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混蛋 > 1230 饿了吧

  雅纯的心里怀揣着同样的好奇。

  毕竟张恨水身上这件黄马褂,跟他的身份完全不匹配。

  即便处境再差,张恨水也不至于沦落到送外卖的地步吧。



  张恨水摸了摸脑袋,整个人略显尴尬。

  “说来话长.......”

  “我想......做个外卖站点。”

  雅纯听后,心中的绝望瞬间闪烁出点点光芒。

  一种,一拍即合的想法,瞬间在脑袋里产生。

  “站点?你有人,有资源吗?”

  被平台打压,被站点的站长们趁火打劫。

  雅纯的心里,也有了要组建自己平台的想法。

  如果将外卖人员以及配套服务,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那么她就不害怕平台对自己的威胁了。

  就像之前网购发达时,要配套快递一样。



  京东就是这样干的,他们的快递员都是专送的,准时准点,服务态度还好,网络上的评价比其他购物平台好许多。

  只是这种大事儿,光靠雅纯一个人,是拉扯不起来的。

  就比如外卖站点的建立,首先是需要大量的基础员工,外卖员。

  手底下得有人帮你跑外卖,你才能做专送。

  而且外卖专送,成本极高,因为需要养一批素质极好的外卖员。

  这些人去哪儿找?

  “我的手里,有五十多个闲人,我每个月给他们开五干的工资,现在正到处给他们找事儿做呢。”

  张恨水的话让雅纯眼前一亮,她知道这五十多人就是启动站点的基础。

  “你集结这五十个人干嘛?”

  “是要创业吗?”



  雅纯继续发问。

  她没有想到,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身上,竟然还有这么敢闯敢拼的精神。

  “不,是我建立的帮派。”

  张恨水傻乎乎地笑了笑。

  “就像袍衣会一样.....”

  “我不想像上次那样,出了事儿身边没有人帮忙,而且林啸那帮家伙,还没抓到,迟早有一天,我会用得上这些弟兄的,所以就提前招募了五十个打手。”

  事实上正相反。

  雅纯以为张恨水是个深谋远虑,少年老成的人。

  其实他的想法,单纯得可怕。

  什么帮派,什么打手。



  这些江湖上的事儿,还充斥在他的脑海里。

  或许是缺少人引导,又或许他是真的喜欢那种帮派文化,总想在现实中寻求一种武侠世界里的归属感和义气。

  所以才造就了他这傻里傻气的行为。

  花了一大笔钱,集结了五十个打手。

  用父亲留下的遗产,来养活五十个闲人。

  在雅纯这样一个生意人的眼里,是极其幼稚可笑的。

  可正是因为他的这份幼稚。

  才让陷入绝望的自己,看见了一丝希望。

  “咱们合伙吧。”

  雅纯突然笑着邀请道。



  合伙?

  张恨水不解。

  他对生意一窍不通,怎么合伙,自己要干什么?

  “我在蓉城,有那么多家餐饮店,平台故意打压我们,提高了配送单价。”

  “所以我想让你们的人,给我们餐饮店做专送服务。”

  “相当于,颠覆了整个外卖平台的运营模式。”

  雅纯有市场,没人。

  张恨水有人,没市场。

  如果两个人相互结合,就拧成了一股粗壮的麻绳。

  “我有那么多家店,五十个人应该不够,你扩招成三百个吧,随便注册一个专门的配送公司,只做我们的业务。”



  “一能有个正当的营生,二不影响你建立帮派。”

  “怎么样?”

  张恨水瞪大了眼睛,这个提议完全跟他的想法相契合。

  苦苦在社会上寻找了那么久的出路,终于在此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他无比激动地看向雅纯,就好像在盯着闪闪发光的智慧女神雅典娜一样。

  “雅纯姐,你真是我的贵人!”

  “配送公司,必须有你一半股份,取个啥名你来定吧!”

