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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我真的很喜欢你2

    去到a市,我们搬进了新的家,我不认生,所以对于适应新环境我没有任何的压力。

    爸爸妈妈对于我这一点是非常放心的,我去了新的小学,适应了新的班级,老师们在爸爸妈妈面前夸我表现好,适应能力强,爸爸妈妈特别高心,看到他们高兴,我也就放心了。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上了初中,从小学到初中这几年我的成绩一直是第一名,爸爸妈妈特别欣慰,老师们每次家访总会夸一大堆,学校里向我告白的女孩也越来越多了。

    每天去到学校抽屉里总会有一叠情书,但是我从未去看过。

    我的生活就这么进行下去,平平淡淡,没有惊喜,妈妈定期会带爸爸去医院检查治疗,爸爸的病情越来越稳定了。

    我唯一不变的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翻开那本相册,看着相册里那个肥嘟嘟的女孩子,然后傻笑。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样呢?

    还是这么肥肥胖胖么?

    有没有认识新朋友?

    学习成绩还好么?

    思念总是折磨人的,可怕的是我对她的思念从未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于是在初一那年的暑假,我瞒着爸妈自己偷偷坐了汽车去了c市,因为我真的很想那个笨蛋。

    去到她家门口时,我放下了想按门铃的手,我想就这么突然去找她会不会吓到她了?

    自己现在长大了,个子也高了脱去了小时候的婴儿肥,样子和幼年时差别真的挺大的,恐怕这么突然的“袭击”真的会吓到她吧。

    所以我决定不去她的家里了,我带了以前房子的钥匙,那套房子爸妈没有打算出租也没有卖给别人,原因是他们说总有一天会回来住的,就让它好好的留在那。

    我开了家里的门,上了自己的房间,开了窗,趴在窗上,看着对面那扇窗。

    我等了半个钟,那个笨蛋终于出现了。

    她长大了,读初一的她,和我一样脱去了脸上的婴儿肥,也瘦了,扎着一个马尾辫子特别可爱。

    嗯,长大后的笨蛋,也算出落的亭亭玉立。

    她没有发现我,可能刚从外面回来,她穿了件连衣裙,脸蛋被太阳晒的红红的,兴许因为太热,她不停用手给自己扇凉。

    笨蛋,房间里不是有空调么,难道不懂得开空调给自己凉凉?

    我继续趴在窗上看着她,看着那个日思夜想的女孩。

    哪怕她没有发现我,但能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就足够了。

    临走前,我去了小卖部,买了一瓶奶茶和小风扇,那个笨蛋爱喝奶茶也怕热,小风扇希望她能随身带着,热了就拿出来吹吹。

    我把小风扇和奶茶放在她家窗户上。

    笨蛋,送给你的,一定要带上哦。

    因为不能久留,怕爸妈发现,我放下了奶茶和小风扇便回去了。

    上了初三,我的生活依旧平平淡淡地进行,初中毕业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a市的重点一中,在一中呆了差不多一个学期后,我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和想法。

    我想回c市了,因为我太想她了,我想像以前一样住回那套房子,做回她的邻居,和她念同一所高中,在她的身旁陪伴她照顾她。

    而且最重要的是,爸爸的身体康复得挺好,我很放心。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

    本以为他们会反对,因为高中三年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三年,三年学习好了尤其高三,成绩好了才能考上好的大学,况且c市就我一个人住他们会不放心。

    谁知两人的回答出乎我的预料。

    爸爸说:“儿子你回去吧,我早就知道你很想念那孩子了,瞧你每天睡觉前看着那本相册,我还不知道么?”

    妈妈异常的开心,她抱着我说:“回去吧,乖儿子,这么多年我就等你这句话了。”

    我:“……”

    我妈妈这句话很容易让我误以为她烦我了。

    她说:“你再不回去万一我未来儿媳妇被别的男孩抢走了怎么办?

    你得回去待在她的身边好好照顾她啊,而且我最近听苏妈说了,我未来儿媳数学比较差,你这个大学神刚好回去可以辅导她,对了一定要好好看着她,我儿媳妇这么可爱漂亮肯定很多男孩子追的……”

    妈妈后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我忘了是什么了反正就是鼓励我赶紧回去……

    很好,这个计划受到了两人的大力支持,我也就放心回去了。

    于是,在高一第一个学期的尾末,我搬回了c市。

    心里有点儿激动,我转到了和笨蛋同所高中,在去八中的前一天晚上我开心得睡不着。

    嗯,很久没有见到她了,上次偷偷回来看她还是3年前的事。

    我准备了一大堆和她见面的开场白。

    “笨蛋,好久不见”,“9年不见,你长大了”,“我是程陌,我们又见面了”,“笨蛋,好久不见,过得好吗”,“喂,笨蛋,我回来了”。

    这些开场白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我甚至傻到站在镜子面前练习,用哪种方式和她说好呢?

