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穿越后的我变成了男神 > 第101章 今天阳光明媚

“肥肥胖胖是太阳~”
  “鼓鼓囊囊是山岗~”
  “风风光光小路上~”
  “三个吊儿郎当~”
  “...”
  欢快的歌声从厨房传来,伴随着锅碗瓢盆‘叮叮咚咚’的敲击碰撞。
  陆寻摇晃着屁股,在厨房开心的刷着碗碟。
  他今日的心情格外愉悦。
  不是因为中了五百万,仅仅是因这一日的阳光分外温暖宜人,微风轻拂柔和舒适。
  窗户外,灿烂的光芒洒落在大地,仿佛给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而那轻柔的吹拂过耳畔的风声,则如悠扬的旋律般动人悦耳,令人陶醉其中。
  这样美好的天气,让他心中充满了欢喜和感慨。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快乐就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
  将自己吃早餐使用的三只碗刷洗干净,玩了一会洗洁精弄出的泡泡后。
  陆寻穿上一套夏威夷花色短袖短裤,今天的温度有些偏高,大约在二十多度左右。
  这样的温度很适合穿短袖。
  站在镜子前左照右照,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不由得噗嗤一下乐出了声。
  哼着歌,换上拖鞋,拿上门禁钥匙,坐上电梯来到楼下。
  他之前并不知道紫霄阁这套房子楼下的邻居是谁,但是现在知道了。
  是程雪和洛呦呦。
  为了方便扎针治疗,洛鹏举夫妇租下了陆寻楼下的房子,租金不算便宜,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砰~砰砰~”
  陆寻伸出手敲了两下房门,随后站在门口耐心的等待着。
  他并非没有房间的钥匙,这样做只是为了让一切更有仪式感。
  门口陷入安静,这是一种沉闷至极的安静,陆寻仿佛能听见身后电梯在电梯井上下穿行发出的呼啸声。
  声音有些尖锐,有点类似于地铁行驶在地下通道中发出的声音。
  陆寻听得有些打瞌睡,眼皮不由自主的往下耷拉。
  等了足足有五分钟的时间,随着‘咔哒’一声清脆的响声,紧闭的房门打开了。
  “哥哥”
  声音清脆悦耳,如泉水叮咚,又如同百灵鸟的鸣啼,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声音中带着莫名的虚弱。
  陆寻抬眼往里面看去,洛呦呦正站在门口,一双手撑在行走辅助器上。
  瘦削的身子微微佝偻,一张脸上带着疲惫,额头上有细密汗珠渗出,脸颊上满是潮红,胸膛快速的起伏着,小嘴微微张开,正在大口的喘着粗气。
  而在她身后不远处,程雪正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双手微微抬起,时刻处于上前扶人的战斗状态。
  她看着陆寻,笑着招呼道:“陆先生,上午好。”
  “程姐,呦呦,上午好。”
  陆寻也报之以温和的微笑,随后蹲下身子检查起洛呦呦的小腿。
  小腿依然是如同之前那般纤细,皮肤也是类似于老人那样松松垮垮的,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洛呦呦的小腿肌肉比之前强壮不少,捏起来手感逐渐偏硬。
  简单的查看一番后,陆寻站起身,揉了揉洛呦呦那略带光泽感的一头黄发,柔顺细腻,比之前枯草似的坚硬手感不知道好了多少。
  点了点头,他笑着表扬道:“恢复的不错,看来你这段时间没少努力锻炼啊。”
  听见夸奖,洛呦呦如含羞草般害羞的低下头。
  脸颊肌肤下浮现几抹少女羞怯的红霞,双眸清亮灵动,如雨水落在水晶上那么清澈透亮。
  努力挪动自己的双腿,洛呦呦将陆寻让进客厅。
