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棒打蝗神像,雷法灭灾虫
明月之下,白龙拉车,穿过层层云海,御风而行。
宛如天神出游。
只是这一幕注定不会被人看到,除非下方刚好有阳神修士,才会感到一股浩瀚的气机从头顶掠过,察觉到云海上的紫气清光。
“乘龙飞渡三万里,直上青天揽明月!”
吕纯良都放下了零食,张开双手感受着四周掠过的长风和云气,肌肤处一片冰凉,直起鸡皮疙瘩。
“没想到我吕纯良也有乘龙的一天,嘿嘿,若是说出去,茅山的师兄弟们还不知道有多羡慕我呢!”
楼翎瞥了他一眼,小心握着缰绳,冷然道:“闭嘴,别打扰到国师休息。”
国师闭关那么久,刚一出关就射出那惊才绝艳的一箭,想必消耗不小,这一路上刚好让国师休息休息。
吕纯良有些吃味。
他知道楼翎对国师只是崇敬,并不涉及男女之情,但正是青春慕艾的年纪,难以忍受内心的骚动。
吃一颗蜜饯……
奇怪,怎么是酸的?
马车内。
李道玄并没有休息,而是手捧着一本卷宗,这是青帝替他搜集的资料,上面记录着登州刺史夏清风的生平。
“夏清风,字琛之,四十一岁,登州巨野县人士,武德元年进士,自幼家贫,三岁丧父,性格孤僻……”
青帝收集的资料非常详细,除了夏清风自身的经历外,还有一些和他共事过的人对他的评价。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对夏清风做出了同一种评价。
孤僻、不合群。
他很少参加宴会,实在推辞不过了才会前往,但在席上往往一言不发,而且都会提前告辞。
按理来说,这样一个不知道人情世故,又家境贫寒没有背景的人,不太可能在四十一岁就做到了登州刺史的位置。
要知道登州可是上州,登州刺史官拜三品,妥妥的封疆大吏,权倾一方。
根据卷宗记载,夏清风一开始的仕途并不得意,二十三岁中进士,在观阳县令的位子上蹉跎了七年,虽然政绩不错,但一直未得提拔。
直到他三十岁那年,才开始了开挂般的人生。
武德九年,登州发生了洪灾,其他县皆死伤无数,唯有夏清风提前命人修筑堤坝,开凿分渠,才让观阳县毫发无伤。
贞观元年,几个穷凶极恶的悍匪流蹿登州作案,犯下了数起命案,十分猖狂。
在官府迟迟不能破案的情况下,又是夏清风,踏春时意外碰到了那些匪徒在野炊,便派人将其全部拿下。
贞观四年,登州大旱,夏清风亲自带百姓圈地挖井,在挖了十丈都不见水的情况下依旧坚持,终于在十五丈时挖出了井水。
……
类似的事还有不少,以至于夏清风在民间口碑极好,不少人都称他是仙人转世,能逢凶化吉。
登州一代还有他的生祠和功德碑。
不良人曾怀疑他是修士,后经查证,他的的确确是一个毫无法力,不通玄门之术的凡人。
因政绩斐然,夏清风才连连晋升,不到十年,便从一个七品县令成为了正三品的封疆大吏,登州刺史。
如此经历,确实堪称传奇。
李道玄对其越发好奇了,他看着卷宗上的夏清风画像,那是一个清瘦、净面无须的男子,鼻梁高挺,颧骨突出,眼神冷淡。
最显著的特点是他眼角下的一小块雨滴状的青色胎记。
从卷宗所记载的信息来看,此人身上有很多疑点,如果说一次两次也就算了,但十年间不断机缘巧合的立下大功,如有神助,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除非此人是大气运所钟。
若是按电母所说,对方勾结妖魔的话,那一切就都能说通了,因为有妖魔相助,所以才能逢凶化吉,未卜先知。
当然,在没有亲自见到夏清风之前,李道玄并不会直接下结论。
……
白龙拉车,朝游北海暮苍梧。
他们于寅时出发,卯时初抵达了登州境内,不到一个时辰便横渡了两千里,这还是楼翎有意放慢速度,好让国师多休息一会儿。
晨光熹微,红日破晓。
白龙从天而降,重新变成一匹神俊白马,悠哉地行走在田野旁的土路上,嚼着挂有露水的新鲜青草,边走边吃。
楼翎和吕纯良都摘下了面具,露出真容,打量着四周的景色。
田野里已经有百姓在割着小麦,成熟的麦子在风中飘荡,好似一层金色的海浪。
马车停了下来。
楼翎侧身听着李道玄的吩咐,而后点点头,下了马车向那些割麦的百姓走去,不知在询问些什么。
约一刻时后,楼翎才回来。
“国师,问清楚了,百姓们说,登州确实有地方糟了蝗灾,主要是在巨野县一带,消息传开后,大家都在加快收割,以防蝗虫到来。”
这里是齐郡,也就是后世的济南,夏清风便住在这里,电母也是到了齐郡后才消失的。
“关于夏清风,百姓们大多对他称赞,认为他是一个好官。”
“大多……”
李道玄的声音在马车中响起,透着一丝耐人寻味。
楼翎点头道:“确实有一部分百姓对夏清风心存不满,这主要是因为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
“说说看。”
“齐郡中有一个泼皮混混,嚣张跋扈,欺凌百姓,官府将之缉拿,判刑三十杖,但就在扒下他的衣服准备行刑时,却发现他的后背上纹着蝗神的刺青!”
