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大明之南洋再起 > 第七百七十三章吴三桂的为难(求月票求推荐票)

  于此同时,活佛一行人才刚刚离开南直隶地界。

  准备要走长江航道,逆流而上,准备要尽快返回高原,让高原上的部落准备应对明军的大军。

  但是,活佛想不到的是,因为有电报在,他们这边还没离开南直隶呢,朱宏煜的圣旨就已经传到川蜀去了。

  而川蜀方面的明军也是在接到军令的第一时间,便动兵向着高原挺进。

  明军的军情传递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大量的明军精骑在高原上驰骋,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高原人民带去自由和幸福。

  当然,这一句并不是明军在自吹,而是高原上的百姓的心声!

  对于那些被明军解救的,深受压迫的农奴而言,明军的骑兵可不就是给他们带去了自由和幸福吗?

  在明军精骑于高原上征战的同时,川蜀云贵方面的大明官员们也是忙活了起来。

  开始着手于安置那些被明军解救之后,离开高原来到汉地的农奴。

  对于这些农奴,大明这边也是采取分散安置的政策!

  一个县最多安置二三百人,如果云贵川蜀等地安排不下,就往关中,往湖广,往江南,往两广安置。

  反正大明现在不缺耕地,到处都需要人去开荒种地,保证大明的粮食供应。

  再加上工商的发展,整个大明到处都缺乏劳动力,不怕安置不了那些藏人。

  实在不行,把人迁移到辽东去开发黑土地去!

  虽然现在辽东的气候也算是苦寒,可那也得分和谁比,和高原的气候比起来,辽东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好不好?

  最起码,辽东的土地是足够肥沃的,不像高原,只能种青稞。

  反正朱宏煜是不会允许有地方的少民居民所占比例过线的!

  想要将那些少民汉化,教育是一方面,可你不要让一个地方聚居的少人太多,也是一方面。

  ……

  大明光复三年,三月初!

  西域,叶尔羌城!

  原叶尔羌汗国故都!

  在打完哈密城的战役之后,吴周一路顺着塔里木河,推进到了叶尔羌城。

  距离中亚已经不远了!

  属于吴周的大旗在叶尔羌城上方飘扬,城内城外,数不清的兵马驻扎。

  叶尔羌城外,数不清的战马,驽马在奔驰驱策。

  那是吴三桂引以为依仗的关宁铁骑在演武!

  吴周在河套战役之后,本就缴获了大量的战马用于西征。

  而在接下来的一路西征的过程中,先是青海湖,后是哈密,敌人基本上都是不缺马匹的那种。

  每次战斗结束之后,在大破敌军的同时,吴周军都会缴获大量的战马!

  以至于,现在的吴周军基本上是极为奢侈的一人双马,嗯,包括随军的老弱妇孺在内,所有人都是一人双马。

  还有盈余!

  现在吴周军的这个战马存栏量,比大明的战马存栏量都要多多了。

  现在已经开春了,所谓的料峭春寒也已经过去。

  但吴三桂却是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披风,身旁还放着好几个火盆。

  站在叶尔羌城的城头,吴三桂眺望着城外的大军的演武,眼神中满是锐利。

  只是,此时的吴三桂却是气色却是并不太好,脸色发青,嘴唇泛白而缺乏血色,气息微弱,一幅命不久矣的模样。

  吴三桂的身体本就不好,一个冬天过去之后,吴三桂的身体在长途迁徙,以及西域的漫天风雪中彻底垮了下来。

  虽说不至于原地去世,但他再想要像以前一样纵马于战场,却也是不可能了。

  吴三桂甚至有预感,这座叶尔羌城,或许就将是他的埋骨之地。

  看着城外威势浩荡的骑兵集团,吴三桂胸中激荡着热血。

  现在,他吴三桂征伐西域,带着汉家军队宣扬汉家威仪于域外,扩土开疆万里。

  让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被汉家丢掉了西域,重回汉家治下。

  他吴三桂打开山海关,引清兵入关的事情,应该是可以翻篇了!

