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优中学是J市一所二流中学。荆尘今年十八岁,就读于绿优中学三年级二班。他是一位孤儿,在连记忆都没有的时候爷爷告诉他,你的父母出车祸死了,荆尘连疑问都没有就茫然接受了这个说话。接着在他五岁的时候爷爷也死了,从此他不得不寄住在婶婶的家里。
荆尘不是一个好学生,相反他是绿优中学出了名的流氓学生。那个时候判定好学生的标准就是你爱不爱读书,去不去打架。自然,荆尘不爱读书,经常打架。婶婶也不管他,因为她有一个宝贝儿子周洋,比荆尘小一个月,也在绿优中学里读三年级五班。荆尘很会打架的原因有两点:作为孤儿他需要自己保护自己。作为兄长(没被承认的兄长)他需要保证周洋在学校里不被别人欺负。
此刻已经下午放学了,绿优中学并不要求学生们必须得上晚自习,毕竟只是二流学校,老师和学生都懒。太阳的光线已经不那样强烈了,不过照在身上依旧暖洋洋的。荆尘正向*场那边走去,他的长像不算出众,不过青少年的懒散气质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的确,他没有什么追求。
在一片树荫下,有一个穿着长裙的女孩,此刻她双手不安地抱在胸前,有点忐忑地望着四周。
她是李倩雯,是与荆尘交往了一个月的女朋友。按荆尘的美女观来看,李倩雯有一米六的身高,差不多了,身材稍微偏向丰满型,但并不肥胖。有一张略带女人味的脸,却有婴儿肥的感觉,脸上有几颗雀斑。总的来说,李倩雯是符合荆尘心中女朋友或者妻子这两个外貌标准的。
他悄无声息地走到李倩雯的后面,然后翻过围墙,重重地落在李倩雯的身边。
李倩雯被荆尘吓了一跳,其实以前荆尘也是这样的,不过李倩雯今天心里有鬼,所以格外敏感。
荆尘没有留意李倩雯的表现,只是奇怪地问:“你约我在这个地方见面干什么,你不是说不喜欢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你动手动脚吗?”
李倩雯把手放下来扯着自己的裙摆,她想要说什么,却是犹豫不决。
荆尘抓起她的手,问:“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李倩雯把手抽出来,鼓起勇气说:“荆尘,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意思就是我们分手了?”荆尘的语气很是平静。
李倩雯点头,然后看着荆尘,怕他发难。
“好吧,那再见了。”荆尘挥挥手离开,留下目瞪口呆的李倩雯,她总觉得荆尘应该说些话挽留自己,也许自己心软还会留下来,可他就这样淡然地走了!“你就不打算说点什么吗?”她不乐意地叫道。
“从你说分手起我们便无话可说了。”荆尘笑着说,“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那就祝你幸福了。还有你以后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男人了!”
乔鸣是荆尘在绿优中学的铁哥们,他梦想自己长大以后成为摇滚歌手,可惜他的嗓子太过于温柔。而且荆尘总是笑他你一开口就吓走了许多女孩子。此刻他从树下跳出来,拍拍荆尘的肩膀,说:“此刻难过否?要不要兄弟带你出去喝两杯。”
荆尘却如释重负地笑起来,“你觉得我这是难过的样子吗?”
“不是。”乔鸣不解地说,“可别人失恋了都是要死要活的样子,你怎么感觉一身轻松?”
“因为我看她早就看厌了,摸她也摸腻了,早就想把她甩掉了。”荆尘说话的样子像一个无赖,“昨天我又收到一封情书,不过我拒绝了,现在有点后悔了。”
“你果然够流氓!”乔鸣竖起大拇指,“不过为什么总是你在走桃花运呢?”
“首先,我那不叫流氓,而是非比常人的气质。至于为什么我总是走桃花运,难道还用我解释吗?”
“因为你生来就是拯救世界的男人!”乔鸣说出了荆尘万年不变的老台词。
“看来你果然懂我的心了。”
乔鸣趴在树脚下呕吐了起来。
和乔鸣出去喝了两杯之后,再站在天桥上用假装深沉到哀伤的眼神看着路过的美眉,当她们望过来时便寂寞地叹息,以此来博得她们的注意力。荆尘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回家了,于是便和乔鸣道别了。
荆尘走在走了十多年的路上,今日终于看见了不同寻常的东西。一位长得很漂亮的金发女孩子倚在路边的电杆上,似乎还在假寐之中。少女穿着白色长靴,白色的超短牛仔裤,还有水蓝色的短衫。虽然她比荆尘矮了半个头不过现在一看很是高挑。
望着这位比自己似乎要小一点的神秘女孩,荆尘只感觉心跳猛然加快。他除了在动漫里见过这样的女孩,在现实中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美女,但问题是,她是谁呀?
