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警校记忆:那些匆匆逝去的曾经 > 第26章 半季花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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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负担的假期。
  无所事事过了三四天,姐弟俩从睁开眼就挤在电视机前一直到傍晚养父回家。母亲不耐烦唠唠叨叨的时候就回房间假装看书,佀光从抽屉里掏出GBA,玩了起来。
  “向南笙借给我的,整个暑假都给我玩。”他将音量调至静音,我在旁边看着他打游戏,一只飞机躲避着各种炮弹激光。他每次失败,总能使我心里波澜,笑话笑话他,竟然感到某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我想到沈冰露,她一整天都在看向南笙打游戏,我以为那是无聊至极的举动,没想到自己也沉浸其中。
  “姐,要不你试试?”弟弟将游戏机递给我,我玩了三局,全是几十秒就坠机了。佀光终于有了反唇相讥的理由,嘲笑我笨手笨脚。
  女孩子嘛,笨手笨脚不也挺好的。当她们失去了控制权,凡事需要被动接受,突然发现,情况的结果会比你预料的还要好。就像这次升学考试,我不仅升到直属初中,还和他们几个分到同一班,这是我们共同的好运气吧。
  晚饭,养父说:“你们要不要学点特长,整天看电视还把眼弄近视了。你们有什么想报的班,唱歌跳舞画画都行。”父母用增加在儿女身上的负担弥补之前对我们童年的漠不关心。我心里是拒绝的,我想愉快度过整个假期。
  但养父说出这样的话,我就知道那不可能了。佀光倒是对报班学特长很感兴趣,他先说学象棋,母亲一口否决:“花钱学那玩意儿干什么,让你爸教你就行。”“那我学吉他行吗,我喜欢Beyond,黄家驹太帅了。”佀光这是在爸妈面前公然追星啊。
  万万没想到的是,养父同意了,他说他也喜欢黄家驹:“等你学好了唱给外婆听,你外婆最喜欢听歌。”佀光很认真的点点头。
  于是我就说我也想学吉他,他们说不能跟弟弟选一样的。可我什么都不想学啊,难道和弟弟在一起都不可以吗?我就自暴自弃般地说:“我也不知道学什么。”
  养父说:“听说你们初中的校本课程是横笛,要不学那个,女孩子吹横笛的模样很好看。开学之后你还能加入社团,对你自己也好。”
  “你说学就学。”我一副爱搭不理的样。
  所以,没过两天又要上课了,学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对于横笛,我唯一热衷的就是买各式各样的笛穗(拴在乐器尾部的装饰品,比如中国结、玉佩等),买了各式各样的彩绳自己编织,每次上课都换着不同的笛穗。这两个月唯一感到自豪的,就是听见很多来上课的孩子等到他们家长来接送时,指着我的笛子说他们也想要好看的笛穗。然后有家长去找我母亲询问,母亲笑着说:“这是孩子自己编的。”他们会对我母亲说:“你家孩子可真好。”我相信我的妈妈也会以我为豪。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收获。因为学横笛的人很多,培训班没有安排固定的座位,一间大教室谁来得早谁先挑座,因此我的身边总是换着不同的人,我没有机会去结交新的朋友。有几节课是母亲陪我一起上的,她在最后排的座位看着我孤零零熬完一个半小时的课程,于是她去跟别的家长交谈,带着别人家的孩子跟我认识,然后到了第二节课,那个孩子就不再来上课了。周而复始地折腾好几次,母亲得到的都是这样的结果,她就不再奢求我能从特长辅导班里认识其他小孩。
  而弟弟那边,情况与我截然相反。吉他班大都是一对三,佀光这个老师甚至是一对二,由一个老师教两个学生。那个年代,吉他给人的印象更多是叛逆、外国文化这样的标签,学吉他,尤其是少儿吉他,报班的人非常非常少。另一方面,学吉他的费用非常高,一把入门琴就要上千元,一节课的费用也很贵。对比横笛课,养父给我买的笛子,从培训中心的楼下商店买的才十块钱,课时费才三十元,我真心觉得养父是为了省钱才让我学横笛的。佀光的吉他老师是大学在读生,染着黄色头发的时尚男,养父每次看他都要翻白眼。佀光说他的老师就像大哥哥,还会给他买可口可乐并嘱咐佀光不要告诉家长。我想起了去参加无线电测向比赛时遇到的刘昔桐老师,我也想要个如同哥哥姐姐一样的老师教我学横笛啊!
  也有令佀光不开心的事。同他一起学吉他的是个娇贵的女孩,有事没事就“老师这里我没听懂老师我那里还不会”,再后来就“不行老师我手疼你弹唱给我们听”,搞得弟弟和老师都讨厌这女孩。好在这女孩只学了半个月,水平停留在《欢乐颂》这种歌上。
  横笛课停课一天,家里只有我自己。我都二十来天没见过季琦和向南笙了,我很想见他们一面。好在我知道季琦的家庭地址,心中纠结着要不要去找他。我就来回在家里踱步,走着走着就到了门口,不由自主换好了鞋,出门。我想这是身体支配着我的思维做出的最正确选择,却还是在他家门口犹豫了很久不敢敲门,他的邻居走上楼,看我鬼鬼祟祟的样子,我这才拍了拍季琦家门,这也是身体支配思维的吧。

  开门的就是季琦,他自己在家熬电视剧,看见我眼睛放出光芒:“你怎么来了?”
  废话,当然是想你了:“这么久没见就来看看,正好我的横笛班停课。”
  “你还报了横笛班啊,真好!”他从冰箱里拿出奶油雪糕,“我就憋在家里,快无聊死了,比上学还无聊。”
  就闲扯不见的这段时间各自发生了什么事,季琦跟着父母去旅游了一趟,爬黄山,他拿出相册给我看:“这是金鸡叫天门,这是猴子捞月,这是仙人翻桌,到处是奇石异景。”
  “哇,真的很像只公鸡啊!”小学课文里学过黄山奇石,我问他,“那你见没见到云彩在眼前的样子啊?”
  “嗯,爬到天都峰顶,云彩就在脚下。”季琦翻整相册,就把云彩的照片呈现在眼前。照片真的很美,季琦在四周环绕的云彩中露出笑容,他整齐的衣服很合体,即使在照片里,他也是站得笔直。
  他继续说:“我很想踩到云朵上,不过挺害怕的,就没冒险。”季琦吐吐舌头,“其实爬山超无聊,累得半死。不过,如果能和你爬山,我想就不会无聊了吧。”
  “有机会的话一起爬黄山。”我随口一说,视线依然定格在那张照片之上,“季琦,我能不能留你张照片?”
  他一愣:“当然可以。”说着就从相簿里抽出。
  我摇头:“不,不要这张,我看过了,我要另一张。”
  “喏。”季琦把整本相册递给我,“你自己挑,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哪张。”
  “不,这一本我都看过了,还有别的吗?”
  他把我的请求奉作命令,腿脚麻利搬出好几本相册,从季琦出生之时到几天前的黄山之行。我挑了张他百天纪念的照片,光着屁股的小白胖子,笑起来脸蛋上的肉凸出来,好可爱。
  “怎么选这一张啊!”他挠着头,“换一张换一张!”
  “才不!”我笑嘻嘻的,把照片盖在胸口。
  他若有所思,然后说:“那我也要你的照片。”
  “反正光屁股的不会给你。”我声音小了些。
  “想要一张和你的合影啊,未来的某天补给我。”
  “好。”真的希望未来的某天赶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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