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24章 卡住头的骡子

“江哥,弩给我。”余秋堂低声说。

    狐狸这种东西,生存栖息地很广泛。以赤狐来说,它可以根据当地环境,栖息任何环境,例如在草原,森林,荒漠,山地等。

    只要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它们就能生存。

    不同于其他野生动物,狐狸不需要特意远离人类,它们可能会把巢穴建在人类居住地附近的灌木丛或者草丛里。

    眼下这个废弃的深坑,因为传说的关系,很少有人过来,刚好成为他们隐藏的栖息地。看样子,这是已经组成一个家族。

    余秋江没有啰嗦,将背上的弩解下来递给余秋堂,自己则是握紧手里的侵刀。

    狐狸身体小,战斗力很弱,但要防止它们狗急跳墙,若是被咬一口,也是相当麻烦,多小心点也没错。

    “呼!”

    余秋堂接过弩,快速将弩箭挂到弓弦上,刚要射,却看到大黑从树林里冲出来,竟是直接朝狐狸扑过去。

    大黑对付狼和熊差点意思,对付花豹纯粹是送货上门。但欺负狐狸,那是没半点问题。

    三只狐狸本来打量着余秋堂两人,全然没想到大黑从侧面冲出来,顿时惊慌失措,直接原地分为三股,四散逃窜。

    赤狐和狗的奔跑速度并没有绝对的强弱,因品种和个体而异。

    赤狐具有较高的敏捷性和速度,这使它们能够在自然界中逃避天敌和捕捉猎物,若是撒开欢子跑,它们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  40至  50公里左右。

    狗的奔跑速度各不相同。

    不同狗的品种和个体的体能、体型以及训练程度都会影响它们的奔跑速度。

    例如一些猎犬和牧羊犬具有出色的奔跑能力,速度可能超过赤狐。

    不过,动物界的很多比较,都牵扯到太多因素,具体情况不同,结果可能截然相反。

    大黑狗是川东的细狗,品种肯定没问题。但去除本身体型,耐力,健康状况等一系列因素外,还涉及到一个能动性。

    这个也相当重要。

    很多人总是以为,猎狗只是个工具,打猎的时候你只要让猎狗冲,它们就会拼命地,发挥百分之一百二的能动性去追逐或者撕咬猎物。

    完全不是。

    狗子的战力,受心情影响很大。

    得到主人的鼓励,和主人关系亲密,那狗子就想方设法去表现自己,常常能超常发挥。

    若是被主人教训过,或者是没得到想要的激励,它们就会变得能动性下降,虽不至于说“摸鱼”,消极怠工,但肯定不如兴奋时。

    这三只狐狸,反应也非常快。

    只是一个慌神,其中两只就冲进旁边的森林,余秋堂碍于狗子在前面,且为追逐狐狸身心左右飘忽不定,不敢轻易射出弩箭。

    眼看着狐狸窜出深林中。

    狗子身影也随之消失。

    “这个狗东西。”

    余秋堂收回弩,遗憾地看着夜幕下的树林,三只这么大的赤狐,若是能全部处理,狐皮至少能卖一百开外。

    “还要追嘛?”余秋江问。

    “不了,先去找骡子,”余秋堂摇摇头,“刚才听到骡子嚎,我怀疑骡子就掉在这下面,赶紧过去吧。

    若是受伤,搞不好晚了就会被这里的野物咬死。我先前没有想全面,这个位置虽然离人不远,但前面就是玉米地,再前面就是山脚,有野物躲进来很正常。

    我们现在看到赤狐,那是因为赤狐灵敏,胆子大,喜欢在人类的手下偷生活,但有些貂类可没这个习惯。

    这边我看树林很密实,估计鸟慢慢都生成系统了,而现在正是秋天洋槐籽成熟的季节,除了鸟还有一些松鼠等小家伙活动。

    算是个不错的捕食地……”

    “昂……昂!”

    正说着,突然再次听到骡子嚎叫声,两人面面相觑,下一刻立刻动身朝声音来源处跑去。

    一边躲避着落叶最厚的地方,一边循着声音,两人的七拐八拐,总算找到那头蠢骡子。

    它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刚好卡在两棵树中间。脑袋过去了,身体却没过去,就像那种头伸过栏杆,被卡住脑袋的小学生一样。

    看到余秋堂和余秋江两个人类,骡子的嚎叫声更大了,手电筒照射下,它的眼里都是光亮。

    骡子是马和驴的杂交种,所以它的眼睛倾向于亲本动物。

    马和驴都具备一定夜视能力,所以古代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驴,都可以半夜赶路。

    但它们的夜视能力相当有限,比起猫狗这种夜晚视力特别强的动物,就差的很远。

    骡子自然继承它们的特性,也是具有一定夜视能力,但是不多。

    两人慢悠悠走近,这才发现原来骡子不仅是夹着脑袋的问题,脚上更是被黄鼠狼夹子给夹住了。

    “还真是能跑,”余秋堂一边轻轻从侧面拍拍骡子的身体,然后缓缓走到前面,又拍拍骡子的脑袋,待骡子对他们产生信任,彻底安静下来,这才在余秋江的帮助下,快速而准确地取下黄鼠狼的夹子。

