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国粹,是艺术,是九州独有的特色传统文化,流传至今,仍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闪耀着它独有的璀璨光辉。
很久以前,有一位在行头方面自创一派的戏曲大师,他的一套戏服曾拍出过七万刀的天价,换算成现在的价格就是三百多万。
她不知道三百多万是什么概念,更不知道三百多万的戏服会是什么样子。她只知道,就连现在自己身上穿的那身戏服,都是上任师姐留下来的。
她叫阿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一个流动戏班的班主收养,是师父也是养父。按理来说她应该跟自己的师父情同父女才对,可是,她讨厌自己的师父。确切的说,是讨厌吃苦。
她不明白,只是学个戏而已,为什么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吊嗓子,为什么只要稍微出一点点错就要挨板子,为什么要骂她不够聪明,什么叫情感不够深刻?什么叫姿态不够完美?
师父说,这是国粹,是艺术,是为了以后能让你成为角儿,这都是为了你好……
成角儿有什么好处?师父对艺术的要求那么高,还不是每天带着她饥一顿饱一顿的。整个戏班子能接到的演出少之又少,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喜欢听他们唱戏。
在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习中,阿云开始讨厌这种国粹了。
她不是什么有天分的人,做什么事都笨手笨脚的,学东西也学不快,因此没少挨打。但是她长得好看,用戏班里一些资历较老的前辈的话来说就是,小小年纪,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为了唱戏,最后还不是要在脸上涂上厚厚的妆。
不过就算她再笨,在机械填鸭式的教育下,她还是能登台演出了,正式成为了戏班的一员。她唱得还是不能尽善尽美,每次让师父听到都会频频摇头,但是仍然会有很多十里八乡的青年专门奔着她而来,为了看她唱戏。也有人特意为了她请整个戏班去演出。她成了戏班的台柱子。
她讨厌唱戏,但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唱下去。
她每天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在工作结束后,盯着戏班公用的那台黑白电视机看电视节目。
电视里的人们生活丰富多彩,是她羡慕又憧憬的生活。她最喜欢的是流行歌曲频道,看着那些靓丽时尚的歌手在台上演出,不用涂厚厚的妆,有时还会跟着哼唱几句,不过要躲着点师父,因为被师父听到会呵斥她,说流行音乐俗不可耐,是麻痹现代人精神的糟粕。
她有个师兄,已经脱离了戏班演出,常年在县城跑生意。偶尔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新奇的玩意做礼物。师兄好像对她有意思,因为只有送她的礼物与众不同,有时是一件漂亮衣服,有时是一朵红色的花。但是她不喜欢师兄,她只是更向往外面自由的生活。
“阿云,你听说了吗?最近城里在办一款选秀节目,是从全国海选唱歌好听的女孩子。我觉得,那几个被评委看好的种子选手都不如你。海选还没结束,你不是最喜欢唱歌了吗?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一次师兄回来后神神秘秘的把她拉到一边。
“可是,师父不会同意我去唱流行歌曲的。”阿云一边卸妆一边回答,她才刚刚结束一场演出。
“他同不同意有个屁用,成天说流行音乐是糟粕,我看戏曲才是糟粕,迟早要被埋没在时代里的东西。你看现在除了老年人还有几个喜欢看戏。”师兄骂骂咧咧道,他以前也没少挨师父打。
“可是,我看剧院每次开场还是会有很多人来的啊。”阿云说。他们现在已经有了固定的剧院。
“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呀,我的好师妹。你这张脸,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以后只能埋没在粉墨之下,最后再找个人嫁了。这样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你甘心吗?”师兄问。
“我不甘心。”阿云咬牙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电视上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了。
“可是,我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的收入全都在师父那里,剧场也离不开我,我去跟师父说他肯定不会同意。”阿云说。
“你不用征求他的同意,你跟着我走,我这些年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师兄说。
她犹豫了,她看出了师兄有私心。
“你不用担心,这场选秀最后的冠军奖金有一百万,季军也有十万,我不信咱们最后连一个奖都拿不到。等你拿了奖以后,可以把我为你花过的钱都还给我,这样你就不欠我的了。”师兄说。
她同意了师兄的提议,收拾好所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证件跟着师兄去了大城市追梦。
就算她再讨厌唱戏,多年的学戏生涯终究也是在她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痕迹,成为刻入骨髓的习惯。长期的“唱念做打”基本功练习,与“身眼手法步”五种技法的训练,使她无论是身段、眼神、气质还是举止做派,都有着旁人难以模仿的优雅气质。再加上凄惨的身世,漂亮的脸蛋,过硬的唱功,使她在选秀的舞台上所向披靡,一路杀到了决赛。
她夺得了选秀节目的冠军,师兄放弃了原来的生意,开始全职当起了她的经纪人。他们两个恋爱了,但是为了她的事业发展,并没有对外公布恋情,她所有的收入也全都交给了师兄来掌管。
她在全国越来越红,几乎是爆红,她的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在黑市炒出了天价。有太多的人为了见她一面而一掷千金。其中不乏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为了她以后的路子能发展的更宽更广,师兄开始让她去参加一些酒局。
“你让我去陪酒?”
