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赚钱的方法
悠扬的狼嗥,哀转久绝。
洛萨听到动静赶来时,汉斯已经把脱下的装备穿戴整齐。
他将地上那柄弯折的武装剑拾起,满脸心疼。
虽然品质跃升至五星,但这把伴随他一同来到这个世界的武装剑却没有得到提升,仍旧只是一把普通武器罢了。
“别心疼了,我会让马勒斯替你重铸一把宝剑。”
洛萨来到狼人尸体面前,有些惊叹于这具狼尸的庞大,他抬起头,盯着汉斯,询问道:“你杀的?”
“嗯。”
汉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既期待得到夸奖,又害怕被责怪的复杂表情。
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啊。
洛萨心下感慨,脸上却露出严肃的表情:“下次记得提前通知,不要贸然行动,一切以保全自身为重。”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抱歉,大人,我这次的确有些鲁莽了。但我只是想搞清楚这个世界的狼人,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战斗的,您知道的,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两西西里狼族,并没有狼人该如何战斗的传承。”
“而且,变身这种事,也不方便。”
洛萨点了点头:“的确情有可原。”
翼骑兵们对洛萨是百分百忠诚的。
但洛萨现在的麾下,可不全都是翼骑兵。
汉斯指向黑色狼人的尸体,感慨道:“这是个可怜的家伙,我听到他的忏悔了,他在一次月圆之夜,控制不住狼人的野性,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都杀了。醒来时,他发现自己的妻儿零散的尸体就躺在脚下,可以想象,这是何等的痛苦。”
“他试图在圣地寻求救赎,可惜天父没有回应他,在这座异教徒的寺庙前,他用错误的手势求助,自然也不会得到回应。”
“的确是个可怜人。”
洛萨叹了一口气,狼人吃人,固然可恨。
可这个世界的狼人,同样是受诅咒之人,许多时候的恶行,都是不受自身控制的,这就又显得有几分可怜。
不过可怜归可怜,再碰到,还是要杀的。
汉斯有些可惜道:
“大人,如果他能控制住自己的野性,我本来还想为大人招揽他的,像这样庞大的一头狼人,在战场上简直就是一架所向披靡的战车。”
洛萨摇头道:“这世界的狼人嗜血成性,我可不敢招揽作下属,否则第二天就得被开除教籍。来人,把这具狼人的尸体运回去。”
这具狼尸,他打算带回给芙琳吉拉做研究用。
这个世界的许多传说中,只要被狼人咬伤就会被感染,变成新的狼人,但洛萨觉得这种说法不太靠谱。
如果狼人真的有这种堪比丧尸的传染性,早就已经泛滥成灾了。
这时,远方响起一阵脚步声。
提灯的一行人,缓缓向这边走来。
他们带着明显的异族打扮,有见多识广的翼骑兵低声道:“是突厥人,雷纳德伯爵麾下就雇佣了这样一支队伍,好像叫什么加齐勇士。”
突厥人?
洛萨皱起眉。
不断西迁的突厥人诸部,大都臣服于萨珊王的麾下。
萨珊王大手一挥,便将本不属于他们的小亚细亚封给了他们作为牧场。
而突厥人也不负勇武之名,这些年来,在小亚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将东帝国的势力挤压得仅剩下尼西亚等沿海城市。
也就是说,突厥人的势力往往处于小亚细亚地区,而非黎凡特(狭义,仅指地中海东部沿岸地区),怎么跑耶路撒冷来了?
为首的,是个贵族打扮的突厥人。
他用半生不熟的高卢语问询道:“怎么回事?我好像听到了有狼嗥声,有野狼闯进城里了吗?”
洛萨向乌尔姆使了个眼色,他立刻心领神会,纵马向前走出两步,厉声道:
“站住,别再靠近,这是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洛萨。异教徒,立刻返回你的宅院,否则我们会将伱认定为可疑分子。”
一名加齐勇士抽出直剑,怒道:“混账!居然敢对我的主人如此无礼!”
洛萨身后的翼骑兵们,也立刻抽出佩剑。
突厥贵族连忙摆手道:“别误会,我没有恶意,只是担心有恶狼闯进城里,威胁到我们自身的安全。”
洛萨高声道:“耶路撒冷的治安问题还用不着你们操心,耶路撒冷已经颁布禁令,请你立刻返回你的宅院。”
突厥贵族也不再纠缠,很干脆地说道:“好,我明白了,请万万不要误会我们的来意,我们这就离开!”