    黄鼠狼夹不大,但力道不轻,骡子的腿被夹破了,取夹子的时候,它疼的厉害,差点将余秋堂踢一脚。

    “你安分点,”余秋堂站起身,再次抚摸几下骡子的脑袋,“你要再踢我,就把你留在这,等着被黄喉貂,黄鼠狼慢慢啃吧。”

    骡子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已经度过疼痛期,又安静下来。

    余秋堂这才尝试慢慢将它脑袋推回去。

    可进来容易,出去难,尝试半天,他发现不行,看骡子的痕迹,肯定是它踩到夹子,所以疼的不行,转身扑进树缝里。

    现在安静下来,想受着疼痛强行拉出来,那无疑是折磨。

    没办法,余秋堂只好和余秋江慢慢尝试。

    一点点朝外推。

    甚至关键的时候,余秋堂直接利用巨大力量,将骡子上半截身体整个抬起,总算还有几公分,就能将骡子退回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左面树林突然传来“沙沙”声,紧接着大黑拖着一只赤狐一蹦一跳的冲出来,将狐狸放到余秋堂面前,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显得很兴奋。

    而骡子呢,本来都出去的差不多了,被狗子这样一惊,身体猛然朝前一窜,“噗”,再次将脑袋狠狠插进树缝。

    “妈的!”

    余秋堂简直要无语了。

    他看看骡子,看看一脸兴奋,还等着奖励的黑狗,一时间不知该怪谁。

    再看余秋江,黑夜里难得一笑。

    “算了,你来歇歇,我把这半截树砍掉就行,至少你还多了一只红狐狸,是件好事。”

    余秋堂能说啥呢,事已至此,这样反而是最简便的方法。

    若是再一点点的去推着骡子脑袋向回按,他是没这个精力,就骡子嚎叫喷出来的难闻气味,都差点把他熏死。

    “那行吧,我们换着来,左边这个树干细,就砍这个吧。”

    “好,你先歇。”

    余秋江在嘴里的唾点唾沫,卷起袖子,抡为侵刀就准备当砍柴刀用。

    可就在他侵刀抡起,还没来得及落在树干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骡子原本怎么都退不回去,可看到余秋江的侵刀,以为她要砍自己,顿时吓尿了,竟然朝后猛然一拽,重获自由。

    刚出去,就准备立刻跑。

    余秋堂眼疾手快,就在它要跑的瞬间,将早就准备好的绳环扔到它脖子上,三下五除二,另外一头缠在旁边树上。

    他如今力气大概三百斤,但成年的骡子,可是能拉大几百斤重东西,暂时还不定比得过这畜生力气。

    这头骡子是马骡,智力上更是继承母亲。

    骡子严格来说,分为马骡和驴骡。

    既然是杂交,那必定有谁公谁母的问题。

    如果是公驴和母马,那出来的骡子就叫马骡,人们广泛使用的骡子就是这种。

    这是因为公驴和母马的结合更容易,成功率更高,产下的马骡继承马的优势,个体高大,力气也不小,在农业生产和运输中都更有用。

    反过来,如果是公马和母驴,生出来的则是驴骡,这玩意除了吊大,没有其他啥用。

    骡子因为是杂交品种,染色体是单数,无法正常配对,生殖功能严重障碍,很难繁衍后代。

    近些年,基本看不到骡子了。

    一来不繁衍,二来机械化普及程度高,花大价钱去繁衍骡子的必要性大幅降低,骡子慢慢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骡子“呼哧”喘着粗气挣扎半晌,没能挣开,这才紧张地靠着树,满脸畏惧的盯着黑狗。

    黑狗则是理都不理骡子。

    “真是丢你爹脸。”

    余秋堂揶揄笑道。

    狼遇见驴子,一只搞一只,根本是白搭。

    骡子的体型,力气都比驴大,而狗一般战力不如狼。

    骡子竟然被狗给吓住了,找谁说理去。

    甚至。

    余秋堂猜测这骡子之所以冲到这个坑里,估计也是个例外。

    他猜测当时狐狸跑进家里偷鸡,出来时被骡子看到,骡子受惊,扯断缰绳,之所以跑到这边是坑里,估计当时惊慌失措,和狐狸跑顺道了。

    除此之外,暂时还真想不到其他原因。

    他蹲下身子,发现被被狗子扯回来的赤狐竟还有一点余气,直接送它离开。

    大黑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子,将狐狸咬的半死不活,但是并没有将狐狸皮损坏,这就相当难得。