  就不信,他吴三桂都这么牛批了,以后的历史书上,还有人能说他吴三桂是历史的罪人。

  甚至他吴三桂将来还要带兵征伐天竺,将天竺也变成一片汉土。

  到时候,他吴三桂的功绩便更大了。

  “应雄,应麒!”

  吴三桂收回了乱七八糟的思绪,声音虚弱的呼唤着自己的两个儿子。

  吴应雄和吴应麒听到吴三桂的呼唤,两人上前一步,来到了吴三桂身边。

  “父王!”

  吴三桂眯着眼睛,开口吩咐道。

  “接下来,我大周最重要的事情,除去要经常演武,保持军队战斗力之外。”

  “便是要提前向天竺方面派去商队,摸清楚天竺的具体情况,然后制定作战计划。”

  “还有就是,要利用我军手上多余的马匹,去向大明再购买一批军火,尤其火炮。”

  “哎,毕竟等我军杀入天竺之后,再想要从大明哪里购买军火,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倒不是说到时候大明就不卖了,主要是距离太远了。

  路上转运所需的花费就特么是一个大问题!

  吴周方面想要和大明购买军火,趁现在他们还在西域,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在和大明购买军火,以及派出商队探路的这段时间之内,我大清也好在这叶尔羌城好好修整一段时间。”

  “吸纳一批蒙古人和畏吾尔人从军,成为我吴周大军的一员!”

  关宁军的主力虽说是汉人,但在这西域,主体民族却是蒙古人和畏吾尔人。

  这么长时间的征战下来,关宁军的减员问题是很严重的!

  而关宁军如果想要杀入天竺,现有的军队规模可不一定够。

  虽然王玄策一人灭一国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但现在的天竺和大唐时期的天竺究竟是不是同一回事,却是谁也不知道。

  为了保险起见,关宁军需要大量的仆从军来当炮灰,以确保接下来他们进攻天竺的战役能够完全胜利。

  炮灰从哪里来?

  只能是从西域本地征调。

  看看能不能忽悠一些蒙古人或者畏吾尔人从军,来给关宁军做炮灰。

  “父亲,此事怕是不好做啊!”

  吴应雄闻言,在一旁开口说道。

  他的脸上满是凝重之色。

  关宁军对西域而言,本就是侵略者。

  他们在西域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民意基础可言,之所以能够在西域立足,靠的就是军队的威慑。

  这样的情况下,还想要西域的本地人从军,给他们做炮灰,实在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

  吴三桂闻言,皱着眉头说道。

  “做不到就不做吗?”

  倒是吴应麒在一旁开口说道。

  “若募兵不行,就裹挟吧!”

  “让关宁军压着裹挟起来的兵马打上几仗,劫掠屠城干上几次,差不多也就可以了。”

  吴应雄的思维是典型的文人思维,或者说是有些墨守成规。

  但吴应麒不同,但的思维就是纯粹的武人思维!

  在他眼中,没有什么问题是武力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那一定是武力还不够强。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在西域募兵,因为他知道做不到。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不是虚言!

  所以,吴应麒一早便打定了要裹挟的主意!

  让关宁军押着裹挟起来的兵马打上几仗,屠几座城,让他们见见血,尝一尝劫掠的好处。

  这些原本被裹挟起来的,不情不愿的兵马,自然也就归心了。

  当年的李自成,张献忠等人,便都是这样做的!

  事实证明,虽然裹挟兵马这一招在实行的时候死的人是多了点,但好用也是真的好用。

  崇祯十五年以后的闯军和西军,尤其是其老营兵,战斗力可是相当的不错的。

  现在的关宁军也准备这样做!

  吴三桂听闻吴应麒的话之后,满意的对其颔了颔首。

  最近,随着吴三桂的身体情况恶化,他一直在思虑自己的继承人问题,却是迟迟拿不定主意。

  他的两个儿子,吴应雄的性格不够杀伐果断,对军队的影响力也不够,并非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而吴应麒的话,也不是没有问题!

  吴应麒最大的问题便是,他不是长子,而是次子。

  以及吴应麒对政务并不熟悉!

