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鹃来之前,陆君尧家的厨房里除了灶具,什么都没有。是她让这个家增添了烟火气,这点,在孟鹃去英国之前,陆君尧并没有察觉到。
孟鹃站在灶台前忙活,陆君尧就倚着镶在整体壁柜里的冰箱门看她。
以前她在厨房,他很少进来,她去英国的那段时间,他也不知怎么了,就经常会来厨房里转悠,有次晚上,他心血来潮,用电饭煲做了米饭,结果水放多了,成了一锅粥。当时他看着电饭煲里的粥,双手撑着灶台的台面笑了很久。
她教过他的,可他却从来都没认真学,他想着,她在,他何必去学这些呢,即便她不在,也会有人给他做。
后来她不在的半年时间里,所有人都做不出他想吃的味道。
他看着她的半边侧脸,因为低头切菜,孟鹃勾在耳后的发垂了一缕下来,他抱着的双臂松开,右手蜷起又松开,不知几个来回后,就见她自己抬手把那缕发丝重新勾到了耳后。
他自嘲地低头一笑。
很轻的笑声让孟鹃停下手里的动作,她扭头看他:“怎么了?”
他摇头,嘴角的笑意还没散尽,他说:“以前一直都当你是个小女孩。”却没想,离开半年再回来,再看她,竟完全没了小女孩的模样。
一眨眼的功夫,就从当初的小女孩成长成女人。只是这一眨眼,就过去了半年。
所以,到底是因为他以前未曾注意还是说因为他的心思变了。
孟鹃把菜板上的葱花移到盘子里,笑了笑:“我今年已经24岁了。”
是啊,24岁,她不说,他都忘了自己已经33岁了。
他25岁的时候,她就笑话过他老,如今33岁,是真的老了吧。
孟鹃给他做的是葱油面,其实她以前也不会,是上两年在网上学的,她在做饭方面有一点天赋,尽管最开始她做的菜被陆君尧嫌弃过,可后来,她慢慢摸索到他的口味后,他吃的便比以前多了。
两份葱油面端上桌,陆君尧给她拉了椅子,孟鹃看了眼他搭在椅背上的手,面色怔了一下。
以前,都是她抽出椅子让他先坐的。
“怎么这么看着我?”他像是没意识到自己反常的举动:“坐啊。”
她轻“哦”一声坐下。
陆君尧以前大多坐她旁边的位置,可今天,他坐到了她对面。
他拿起筷子先尝了一口,他吃饭不露齿,咀嚼的动作也很慢,孟鹃最开始的时候和他是反着来的,是他一遍又一遍地说:“吃慢一点..吃慢一点..”
她终于慢下来,像他一样,八年的时间,耳濡目染,她有很多地方越来越像他。
嘴里的面咽下,他才开口:“味道和以前一样。”
她垂头浅笑,眉眼里藏着柔软:“你喜欢就好。”
他是喜欢,只是发现的有点晚。
吃完饭,孟鹃站起来收碗,他突然按住了她的手腕,被他抓住的那只手一僵,她抬头看他。
“以后,你做饭的话,碗就我来洗。”
他以前从来没洗过碗,这般反常,孟鹃拢着眉心盯着他看。
他松了手,把她手底的碗拿走:“你去坐一会儿。”
孟鹃目送他进厨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腕,她强压下心头微微荡起的涟漪,去了客厅的沙发里坐着。
却没想,刚坐下,眼前就浮现出那天下午坐她对面未带珠光却自带宝气的一张脸。
在她决定去英国的前一个星期,陆君尧的母亲周古韵来了,就坐在她现在坐的沙发对面。
他的母亲和他一样,是个教养极好的人,尽管全程没有说过一个侮辱她的字眼,可她却听得字字诛心。
她说:“孟小姐,你很优秀,我也相信以孟小姐的容貌和学历,可以觅得良人。我们陆家在佛祖面前立过誓,会世代乐善好施,君尧是个心善的孩子,希望孟小姐不要让世人把他的奉献当成索取。”
她自惭形秽地不敢抬一下头,只低低地说了一句:“我懂您的意思。”
他那样一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她怎能把他拉下神坛。
曾经,她庆幸能得他庇护,她一度觉得得他资助是一种荣耀。
可他们的关系一旦发生改变,她的荣耀就要变成他的枷锁。
荣耀变枷锁……
荣耀变枷锁……
“在想什么?”
