌死人不偿命......
林萧干咳一声,大大方方的吃着豆腐:“话说,你什么时候把衣服脱了?”
“呀!”小丫头惊呼一声,俏脸上浮现出一抹绯红,赶忙缩回被窝里穿好衣服,才撅着小嘴一顿粉拳,“还不是你!晚上睡得好好的,非要乱摸,还......”
“我错了还不成么。”林萧苦着脸,指了指街道尽头奔来的那头丧尸龙,“你看一下,有什么发现吗?”
风小兮踮起脚尖看了眼,略有些疑惑的道:
“它好像有些慌不择路呢,都已经撞了两次墙了,难道......”
自然界中,许多动物都是很“优雅”的,在没有天敌的驱赶下,绝不会傻乎乎地去剧烈消耗自己的体力。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你在森林里遇到一头刚刚饱食过一顿的老虎,那么恭喜你,就算你大摇大摆地老虎眼前走过,它也是不会攻击你的,当然,如果你敢摸老虎的屁股或者拔老虎的虎须,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老虎是不吃腐肉的,在吃饱之后,它会变得很懒,轻易不会动弹。另外,你也要感谢它没有储藏食物的习性......
另一种猎物便是猎豹。为什么猎豹让古埃及人视为神物膜拜,为什么它们让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着迷,为什么元朝的忽必烈要饲养1000只助其打猎?答案很简单,世界上没有其他生物———绝对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像猎豹一样行动。
猎豹是短跑运动员的化身,在非洲大草原上它们追赶着奔跑速度惊人的条纹羚羊,从静止到时速每小时70公里的状态只需要4秒时间,每跨越一步的距离是7.5米,超级巨大的心脏在奔跑时像火车机车一样强力工作,鼻孔能根据呼吸需要扩大许多,精巧地安装在形状像子弹头的头颅上,结局是条纹羚羊绝对不会有逃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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