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239章 不适合做生意

余秋堂以为自己这样说,会受到吴美芬更“强大”的火力。

    所以做好被说的准备。

    因为他觉得他和吴美芬这样的人,肯定在某些价值观方面,存在巨大分歧。

    完全能理解。

    吴美芬比他年长,又对他很照顾,是真心想为他好,那被她说说,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就相当于是被亲姐姐说了。

    难道姐姐说自己,还一定要和对方辩论个一二三出来。

    然而。

    令他意外的,听到他这样说,吴美芬反而安静下来,她颇为感兴趣地看着余秋堂,半天,微微一笑。

    “你真这么想?”

    余秋堂虽然不知她什么意思,但还是没有改口,点点头,“真是这样想,所以还请美芬姐理解。”

    “你做这个,要我理解干嘛啊,”吴美芬突然笑出声,“你想好,那就继续做啊。”

    余秋堂看着她,实在不知道她是真心还是说的反语。

    “好啦,”吴美芬又解释道:“你不要揣摩我的想法啦,我其实就是给你分析清楚未来,但你知道这个情况,依然还选择走自己的路,那当然也没问题。”

    “你真没怪我的意思?”

    “真没有,”吴美芬笑道,“其实我之前就对你这个人做过评判,我觉得你其实不适合做生意。

    你这个人,脑子是有的,聪明也聪明,和人打交道也没问题,具有一定亲和力,能很快得到别人认可。

    但你的缺点也很明显啊。

    那就是啥呢,就是你这个人,还是不懂得逐利……

    哎哎,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聊聊你那个孵化小鸡的项目吧。”

    余秋堂依然摸不准吴美芬的意思,但看对方不继续展开说,他也就不再坚持,详细将他的计划说出来。

    吴美芬边听边点头,听到他后期准备发展熟食业,有些啼笑皆非。

    “前面还是比较着调,发展鸡蛋和鸡肉,这些市场都比较成熟,但后面什么蛋糕啊,烤鸡之类,我觉得还需要从长计议。

    你不是在农村生活嘛,知道我们国民现在基本生活水准处于什么档次,我想还没发展到你提出的那种消费能力。

    另外,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你若是真想发展这种养殖业,必然脱离不开的就是运输。

    以我们容城目前的运输条件,要满足你的长远大目标,还很难做到。

    不说省道吞吐能力大小,就说盘龙山那片就是个大问题。

    这些你都要考虑到位,

    这养殖业发展起来,是需要用量取胜,获得效益。

    若是规模太小,基本赚不到什么钱,都是小打小闹,但规模大了,我刚才说的这些,都是绕不开的困难,你提前心里有个数。”

    “嗯,这些事情我都会想办法,步子先迈开,才能看到前面的路,办法总比困难多,一直想着万事俱备再做什么,哪怕是蹉跎到白发苍苍,目标还都是空想。”

    “这倒是。”

    见余秋堂信心坚定,吴美芬便不再多说,他将书包里的金条放进保险箱,“这样吧,这个东西我帮你换成钱,现在市场价格大致是30元一克,我给你算35……”

    “这咋行,美芬姐,你已经帮我太多了!”

    “没啥行不行,你可能不懂,黄金这东西,它叫啥你知道嘛,叫一般等价物,只要我们经济发展,其他东西涨价了,它也会跟着涨价。

    所以啊,我拿着你的黄金,后面肯定会涨价,只有赚的,不会亏钱,你不用为我担心。”

    余秋堂心想这个东西我当然知道。

    但哪有你这样做兑换,人家都是恨不得压低价格,你还主动抬起来。

    交易肯定是一手钱一手货,根据当前货物价格来定价,哪有按照未来的可能性定价的。

    还真是想帮助我,你一点都不掩饰。

    “那……”

    “你就别和啰嗦了,你刚起步,肯定需要很多资金,就算我支持你吧,等你发展起来,这点钱,你自然就看不上,说不定到时候姐还需要你帮忙呢。”