    狐狸的肉并不好吃。

    肉质很粗糙,大概带点的狗肉或者兔子肉中间的味道。

    不同的人,吃到嘴里,味道感触不太相同。

    而且狐狸这东西,身上的寄生虫很多,若是盲目吃狐狸肉,没有做好相应的烹饪和处理,可能导致疾病传染给人类。

    所以,狐狸身上最珍贵的还是皮毛。

    余秋堂熟练将狐狸剥皮处理,里面内脏丢给大黑当场消灭。

    剩下的肉,如果没人吃的话,就给余秋江拿回去晒成肉干,可以慢慢给狗子吃。

    当然,处理狐狸的时候,他是背着骡子的。

    若是被这家伙看到,说不定直接吓破胆,那就废了。

    牲畜就是这样,胆子吓破后,就没了力气,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应激,吃不进去东西,最后能把自己饿死。

    这种事情相当常见。

    尤其是大型的牲畜,例如牛羊猪之类。

    很多人卖牲畜的时候,因为价格没有谈拢,一时没有卖掉,重新带回家。

    就会发现,有些去过一次集市的牲畜,很长时间内调整不过来,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不愿意吃食,把自己搞得特别瘦。

    人们开玩笑说这是它们担心自己吃胖,会被主人带出去卖掉,所以故意让自己瘦点。

    其实就是应激的反应。

    受到惊吓。

    “我们先回去?”余秋江将狐狸肉用绳子拴着,挂在侵刀上。

    除去内脏,皮毛,狐狸还有不到十斤的肉。

    皮毛余秋堂则是自己带着,这些要变现的东西,都由他处理。

    余秋堂看看一脸生无可恋的骡子,“先回去吧,把骡子交给三叔,他们还能省心点,估计都急死了。”

    余秋江淡淡地说:“一头骡子这么着急,倒是对人很稀松。”

    余秋堂心里苦笑。

    余秋江这种性格很固执的人,心中一旦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那是真难搞。

    上一代的矛盾,因为小叔余得土的去世,已经成为彻底难以转圜的死结,余秋堂即使是重生客,依然没想到该如何做才能化解。

    当然他也没有去刻意说什么劝慰的话。

    没有经历过别人的难过,就不能轻描淡写去说这些。

    即使余秋堂和父亲关系就那样,但若是因为什么原因,间接导致父亲死亡,他肯定也不会轻易原谅对方。

    大家族这些事啊,就是一笔糊涂账。

    余秋堂解开骡子的绳子,它看到大黑在旁边,已经丝毫生不出起幺蛾子的想法,老老实实被余秋堂牵引着,踏着夜色朝余得水家中走去。

    走到分岔口,余秋江转身回去。

    还特意将手电筒留给余秋堂使用。

    余秋堂站在原地看着余秋江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黑暗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啥时候,能做什么,才会让这位堂哥,亲近的伙伴,能更阳光些生活呢。

    余秋堂牵着胆怯的骡子,出现在余得水一家人面前,众人惊喜莫名。

    不约而同齐齐冲出来,围着骡子转了好几圈。

    一向不怎么主动表达谢意的高美兰也很高兴,拉着余秋堂的胳膊不住称赞。

    “好小子,还是我们家堂堂厉害,伱看看你叔他们几个,出去半晚上,还不如你一个顶事。”

    余得水和余秋原听到后,也没有反驳的意思。

    能将骡子找回来,就比什么都强。

    要不然。

    他们家真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就算倾家荡产,都不见得能凑够骡子的钱。

    说是帮他们找回骡子,实际上更是救了他们一家身家性命。

    如何能不感激呢。

    “秋堂,你到哪里找到的,给叔说说?”

    安顿好骡子后,一家人拉着余秋堂进到大房,将余秋堂一个晚辈放到主位上,余得水一个做叔的,反而半耽着屁股陪坐。

    余秋原则在靠着余秋堂,坐在沙发沿上。

    余秋堂和余秋原的感情没有余秋江那样深,但也是很好。

    毕竟亲兄弟之间,关系也有亲疏区别。

    要不然,余秋堂也不会找余秋原帮他“打基子”。

    余秋原在余秋堂面前,也不会特别矜持,拘束,一副很随便的样子。

    “堂堂你坐着,等婶子给你切西瓜吃,后晌来个换西瓜的,我尝了下,味道甜的很,就多换了几个,等下回去时,给你爹带个。”

