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69章 一刀之内,都是大师傅

“哦,就是你一直插在绑腿上的啊,刀柄上还刻着一个“胡”字,对,就是你哥们留你那把。”余秋堂一边查看野猪的尸体,一边随口说。

    余秋江脸色充满诧异。

    他绑腿里插一把短匕,是一位哥们赠送他的纪念,这是他的秘密,并没有告诉余秋堂,他怎么知道的呢?

    他那位哥们原本就喜欢赶山狩猎,水平相当可以,结果某次为救个被豺叼走的小孩,无意间从悬崖掉落,人当场就死了,只留下刚结婚不到半年的老婆。

    这也是余秋江明明身体素质还不错,却一直没有上山的原因,他有心理阴影。

    这次要不是余秋堂请他帮忙,又想着只去橡树林不会出现危险,他也不会勉为其难答应。

    没想到,会碰到这种惊险场面。

    “给我啊,不会舍不得吧?”余秋堂没有注意到余秋江情绪异常,他还在研究野猪如何分割。

    这山里也没什么趁手工具,想来想去,便想到余秋江有把常用的短匕。

    可问题是,他记岔劈了时间。

    按上辈子的时间线,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余秋江有这把短匕。

    所以余秋江才很纳闷。

    不过,余秋江还是弯腰将短匕解开递给余秋堂,他猜测余秋堂应该是无意间看到,两个人以前关系那么好,看到这个东西也不是啥稀奇事。

    余秋堂接过短匕,对着阳光照照,不住点头赞叹:“确实是把好刀,对着阳光还寒气森森,刀上没少见血吧。”

    余秋江淡淡地“嗯”声,想起这东西以前的主人,也算是把英雄的短匕。

    很快,余秋堂就将所有注意力全部放在分割野猪上。

    要说这杀野猪,可不比一般的野兔或者野鸡,更是和家猪不同。

    村里人过年杀家猪,那都是有计划的。

    例如每年过年前,大概是腊月二十多号就预备杀猪,那提前就会给猪基本不喂东西,不断给猪喝水,为的就是将猪肠肚里的东西置换干净。

    所以家里杀猪,才不会有太多屎尿,要不然那肠子脏的就办法用,看到就恶心,还有可能会污染肉和猪血。

    另外,如何分割野猪,也需要好好磨练。要是没有熟练度,随便一割将肠子给割烂,那就真的毁了。

    野猪可不像家猪那样,还提前做过“肠胃清洗”,什么乱七八糟的屎尿全部和血肉混在一起,本来野猪肉就难吃,看到就更不想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猎人们猎杀野猪,基本不会射身体,而是瞄准脖颈位置。原因不仅仅是为了让野猪更容易死,也有不让肠肚出现破损有关。

    这些都是猎人的基础知识。

    余秋堂当然清楚。

    但余秋江和王浩峰可是不知道,他们看余秋堂在野猪身上比划很久,迟迟不愿动手,可就急了。

    “堂堂,伱在干嘛呢,舍不得杀啊,你都把它给戳死了,这时候又舍不得,怕不是晚了吧?”

    余秋江虽然也奇怪,但他相信余秋堂这样做,必然有这样做的道理,并没有催促。

    “看着。”余秋堂已经回忆的差不多。

    他来到野猪前面,深吸口气,一刀插入先前用钢枪扎出的血口,猛然使力一划拉,“噗”先前已基本停止流淌的猪血再次喷射而出。

    溅进旁边小溪,立刻染红小片溪面。

    余秋堂等这股猛血飙完,便又将洞口左右横拉几次,让口子继续放大,流血的速度也就更快。

    “好可惜啊,若是在家里,这些猪血可就不用浪费了。”王浩峰看的直可惜。

    “是有点可惜,但是没办法,”余秋堂无奈道,“就我们三个人,想将这三四百斤的猪拿回去,实在太困难。

    再说,我们这是在山里,虽说是山脚下,野兽下来的可能不大,但别忘记,那会还有一群豺在呢。若不赶紧解决掉,万一那些豺狗被血吸引过来,我们又会非常麻烦。

    那些畜生,闻到血腥味,会变得更为暴躁和贪婪,数量少还好,数量一旦多点,别看我们三个大男人,说不定都得交代在这。”

    余秋堂也是不遗余力给王浩峰说着山里的道理。

    余秋江在旁边也听进耳里。

    王浩峰头脑简单,听余秋堂说便是说,丝毫没有联想余秋堂哪里懂得这么多知识,只是觉得这个兄弟很牛逼,他很骄傲。

    余秋江就冷静多了。

    但他也想不通,若不是对余秋堂很熟悉,他甚至怀疑这还是不是自己那个性格怯懦的堂弟。

    前面脖子已经被钢枪捅出个窟窿,流掉很多血,再经过刚才动作,野猪的血基本算是被放干,所剩无几。

    剩下的血就像是拧干的衣服,摸起来总有点水,但再使劲也拧不出。

    “看着,峰子,给你表演个绝活!”

