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9章 前往松萝区

“还是堂哥你利害。这么猛的东西都能打回来。”

    余秋原原本就是佩服余秋堂,这下就更佩服了。

    余秋江则是冷静些,问道:“秋堂,我们后面咋安排?”

    “现在我们有两只半林麝,算是基本完成此行目标,又猎到几只狼,收获还行。

    不过呢,好不容易我们才来到这里,补给也不是问题,就这么下山总觉得有点浪费,你们说呢?”

    “说的也是。”

    余秋原则是在边上说:“堂哥,你肯定有新计划了是不?”

    “就喜欢你这种机灵的脑子。”

    余秋堂笑笑,指着更高处的山脉,“我们现在只是在苔草和杜鹃花的海拔层次待过,还没有去松萝区,松萝区不仅有林麝,还可能有马麝,那里出现麝类的几率会更大。”

    “那还说什么呢,我们直接上就是。”

    余秋江看了他眼,“你这会又行了,海拔越高,上面狼群越多,你不怕狼了?”

    “怕当然还是怕,”余秋原缩缩脑袋,但看眼余秋堂,又重新将脑袋梗起来,“但狼也搞不过堂哥啊,我们有堂哥在,还怕什么?”

    这高帽子给戴的。

    但余秋堂也没反驳。

    这样也好,对他绝对信任,就不会乱搞,只要不出乱子,不惹事,山里一般问题都是不是啥问题。

    以他现在的能耐,就是豺狼虎豹来了,都能试试。

    毕竟有枪杆子在手,就啥都不用慌。

    “那行,我们今天晚上在这里歇息,明早凌晨就继续朝上走,目标是海拔三千米的松萝区。”

    看两人比较迷茫,又在做饭和吃饭间歇,给他们普及了松萝相关知识。

    麝虽然很多东西都吃,相对比较杂食,但最喜欢的还是各种菌类或者苔藓,那松萝作为一种地衣类植物,是所有麝科都拒绝不了的美食。

    但松萝生长条件相当苛刻,必须是多湿多雾,空气质量好,又阳光充足的环境,且它们还是一种需要依附其他植物或者地形的特殊形态。

    综合下来,也就是高山植物能满足生存条件。

    吃完后,三人轮次休息。

    经过昨晚的狼群攻击,今晚余秋原一时很难入睡,于是便安排他守护前夜的安全,等到实在坚持不住,再更换余秋江。

    余秋堂本来轮排在最后一班,但余秋江考虑到他太辛苦,后半夜也没喊他,等到一觉醒来,发现都马上五点。

    恰逢今天天气转晴,东方已经出现鱼肚白,隐隐约约能看到几分红气。

    “醒了?”

    余秋江虽然笑着,但眼神里有点疲惫。

    前晚上后半夜基本没有睡,白日里又紧张,这又是熬了半夜,他即使铁打的人,也出现了疲态。

    余秋堂心里感激,但态度上还是很严肃,“江哥,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睡眠不足,但以后不要这样,我们轮换休息,已是保证每个人精力分配的最好模式。

    你没有休息,那今日你就不在状态,若是出现什么岔子,反正会体力跟不上。这点你一定要注意,该喊我起来,一定要喊我。”

    余秋江也没反驳,点点头,“好,以后按你说的来。”