孟鹃恍然回神,见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身边,她忙往旁边坐给他让了位置:“没想什么。”
“和丁商玥约的几点?”他刚坐下,就见她又往旁边移了一些,视线在她微垂的侧脸上停留了几秒后,他低头笑笑:“这次回来,感觉你好像比以前怕我……”
以前,她喜欢抱着双腿坐在沙发里看电视,他坐过来,即便身上的衣服布料擦到她,她也不会说什么,偶有嬉皮笑脸的时候,她甚至会伸手搡他一下,小性子般地咕哝:“你挤到我了!”
绝对不会像今天这样对他避之不及。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不过半年的时间,就变了。
孟鹃笑笑:“其实,”她扭头看了他一眼,就一眼,就收回了视线,她低头,揪着自己长及手面的毛衣袖口:“我以前也挺怕你的。”
他一直在看她,像是试图从她的脸上找到答案:“是吗,”他浅笑,嘴角的弧度并不明显:“以前没觉得……”
她以前很乖巧,不知是本性乖巧,还是被他“养”的乖巧,还是说那种乖巧是因为“怕”他。只不过“怕”这个词,从未在他脑海里出现过。
气氛开始尴尬起来,是过去他们在相处八年的时光里从未出现过的。
孟鹃从沙发里站起来:“我、我行李还没收拾,”她指了指她房间的方向:“我、我先回房间了。”
他没说话,只抬头看她,短暂的视线交汇,他便看见她眼神闪躲地绕过茶几,从另一边走了。
他想起不久前,其实也很久了,他坐在沙发里,翘着腿,脚尖触到茶几的边缘,明明她可以绕过茶几从另一边走的,可她却拿脚尖搡他的脚,会一点都不怕他地说一句:“我要过去。”
这些小细节,都如潮水般涌现在他的记忆里,鲜明的对比下,他不由轻蹙眉头,还是说她在英国发生了什么……
*
深冬的天总是暗得特别快,刚六点,还没完全暗下去的城市就被璀璨的霓虹点亮。
一辆骚红色的跑车停在斑马线前,副驾驶的女人伸出纤纤玉指,漂亮的食指指尖在方向盘下的那条腿上勾着圈。
“丁少,你干嘛老看手机嘛……”女人委屈,娇滴滴地说:“手机比人家还好看吗?”
主驾驶的男人轻笑,一脸匪笑的脸上带着几分漫不经心:“路上别玩火。”
女人不收手,在继续:“人家可以帮你..”
丁商宇那原本慵懒地靠着椅背的后脊突然绷直了几分,滑动手机页面的拇指突然顿住。
直到手机屏幕暗下去,他才恍然回神般地扭头,嘴角的笑意没了,逢场作戏的柔情蜜意也没了:“我还有事,改天再约。”
腿上的那只白嫩小手突然一僵,女人咬唇,楚楚可怜:“可你说好了带人家去吃饭的。”
刚刚还一脸正色的他突然又轻笑了一声,他抬手,大拇指的指腹在女人微微嘟着的烈焰红唇上一抹,女人的下唇顿时花了。
他看着沾了一指尖的红色,慢条斯理抽了张纸巾,他擦手的动作很优雅,却又毫不掩饰眼底的嫌弃,他嘴角微勾,“下次别涂这么红的口红,”他将纸巾揉成团,扔在了中控台,扭头看副驾驶的女人,声音虽温柔,音色却冷:“更别咬唇。”
这个男人花名远扬,沾染过他的女人却总摸不清他的喜好。
明明上一秒还温言细语极具宠溺,下一秒就对你弃之如敝。
女人有火不敢言,乖巧听话地下了车,车门刚被关上,一个油门,低沉却又炫耳的引擎声盖过了从女人嘴里跑出的一句“混蛋”。
今天是周日,哪个酒吧不在纵谷欠,唯独“勿忘我”酒吧逢周日的时候会关了舞台上方的镭射灯。
轻缓悠扬的英文歌在酒吧里飘飘荡荡,一身黑色得体西装的丁商宇推开厚重的玻璃门,目光睃视了一圈,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四人卡座里。
他垂在身侧的双手微微蜷起,原地驻足了近两分钟才抬脚。
距离一点一点拉近,他脚步不由得放慢了,他看着两米远的地方,那个消失了有半年的姑娘的侧脸,忽然就红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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