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69章 价值一千块

“嫂子!”

    那孩子又在隔壁喊,吴美芬让余秋堂在这边看车,她过去看下。

    余秋堂看吴美芬刚才那般真诚,也不好直接推辞,便随意查看起摩托车。

    看样子,这辆车以前被保养很好。

    几乎就是八九成新。

    他一路查看,忽然发现车前面有个挂坠,扯过来一看,原来是个桃形配饰,里面是吴美芬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照片。

    他乍一看,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点面熟。

    稍一回想,才发现这个人,不知从哪些角度,竟然和他有几分神似。

    这就能解释通了。

    他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吴美芬会莫名其妙对他这个陌生小伙子格外照顾。

    他不相信存在什么一面之缘。

    原来是这样。

    他身上有吴美芬前夫的影子。

    但认识这么久,吴美芬却没有丝毫提起的意思,有时候他觉得吴美芬聊天时盯着他看,或许就是从他脸上看出故去的些许回忆。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和自己说话,似乎总是很随意,没有什么忌惮。

    就仿佛两个人,认识很多年。

    已经很有默契。

    不需要彼此再解释什么一样。

    “你看到了啊?”吴美芬站在门口。

    “哦,不慎碰到,不算刻意,不会怪我吧?”

    吴美芬笑笑。

    “不会,前几年,他的东西还到处都是,想着走到哪里都有他的影子。

    可这两年,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反而觉得把他放到面前,只会一次次想起来,一次次难过揪心,索性该收拾的都收了……问你个问题?”

    余秋堂问:“你说。”

    “怎么样,才算没有忘记一个人呢?”吴美芬看着余秋堂的眼睛。

    余秋堂不知她是看的自己,还是从隐约相似的眼神里,寻找熟悉的影子。

    他没有躲避,微微思忖,“可能是,把这个人放进心里?”

    吴美芬摇摇头。

    “以前我这样想,觉得我们感情那么深,我一定不能忘记他,即使他死了,也一直活在我的心里。

    这种想法我不知对错,但确实很折磨人。很多时候,我都被折磨的不知咋办,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

    我会生产愧疚感,愧疚感你知道嘛?”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其实知道,但他不能完全表现出知道的意思。

    他曾经也经历过米雅丽去世后漫长岁月,那么长时间内,他的心绪和情感并不是保持一成不变。

    有些时候,他心情相当好,但很快就突然意识到,他怎么能开心呢。

    如果开心,就是对米雅丽不好。

    她都已经去世了,孤伶伶地埋藏在地下,自己现在苟活于人世,竟然还开心……

    所以,他越是开心,就越愧疚。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近乎用痛苦来折磨自己,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一直到后来,他无意间发现,原来人人都会这样。

    也不止是夫妻。

    有的人失去父母,或者失去孩子,也都会出现这种愧疚心理。

    仿佛亲人去世,存活的人就该自我建造一个囚笼,将自己关在里面。

    只要想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就是罪孽。

    或许是触物思情,吴美芬靠着门框说了很多关于她前夫的事。

    直到那个小孩拿着个纸做的风车,笑着跑进这边转了一圈,又呼啸着跑出。

    吴美芬思绪才再次转回来。

    她望着小孩的背影,“他叫好好,我们都是彼此留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得,今天的回忆就说到这里,我应该谢谢你,好久没有和人说过这些事,也没说过这么长。

    车子你开走吧,放着也是寂寞。

    他生前那么喜欢这车子,一天不擦都心疼的不行,肯定也不希望车子一直放在这里落灰……”

    落灰?