以前遇到这样的情况,荆尘都会上前打声招呼,能够追到手自然是好事,追不到还可以有个心里安慰,说自己曾经努力过了。而且今日,荆尘觉得不上去那就是对人生的不负责任!但要如何开口呢?以前说的那些话,“妹妹,你在等人吗?”“这位小姐,难道你迷路了?”“这位姑娘,你我相遇真是有缘呢。”“此刻这一分钟只属于我们!”这些此刻都觉得很俗气。他抓抓自己的头发,叹口气准备无功而返。
就在这个时候,女孩睁开了眼睛,她的眼眸深处有一抹淡淡的金色,略带着哀伤。她用扫描般的目光将荆尘从头看到脚,然后又从脚看到眼睛。荆尘在她的目光下觉得心慌,他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他一直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可今日他有点害怕这位女孩子。
他举起自己的双手,脸上堆起笑容,“我路过的。”
但女孩嘴角勾勒出一道很好看的弧度,接着出脚了,以荆尘无法捕捉的速度将他踢翻在地。“你???”荆尘提不起任何霸气,因为女孩很霸气地抬起脚踩在他的胸膛上,用很好听但似乎又很邪恶的声音说:“你生来就是征服世界的人!”然后她伸出右手指着自己的脸,“而我生来就是征服你的人!”
风从街道那边吹过来,呼啦啦地吹过另一边。
荆尘突然流出了眼泪,他是兴奋得热泪盈眶。他一把狠狠地抱住天天的大腿,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感动地说:“我终于等到你了,终于等到你了!十八年,十八年了,你终于来了!”
天天突然感觉风吹过身体时有点冷,怎么说呢?她想这丫的不会是个神经病吧!可惜她哪里知道拯救世界是中二病患者的使命!虽然拯救和征服有那么一点差距,不过可以无视了。
黄昏,热烈的,微红犹如女孩子害羞的色泽一般的夕阳光从那边照过来,落在坐在断墙上的两人身上。荆尘还处在迷茫状态,他还在消化着天天对自己说的话。
话说在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有神灵与恶魔,他们共同统治着这个世界,然而神灵与恶魔在后来爆发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大战。最后的结果是,神灵将恶魔封印到了地底世界,而他们自己抛弃了这个世界,回到了不知道在哪里的神界。
而虽然恶魔被封印到了地底世界,神灵回到了神界,但人间依旧有他们的后裔存在,这些拥有强大力量的神魔后裔们被叫着遗民,意思就是被遗留的可怜孩子。
荆尘犹豫再三,还是小心翼翼地问出那句话:“你看的是哪些动漫?”
天天偏头对着荆尘露出迷人的笑容,但是露出来的小尖牙让荆尘胆寒。他看见天天伸出自己的右手朝地面按下去,然后听见轰的一声,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下面轰出了一个小坑。天天无辜地说:“你现在还在看动漫吗?”
“我一向不喜欢看动漫。”虽然有被威*的感觉,可是他感觉幸福在苦等了十八年之后终于来了,“你的意思是我是神?”
“是遗民,不是神。因为我们是神魔与凡人的后代,虽然有神魔的血液,可是几千年来,这个血液已经被稀释得太多了。”天天解释道。
“这没有多大关系。”荆尘说,“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是遗民呢?”
“你昨天在路边和别人打架了吧,然后我在你的右臂上看见了一样说明你身份的东西。”天天将荆尘的右臂拿过来,然后拧开他的衣袖,指着他手臂上的一块‘伤疤’说,“就是这个东西。”
金色的纹路上布满数不清的血丝,然后用无尽霸道的气势勾勒出一个字:诛!但美中不足的是诛字上面有一道黑色的斩痕,好似撕裂开来的闪电。天天知道正是这道斩痕的力量封印了荆尘的诛魂的力量。
荆尘看着自己右臂上的那块伤疤,此刻才发现它是那么地迷人,他忍不住撅起小嘴狠狠地亲了它一下。
天天接着说:“你拥有的神的血脉乃是位于世界之巅的一个种族,诛魂。他们天生就是王者,是最伟大的战士,所以说你拥有征服这个世界的力量。”一抹得意的笑容出现在天天的脸上,“不过,你必须得拥有我的帮助才行!”
荆尘却是从兴奋中意识到一个问题,既然自己是神的后裔,体内天生就拥有强大的力量,可是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你说我拥有征服世界的力量,可是那股力量在哪里呢?”