    余秋堂当然也知道事情不能完全怪别人,主要还是他没及时醒来。

    只能心里暗暗惊醒自己,以后要谨慎,切莫出现这种情况。

    这是身边有人,万一他以后独自一人在山里,碰到没有睡醒的情况,岂不是将自己陷入很大的危机里。

    整装待发。

    不同于来时轻松,这会他们东西可就多了。

    六张狼皮,一张麝皮,一只猞猁,一大一小两只麝。

    还有来时带的一些日常用品。

    加起来确实不轻。

    经过协商,猞猁太重,就由余秋堂背着,关键时刻若是出事,可以临时交给余秋江。

    两只麝都由余秋江带着。

    余秋原力气最小,后面即使爬山,也不一定非常给力,所以就只让负责七张皮和部分日常用品搬运。

    不过那也是不轻。

    他依然很吃力。

    余秋堂想着给他再分担点,但余秋原相当倔强,觉得自己总需要慢慢段落,一直被人护着,进山一趟就是白进。

    余秋堂想想也是。

    就和余秋江暗自通气,两人走走停停,尽量减缓速度,让余秋原能跟得住,并且不留痕迹地维系这个小堂弟的自尊。

    就这样,三人慢慢向上面攀登。

    因为下雪,原本就摸不到路径的地形变得更加复杂,很多时候三人只能停下,让身手敏捷的余秋堂前去探路,确认没有问题,然后再继续前行。

    这样就更浪费时间。

    等穿过杜鹃花坡,松柏混交林,来到更能耐寒的杉树林边缘,穿过这片杉树林,前面会有一片高山寒松,在松树的边缘,靠近南坡方位,就是松萝最喜欢生长之处。

    几人在杉树林旁边只是短暂休息,然后一鼓作气,穿越几个树林,来到最终的目的地。

    松树林这边,相当于是个悬崖。

    悬崖三四十米落差处,是一片山脉之间的平坦之地,过了平地,对面就是另外一座山。

    “你们看看,这座山过去,就不是我们清泉镇了,对面的山峰属于其他镇。”

    余秋原和余秋江都是第一次来到山顶,看到远处的群山云遮雾绕,最边缘的位置被冉冉升起的朝阳染红,仿佛是给云层晕染出红色的边。

    而云层之间,偶尔有雕或者苍鹰冲出来,快速滑过影子,又重新一头插进云层里,就仿佛是神仙世界里的仙鸟。

    “真好看啊!”

    余秋原由衷感叹。

    他词穷,酝酿许久,没找到什么好用的词汇,最后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出来。

    余秋堂笑笑,没有出声,让他沉浸在这大自然的心旷神怡里,继续多待会。

    这种自然界的美,真不是人工能创造或模拟的。

    余秋堂前世也去过很多发达城市,见识过很多高科技的现代化建设。

    不论是否方便,或者有利于人民生活,就单论美感,那人类再多的智慧和能力,都比不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回过神来,余秋堂便带着两人寻找扎营之处。

    到这个海拔,需要预防的东西就很少了。

    大型鸟类,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地上的猛兽,真正活动在这种海拔的,也只有狼和貂。

    但据余秋堂所知,这座山峰没有貂的生存痕迹,无论是石貂还是黄喉貂或者紫貂,出现的痕迹都在对面那座叫“傻傻山”的山脉上。

    那座山最低位置,海拔也就比这边低不到几百米,是秦岭在宁县区域内,最高的山峰。

    那座山因为周围有天然屏障,现在没有索道通达,要过去则需要从这边山上一个隐蔽之处先下到连接两山间的平地,然后再到对面。

    一般人很难找到通道,若是强行要过去,就只能用绳子将自己从这边悬崖放下去,再到对面。

    但这样来回很不方便,无法携带重物,关键时刻出现危险,跑都没地方跑。

    所以并没有被人们广泛利用。

    既然有天然屏障,这边剩余的猛兽就只剩下狼和狗熊。

    狗熊基本可以忽略。

    要是雪天的山里碰到狗熊,比碰到美女都要难。

    但凡有点出息的狗熊,在过冬之前,都会将自己吃得饱饱的,并在窝里储备很多食物,方便中途醒来临时补充。

    只有很个别的狗熊,没吃饱,也没存储够足够的食物,就只能出来在外找食物。

    可狗熊主要以果实和一些植物为食,大冬天出来,实在是找不到啥能吃的。

    而其他季节能很容易遇见的鼠类等小动物,冬季大多数都隐藏的很深,想找到或者抓住,也是相当不简单。

    “其实,我觉得我们此刻很安全,”

    余秋堂带着两人寻找到一棵奇怪的大树,一根上面并排长着三个粗粗树干,每一根都有两三人合围,三根树干并起来,和一堵墙没啥区别。

    山中寻找扎营地就是这样,要方便撤退,不是死角,但背后又要是屏障,不能被猎物搞了偷袭。

    就像下面的岩洞,这边的三头树。

    “为啥啊,堂哥?我看四周还是挺危险的,风吹得这么大。”

    余秋原紧张地四处打量。

    他也是好玩,无时无刻不在害怕,又不断给自己鼓励打气,克服恐惧。

    余秋堂觉得蛮好。

    就像是一把宝剑,千锤百炼,反复猝火,最后才能百折不挠。

    若是急着出炉,遇见个紧急事情,反而更容易折断。

    “我们不是才在下面端了一窝狼嘛,这座山不大,我想容不下两窝七匹规模的狼群,即使还有狼群,估计最多就三五只。

    甚至是孤狼!

