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火红年代,从宣传科干事开始! > 第119章 入职第一天,许大茂心塞!!

贾东旭在傻柱家受了刺激,扭头回家,躺在炕上裹着被子就开始蒙头生闷气。

    贾张氏在一旁看见了,不由得撇撇嘴。

    要搁在以前没接班的时候,谁这么挤兑她的亲儿子,她能背地里骂对方三天三夜,甚至让老贾再跑一趟把他们都带走。

    但是现在,

    成了工人阶级后的她,觉得自个儿往后就有了退休金,俨然不再把儿子当做唯一的依靠。

    再加上进厂开阔了视线,在花姐看瓜天团又混的风生水起。

    再看到儿子这副窝窝囊囊的样子,回想起他自打没了工作,就总是和那些个老娘们儿搅合在一起,心中便隐隐对这独生儿子有了几分看不起的意味。

    ‘哎,儿子看起来是靠不住了,只希望孙子棒梗以后能有点出息’贾张氏在心中感叹。

    夜已深,

    中院何家,张沈飞几人喝的酩酊大醉,互相搀扶着离开。

    他们前脚刚走,秦淮茹后脚就进了何家大门:“傻柱,你喝醉了,赶紧回床上休息一会儿,屋子秦姐帮你收拾。”

    傻柱睁开朦胧的醉眼,大着舌头说道:“秦姐,还,还是你,对我好.

    那边橱柜里,有我单独给您留的各种菜,您拿走。”

    有单独留出来的菜啊?秦淮茹眼中露出一抹笑意。

    本来是打算过来归拢剩菜的,没想到居然还有意外之喜。

    走到桌前,把橱柜里的那一盆菜拿过来,又利索的把桌上的剩菜和菜汤都给倒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她这才看着傻柱,盈盈笑道:“傻柱,秦姐先把这些东西送回家,一会儿再回来给伱打扫。”

    说完,一扭大腚就走。

    傻柱睁着猩红的眼看着她的背影消失,跌跌撞撞的站起来,开始收拾残局。

    “哥,秦姐不是说一会儿她来收拾吗?”一旁正在写作业的何雨水好奇的看向他。

    傻柱嘴角勾起一抹复杂的笑:“嗐,小屁孩你知道什么?写你的作业去。”

    都说他傻,其实他一点儿都不傻。

    人秦淮茹就是那么一说,其实过来为的是什么,他心中再明白不过。

    现在秦淮茹已经得到想要的了,怎么还可能回来??

    他要是继续巴巴儿的等,那才是真的二傻子呢!!

    傻柱自个儿把东西收拾完,交代何雨水写完作业把门给关好,便躺在炕上沉沉睡去。

    老年人觉少,张沈飞回到家,老太太早已经躺下,屋里的灯都已经关了。

    他喝了老太太给留的酸辣汤,又从炉子上提起提前坐的水壶,准备去浴室洗漱。

    这年月能有个自个儿家里的浴室,已经足够这个院子羡慕。

    要是大冬天的能在家里洗澡,那不夸张的说,够整条胡同羡慕好几年的。

    现如今,张沈飞就是整个南锣鼓巷羡慕的对象。

    张沈飞洗漱完,躺在炕上拿起之前在白老板那里淘换的插画版m瓶梅,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里。

    学习,一天不学习是浑身难受啊!!!

    当然,光学还不行,还得用!!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今儿学会了,明儿下了班找伊莲娜切磋一番,这就很好嘛。

    就这么的,张沈飞苦学至深夜,直到月牙挂在树梢,才闭上双眼沉沉睡去。

    又是新的一天,张沈飞罕见的起了个大早。

    他从地窖里掏出两个红薯,站在家门口削皮打算煮粥。

    不过可能用菜刀削皮的技术不过关,一刀子下去,连红薯带皮直接下去一个指头厚。

    对门端着尿盆出来倒的阎埠贵见状,心疼的直嘬牙花子:“不是,大飞。你怎么能削皮呢??白薯的营养可都在皮上呢!!!”

    “嗐,谁说不是呢?但我不是吃白薯皮咳嗽嘛。”张沈飞说着片儿汤话。

    按照他的想法,这个话题到这里应该就终止了。

    谁料阎埠贵听完,却是说道:

    “也是,吃了咳嗽是不能吃,但也不能就这么浪费了不是?要不大飞,你这白薯皮给大爷我??”

    虽说单吃白薯皮不合适,但自家煮白薯粥的时候,把这个加进去,也能凑个数忽悠下儿子不是?

    啊,这个

    要按照张沈飞的想法,白薯皮送给别人,肯定是不合适的。

    但是这毕竟是阎埠贵主动提出的,性质就又不一样了。

    把白薯皮都送给阎埠贵之后,张沈飞握着削好皮的白薯回家做饭。

    进了厨房,关好门窗。从空间仓库里倒腾了三斤面粉,五斤棒子面,一斤大米,半斤油放在家里原本的容器里。

    他经常这么干,少量多次,不让老太太发现。

    大米粥煮白薯散发出香味的时候,张奶奶起了床。见孙子居然起早做饭,嚷嚷着今儿的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老太太,您甭看不起人,回头哪天我起个大早,给您做一顿羊蝎子,让您知道我的厉害!!!”