    严肃点的?

    不行,怕吓到她了。

    平静点的?

    不行,她会不会以为我见到她不怎么激动?

    那用开心点的?

    会不会有点傻?

    一个大男孩整的跟个小姑娘似的我都替自己觉得丢人,哎,还能怎么着?

    也就只有这个笨蛋能把我整成这样了。

    第二天,我们终于相见了,我作为新同学去到新的班级,看到了坐在第四组靠窗座位的她,其实她并不知道,还没进课室前,我早就透过窗悄悄看她了,三年后的她又长大一点点了,但还是瘦瘦的,依旧扎着一条小辫子,正认真地看着书,嗯,样子嘛,还是那么可爱。

    班主任叫我进课室做自我介绍,虽然我表面很冷静,给人一种冰冷冷的感觉,其实我并不是这样的,我的内心很紧张,那天站在讲台上就差点脸红了,并不是因为我看到一班新同学,而是我心心念着的女孩子正坐在下面,她似乎在看着我。

    不知道她有没有认出我是小程陌呢?

    班主任让我选座位,他说班里还剩两个座位让我选,我看了班上的两个座位,虽然表面是在看座位,其实余光有意看向她,想看看她见到我是什么反应,谁知道她居然拿着一本书挡住了她脸。

    怎么?

    是不想我发现她么?

    以为用书挡住脸我就不知道是她么?

    怎么过了这么多年智商还是没有上涨呢?

    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最后我选了第三组最后一个座位,那笨蛋这时才放下书本,她转过身朝我看过来,只对视一秒,那家伙立刻转过头。

    我:“……”

    好吧,其实对视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跳快了几拍,9年了,那是我们重逢后第一次对视,可是也许是因为我长了一张冷漠脸,那笨蛋后来说对视那一瞬间,她觉得我异常淡定,还说就是因为这个异常淡定的眼神她以为我早就忘记她了。

    哎,真是哭笑不得,我怎么可能会忘记她?

    我想就算她变成了老太婆,满头白发,满脸褶子,牙齿都掉光了甚至化成灰了我还是能够认出她的。

    下课后,那笨蛋没有过来找我,继续埋头在做练习,她身边多了一个很好的朋友,那个女孩叫做黄诗蕾。

    黄诗蕾是个活泼开朗、神经迟钝的女孩,嗯,她和她玩,合适。

    我其实想走过去和她打招呼的,和她说一句:“笨蛋,我回来了。”

    可是,我做不到。

    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没有出息……

    我一向稳重、冷静、这世上没有什么让我畏惧的东西,可是在面对这个笨蛋的那一刻,我居然发现……

    我害羞了。

    太久没有和她见面了,也太久没有和她说话了,我心里异常紧张,几次靠近她都因为面红耳赤而打退了堂鼓。

    每次回到家,我都对着镜子练习和她重逢的“开场白”,然后不停地教训自己,怎么那么没有胆量呢?

    哎,真是丢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当你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哪怕平时你再冷静、再无所畏惧,在她的面前你都会变成一只害羞的胆小鬼……

    哎,很烦恼,很纠结,觉得自己很没有出息。

    时间就这样流逝,我转到八中已经一个星期了。

    学校组织了篮球赛,同学们拉着我一起去打篮球,当时操场上围满了很多女孩,加油声充斥着整个操场。

    开赛前,我看向热情呐喊的女生们,扫了一圈,那个笨蛋没有来。

    嗯,说实话有点失落。

    打了几轮,休息时,我再次扫了眼那群女生,发现那个小笨蛋终于来了。

    心里特别的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她的手里拿了瓶饮料,我知道那是为我准备的,虽然那是我最讨厌喝的营养快线。

    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给我准备我最讨厌喝营养快线,但是她来了,这就够了。

    比赛结束后,女生们散了,我放下了篮球,在饮料堆里拿出了那瓶营养快线,一饮而尽。

    虽然,我对营养快线那股酸酸的奶味很反感,但是因为是她送的,讨厌的味道也如同蜜糖般,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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