    余秋堂知道吴美芬这就是谦虚了。

    怕是不出大意外,自己是永远没有帮到她的机会。

    但他也没有挑破。

    人情多了就像债务多了一样,反正一时半会也还不清,干脆就留着攒个大的,等到未来翻身,好好再报答人家吧。

    两人最后商量,吴美芬的钱分三次交给余秋堂。

    这年头现金交付非常麻烦,不像后世有移动支付,这年头连个银行都没有。

    最大面值还都是十元钱,一万元也是相当大一笔金额。

    普通人需要好多年才能赚到。

    这个年代的经济,穷人和富人分裂相当大。

    普通人辛苦一个月,可能就赚个三四十元,但会做生意的人,却因为掌握着信息差,往往赚的盆满钵满。

    真正人们意义上的万元户,都不是靠辛苦得来,而是开始吃螃蟹做生意的那批人。

    余秋堂出门后,走出很远,还返回看了眼美芬饭店。

    他终于明白人有时候能做成某件事,能力固然重要,但是机会和运气,也相当重要。

    他也理解,为什么以前看那些大佬传记,他们都特别强调在某个阶段遇到贵人的重要性。

    他能碰到吴美芬,也是一种运气。

    她其实就是他的贵人。

    他肯定没想过,第一次卖神仙豆腐,遇见的一个客户,以后能成为关系亲密的朋友。

    而对方明明和他不是一个阶层,却愿意对他多多提携。

    不管如何,都要记得这份恩情。

    以后发展好与坏,人情都要深刻铭记在心。

    一路想着,他经过清泉塔,刚好看到老秦又在塔底下揽客,想起很久没有和他聊天了,便从后面溜过去,使劲拍了下他肩膀。

    “谁啊!”

    老秦转身后拍了一巴掌。

    发现是余秋堂,顿时笑道:“原来是你小子,我刚才还在想呢,这年都过了这么久了,咋没见到你个人影。”

    “这不是忙着结婚嘛。”

    “结婚了啊!那恭喜啊,恭喜,”老秦也很开心,“你之前也没说这么快,也不通知你老哥,我还说等你结婚时,怎么都要去喝喝你的喜酒呢。”

    “这样啊,那要不我现在请你单独喝一个?”

    “行啊……哦,还是算了,现在可不行,我这还忙着呢,改天吧……”

    老秦说着,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塞到余秋堂手里。

    “这是……”

    “你不请老哥,老哥这礼数可不能缺,钱不多,你拿着吧,替我像弟媳妇带个好。啥时候带到街道来,让老哥也看看。”    
    “那……我就收下啦。”

    余秋堂也没继续客气,这种礼钱本就看经济和情谊,推辞就显得太无聊了。

    两人又闲聊会,余秋堂想起那个银币的事,询问老秦寻找的咋样。

    他当然是试探。

    真的银币早被他收藏起来,这次给吴美芬处理,也只是拿出了金条,银币还是没放出来。

    金条的价格上涨是可以预算的,即使四十年后,黄金也就五六百块,相当于涨了二十倍。

    但银元可不一定。

    这玩意儿,若是运气好,一枚就可以卖不少钱。

    最贵的说不定可以搞个几十万也不定。

    他知道这个时候,民间到处都遗漏着一些银元,古币,但等到了几十年后,慢慢市场流通的就非常少,现存的好东西基本跑到博物馆或者收藏者手里。

    所以他暂时不打算出手。

    准备把这些东西当成后备储蓄,关键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应急。

    若是后续经济十分宽绰,就作为收藏品也不错。

    “嗨,说起这个事,我就觉得不对劲,按理说吧,这些东西是成套出现,即使不是很全,起码也不止一两枚这么简单是吧。

    可自从我得到那一枚后,不管怎么打听,都没听到其他消息,你说怪不怪?”