“只是去喝个酒而已,说些好听的哄那些大人物开心,又没有什么损失。”
“我是你的女朋友。”
“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的,得罪了那些大人物没有好处。”
不止一次的吵架后,她开始觉得不认识自己的师兄了,酒局上有人对她动手动脚,她把红酒浇在了那个人的头上。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再接到资源。意外的是,师兄竟然没有责怪她,反而还安慰她,钱我们已经赚了不少了,以后就安心做个普通人吧。她又开始感到愧疚,以为误解了师兄。
那天,她终于又接到了久违的工作机会。以为可以重返舞台。有几个全副武装的人用手帕将她迷晕,扔上一辆豪车,昏迷之前,她看到了师兄冷漠的眼神。
“你真的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过就是个玩物而已,以为自己是什么?”
“没有我,你能有今天?”
一瓶又一瓶的香槟报复性的淋在她身上,她被灌了药物,浑身发抖,意识不清,被周围的人推来搡去,将她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拿走。有很多人,很多很多人……还有那些聚焦在她身上的闪光灯,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刺眼……
“砚云小姐,砚云小姐?”
坐在茶室闭目养神的美人猛然间睁开双眼。
“您昨晚没有休息好吗?今天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精神?”站在旁边的侍者恭敬地问。
“不过是想起了一些从前的事情罢了。”她抬手打了个哈欠,无论是抬手的动作还是眯眼的神态,看似随意,却又优雅至极,不经意间流露出万种风情,撩拨人心。
“到工作的时间了。”侍者轻声提醒。
“这次的目标是谁?”名为砚云的女人有些慵懒的问。
“长得还算不错,不至于倒我胃口。”看了眼照片上的人后,女人轻轻一笑。
“砚云小姐……”一眼看到传说中的花魁后,这位来自外国的商人立刻变得挪不开眼,对方的美貌并非能用浮于表面的艳丽或是性感来形容,而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让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她的一举一动,一呼一吸之间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女性魅力。尽管这位商人自认见多识广,猎艳无数,也从未见过如此人间绝色。
“莫非,飞燕号的“YAN”字,是取自‘砚云’小姐的“YAN”字不成?如此看来,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命名。比起飞燕号,砚云小姐才是这海上的明珠啊。”为了讨对方欢心,商人对她是一顿吹捧。
“先生真是说笑了,砚云何德何能,能决定整艘游轮的命名。砚云的‘砚’字,是取自‘笔墨纸砚’的砚,家父希望我将来能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可惜,砚云愚钝,从小就对读书不感兴趣。”花魁展开半扇折扇,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挡住半张面孔轻笑几声,听得商人心神荡漾。
“我不太懂你们这些九州的文化,‘笔墨纸砚’是什么东西?”商人问。因为生意需求,他多少懂一些九州语言,但是涉及到一些“专业词汇”,他就有些听不懂了,不过他的心思也并不在这些上面,反而对着砚云衣服上的盘扣垂涎欲滴,恨不得用目光解开它,却还假装认真的询问。
“是九州独有的书法绘画工具,也是九州的文化瑰宝。”花魁回答。
“说起九州的传统文化,砚云小姐似乎相当擅长一种九州的歌剧?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识一下?”商人笑道。
“京戏?”花魁也跟着笑道,“那需要专业的舞台设备以及妆造,等以后有机会,先生不妨去剧院认真欣赏如何?”