    原子,你见到狼不要太怕,要是只有孤狼,你就把它当成一只狗,只要防备着不让他正面扑倒你,那他根本拿你没办法。”

    余秋原苦笑着答应了。

    “慢慢就好了,不要把这些东西想的太厉害,他们就是占了数量的光。”

    “可这些家伙会吃人啊!!”

    好吧。

    余秋原终于说出普通人面对猛兽最真实的恐惧之处。

    不过,说出来的恐惧,就会恐惧减弱。

    余秋堂和他们一边布置营地,一边解释,其实大多数野兽都很怕人,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在高山的野兽眼里,人类也是非常罕见的动物。

    他们面对陌生的生物,首先判断依据就是体型。

    队伍之间抗衡,提醒大小和重量,永远占据首要位置。

    人类在很多野生动物面前都是非常高大的生物,他们不到万不得已,是断然不会扑击人类。

    但若是碰到胆怯逃跑的人类,它们就可能会进攻。

    一番说辞后,余秋原恍然大悟。

    算是解决了一部分疑惑。

    余秋堂说完后,又杀个回马枪,“不过,话虽如此,但在野外,还是要万分小心。

    除了专业的猎人,一般人的力量和耐力肯定都赶不上动物,且人类也不习惯山地环境,所以动作灵敏度会下降。

    狭路相逢,一旦遇到生死对抗,猎物在地理环境上稳稳占据优势,这点不得不防。”

    余秋原又是应了下来。

    收拾完毕后,三人又吃了一些东西,余秋堂便带着余秋原开始布置陷阱。

    通过观察,附近稀稀疏疏都是松萝,但有一片最为茂盛,就像垂柳一样密密麻麻悬挂在半空。

    而地上,有麝走过的痕迹。

    余秋堂便将浸过公麝尿液的布,分几个地方埋在树下,下面放好猎兽夹。

    比起捕猎猞猁,麝要好捕很多。

    因为雄麝一旦小麝几个月,它就会离开雌麝和孩子,来个放荡不羁爱自由。

    所以,雌麝一旦闻到雄麝气味,都会去找胸麝,除非雌麝刚刚生过宝宝。

    雄麝的麝香以及雄麝的尿液,都对雌麝有致命的吸引力。

    下好夹子,三人便开始守株待兔。

    这个等待不知要多久,但依据常理,这边大雪初晴,若是雌麝还有宝宝,那肯定要出来寻找食物。

    只是根据脚印,它似乎来过,所以不知道下次来还有多久。

    结果,这一等,就是一天半。

    没半分踪影。

    余秋堂倒觉得没啥,狩猎就是这样,不可能每回都顺利,那他就是欧皇了。

    但余秋原就有些意兴阑珊,等到第二天中午吃饭时,丧气地问:“堂哥,我们还要继续等吗?”

    余秋堂看看天,今天又是个云雾天,见不到太阳,阴沉沉的,仿佛随时又要下雪的模样。

    他想了想,“这样吧,再等一个下午,若是今天还没有,我们明早赶早下山。”

    余秋江点点头。

    他一般不发表看法。

    余秋原看余秋堂这样说,也只能坚持下来。

    但其实心里没报太大打算,就等着过完这个下午,明早返家。

    出来已经四五天,还有点想家人。

    然而,下午一点多,事情突然就出现了转机。

    一只母麝,终于出现在松树林里。

    它可能完全没意识到,这边埋伏着人类,所以并不慌张,几乎是一路闲庭信步,悠哉悠哉地走到附近。

    突然,它抬头朝这边看来。

    鼻子也使劲耸动着。

    它问到雄麝的气味。

    顿时,轻快地迈着小步子,踩着雪花跑过来。

    然而,跑到附近之后,它四处看看,并没看到熟悉的身影,又一度陷入迷茫。

    经过再次尝试后,开始缓缓朝猎兽夹走过去。(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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