    老秦明显很遗憾。

    找到一枚,和整套的价格天壤之别。

    余秋堂笑道:“那大概就是偶然吧,可能买的人就刚好搞倒一枚,既然后面没了,也不要太计较。”

    “计较肯定是不会,这有些玩意,他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了,不该你发的财,你就是哭着求着,也不会到你的手里来。”

    “你到豁达。”

    余秋堂敷衍笑着。

    看样子,那个事情后面没引发更大波动,若不然,老秦这种“圈内人”肯定会得到消息吧。

    应该是。

    那既然这样的话,这件事就暂时翻篇。

    他和老秦说话时,猛然看到王浩峰和柳春燕从人群里走过,依然是柳春燕在前面走着,王浩峰在后面跟着。

    柳春燕手里还提着个布袋子,想必里面装着药之类的东西。

    余秋堂想起很久没有关注过老柳的身体,也不知道痊愈没,准备改日去看看。

    毕竟都是对自己有恩情的人。

    若非老柳的枪,就没有他的基础,他之前能攒到四千多块,主要还是借助于那杆枪。

    不过,他的子弹存量已没多少,改日见到老柳,还要顺便问问渠道。

    打猎不是他后续发展主要经济来源,但却不会因彻底丢下。
.
    接下来几日,余秋堂很忙碌。

    晚上自不必说。

    才娶的新媳妇,他是使不完的力气。

    也幸好米雅丽是农家姑娘,身体健康,要是城里娇滴滴的小丫头,怕是顶不住他夜夜操劳。

    白日他更忙。

    先是帮着余秋江和米文忠联系好,店铺里的装修就让米文忠负责。

    强调速度要快。

    等过几日,他还要将米文忠薅到家里,帮着搞鸡舍的事。

    反正他是看中米文忠了。

    公的来说可以干活,私下里,还能米文忠和三姐培养感情。

    虽然现在岳母还不是完全同意,但架不住情感真挚,若米文忠和三姐也能像他和米雅丽那样发展,就是天大的好事。

    正月二十这日,他本来要去喊王浩峰来帮他干活。

    余秋香那边安排好,他就要全身心解决他的鸡舍问题。

    王浩峰这种便宜劳动力,只一顿臊子面就能勾引来的劳力,自然是不用白不用。

    当然,他也有带着王浩峰一起干活的意思。

    虽然王浩峰在别人眼里冒冒失失,好像做事脑子不够用的样子,但他知道,这家伙关键时刻,是真的会冲在前面。

    好不客气的说,要是他们两人出现生死危机,王浩峰会直接拦在前面,将生还的机会留给他。

    余秋堂觉得朋友有两种。

    一种是那种日常一直相处的蛮好,也能在细小的事情上互相帮助的朋友,但这种朋友往往在关键阶段,会因为利益问题保全自己。

    另外一种就是日常大大咧咧,或者直来直去,似乎不会和人打交道,不被大家喜欢的朋友,但这种朋友,往往在关键的时候起大作用。

    他已经通过一辈子时间验证过,王浩峰就是后一种人。

    不管在别人眼里,王浩峰是多么糟糕,不值得深交的人,他懂得他的闪光处就好。

    人至察则无徒,他又不是找圣人。

    没想到,今天过去时,发现柳春燕竟然在王浩峰家里。

    他发现后,本想悄咪咪溜走,但却被柳春燕打窗户看到,不得已只好进去打个招呼。

    王浩峰明显十分得意,余秋堂进去后,他不时给余秋堂使炫耀的颜色。

    柳春燕相比之前看到,明显瘦了一些。

    但也成熟很多。

    “秋堂大哥,我听王浩峰说你结婚了?”

    余秋堂笑着点头。

    “对,前几天的事。”

    “我们都不知道,你是没把我们当朋友啊!”

    余秋堂心想,这话说的,他和柳春燕本来就不算朋友,甚至他对柳老的感觉都比柳春燕好。

    看柳春燕,他就完全把她当做个普通的年轻姑娘看待,比路人稍微好那么点点。

    若非王浩峰对柳春燕念念不忘,他可能早和这姑娘没什么联系。

    他倒不是看不出来柳春燕之前的想法,那也与他没关系,他即使重生,眼里心里也只有米雅丽,他所有对女人的暧昧,也只会放到米雅丽身上。

    其他女人嘛,他应对起来,其实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甚至因为异性的限制,还不如男人。

    随意应付几句,既然王浩峰今日有事,他也就没打扰他的好事转身回家。

    回到家,却看到大姐急匆匆从他房间出来,看到他,仿佛做贼似的,还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就看到米雅丽站在门口,一脸苦笑。(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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