  而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可并非是掌控军队就可以的。

  吴三桂不知道该选谁来做自己的继承人!

  随着他的身体一天天的恶化,这个问题也是越来越迫在眉睫!

  ……

  淮安!

  现在的淮安是大明在江北重要城市之一。

  算是大明在淮河沿岸,以及运河沿线的经济重镇。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淮安的份量并不比扬州差多少。

  哪怕是在整个大明境内,淮安都是数得着的重要城市之一。

  “招工,招工了!”

  “水泥厂招工了!工钱丰厚,待遇从优了。”

  “纺纱厂招工了,有经验者优先,每月两块银元,提供食宿。”

  “……”

  淮安作为大明的经济重镇,其城内的工商业是极其发达的。

  大明的商人们,在淮安四周建设了大量的工坊,吸收了海量的劳动力。

  现在的淮安城,其实已经颇有了那么几分城镇化的味道。

  大量的农民,工人聚集在城市内,想要通过做工来获得报酬,养活自己。

  丁阿伟跟着自己三叔一起进了城。

  两人身上穿着朴素的麻衣,脸庞被太阳晒的黢黑,手上的老茧和脸上的皱纹,无不在说明他们是一个老农民的身份。

  “三叔,咱们要去哪里做工啊?”

  丁阿伟缩了缩脖子,看着淮安城的繁华,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向往。

  丁长寿闻言,摇摇头说道。

  “额也不知道!”

  “咱俩先去找个酒楼吃个饭,然后去城里的劳务市场看看,那边时常有人在招工。”

  丁阿伟闻言,缩了缩脖子说道。

  “三叔,额包里还有额娘给咱们准备的干粮咧。”

  丁长寿闻言,斜了自己侄子一样,开口说道。

  “吃个屁的干粮!干巴巴的没个味道。”

  “跟三叔在外边,三叔难道还能让你花钱?”

  “咱们好容易来一次淮安城,怎么不得去吃顿好的?”

  “城南距离劳务市场不远的地方,有一家酒肆,那里的酱肉和阳春面是真的一绝……”

  说话间,丁长寿便拖着自己的侄子顺着人行道,往城南而去。

  随着工商的发展,淮安城内涌进来了太多的外来务工人员。

  随着人流的密集,淮安城内交通时常拥堵。

  但在朝廷花费力气治理,划分了行车道和人行道,左右对向行驶,以及搞出了红绿灯的概念之后,淮安城的交通状况便好转了许多。

  最起码,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堵车了!

  丁长寿带着自己的侄子,过了好几个红绿灯,七拐八拐的了一家酒肆外。

  叔侄两人叫了一盘酱肘子,然后便是一人一碗阳春面。

  丁阿伟将自己背包里的干粮也给拿了出来,准备要就这酱肘子吃上一些。

  淳朴的农民汉子,从来都是不愿意浪费粮食的。

  不多时,叔侄两人便吃完了饭,然后向着城内的劳务市场而去。

  两人站在市场上,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招工声,两人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小兄弟,刘氏水泥厂招工,要的就是你这样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每月三块银元,管食宿,保证三天能见一次荤腥。”

  一个戴着瓜皮帽子的人牙子主动跑到丁阿伟面前,开口说道。

  “小兄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水泥厂那边就招三十号人,招满可就不要了!”

  丁阿伟闻言,听着那每月三块银元,以及三天见一次荤腥的待遇,眼睛都有些发直了。

  每月三块银元啊,那一年岂不就是三十六块?

  这三十六块银元,都足够他娶个媳妇了!

  但是,丁阿伟这边才刚准备说些什么,就被丁长寿给拖到了自己身后。

  丁长寿看着对面的人牙子,或者说是介绍人,毫不客气的据理力争到。

  “如果是别的活计,一个月三块银元,三天见一次荤腥确实不错,但水泥厂的话这肯定不行!”

  “水泥厂的活儿太苦了,得加钱!”

  水泥厂的活计其实不光是累,累其实没什么,这些朴实的农民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

  但更重要的,其实是在水泥厂做工对身体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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