走远的突厥贵族,面色沉郁。
“詹达尔王子,我们要动手吗?”
“稍安勿躁!”
被称作詹达尔王子的突厥贵族,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贪婪:“没想到居然在这座异教徒们的圣地,居然会有一头狼人存在,可惜,该怎么从这群法兰克人手中,把它的尸体偷出来呢。”
并非所有的突厥人都已皈依了拜火教,哪个民族都存在一批顽固的守旧者,譬如西迁的这一批突厥人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人,仍旧固守着长生天的萨满信仰。
而詹达尔王子,就是其中之一。
在萨满教,有一种能将野兽精血注入战士体内,以造就一批兽血战士的古老技法,这也是詹达尔王子想要谋取狼人尸体的原因。
目送这伙人离去。
汉斯开口道:“这伙突厥人不对劲。”
洛萨点头道:“的确,他的眼神不住瞟着那具黑狼人的尸体,如果不是耶路撒冷的异教徒们神经已经绷得太紧了,我早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他们关押起来算了。”
耶路撒冷之所以在当年的那场十字军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后,依旧兴盛繁荣起来,跟它的兼容并蓄息息相关。
鲍德温四世也致力于维系两教信徒,和平发展的关系。
作为王党,他不可能做出像雷纳德伯爵那样,无故袭击异教徒商队,乃至劫杀贵族之类的举动。
…
第二天清早。
王家骑士团杀死了一只狼人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耶路撒冷。
昨晚,那一声穿透力极强,几乎响彻大半个耶路撒冷城区的恐怖狼嗥,许多人白天醒来后,依旧是记忆犹新。
洛萨在等待,或许没多久,威廉大主教就会亲自登门,一方面验证此事的真假,另一方面,估计就是要索取狼人的尸体了。
尸体届时可能会被当众焚毁,并为此举办一场盛会,用来鼓舞人心。
此时。
芙琳吉拉正站在王宫城堡塔楼的最高点,她像是违反重力规则一般,在塔楼外墙上走着,看得洛萨是一阵心惊肉跳。
“傻大个儿,你能不能给我和大人一点独处的空间?”
“保护大人是我的职责。”
“昨天的时候,你也没一直跟着大人啊!”
般若眉头一皱,发现自己狡辩不能,便干脆一如往常所做的那样,选择沉默。
芙琳吉拉气道:“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女人,听到不合你心意的话,就选择装聋作哑。”
洛萨这时作为调解人站了出来:“从强盗们手中获取的战利品,大多已运送到耶路撒冷,那些破损的军械,铠甲,正值耶路撒冷军械短缺,都卖了个不错的好价钱。”
“这笔钱我打算收购几家工坊。”
芙琳吉拉有些诧异:“大人,你有把握守住耶路撒冷?如果城破了,您的工坊岂不是也要损毁?”
“正因为战火将至,有不少异教徒开的工坊商铺都在低价甩卖,我购买到工坊,也不会立刻开工,只是打算接手那一批熟练工人。”
洛萨打算把雕版印刷术搞出来,用来印刷神学经典,搭配改良的造纸术,在神学氛围浓厚的耶路撒冷,也不必发愁销路。
尽管许多底层人民都不识字,但用来充当纪念品也是好的。
此外,染料的改良也颇为简单。
得益于前世短视频的发达,光洛萨知道的,就有不少种改良染料的方法,譬如用葡萄皮染出昂贵的紫布。
现在的紫色染料之所以昂贵,是因为染工们使用的,是一种贝类腺体分泌出的汁液制成的染料,数量极为稀少。
只是这玩意儿太赚钱了,洛萨思索良久,还是决定,在自己成为国王之前,还是要把它尘封于脑海中。
他那个世界里,法王敢把圣殿骑士团,两人同骑一马的纹章,污蔑为同性恋剿灭。
足以见得,没有强大武装保护的财富,就相当于邻居囤枪我囤粮,随时可能为他人做嫁衣。
其实,洛萨也不想一边履行大团长的职责,终日操劳,一边还琢磨赚钱的行当。
没办法,约格律斯堡实在是太贫瘠了,唯一的特产就是椰枣等农作物,产量还不高,用来换取粮食填饱所有领民的肚子都不够。
当然,马勒斯发现的那座铁矿,如果开发起来,也算是一座不错的产业。
只是这一切都得为战争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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