  想法和业务都是雅纯提出来的。

  这个时候,必须绑定雅纯一起,才有奔头。

  雅纯侧头看向一旁的餐盒,里边飘散出来的菜香慢慢勾引出了她的食欲。



  咕咕——

  突然,肚子传来抗议般的叫声。

  “饿了.......”

  雅纯下意识地说道。

  “饿了吧?”

  张恨水脑袋一亮。

  “好名字,就叫饿了吧!”

  ......

  深夜,蓉城好似被一张巨大的幕布盖住,即便是街边的路灯也显得极其灰暗。

  “今晚,说什么我也要跟你一起去!”



  沈墨的身边,紧紧跟着孬蛋。

  孬蛋好似铁了心了,要去骊山别墅一探究竟。

  这小子白天盯了沈墨一天,一直在角落里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他很好奇,上一次沈墨究竟去骊山别墅送了什么。

  为什么佛像碎了,买家没有为难他?

  沈墨一路上一直沉默着,直到来到了指定的广场集合。

  上次派单的飞哥,冲着沈墨笑脸盈盈地点头。

  “狗蛋儿,上次那单送得不错,雇主要我嘉奖你!”

  沈墨心头一紧。

  心中不喜反忧。



  他明白背后的雇主是谁,那个性格癫狂的娱乐明星顾一凡。

  跟这种人纠缠在一起,没好事儿。

  只见飞哥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红包。

  红包看起来干干瘪瘪的,里边的钱,肯定又被飞哥抽走了不少。

  只见他当着众多外卖员的面儿,搂着沈墨的肩膀大声宣布道:“看见了没?”

  “我给你们介绍的活儿,最不缺的就是钱!”

  “狗蛋儿,这红包是雇主给你的,另外雇主说了,以后让你专送他的货物。”

  “你小子,命不错,不孬!”

  沈墨接过红包,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心中却五味杂陈。

  躲在黑暗中的孬蛋,心里更是疑惑。



  他看着沈墨手中的红包,心里也逐渐升起了一股浓烈的欲望。

  “狗蛋儿,你去拿货吧,送货的地点跟上次一样,好好干,别给俺们河南人丢脸!”

  飞哥拍了拍沈墨的肩膀,眼神之中带着几分羡慕。

  心中却暗自揣测。

  这小子,是不是给雇主塞红包了,居然绕过了我,直接跟雇主服务?

  作为中间人,如果沈墨直接给雇主服务,那么他还怎么抽成,怎么抽这些外卖员的油水?

  表面上,飞哥是在夸奖沈墨,实际上心里早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沈墨也没有犹豫,他径直朝着之前的古董店内走去。

  心里暗自盘算着,上次从这里取走了五斤的货物,按理来说顾一凡嗨翻天了也用不了那么多。

  怎么这次还要送?



  沈墨推开古董店的门,一股混杂着霉湿和古旧气息的味道扑面而来。

  他皱了皱眉,店里昏黄的灯光下,老板正埋头整理着货物。

  见沈墨进来,老板抬起头,露出一丝满意的笑意。

  经过上次见面,古董店的老板似乎对沈墨也客气了许多。

  这一次,他没有耍那么多的小把戏,而是当着沈墨的面儿将一包蓝色的晶体塞入了盒子底下,然后放入挡板,最后再塞入棉花。

  “里边装的什么?”

  突然,沈墨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里边装着什么,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就是想试探一下这老板清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老板愣了一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向沈墨:“装着你的心肝脾肺!”



  沈墨听后,冷冷一笑。

  他的话,还挺形象。

  心肝脾肺,可是人体最宝贵的东西。

  心肝都没了,怎么做人?

  所以干这一行,都是要把心肝脾肺掏出来,才能做。

  要不然,等到半夜,你的良心会疼,你的心肝会烂。

  这一次,古董店老板并没有在盒子里放置佛像,而拿出了一块更加容易破碎的薄片玉石。

  玉石巴掌大小,厚度不到一厘米,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温润的光泽。

  “这一次,不许碎了。”

  古董店老板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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