  走进客厅,仿佛置身于欧洲皇室宫殿之中。
  天花板被大面积的石膏浮雕所覆盖,这些浮雕犹如艺术珍品般精致华丽,其上还精心绘制了无数繁缛复杂的花纹图案,并使用了金色油漆勾勒渲染,更显尊贵与典雅。
  地面铺陈着厚厚的毛绒地毯,宛如一片柔软的云朵,让人踩踏上去有一种漫步云端之感。
  宽敞的真皮沙发占据了客厅的中心位置,它不仅尺寸巨大,而且质地柔软舒适,给人带来极致享受。
  沙发的靠背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每一处线条和纹理都展现出高超的工艺水平,无一不彰显着主人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和品味。
  坐在这样的沙发上,仿佛能感受到岁月的沉淀和历史的韵味。
  抬头望去,一顶巨大而璀璨夺目的水晶吊灯悬挂于头顶上方。
  这盏吊灯由无数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组成,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透明装饰物错落有致地点缀其中,如繁星点点般闪耀夺目。
  当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在吊灯上时,光线会发生奇妙的折射现象,散发出七彩斑斓、绚丽多姿的瑰丽光芒,令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这房子的装修一看就知道是下了大心思的。
  但怎么说呢,如果这样装饰放在大房子里这会显得很好看,高贵典雅,风格华丽。
  但是在这层高不足三米的住宅楼里面,就显得有些逼仄和说不出来的压抑感。

  陆寻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程雪立即帮他端上了一杯漂浮着冰块的生椰拿铁,这是陆寻最新喜欢上的饮品。
  银色勺子在杯子里微微搅动,冰块撞击白色的陶瓷杯,发出清脆的声响。
  再配上客厅华丽的装饰,一种别样的尊贵感油然而生。
  但是谁又能猜到,这杯看似贵气十足的生椰拿铁所用的材料不过是十多块一盒的椰奶和速溶咖啡。
  洛呦呦双手推着行走辅助器,如同八九十岁的老太太一样慢吞吞的往专门针灸的房间中走去。
  看到她的模样,谁敢相信她在十天前还只是一个连知觉都没有的瘫痪患者。
  这样的恢复速度,不能用医学奇迹来形容,应该用神迹。
  只有神明的力量,才能让一个重病缠身的人以如此快的速度恢复。
  等洛呦呦回到房间后,程雪也紧随其后的进去了。
  不一会她推开门走出来说道:“陆先生,可以开始治疗了。”
  陆寻点点头,起身进去针灸,程雪没有进去,进去也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在外面准备中午的午饭。
  十多天的相处,让三人之间建立了最基本的信任关系。
  治疗结束后,陆寻率先到洗手间洗了把手,随后坐在餐厅上玩着手机游戏。
  两位保姆与程雪已经开始在厨房忙碌。
  煎炒烹炸煮,各种烹饪工具轮番上阵,不一会,桌上就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饭菜。
  白色的雾气升腾翻滚,在半空中融合,陆寻提鼻一闻,喷香。
  即使是用他大师级的烹饪技巧的眼光来看的话,这些菜都做得很不错。
  第一,食材足够新鲜。
  第二,处理得足够干净。
  第三,调味火候虽然算不得完美,但是至少不会出现过咸或者味道偏淡的现象。
  只要把控住这三点,就已经能超越市面上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餐馆。
  “来来来,陆先生,您尝尝我这鸡汤怎么样?”