    “一大早吃羊蝎子?你疯了还是我疯了?”张奶奶坐在桌前装了一袋烟,嘟囔着。

    饭前一袋烟,快活似神仙,老太太什么时候都忘不了这个。

    祖孙俩吃饱喝足,张沈飞去上班。转眼元旦将至,厂子里到了发工资的日子。

    他打算等领完工资就买辆自行车。

    现在他有宣传科的工作加上撰稿人的身份,即便是有大的开销,也不怕周围人有疑问。

    到了宣传科,刚把茶水给泡上,就看到宋科长领着穿的人模狗样,头发梳的锃光瓦亮的许大茂进了门。

    “大家都把手里的工作放一下,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新来的同志叫许大茂。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咱们宣传科的放映员学徒工。”

    许大茂??

    办公室里的众人稀稀拉拉的鼓了鼓掌,交换着眼神,对此人的底细顿时了然于胸。

    这年头的放映员可是好差事,工资高有补助,下乡又能吃回扣,一般人没关系根本干不了。

    再一听此人姓许,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许富贵,许大茂父子倒也不怕别人议论,俗话说,子承父业,这没啥丢人的。

    等领导进了小办公室,许富贵从抽屉里拿出一兜龙虾酥给众人散,顺便给儿子引荐同事。

    许大茂也忙从口袋里掏出刚买的没拆封的大前门,跟在老爸屁股后面挨个儿的散过去。

    “陈哥好,周哥好,郭哥.”走到张沈飞面前的时候,挤眉弄眼的笑:“张哥,以后多多关照小弟。”

    张沈飞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跟我面前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这宣传科的人都知道他跟许富贵是邻居,所以他也根本没打算装着不认识许大茂。

    许大茂嘿嘿笑:“我哪儿敢跟大飞哥装啊,中午咱们俩一起去找傻柱吃饭,我请!!”

    张沈飞知道他是又想在傻柱面前犯贱了,也没拒绝,就当是看戏了呗。

    两人聊了几句,副科长马德志就过来通知张沈飞去礼堂拍照。

    “拍照?拍什么照???”许大茂满心疑惑。

    “哦,就是厂里要寄给报社的一篇稿子,里头提到了我个人的先进事迹.

    这不厂子又觉得我个人形象好,贡献又突出就打算给我拍个照,寄给报社。”张沈飞言语间有着隐隐的炫耀。

    甭看拍个照片没有什么明面上的好处,但往远了看,带来的好名声和升迁时候的倾斜什么的,却是不可估量。

    许大茂一听,顿时羡慕的眼都直了。

    又见他爸许富贵也要跟着过去给负责照相的宋科长打杂,便死缠烂打的也要跟着过去。

    三人一路脚下不停到了礼堂,便看到厂子里最漂亮的那群女工在排练欢庆元旦的舞蹈。

    那腿辣么长,大灯辣么大。

    三人不由得驻足观看,许大茂更是掸了掸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摆出一个帅气无比的造型。

    就这样,三人一直到科长宋先锋说话,才回过神。

    张沈飞看到宋先锋,才想起前天对方说过,让他换一身好衣服拍照。

    看着自个儿身上那半旧的棉袄,他看向负责照相的科长宋先锋:“科长,我忘了换衣服,就穿这么成吗??”

    “这不成,你这衣服忒不像样。”宋先锋摇摇头,一扭头,看到穿着崭新黑色羊绒大衣,纤尘不染新皮靴的许大茂,顿时两眼放光。

    “那位新来的小同志,你跟张沈飞同志换一下衣服。”

    许大茂“.??”

    我这可是精心准备的衣服,花了大价钱的!!就这么没了??

    但他又不傻,知道领导不能得罪,当即就扯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好的科长,我马上换。”

    此时,

    一旁排练节目的女工们也到了休息时间,这年代拍照还出稀罕事情。

    是以她们都围了过来,等着看热闹。

    张沈飞,许大茂两人到了幕布后面。

    再出现的时候,张沈飞里头一件牙白色衬衫,领子熨的笔挺。

    外头穿着许大茂昨儿新买的羊剪绒大衣,脚上踏的是许大茂的新皮靴。

    他本身底子就好,这么一捯饬,跟民国时期画报上的电影明星似的。

    与之相对的,则是裹上了棉袄,穿着贾张氏牌棉鞋的许大茂。

    两人就这么换了造型,引得一旁的女工议论纷纷。

    “都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张干事穿这个衣服真好看!!”

    “平时就觉得张干事俊俏,这么一弄,更跟电影明星似的。”

    “张干事旁边那个麻杆儿是谁啊??”

    “那脸跟驴似的,说实话,这套衣服配他亏了。”

    “所以说人丑还是不要瞎拾掇,不拾掇,就不显眼。硬要拾掇的话,那就是引人注目的丑了。”

    女工们声音很大,丝毫不在乎许大茂和张沈飞就近在眼前。

    许大茂越听,脸越黑。

    不是,为了上班的第一天在轧钢厂女工队伍里创出名堂,他可是求了他爸妈一星期,才弄到这身衣服的。

    怎么到现在,倒给他张沈飞做嫁衣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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