    余秋堂将刀子放到野猪屁股位置,心里暗暗使劲,将力量全部加注在右手上。

    “你这是要划肚子?”王浩峰迫不及待的凑过来。

    “没错,”余秋堂笑着解释,“这宰猪使刀的本事大不大,有几分火候,全看划猪需要几刀。早些年老师傅都说,三刀以上窝囊废,三刀算是合格,两刀是高手,若是能一刀划开,那就是大师傅。”

    “那……”

    王浩峰刚要说你需要几刀,却看到余秋堂的刀从屁股后肛处,如行云流水,一刀直接划到猪头上。

    “牛逼啊!”王浩峰震惊莫名。

    余秋江也是眼睛睁的老大。

    他如何不知道这一刀的功力,兼具熟练度,精确度,游刃有余处还需要扎实的力气做基础。

    这真是余秋堂嘛。

    他咋越来越不认识这个堂弟了。

    就凭他刚才表演的这手功夫,别的不说,就专门给方圆村子里杀猪宰牛,就能把日子过好,怎么都不会饿死。

    完全想不通。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本事,他关键不是一朝一夕,能简简单单就学会啊。

    而力气要锻炼起来,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磨练。又不是地里种庄稼,上点化肥,多浇点水,庄稼就能涨得快点。

    他再结合余秋堂这段时间其他动作,什么制造弩啊,做身旁插着的这杆长枪,还有今日先前两枪戳死两只豺的勇猛。

    他的心嘣嘣跳个不停。

    堂弟这该不会是被其他人附身了吧。

    余秋堂可不知堂哥心里早就怀疑他,已经将他很神秘力量联系在一起。

    随着野猪的肚皮被彻底划开,里面各种内脏便一咕噜全部掉出来。他手起刀落,麻利将猪肠,猪心猪肝等内脏掏出来丢在旁边。

    “峰子,把这些东西在溪水里冲冲血,装到袋子里,回去可以炒着吃。”

    这些东西如果卖的话,也卖不出啥价。

    除了猪舌头稍微贵点,其他东西都是几分钱,只要买其他肉,就能加给你。

    若是家猪,这些东西都还不错,野猪实在是太骚气,一般人根本吃不进去,能吃进去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美食界的英雄。

    趁着王浩峰洗内脏的功夫,余秋堂有条不紊分割猪肉。

    他先是将脑袋割下来,整个让余秋江装在袋子,割肉要不要割猪头都行。若是家里杀猪,为保证肉的完整性,开始不会直接将脑袋割下来,而是等所有东西处理完毕后,再单独割下。

    后世猪头肉比较值钱,早些年的猪头肉却是很贱。这个时候人们看猪好坏,主要是看多厚的膘,猪头上都是瘦肉和筋,反而没有多少市场。

    严格来说,瘦肉哪有肥肉香,真正做的好吃的肉,其实都是肥肉,最多来个肥肉相间,单独用瘦肉并不好吃。

    解决掉猪头便是猪腿。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此次进山,两个兄弟原本是帮他忙,野猪也算是额外收获,过程中他出的力气不小,但其他两人也帮了大忙。

    不管是前面被豺围攻,充当坚决后盾,让他可以直对面前的豺保持警戒,还是后面帮着解决野猪,处理野猪的肉,都是出了大力气。

    后面依靠两人的事情还多着,他可没觉得自己牛逼,就要拿走大份。

    然而。

    当分割完毕,让两人各自拿一块时,两个人是坚决不要,纷纷说这次的大工程是余秋堂,理应他拿大份,若是平均分配,那对余秋堂太不公平。

    余秋堂怎么说都不行。

    眼看着三人纠结几分钟还是互相不退让,最后还是以他让步结束,最后的分配方式是他独得三分之二的猪肉。

    余秋江和王浩峰共同分享三分之一。

    猪头给余秋江留着,而猪心猪肺猪肝和猪舌头,猪耳朵以及猪腰子等,全部留给王浩峰,两只豺本来是余秋堂自己戳死,也归余秋堂所有。

    余秋堂觉得这样他占便宜太多。

    王浩峰和余秋江却认为很合理,即使他们分的这些肉,每人也能分到三十斤好肉,还有一堆猪头或者内脏,都够吃段时间。

    若是没有余秋堂,他们什么都没有,能得到这些,已经心满意足,哪能要求更多呢。

    回去的路上,王浩峰背着一扇猪肉,手里还提着一袋子内脏,虽然腥气扑鼻,他却丝毫不在意。

    野猪肉相对家猪要更骚气,但对于吃不起肉的人来说,这些味道实在不算什么,不骚,还不好吃呢。

    “堂堂,我们现在下山,那你的木头咋办呢,搞来搞去,你的事还没办完。”王浩峰也没忘记余秋堂的事。

    余秋堂笑笑,“我找木头就是为了做弩,做弩是为了打猎,那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得到猎物,那弩迟几天再做有什么关系。”

    王浩峰咧嘴笑道:“哈哈,说的也是,你放心,下次我们继续和你一起来,保证给你多找点木头,让你满意。”

    “行,你们不去,我也会拉着你们。”余秋堂自然不会客气。

    “啊哈哈~”两人都笑起来,余秋江也带笑点头。

    跟着余秋堂进山,得到这么多猪肉,若是卖的话,即使野猪肉不如家猪能卖上价格,至少也在块把,三十斤就是三十块,还加个猪头。

    这要靠打东西卖,可是需要不少时间。

    打铁这种买卖,要看季节,也要看运气,好的话可能每月有几十块收入,若是不好,可能整个月都没啥生意。

    妹妹身体不好,不能见风,基本干不了啥事,家里都要靠他支撑,不仅要维持两人生活,还想攒钱到大城市给妹妹查查身体呢。

    上次镇上卫生院的医生来村里,看到妹妹的身体,说是大城市的医院可能有解决办法,让他有机会带妹妹去看看。

    他不知道大城市到底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要出去,要治病,都需要花钱,不管如何,赚更多钱攒着总没有错。

    要是我也有堂堂这样的本事就好,他默默看着余秋堂背影,胡思乱想着。

    真有那样的本事,我就不用整日守着几尺见方的打铁炉,会更快攒够钱,让妹妹能治好身体,也和其他同龄姑娘那样,自由开心地生活在外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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