    余秋堂没看出落灰的意思。

    看看周围其他东西上的灰尘,车子比他的脸还干净。

    “我只有一个要求,爱惜这个车子,有空的时候就擦擦,如果哪天不想骑了,就给我送回来,不要转让其他人。”

    余秋堂沉默片刻,点点头。

    他决定要这个车子。

    虽然这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有车子,会让很多事方便很多。

    以后再报答她就好。

    再说,吴美芬既然带他过来看车子,自然是希望他能接管车子,若就这样拒绝,也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她帮助自己这么多,就算这送车的动作有点超乎寻常,又隐含深意,他还是愿意接手。

    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纯属因为那种莫名其妙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你答应要下就行,我帮你再试试,你要是有其他事就去忙,下午过来拿车。”

    余秋堂忙道:“请人试车我来就行,总不能还……”

    “请什么人,我给你试!“

    好吧。

    余秋堂离去时,看吴美芬一身工人劳保装的打扮出现在面前,顿时觉得这个女人,果真不是一般人。

    既然这边不用买车子,余秋堂准备去老秦那转转。

    最近建院子,房子,钱花的七七八八,该是好好筹划看病的事了。

    房子搞定,有固定住的地方,算是解决后顾之忧。又到冬季,地里没什么庄稼需要收拾。

    那接下来的时间,有大把的功夫去进山搞钱,搞很多钱。

    若是运气好点,以五天一个周期,每次落到手里算大几百块,一个冬季下来,怎么都能搞个一两万块。

    应该够看病花销。

    当然,他能搞到东西是一回事,能不能销售出去,换钱回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老秦作为镇子上资历最老的野物商人,渠道自然很广,先问问有什么需求,有的放矢,往往收获更多。

    可他来到野市,却罕见地没看到老秦,前前后后转了一圈,还是没看到人影。

    这有点不符合常理。

    这个点正是交易的高峰期,老秦若是在这里,肯定会两眼瞪得滚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对象。

    “你问老秦啊,十三胡同那呢。”

    询问旁边和老秦相熟的老头子,老头子语气有些嫉妒羡慕地回答。

    细问之下,老头这才说出原委。

    “说这个老秦,真是得了狗屎运,前几日,他从一个卖灰狗子的手里,竟然收到一袋子银元。”

    “你说银元?!”余秋堂很吃惊,他立刻联想到什么。

    “可不是嘛,就是银元,袁大头,好像好一堆呢,值钱的就不少。里面据说还有一枚值大钱的,他可宝贝了。”

    接下来,那老头基本就是一些嫉妒的废话。

    无非就是不该自己的财就不要发,不是自己钱不要拿之类的酸溜溜的话语。

    反正很搞笑。

    一个常年收售野物的,将杀生当作家常便饭的人,说起这种话,怎么都缺点信服力。

    还真是应了后世那句话。

    又怕兄弟苦,又怕……

    余秋堂离开野市,直接朝西面走去。

    所谓十三胡同,其实就是个很短的小过道,还是个半截路。

    胡同里原来有两排桐树,后来逐渐被人砍伐,最后只剩下十三棵。

    前些年乡镇上规划,不允许继续砍了,桐树也就渐渐得以安静成长,如今棵棵都长的很粗,树龄也四五十年了。

    每年三四月份,到了桐树开花时,走在大路上,就仿佛看到里面树伞上吹起无数个蓝色小喇叭,非常漂亮。

    所以这个胡同,慢慢就被人们称为十三胡同。

    胡同最里面,原来有个药王庙,后来庙也被在特殊时期掀翻,只剩下空荡荡的地方,后来建筑得到修复,但却已不是庙。

    变为一个照壁。

    又因为常年失修,照壁上的图案和字迹也逐渐变得斑驳淋漓,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但因为这些传统文化的孕育,这里便发展出一个新的作用,那就是古物交易。

    或者说,稀奇古怪东西的交易。

    说荣城这里有没有什么古文化底蕴,当然也有。

    据说曾经有周文化的分支,曾经在这里发扬光大,留下很多遗迹和文化。

    但实际上,周朝本来就充满传说感,即使曾经真发生过一些事,也不一定能遗留到现在。

    真正值得买卖的,都是一些晚清和民国前后的东西。

    余秋堂对这个行业不熟悉。

    前世他甚至没有踏进过十三胡同,只是偶尔去大姨家时,会经过那个胡同口,看到一些人神神秘秘的,紧紧捂着口袋。

    时常也能听到一些人哭天喊地的吆喝。

    他当时想的是,人人都想着捡漏赚钱,但哪有那么多好东西等着捡呢。

    大多数情况下,最后要么上当受骗,要么就是血本无归,落个凄惨下场。

    余秋堂找到老秦时,发现他正满面红光,蹲在一棵桐树下,手里高举着一个玉珏。

    周围围了很多人。

    都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余秋堂站在人群后面听了会,好像说这玉珏是某个公主佩戴过,上面还有公主的封号。