“蝗神刺青……”
马车中,李道玄神情一动,蝗神这两个字,无疑吸引了他的关注。
楼翎继续道:“当时谁也不敢打那个泼皮混混,就连县令也畏缩害怕,那泼皮混混得意大笑,十分嚣张,行事更加肆无忌惮,最后惊动了夏清风。”
“夏清风动手了?”
“是的,所有人都不敢动手,包括夏清风的手下,他一怒之下,便亲自拿起杀威棒,将那刻着蝗虫刺青的后背打得血肉模糊!”
吕纯良不禁感慨道:“打得好!”
这样不畏鬼神、正气凛然的官员,真是少见呀。
“但从那之后,登州便开始流传蝗神发怒,要降下蝗灾的说法,一开始百姓们还不以为意,直到巨野县真的糟了蝗灾,这才开始惶恐,有些人也因此对夏清风怀有不满,认为是他招来了蝗神。”
“哼,哪有什么蝗神,就算有,如此包庇一个泼皮无赖,那也是一个邪神!”
吕纯良愤愤不平。
他身为茅山弟子,虽然贪吃了点,但该有的原则和底线都在,遇到这种事,绝对站在夏清风这一边。
邪神二字让李道玄心中一动。
五年前斩杀摩罗时,对方便说邪神会逐渐复苏,但这五年间太平无事,一直没有出现任何邪神的踪迹。
难道蝗神便是第一个复苏的邪神?
就在李道玄思索时,他耳畔一动,掀开车帘,望向远处的天空。
嗡……
无数蝗虫飞来,黑压压一片,宛如一层阴云,向着金黄的麦田扑去。
“蝗虫来了!”
“蝗神息怒呀!”
“完了,我还有一大半没有割呢!”
百姓们露出绝望之色,他们没有想到蝗虫来得如此之快,巨野之后,竟然就轮到了齐郡。
庄稼人靠地吃饭,他们辛苦耕种,风吹日晒了大半年,就盼着秋日的丰收。
如果庄稼都被蝗虫吃了,那就代表着一年的辛苦全部付之东流,接下来的寒冬将会无比难熬。
等来年开春,或许一家几口人都不会剩下多少了。
轰隆!!!
就在蝗虫大军快要来临时,无数道雷霆落下,犹如风暴一般席卷天地,将云层变成了一片雷泽。
雷火纵横中,无数蝗虫化为灰烬。
云散,雷收,天地复归平静,既无暴雨,也不见了蝗虫。
旭日东升,光芒璀璨。
百姓们激动得热泪盈眶,纷纷跪下磕头,感谢上天劈死了蝗虫,帮他们保下了庄稼。
“上天保佑!”
许多人大声喊着,神情亢奋。
也有眼尖的人发现,刚刚停在路边的那辆马车,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更诡异的是,泥泞的道路上,竟然连一道车辙印都没有!
再联想起刚刚的雷霆,他们不禁怀疑,那马车里的人,莫非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体察民情了?
……
马车悠哉地向着齐郡驶去,再过不久就能入城了。
吕纯良还沉浸在刚刚那毁天灭地般的雷海中,久久难以自拔。
他看到国师只是向窗外望了一眼,眼中亮起电光,也没有结什么手印,念什么咒诀,天地间便骤生雷泽,百万蝗虫瞬间化为焦灰!
这哪里是雷法,简直就是雷神!
这种境界,国师不会修成了大神通【掌握五雷】吧?