    换西瓜是这年头常见的一种交换活动。

    每年西瓜下来,就有一些人用架子车推着瓜,挨家挨户去上门换粮食。

    卖的话也很便宜,一斤才两三分钱,若是一块钱就能买两三个瓜。

    而这个时候粮食的价格并不低,小麦也要好几毛钱,所以搓一碗小麦,就能换两个不小的西瓜。

    若是遇见粮食多的人,基本都是一袋子一袋子换。

    西北相对干旱少雨,日照时间长,瓜的甜味很浓,吃起来那叫一个甜。

    有趣的是,高美兰从来不在余秋堂面前提起陈美娣。

    她当初和余春梅、余秋堂母亲妯娌关系都很亲,余春梅得母亲高美英更是她她亲堂姐,经常挂在口中经常说的姐和嫂子,就分别指的两位。

    陈美娣她反正是看不上,莫不说叫嫂子,名字都懒得喊。

    提都不提。

    余秋堂也没客气,他知道三叔一家人就这样。

    高美兰是一阵一阵的,好的时候能把人亲死,不好的时候,就很戾气,一点都不会退让。

    总体来说,还算个正派人。

    趁高美兰出去搞西瓜,余秋堂将骡子的事说给余得水余秋原,两人也是相当震惊,没想到那个深坑里竟然有狐狸,更是没想到骡子竟然能阴差阳错跑到那里去。

    余秋原则是很担忧地说:“堂哥,那里面白天都那么阴森,你咋敢进去的,不怕被妨着?”

    余得水看自家儿子一眼,心想看看你小子说的什么话。

    “怕啥,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是吧,那里面能有什么东西,你看我顺顺当当回来,还不是好好的。”

    “厉害!”

    余秋原伸出个大拇指,感叹道:“反正我是不敢,这次幸亏是遇到你了,要不我们家几个人根本找不到,更不说下去拉上来。

    对了,你们哪里来的猎犬啊,我咋不知道你和江哥啥时候还搞了只猎犬?”

    “路上捡的,”余秋堂将猎犬的来历大致讲了便,余秋原父子俩又是一阵感叹。

    这父子俩都是老实人,秉性憨厚,不会有什么弯弯肠子,余秋堂就没有隐瞒。若是啥事都隐瞒,他也累得慌。

    “来来来,西瓜来了。”

    高美兰端着一盘子切好的西瓜进来,将其中最大一牙递给余秋堂,“吃吃,尝尝这个味道,还几天就过八月十五,西瓜吃不了几天喽,吃一次少一次。”

    说着,自己也找个边角坐在旁边小凳子上吃起来,边吃边说:“你们两个自己拿。”

    却又在丈夫和儿子刚要拿的时候,没好气地说:“真不喜给你们吃的,干啥啥不行,看你们两个大半晚上,还不如堂堂一小会。”

    余得水父子只好默默地吃瓜。

    经验告诉他们,这个时候最好保持沉默,否则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可能是引燃高美兰同志的导火索。

    危险着哩。

    余秋堂尴尬地笑道:“春竹呢,怎么不来一起吃?”

    “睡了,明天去她姥家。后晌刚换回来,她吃过了,还能把她给少下?”

    高美兰笑着说。

    骡子找回来了,她心情很高兴,说话的时候脸上肥肉嘟嘟,人也变得面善很多。

    “对了,掌柜的,后晌还没吃饭呢,你准备点吃的,开瓶酒,我陪堂堂喝点。”

    余得水显然有点得寸进尺。

    掌柜的是北方一种常见称呼,夫妻间经常这样戏称。

    互相的。

    也不特指丈夫或者妻子。

    余得水家里的掌柜的肯定是高美兰。

    若是平常,高美兰听到这样的吩咐定是不乐,不训斥余得水才怪。

    但今天特殊氛围,她听完也没觉得不对,便三两下将手里的西瓜炫个干净,瓜皮丢进脸盆里,站起身说:“好,我去准备,大小得炒几个菜。”

    余秋堂急忙说:“叔,婶子,不用……”

    “咋地不用,反正我们也没吃饭,总要吃饭吧,你好久也不来串个门,今天过来又帮我们家大忙,陪你叔和兄弟喝点酒咋地了?”

    “这么晚,就不麻烦……”

    “不麻烦,你不要啰嗦,骡子找不回来,我们家才是真的麻烦,把队上的骡子给丢了,看余蛋儿那德性,不让我们赔死?”

    看余秋堂还要说啥,她脸一沉,“你这娃,你叔和婶子说半天,你还磨磨唧唧,再这样,以后就不要来我们家。

    我们老余家,就没你这么墨迹的人,到自己叔家吃个酒,有什么推推拖拖的,不嫌啰嗦啊你?”

    余秋堂看高美兰都这样了,只好应下来。

    高美兰这才乐哉乐哉去厨房忙活。

    她做事一向麻利,风风火火,是所有妯娌间最猛的。

    邻居家里出点事,汤锅饭桌上需要帮厨,她都是头号邀请人选。

    厨艺自也是相当不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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