尽管她现在穿得也是件颇为传统的九州古装,但显然这样的服装并不适合京戏表演。更不适合商人其他的目的。
“不不不,就在这里,清唱几句就行,就当是一种助兴。”商人笑得越发的露骨。
“如果一来,那砚云就献丑了,先生可要听好了。”
商人直勾勾的看着她站起来。
“忆往昔,心伤难抑。过往君子,且听我言……”
清脆的唱腔犹如珠盘玉落,婉转动听,商人再也忍不住,朝花魁身上扑去,迫不及待的解开她锁骨下的盘扣,露出下面的蝴蝶纹身。她闭着眼睛,仍旧没有停止口中的唱腔。
“……悔与情郎定终身,典妻灭情良心丧,望君多有……”
有什么湿凉且滑腻的东西缠上了商人的脚腕。
“什么东西?”商人下意识的回头望了一下,那是一只类似于章鱼触须的东西,从地板上伸出来,死死的缠在了他的脚腕上。
“滚……滚开!”商人顿时被吓得什么旖旎的心思都没有了,伸手去砸那根触须,手也被紧紧地缠住。顾不得许多,他拿起旁边的茶壶,将滚烫的开水浇在了那根触须上。这招很有效,虽然把他的大腿烫出了一大片红印,但是触手也很快缩了回去。
“保镖!去叫船上的驱魔师过来!” 商人一瘸一拐的朝门口逃去。
“先生,您不想跟我融为一体了吗?”此时,花魁那千娇百媚的声音又从后方传来。她咯咯的笑着,犹如天上仙乐般悦耳动听,这声音本该令人陶醉,此刻却犹如催命符一般,让商人的心跳加速,恐惧升级。
“您不想……成为我们中的一部分吗?”
天黑了?不对,是墙壁,地板上忽然冒出无数只眼睛,一起凝视着他。这些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芒,仿佛来自地狱的深渊。
“啊啊啊……”商人被这诡异而又惊悚的一幕吓得尖叫起来。声音在茶室回荡,久久不能散去。
没过多久,茶室又恢复了原样,砚云若无其事的系好胸口被解开的两个盘扣,端坐在茶桌前。
“真是可惜了我这一壶好茶。”
“精彩。”一阵掌声从外面传来,一个女人走进茶室坐在花魁对面,“看来你对新身份适应的很好,如此一来,我们船上能利用的傀儡又多了一具。”
一阵什么东西蠕动的声音传来,一团黑色的东西在旁边组成了原来商人的模样,只是双眼无神面色惨白。
“你的京戏唱得真是越发的好听了。”女人抿唇笑道。
“以前我倒是不喜欢这些,觉得这是过时的东西。没想到在这船上倒是很受欢迎。”花魁重新烧好一壶茶水,为自己倒上一杯。
“外国佬总是喜欢附庸风雅,听不懂的才是最好的。就像来自花魁的青睐一样,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会望眼欲穿。他们哪能理解好东西的内在,无论是京戏也好,还是你也好。”女人不屑道。
“这位贵人又是破费了多少,为了见我一面?”花魁问。
“一千万刀。”女人眉头也不眨一下的说道。
“很好,这次比梅先生的戏服价格要高三倍。”
“我说,你是有什么心结吗?每次都要他们花比梅先生的戏服还要高的价格才能见你?”女人问。
“梅先生是我师父以前拿来激励我的榜样,虽然我最后也没成为像梅先生那样的大师,但是这样,起码会让我有种成功的错觉。”
“你还是很讨厌唱戏吗?”女人问。
“不,我不讨厌。其实,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花魁轻声道。她讨厌的从来都不是戏曲本身。
“教主有个任务,很久以前就布下了暗线,现在是时候该收网了。这个任务可能需要你做一点牺牲,因为目标是个跟你有关系的人。”
“在下愿为教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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