那可是唯有雷部天神才能掌握的神通,不过据说龙虎山的老天师也修成了,在洛阳一战时曾大放异彩。
楼翎也被那绚烂而恐怖的雷海给震撼了。
同为镇国四柱之一,她经常和电母切磋,两人互有胜负,但一直是胜多败少,自认对雷法也有了些了解。
雷法威力强大,无论是单打还是群攻都有极强的破坏力,但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十分消耗法力。
电母半步阳神的修为,但不到百招就会法力告罄,这还是一道一道的劈。
而刚刚国师招来的雷海,少说也有上千道雷霆,几乎如风暴一般,千丈之内天崩地裂,犹如末日。
这是何等浩瀚的法力,简直是匪夷所思!
修行到这个地步,除了尚不能长生外,与仙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
马车内。
李道玄手中握着两只蝗虫,活的。
“汪汪!”
哮天对着这两只蝗虫叫了几声,而后用鼻子嗅了嗅。
“老爷,这些虫子身上有种很特殊的味道,不像是凡人的气息,它们应该是受到了某种操纵。”
白蛇也肯定道:“哮天说得没错,老爷,我释放了一些气息,但这些蝗虫竟然全然不害怕,这很不正常。”
它现在可是阴神后期的大妖,而且血脉非凡,疑似上古异种,寻常动物见到它无不瑟瑟发抖,这蝗虫却没有一点反应。
蝗虫被李道玄用手指夹住,竟然还想去咬,全然不知道害怕为何物。
李道玄将蝗虫收进三界葫中,对着哮天道:“能否找到操纵这些蝗虫的人?”
哮天将头探出车窗,深深一嗅!
天地无极,万里追踪!
整个齐郡的气味都涌入了它的鼻子中,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最吸引它的是一只母狗身上动情的臊味。
哮天摇了摇头,默默做个标记,然后继续去闻。
片刻后,它眼睛一亮。
“汪汪!找到了!”
它钻出窗,跳到马车上,个头小小的,却尾巴敲得很高,威风凛凛。
“汪汪,小小车夫听令,继续往前走,入城!”
楼翎和吕纯良对视一眼。
“听说齐郡有一家狗肉铺很有名,楼翎你想吃吗?”
“给我带一点吧。”
楼翎淡淡道。
哮天:“???”
……
“您是……药王孙思邈!!!”
长乐瞪大眼睛,注视着眼前的灰袍老者。
孙思邈之名,早已流传天下,除了超凡入圣的医术,他高尚的医德亦让人钦佩不已,民间甚至有不少百姓视其为老神仙。
师父曾说过,当世他最钦佩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李世民,还有一个就是药王孙思邈。
当时长乐还不太同意,孙思邈再厉害,也只是一个医生,如何能与父皇相比?
但现在她却彻底信服了。
那数百丈的功德金光是她平生仅见,就算是神佛复生,恐怕也没有如此浩瀚的功德吧?
师父说过,天道至公,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想要获得功德,光做好事是不够的,心中要全无半点私念,才能获得功德,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方能蜕变为一点淡淡的功德金光。
功德金光可镇气运,延寿数,鬼神不可侵,妖魔不可扰!
孙思邈摇头笑笑,道:“药王不过是虚名,要真论道行,老夫可未必能比得上你。”
他的修为并不高深,只是辟谷后期,刚刚之所以能破掉对方的变化之术,靠得是自己的鲜血。
孙思邈见黎明升起,便翻身下驴,摸着它的毛发笑道:“我治好了你的病,你驮我百里,咱们也该到分别的时候了。”
野驴发出哀鸣,依依不舍,围绕孙思邈转了几圈后才离去。
孙思邈挥手与野驴告别。
万物有灵,生命不分贵贱,皆值千金。
这样想着,他突然知道自己该写一本怎样的医书了。
生灵不入药,贵贱皆千金。
就写一本……《千金方》吧。
“前辈,您要去哪里?”
“东游。”
“会经过登州吗?”
“会。”
“太好了,前辈您能带我一起去登州吗?我师父就在登州,他很厉害的,有很多的法宝和丹药,修为特别高,也对您非常敬仰!”
“哈哈,你师父是龙虎山的九代弟子吧,应该是阴神境,确实算得上厉害了,不过老夫并不需要报答,你这娃娃机灵可爱,若是愿意和我这个老头子作伴,也算是有趣。”
孙思邈摇头笑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
感谢梦过一世的五百打赏,感谢彦之有理、书友20191227204607732的一百打赏,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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