  程雪端着一个大砂锅从厨房走了出来。
  在遇见陆寻之前,她的爱好是做菜,遇见陆寻之后,她就把爱好改成了煲汤。
  陆寻只用了一道简单无比的小炒肉,就将她引以为傲的神厨梦击得粉粉碎。
  鸡汤清亮微黄,上面漂浮着些许金黄的油花,陆寻低头抿了一口。
  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鸡汤,配料只有鸡,食盐,清水。
  这是陆寻特别要求的,原本程雪都会在汤里面放各种药材,人参当归鹿茸...诸如此类。
  东西都是好东西,但是她忽略了一点,洛呦呦身体太差,虚不受补,那些补药不仅仅对她毫无益处,反而还会害了她的身体。
  知道这件事后,程雪马上改变了自己的炖汤方式。
  别说药材了,就是红枣枸杞都不敢随便放。
  材料不多,鸡汤的味道自然也算不得多么浓郁,整体来说清香淡雅,一口下去,鸡汤甘甜,浓郁的鲜味绽放于舌尖。
  “还不错。”
  陆寻点评道。
  一听这话,程雪脸上顿时露出得意的笑容,嘴里嘟嘟囔囔的给陆寻介绍起炖这鸡汤的全部过程。
  从挑鸡开始,一直说到最后怎么焯水去腥,言语中满是自傲。
  陆寻懒得打击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中年妇女。
  毕竟煲汤并不需要太多高超的技巧,无非是只需要两点,一个是食材够好,第二个是需要有耐心。
  做到这两点,炖出来的汤即使达不到大师级别,但也比食堂里被誉为刷锅水的紫菜蛋花汤和西红柿鸡蛋汤要强一万倍。
  程雪将洛呦呦从房间中扶出来。
  每一次的针灸结束后,洛呦呦的状态都会有一个显着的提升。
  今天也不例外。
  毕竟陆寻的治疗从来不是单一的治疗某个部位,而是一个整体性的全方位的治疗。
  如果把人比作一个木桶的话,那么洛呦呦之前的木桶就是又破又烂的状态,不仅木板长短不一,底部还破了一个大洞。
  别说装水了,就是丢两个大石头下去,晃悠两下也能从桶底部掉下去。
  不过现在好了,陆寻将木桶底部修补完善,虽然小木桶装不了多少水,但至少装进去的水不会漏出来。
  三人围坐在餐桌前吃饭。
  饭菜都是家常菜,鸡鸭鱼肉蛋豆奶,有味道浓烈的湘南小炒,也少不了口味清淡的白灼虾。
  洛呦呦夹起一块虾仁塞进嘴里细细咀嚼,腮帮子微微鼓起。
  她吃饭很慢,这是之前养成的习惯,只有把食物咀嚼得足够细腻,才能在吞咽的时候少受一点折磨。
  不过现在好多啦,喉咙不仅不疼,而且自己吃完饭后,还不会像以前一样疯狂拉肚子。
  “陆寻哥哥或许真的是天上的神仙派来救我的吧!”
  洛呦呦歪着头嚼嚼嚼,目光悄悄打量着陆寻的侧脸,在脑海中这般想到。
  陆寻感知向来敏锐,舌头搅动牙齿用力,只是一口就将嘴里的炸小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吐出一根光溜溜的骨头扭头看着洛呦呦。

  “看我干嘛,多吃点。”
  说了声这话,陆寻夹起一块炖得酥烂的鸡腿放进洛呦呦的碗里。
  鸡腿连皮带肉,由于是清炖,所以鸡皮实在是算不得好看。
  倘若是往常,这样的鸡皮洛呦呦看都不会看一眼,但是现在嘛。
  “鸡皮脂肪含量高,是好东西,你多吃点,你现在太瘦了。”
  陆寻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烧白塞进嘴里。
  “嗯!”
  洛呦呦认真点点头,小脸上表情逐渐变得坚毅,扭过头眼神严肃的看着碗里的大鸡腿。
  跟她脸差不多大。
  以往她三天加起来都不一定能吃这么多肉,自从跟陆寻治疗后,每天至少都得吃这么多。
  低着头埋头努力的吃。
  油腻腻的鸡皮落入嘴中,感觉不到任何反胃和油腻,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蛋白质在味蕾炸开的鲜香。
  你还别说,还挺好吃。
  洛呦呦逐渐感受到了陆寻这种肉食动物的快乐。
  程雪看到这一幕眼泪都快下来了。
  在古人眼中,乃至于在老一辈的眼里,决定一个人身体好不好的最重要的因素不是其他,就是看他能不能吃。
  有最经典的那一句:“凭谁问,廉颇老矣,孰能饭否。”
  还有比较俗一点的:能吃是福。
  这些都能看出古人对吃的看重。
  当然这东西不是很准确,毕竟有的人前脚吃完三四斤牛肉后脚一命呜呼,但是,如果你东西都吃不下,那身体肯定好不了。
  洛呦呦能吃肯吃,这就是身体转好的最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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