天天现在心情特别好,因为她给自己找到了一位可以变得很强大的打手。所以她耐心地解释道:“那股力量需要等你觉醒之后才会出现,不过即便如此,你也比一般人厉害。你是不是感觉自己身手比别人敏捷,而且受的伤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好。”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那是我多年来锻炼的结果呢。”荆尘挠挠头。
“不过现在你遇上了我,我会用我的力量刺激你觉醒。”天天说。
“然后我就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或者跟吃了一颗大补丹似地,猛然间就会成为绝世高手!”荆尘兴奋地说。
天天狠狠地在荆尘的脑袋上来了一个暴粟,颇为气愤地说:“你以为这是你的传奇小说呢!本小姐虽然天赋异禀,可也是历经无数磨难才有如今的实力,就你,我看一辈子也赶不上我。”
“但你说我生来就是征服的世界人呢。”荆尘不满地说。
“可是你忘了后面的那句话,我生来就是征服你的!”
“我还以为这句话有别的意思呢。”荆尘在心里嘟哝道。
天天站起来,说:“现在我就要用我的力量刺激你觉醒。”
“现在呀,是不是太急了点呀。”
“你很有意见?”天天斜着眼表示自己的不满。
“不是,我还得赶时间回家做饭呢,不然回去又要被骂了。要不你等我一个小时,我做完了就来。”
天天同情地看了一眼荆尘,然后点头,“正好我也饿了,你先回去吧,我还在这个地方等你。不要试图逃跑,从你落入我手心的那一刻,你的人生就注定是我的了。”
“放心,我还等着征服世界呢,怎么可能逃跑。”
因为荆尘还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以家里的一切大小家务全被他一个人包了,不过对此他也没有多少怨言。回家匆匆将饭菜做好之后,然后等他们回来之后,荆尘又跑了出去。婶婶在后面骂了一句,不过由于荆尘太兴奋,一时间不知道她骂了什么。
再次来到这面断墙,荆尘远远地就看见天天坐在断墙上,晃动着自己的双脚在断墙上犹如蜻蜓点水一般轻点着。头顶上的星光垂直地落下来,一幅世界上最令人的心动的画面便映在荆尘的脑海里。
他跑了过去,天天跳下来,然后进入正题,“待会儿可能有点痛,不过你一定要忍住。”
荆尘用力点头,“为了征服世界,再多的苦我都愿意!”其实他的内心是期待能够早早地离开婶婶家。
天天现在对荆尘的表现很满意,心想自己果然是位天才,不仅实力强大,而且还拥有说客的天赋,居然这么快就将荆尘洗脑了!
荆尘终于看见了期待已久的“神的力量”,只见天天虚空一抓,一柄金色的长剑便出现在她的手里。荆尘一时间被狠狠地震惊了,“你手上的剑真的是黄金吗?”
“怎么了?”
“可不可以送我一柄,如果拿出去卖,我肯定一夜暴富!当然我们五五分账。”
“这只是我的能力所化,不能真实存在。”天天一脸惋惜说。荆尘更是一脸惋惜,然后就听见两人发出的声音。“哎。”“哎!”
“把你的右手拿出来,将衣袖卷起来。”
荆尘的眼中闪过一抹金光,他恐惧地看见天天把手中的剑插在自己右臂的诛字上的那道黑色伤疤里。血液扑哧一声便喷在荆尘的脸上,“你还说这剑不是真实存在的!”不过长剑至少得有一米,但完全地刺下去,居然没有刺穿自己的手臂,而且也没有任何疼痛感。“这完全就不痛嘛。”荆尘说。
天天同情地看着这丫,叹了一口气:“哎,可怜的孩子,你就好好地迎接伤悲吧。”
她看过族里的图鉴,诛魂的标记并没有那道黑色的伤疤,这一切说明荆尘没有觉醒是因为他的血脉被人封印了。而天天就是要用自己的力量去刺激诛魂的力量苏醒,因为诛魂的霸道是不允许有外界力量的进入的,两股力量就会搏斗起来,借此就可以摧毁那道封印。但荆尘的身体就会作为两股力量的战场,所以这可怜的孩子只能乖乖地迎接伤悲了。
剑柄开始融化,化作金色的液体在荆尘好奇的目光进入他的身体,然后他傻了。他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他只感觉自己的右臂仿佛被丢进了火炉里。像在铸剑一般炙烤着,那股火辣辣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刺激他的神经,偏偏他又无法晕掉,因为诛魂的力量在保护着他。
他想:“哦,这真是‘幸福’的滋味呀!”
度过了那艰难时光之后,荆尘像一摊烂泥巴一般倒在地上,衬衣已经被汗水完全打湿了,浑身跟虚脱了一般。他无力地抬起自己的右臂,黑色的伤疤没有了,诛字的金色纹路旁的血丝开始朝四周扩散,好似要跟荆尘的肉长到一起。他脸上涌起幸福的笑容,“终于很快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穿着衬衣来掩盖刺青了。”
“等诛字彻底与你的肉长在一起时,就代表你觉醒了,它会消失然后成为你的第二个心脏。你的第一个心脏代表着生命,而它代表着力量。”天天说完之后打着哈切,“明天见,我要回去睡觉了。”
荆尘呆在这破败的地方,发出沙哑的歌声:“OHYEAH。OH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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