    “老伙计们,你们可看清楚了,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和田玉啊,你看看这透度,这清的跟小牛犊的眼睛似的。

    我告诉你们,这可是被公主格格贴身佩戴过的东西,贵气多的很,要不然啊,它咋能这么亮,你们说是不?”

    老秦吆喝是吆喝的狠,周围人也都在围观,不时还有人将脑袋凑近去看,但就是不说话。

    这让老秦很失望,刚好在人群后面看到余秋堂,索性将东西朝怀里一塞,掀开人群出来。

    “秋堂兄弟,你咋跑这来了?”

    余秋堂看众人都看他们,便拉着老秦走出十三胡同,指着里面问:“这又咋回事,你咋突然跑来这里了?”

    “什么跑来这里,这本来就是我的老本行!”

    “?”

    余秋堂不解地盯着他。

    老秦笑道:“你不知道啊,确实,你才进这个行当没多久,还不知道我们这类人,可不能只指望着活物赚钱。”

    “你的意思是,这些东西,你们也会碰?”余秋堂指着他塞玉珏的地方。

    “嘿嘿,这玩意啊,不值钱!”

    老秦将刚才还当宝贝的东西随随便便丢给余秋堂。

    余秋堂拿过来,翻来覆去看个半晌,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又递给老秦。

    “不过,我确实有个好东西,”老秦四处看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到,这才在衣角处捏着捏着,挤出来一个银元。

    老秦小心翼翼将银元拿在手里给余秋堂看。

    余秋堂凑过脑袋,发现银元正面有四个字:“光绪元宝”,字的周围环绕着珠圈,背面则是蟠龙图案。

    看样子,倒确实很不错。

    挺耐看。

    可问题是,余秋堂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再他看来,也就是比后世的一块钱大点而已。

    老秦发现余秋堂没有激动,很是失望,小心翼翼将东西又塞回衣角,“你要是知道这玩意儿值多少钱,你就不会这样了。”

    “那你跟我说说。“

    余秋堂确实有些好奇。

    比起狩猎,这东西确实来钱更快。

    可问题是,这东西人人都知道,但真正有几个人,能通过这个赚到钱呢。

    大部分人,就是跟着凑个热闹。

    估计一辈子都收不到一个好东西,瞎耽误功夫。

    “起码这个数!”

    老秦伸出一个手指。

    “一百啊?”余秋堂没敢朝低喊。

    老秦翻个白眼。

    “一百你给我?!”

    余秋堂这才重视起来,“你说它值一千?”

    话一出口,余秋堂立刻觉得不可能。

    这要是放到后世,他不会奇怪,一件东西卖个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可能。

    但这可是80年代初期,人们都还为一块两块在发愁呢,怎么可能这么个东西卖1000块?

    “看来你根本不知道这东西价值,我告诉你,这是我没凑齐整一套。完全凑齐的话,哪止一千,起码你给我要翻个10倍起来。”

    老秦既得意,又可惜。

    接着说:“可惜呀,像这种钱一般都是七枚一组,我现在是只有一枚,想卖个高价就难了。

    这么说,你猜1000块钱也不算过分。要是我能把剩下的六枚全部找到,那就发大财了。”

    余秋堂想起在野市听那个老头子说,老秦是无意间跟人收的,那说明这东西也是现在才出现。

    而且以老秦行为来看,卖东西的人肯定不知道这个价格,老秦这是纯属捡漏。

    “老秦,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东西是从哪儿收的?”

    余秋堂当然不是因为好奇,他其实有个猜想,需要验证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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