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明末枭雄:从佃农开始 > 第二百三十四章攻南召

南阳府南召县

        几个衙役依靠在城门口,无精打采地聊着天。

        “我说,这些日子也是奇了怪了,往日里咱们这城门口虽说不上摩肩擦踵吧,倒也能算是络绎不绝,这些日子那些商贾死哪去了?怎么一个人都见不到。”

        其中一个衙役好像知道什么,四下打量,见无人之后,这才压低声音道:“听说咱们北边汝州境内来了一伙大匪,杀官造反的那种,现在已经有四五个县城被攻破了,到处打家劫舍,掳掠,那些商贾估计也是因为害怕,这才不敢往来经商了。”

        另一个衙役轻笑道:“屁,你说的都是哪朝哪代的旧闻了,还都是一些胡咧咧,没一处对的,我二舅姥爷就是汝州的,听说那伙流寇跟普通流寇不一样,那讲道理的很,做事一板一眼的,吃饭都给钱,还总替老百姓伸冤,怎么会抢劫商人?

        再说,就凭哪些做买卖的死要钱的性格,就算是路上真有截道的,也吓不住他们,该做的买卖还要照常做。”

        那第一个衙役见有人反驳,当时就急了,吵吵闹闹道:“那你说那些商人怎么都不来了?”

        “我怎么知道?”

        “我看你就是啥都不懂,还说我胡说。”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威望也高,看不下去了,出言制止。

        听到此言,两人这才停下了争论,气鼓鼓的退到一边,不在说话。

        就在此时,一个披头散发,蓬头垢面,形容枯槁,浑身散发着刺鼻气味的老人慢慢走了过来,先给几个衙役低声下气问好之后,畏畏缩缩道:“几位大爷行行好,小老儿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给点吃的吧!”

        那衙役正在生闷气,自然语气不好,连连驱赶道:“滚滚滚,你个老乞丐,要饭要到我身上了,你知道我是谁么?小心我弄死你。”

        骂完之后,仍不解气,有上前踹了两脚,直把那乞丐打得惨叫连连,哀嚎不止,仍不罢手。

        这时还是那个年长得衙役看不过去了,上前一把拉住那衙役的胳膊道:“三郎,算了,算了,何必为一个乞丐恼火?”

        说着,那年长的衙役对着那躺在地上蜷缩一团的乞丐道:“还不快走,真要被打死么?”

        那乞丐害怕极了,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逃也似的跑开了。

        “王当山?”那年长的衙役没想到那乞丐还是一个认识之人,情不自禁地叫出来了他的名字。

        “刘头,你认识?”被拦下的衙役发泄了一番,心中郁闷之气也消了大半,有些忐忑问道。

        “认识?也算是有一面之缘吧,我记得他家里有两个儿子,都去参军了,怎么临老弄成这幅模样?”年长衙役喃喃道。

        “还能是怎么回事,肯定是那些粗坯没有军饷,养不起家人呗,还能怎样?”年轻衙役见不是那刘头的相识,也就放了心,啐了一口,道,“要是我儿子要去当兵,我先自己打断他的狗腿。”

        王道直意气风发地走在大军前列,这是他第一次独自领军进攻县城,上一次还是在山西,结果那次还没开始攻打,就被撤了回来,所以那次不作数。

        说实话,王道直自从在闻喜县投降裴小二以来,一直在裴小二的眼皮底下做事,虽说做的中规中矩,地位生的也是不落于人,只是没有功劳傍身,说话还是没有底气,平日里虽说没人敢在他面前说什么,但背地里,早把他编排的一无是处。

        故而,王道直早就憋了一口气,想找个机会好好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让所有人看看,自己也不是凭借溜须拍马的幸进之人,自己也是有本事,有能力的将才。

        这次等了好久,终于又等到独自领兵,进攻县城的机会,他可要好好表现一番,打出一个大大的胜仗,让全军对他刮目相看,狠狠扇一下那些编排自己人的嘴脸。

        南召县因县城东北隅的南召店是宛洛大道上商旅息居的名驿,因而命名南召。不过可惜的是,自从崇祯上台之后,为了节省银两,下诏裁撤了天下大多数的驿站之后,南召驿就不复存在。

        当然,在这次大裁员的背后,一个快递小哥失业了,没办法只能自己创业,其后果极其严重,要是崇祯知道这一点,也不知道有没有半夜哭醒。

        南召县中兵丁不多,唯一可虑就是县城内的一些豪绅巨贾。由于临近商道,南召县县内的商贾极多,那群人才是南召县真正的掌权者。

        这些人平日里勾结官府,欺压良善,身边都养着一群专业的打手,要是将这群家丁打手聚集起来,协防南召县,那这南召县极有可能变成汤池铁城。到那时,在这南诏城下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能拿下,自己要表现一番的意图,也将付诸东流。

        “打这一仗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一定要快,要快到南召县县中兵丁反应不过来,快到县中大户们没时间串联,等他们反应过来之后,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之后,那些大户们就算不想认,也得捏着鼻子认下来。”王道直打定了注意。

        “如何才能最快?”周倜问道。

        要想达到最快的效果,自然还是要借用宋孟的骑兵才是正道,只是王道直却不想这样做,因为这样会分润他的功劳,虽然他自诩不是小气之人,但在这件事上,情况有些特殊,这是他树立威望,扬眉吐气的翻身之战,他想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不用骑兵,那就只能凭借他们的腿了,好在裴家军日常训练中,有很多耐力训练,虽然自从转移以来,训练有所降低,但应付这点路程自然不在话下。

        凭借着双腿行军,又想达到快的目的,那就只能采用突袭的方式,悄悄接近南召,等夜间发动偷袭,偷城成功的话,一样可以达到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咱们夜间行军,白天休息,躲避官兵耳目,悄悄接近南召,发动夜袭,方可一举拿下南召。”王道直正色道。

        不得不说,裴家军好像有喜欢用夜袭的传统,以前刘知足攻解州是夜袭,冯克斌攻汝州也是夜袭,现在王道直攻南召又想采用夜袭,只能说夜袭真的太好用了。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有夜盲症,一到晚上就什么也看不到,就像瞎子一样,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视力正常的人与之拼杀,自然占尽优势。

        裴家军自从建军以来,极为重视士兵待遇,尽管有时候条件有限,但裴小二仍尽最大能力,给裴家军将士足够多的营养,故而军中有夜盲症之人极少,也正是有这样的条件,裴家军才有进行各种战术动作的前提。

        “那万一咱们行军之时被路人发现呢?”

        “那就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了。”王道直目光不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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